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20895发布日期:2018-11-30 23:11阅读:197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玻璃管接口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玻璃管的连接多数使用烧结法兰或进行玻璃扩孔的方式进行连接,这种方式费时费力。现有技术中可以使用活动橡皮垫圈及胶木法兰,接口使用聚四氟乙烯的垫圈密封,具体是指在管路对接的两端铸有法兰,在法兰端面上开有密封槽,槽内装密封圈,对接好之后,使用螺栓将管路连在一起。使用此种连接方法的带法兰或扩口的玻璃管,一般只能在工厂中定长烧制,很难根据工程上实际管长烧制,大大制约了玻璃管作为管材的工程应用;此套装置存在极易漏水的缺点,因为玻璃管内压力增加容易冲击聚四氟乙烯的垫圈,使之与玻璃管的连接松懈,进而漏水。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

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包括玻璃壳体1、玻璃管连接件,所述玻璃连接口不需要对玻璃管件进行扩口,所述玻璃管连接件包括橡胶密封件3、压盘2和螺钉结构4,所述橡胶密封件为双锥形的环状体。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2为法兰状圆盘,所述压盘2内有与橡胶密封件锥形一致的内锥形镂空。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与所述压盘两边留有足以让橡胶密封圈变形的的空隙,两边所留空隙大小一致,所述空隙大小不小于5mm。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3为锥形顶的t型结构,所述锥形顶的t型结构为双锥形结构,所述橡胶密封件位于所述玻璃壳体外壁部以及两玻璃壳体的接口处,贴于两玻璃壳体的外壁及端面,所述双锥形结构包括环状突体,所述橡胶密封圈中间的环状突体,其轴向宽度和径向深度不小于玻璃管壁厚。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边缘上设置用于连接两个压盘的螺栓孔,所述螺栓孔以压盘中心对称分布。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为硅橡胶材质或氟橡胶材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为丁腈橡胶材质或其他材质的密封橡胶。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为压铸铝合金材质或其他合金材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为硬质注塑件或胶木材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玻璃管连接件与玻璃壳体的连接步骤为:s1:将玻璃管连接件的两只压盘分别相对套入两个玻璃壳体中;s2:将玻璃壳体的连接端口使用酒精清洁;s3:将玻璃壳体的任意一个连接端口伸入到橡胶密封圈一侧,所述连接端口触及到橡胶密封圈的环形突体;s4:将玻璃壳体另一个连接端口伸入到橡胶密封圈的另一侧,所述另一个连接端口触及到橡胶密封圈的环形突体;s5:手动将两侧的压盘往中间推挤,至手推挤不动为止;s6:将两个压盘用螺栓连接,并对称收紧螺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不需要对玻璃管件进行扩口处理,简单方便,比较实用;

2、本发明通过螺栓收紧两只压盘时,两侧的压盘沿玻璃管件轴向收紧,同时压盘的内锥挤压双锥形密封件,使玻璃管的端面和外圆表面得到橡胶密封件紧密的挤压,由此而形成可靠的密封环境;

3、本发明的橡胶密封件可以使用氟橡胶材质,也可以使用硅橡胶或丁腈橡胶或其他材质的密封橡胶,橡胶材质的选择取决于玻璃管件内所承载的液体;

4、本发明的压盘材料可以为为铸铝合金,也可以是硬质注塑件,还可以是胶木材质,选材方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侧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包括玻璃壳体1、玻璃管连接件,所述玻璃连接口不需要对玻璃管件进行扩口,所述玻璃管连接件包括橡胶密封件3、压盘2和螺钉结构4,所述橡胶密封件为双锥形的环状体。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2为法兰状圆盘,所述压盘2内有与橡胶密封件锥形一致的内锥形镂空。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与所述压盘两边留有足以让橡胶密封圈变形的的空隙,两边所留空隙大小一致,所述空隙大小不小于5mm。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3为锥形顶的t型结构,所述锥形顶的t型结构为双锥形结构,所述橡胶密封件位于所述玻璃壳体外壁部以及两玻璃壳体的接口处,贴于两玻璃壳体的外壁及端面,所述双锥形结构包括环状突体,所述橡胶密封圈中间的环状突体,其轴向宽度和径向深度不小于玻璃管壁厚。此设计,客观上避免了玻璃管端面间的相互接触,藉此保护了玻璃端口。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边缘上设置用于连接两个压盘的螺栓孔,所述螺栓孔以压盘中心对称分布。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为硅橡胶材质或氟橡胶材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为丁腈橡胶材质或其他材质的密封橡胶。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为压铸铝合金材质或其他合金材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为硬质注塑件或胶木材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玻璃管连接件与玻璃壳体的连接步骤为:s1:将玻璃管连接件的两只压盘分别相对套入两个玻璃壳体中;s2:将玻璃壳体的连接端口使用酒精清洁;s3:将玻璃壳体的任意一个连接端口伸入到橡胶密封圈一侧,所述连接端口触及到橡胶密封圈的环形突体;s4:将玻璃壳体另一个连接端口伸入到橡胶密封圈的另一侧,所述另一个连接端口触及到橡胶密封圈的环形突体;s5:手动将两侧的压盘往中间推挤,至手推挤不动为止;s6:将两个压盘用螺栓连接,并对称收紧螺栓。

