一种智能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867707发布日期:2018-07-04 23:14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显示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显示器。



背景技术:

目前的显示器,其一般只能手动调节俯仰角度,不便于用户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了一种智能显示器,其可以无线控制和调节显示屏俯仰角度,智能化程度高,便于用户的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显示器,包括座体和显示屏主体,所述显示屏主体包括外壳和连接于所述外壳的显示面板,所述外壳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俯仰角度调节轴,所述俯仰角度调节轴转动连接于所述座体,所述俯仰角度调节轴的一端固定套设有第一金属齿轮,所述座体固定连接有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所述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的转轴固定套设有第二金属齿轮,所述第一金属齿轮与所述第二金属齿轮啮合,所述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连接有无线控制模块,所述智能显示器还包括无线式角度传感器,所述无线式角度传感器的一面设置有双面胶层。

可选地,所述第一金属齿轮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金属齿轮的直径。

可选地,所述无线式角度传感器内置有钮扣电池。

可选地,所述无线式角度传感器连接有弹性夹。

可选地,所述外壳的正面设置有两个光线传感器。

可选地,所述外壳的正面设置有两个人体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智能显示器,无线式角度传感器可以通过无线控制模块调节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的转动,无线式角度传感器可以粘于用户的眼镜镜框等处,用户抬头或低头时,无线式角度传感器可以将信号发送至无线控制模块,无线控制模块接收到信号后控制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转动相应的角度,使显示屏主体自动调整至朝向于用户的脸部,智能化程度高,便于用户的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显示器的平面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显示器中无线式角度传感器的平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显示器,包括座体1和显示屏主体2,所述显示屏主体2包括外壳21和连接于所述外壳21的显示面板22,所述外壳2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俯仰角度调节轴31,所述俯仰角度调节轴31转动连接于所述座体1,所述俯仰角度调节轴31的一端固定套设有第一金属齿轮32,所述座体1固定连接有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所述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的转轴固定套设有第二金属齿轮34,所述第一金属齿轮32与所述第二金属齿轮34啮合,所述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连接有无线控制模块35,无线控制模块35可内置于座体1。所述智能显示器还包括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所述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的一面设置有双面胶层42。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可以通过无线控制模块35调节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的转动,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可以粘于用户的眼镜镜框等处,用户抬头或低头时,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可以将信号发送至无线控制模块35,无线控制模块35接收到信号后控制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转动相应的角度,使显示屏主体2自动调整至朝向于用户的脸部,智能化程度高,便于用户的使用。

具体地,所述第一金属齿轮32的直径大于或小于所述第二金属齿轮34的直径。

具体地,所述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内置有钮扣电池或干电池。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的直径可以小于10mm,厚度可以小于3mm。

具体地,所述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连接有弹性夹,以便于将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夹于眼镜处。

具体地,所述外壳21的正面设置有两个光线传感器,以自动调节明暗度。

具体地,所述外壳21的正面设置有两个红外式的人体传感器,无人时可以启动自动休眠。

具体地,所述外壳21设置有用于控制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的控制旋钮。

具体地,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为伺服电机。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智能显示器,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可以通过无线控制模块35调节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的转动,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可以粘于用户的眼镜镜框等处,用户抬头或低头时,无线式角度传感器41可以将信号发送至无线控制模块35,无线控制模块35接收到信号后控制显示屏俯仰角度调节电机33转动相应的角度,使显示屏主体2自动调整至朝向于用户的脸部,智能化程度高,便于用户的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或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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