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包装机皮带传动箱输出装置的双联齿轮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611315发布日期:2019-01-15 22:19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包装机皮带传动箱输出装置的双联齿轮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传动齿轮组合,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包装机皮带传动箱输出装置的双联齿轮结构。



背景技术:

ZB45包装机皮带传动箱是实现烟包输出的装置,双联齿轮机构是传动箱输出装置的主传动,双联齿轮由主机传动带动,由销轴和滚针轴承支撑,带动输出皮带和转向机构,使烟包输出主机至输送通道。在使用中经常出现出口皮带传动箱内传动双联齿轮与销轴损坏故障,导致出口输送皮带传动箱经常会出现异声、皮带转动打顿或不转动等故障,轻者使烟包拐皱或挤压破损,严重时烟包无法输送,既增加了消耗又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现有的双联齿轮结构如图1所示,原结构为以两滚针轴承3为支撑,传动时双联齿轮1以销轴2为中心进行工作,由于原结构为油脂润滑,流动性较差,润滑效果不理想,而且双联齿轮1速度较低,销轴2的负荷较大。产生故障主要原因是销轴2与滚针轴承3之间缺乏润滑,长期滚动时原有的润滑脂减少,滚动摩擦产生热量,加速了销轴2和滚针轴承3的磨损。每次损坏时,都会不同程度地损坏传动齿轮、法兰、销轴等,有时严重的会损坏箱体及连轴器,修配传动齿轮和销轴都要花费很长时间。为了防止故障发生,维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销轴磨损情况和轴承的润滑状况,也就增大了检修的劳动量。

针对上述技术方案中的双联齿轮,设计一种新型双联齿轮装置,以解决润滑不好引起的销轴磨损的问题,避免因销轴磨损和双联齿轮损坏带来的设备故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提供一种新型双联齿轮结构,增加了双联齿轮运行稳定性,减少了因滚针轴承引起的销轴磨损引起的齿轮损坏现象,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包装机皮带传动箱输出装置的双联齿轮结构,包括销轴以及套设安装在销轴外的双联齿轮,双联齿轮由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组合而成,销轴为由同轴设置的第一齿轮轴和第二齿轮轴组成的阶梯轴结构,双联齿轮的第一齿轮套设在第一齿轮轴处,且第一齿轮与第一齿轮轴之间设置有球轴承,第一齿轮上设有用于容纳球轴承的安装槽;双联齿轮的第二齿轮套设在第二齿轮轴处,且第二齿轮与第二齿轮轴之间设置有滚针轴承。

所述第一齿轮直径大于第二齿轮的直径;第一齿轮轴的直径大于第二齿轮轴的直径。

所述第一齿轮轴的末端同轴连接有固定轴,固定轴的直径大于第一齿轮轴的直径。

所述第二齿轮轴上与滚针轴承对应处固定套设有轴套,所述滚针轴承套设于该轴套上。

所述第二齿轮轴前端外部设置有螺纹。

所述固定轴端面中心设置有内六方盲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双联齿轮结构,把双联齿轮的一端原滚针轴承改为深沟球轴承,解决了润滑不好引起的销轴磨损的问题,避免因销轴磨损和双联齿轮损坏带来的设备故障。

第二齿轮轴上与滚针轴承对应处固定套设有轴套,滚针轴承套设于该轴套上,轴套的设置增加了双联齿轮运行稳定性,增加了销轴强度,减少了因滚针轴承引起的销轴磨损引起的齿轮损坏现象,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背景技术中双联齿轮结构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详细说明。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包装机皮带传动箱输出装置的双联齿轮结构,包括销轴2以及套设安装在销轴2外的双联齿轮1,双联齿轮1由第一齿轮5和第二齿轮4组合而成,销轴2为由同轴设置的第一齿轮轴9和第二齿轮轴8组成的阶梯轴结构,双联齿轮1的第一齿轮5套设在第一齿轮轴9处,且第一齿轮5与第一齿轮轴9之间设置有深沟球轴承6,第一齿轮5上设有用于容纳球轴承的安装槽13;双联齿轮1的第二齿轮4套设在第二齿轮轴8处,且第二齿轮4与第二齿轮轴8之间设置有滚针轴承3。

所述第一齿轮5直径大于第二齿轮4的直径;第一齿轮轴9的直径大于第二齿轮轴8的直径。

所述第一齿轮轴9的末端同轴连接有固定轴10,固定轴10的直径大于第一齿轮轴9的直径。

所述第二齿轮轴8上与滚针轴承3对应处固定套设有轴套7,所述滚针轴承3套设于该轴套7上。

所述第二齿轮轴8的外端部设置有螺纹11。

所述固定轴10端面中心设置有内六方盲孔12。

本实用新型的双联齿轮结构,把双联齿轮1的一端原滚针轴承3改为深沟球轴承6,解决了润滑不好引起的销轴磨损的问题,避免因销轴磨损和双联齿轮损坏带来的设备故障。第二齿轮轴8上与滚针轴承3对应处固定套设有轴套7,滚针轴承3套设于该轴套7上,轴套7的设置增加了双联齿轮1运行稳定性,增加了销轴2强度,减少了因滚针轴承3引起的销轴2磨损引起的齿轮损坏现象,提高了设备运行效率。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尽管参照上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依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任何修改或局部替换,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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