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照设备包括夹持机构、支撑臂和支托,
所述夹持机构能够夹持手机或照相机;
所述支撑臂与所述夹持机构配合;
所述支托设置在所述支撑臂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臂能够相对于所述夹持机构在一个或多个方向上锁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照设备还包括将支撑臂锁定在夹持机构上的紧固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臂包括相互分离的第一段和第二段,以及连接所述第一段和第二段的弹簧,所述第一段被锁定在夹持机构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托设置在所述第二段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托为杯状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夹持手机或照相机。
8.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照设备包括夹持机构、支撑臂、弹簧和支托;
所述夹持机构夹持手机;
所述支撑臂包括与所述夹持机构配合的第一段以及与所述第一段分离的第二段;
所述弹簧连接第一段和第二段;
所述支托设置在所述第二段上并且能够支撑物件。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段能够相对于所述第一段弯曲。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臂相对于夹持机构能够被锁定在任意方向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拍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拍照设备包括将支撑臂锁定在夹持机构任意方向上的紧固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