实施例2:

如图2所示,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整体为2个相连的圆形结构。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优选为硅橡胶材质。所述硅橡胶材质是一种高活性吸附材料,不溶于水和任何溶剂,无毒无味,化学性质稳定,除强碱、氢氟酸外不与任何物质发生反应。硅橡胶材质的化学组份和物理结构,决定了它具有许多其他同类材料难以取代得特点:吸附性能高、热稳定性好、化学性质稳定、有较高的机械强度等。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为氟橡胶材质,所述氟橡胶的组成成分优选为包括:四氟乙烯、全氟丙烯、全氟甲基乙烯基醚、聚环氧乙烷、硬脂酸、纳米氧化锌、松焦油、防霉剂、防老剂。所述橡胶密封件也可以使用其他的组成成分。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氟橡胶材质为碳原子上含氟原子的一种高分子弹性体,氟元素负电性最强,具有强吸电子效应,所述氟橡胶材质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耐油性、耐腐蚀性、耐酸性,可以用于化学试剂。

作为进一步优选,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还可以使用丁腈橡胶,所述丁腈橡胶属于气密性良好的橡胶,所述丁腈橡胶具有良好的耐热性能、耐化学腐蚀性以及耐水性。

作为进一步优选,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橡胶密封件的材质可根据玻璃管件内液体的不同来更改。

实施例3:

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玻璃管件内环境的不同,可选用不同的橡胶密封件。

作为进一步优选,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丁腈橡胶产品可以在-55℃到100℃之间使用。所述丁腈橡胶产品的耐热性、耐油性、耐磨性良好,但其耐低温性一般。丁腈橡胶的耐水胶好。一般在水输送系统中选择丁腈橡胶,是因为橡胶件在使用中可能会碰到矿物油等油脂,比如污水处理等。

作为进一步优选,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硅橡胶弹性体是由聚二甲基硅氧烷合成的。它具有优异的耐水性、耐候性、耐臭氧性等性能,同时还有气味小、易加工成型等优点。硅橡胶材质可以在-55℃到225℃之间使用。

作为进一步优选,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氟橡胶种类很多,但是它们在结构上都是在主链或侧链的碳原子上带有氟原子。氟橡胶具有高度的耐热性,优良的化学惰性包括:耐化学品、耐腐蚀、耐油,很好的耐磨物理机械性能以及优异的耐候性和抗老化性。氟橡胶材质可以在-25℃到200℃之间使用。

实施例4:

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盘为压铸铝合金材质或其他合金材质。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压铸铝合金材质密度小、强度大,在高温或低温下工作时,同样保持良好的力学性能,所述压铸铝合金材质还具有良好的耐蚀性和抗氧化性。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一种玻璃管连接装置,所述其他合金材质包括压铸锌合金材质、压铸镁合金材质、压铸铜合金材质等。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发明不需要对玻璃管件进行扩口处理,简单方便,比较实用;

2、本发明通过螺栓收紧两只压盘时,两侧的压盘沿玻璃管件轴向收紧,同时压盘的内锥挤压双锥形密封件,使玻璃管的端面和外圆表面得到橡胶密封件紧密的挤压,由此而形成可靠的密封环境;

3、本发明的橡胶密封件可以使用氟橡胶材质,也可以使用硅橡胶或丁腈橡胶或其他材质的密封橡胶,橡胶材质的选择取决于玻璃管件内所承载的液体。

4、本发明的压盘材料可以为为铸铝合金,也可以是硬质注塑件,还可以是胶木材质,选材方便。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发明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发明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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