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液晶监视器的安装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13446发布日期:2019-04-16 22:53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一种液晶监视器的安装固定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视器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液晶监视器的安装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监视器是闭路监控系统(Closed-Circuit TeleVision,简称CCTV)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控系统的显示部分,是监控系统的终端设备,充当着监控人员的“眼睛”,同时也为事后调查起到关键性作用。

现有的液晶监视器的安装固定结构大多数没有安装键盘的托盘,在使用过程中还需要别的载体来承载键盘,不仅占用空间大,而且使用起来不够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液晶监视器的安装固定结构,包括底座和支撑杆,所述支撑杆固定设置在底座上,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监视器固定装置和托盘装置,所述监视器固定装置和托盘装置均设置在支撑杆上,所述监视器固定装置设置在托盘装置上端;所述托盘装置包括安装座、支撑臂和托盘,所述安装座设有用于与支撑杆连接的第一通孔和用于安装固定支撑臂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设置在中部,所述第二通孔设有两个,所述两个第二通孔设置在第一通孔的两侧,所述支撑臂设有两个,所述两个支撑臂通过两个第二通孔固定安装在安装座上,所述托盘设置在两个支撑臂上;所述支撑臂包括前臂和后臂,所述前臂设置为夹子形状,所述前臂的两端设有用于与安装座连接和后臂连接的第一连接块;

进一步的,所述后臂结构与前臂结构一致,所述后臂设置为夹子形状,所述后臂的两端设有用于与前臂和托盘连接的第二连接块;

进一步的,所述托盘由两个竖向设置的竖板和横向设置的横板垂直固定连接形成,所述两个竖向设置的竖板分别设置在横板的前端和后端,两个竖向设置的竖板的竖向相反;其中,设置在横板的前端的竖板往横板下端竖向设置,设置在横板的后端的竖板向横板上端竖向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横向设置的横板下端设有用于与后臂连接的连接板,所述连接板设有两个,两个连接板对称设置在横板下端;

进一步的,所述监视器固定装置包括与支撑杆连接的调节套筒、连接臂和夹头,所述连接臂的两端分别连接调节套筒和夹头,所述调节套筒套接在支撑杆的上端,所述夹头与监视器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套筒设有锁紧、调节连接臂的锁紧按钮和调节按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通过本实用新型节省其实用空间的同时方便其操作。

附图说明

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但附图中的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正视示意图;

1-底座 2-支撑杆 3-监视器固定装置 4-托盘装置

41-支撑臂 42-托盘 43-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其中,以图1的方向为准。

如图1-2中所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液晶监视器的安装固定结构,包括底座1、支撑杆2、监视器固定装置3和托盘装置4,所述支撑杆2固定设置在底座1上,所述监视器固定装置3和托盘装置4均设置在支撑杆2上,所述监视器固定装置3设置在托盘装置上端。

所述监视器固定装置3包括与支撑杆连接的调节套筒、连接臂和夹头,所述连接臂的两端分别连接调节套筒和夹头,所述调节套筒套接在支撑杆的上端,所述夹头与监视器固定连接,所述调节套筒设有锁紧、调节连接臂的锁紧按钮和调节按钮。

所述托盘装置4包括安装座、支撑臂41和托盘42,所述安装座设有用于与支撑杆2连接的第一通孔和用于安装固定支撑臂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一通孔设置在中部,所述第二通孔设有两个,所述两个第二通孔设置在第一通孔的两侧,所述支撑臂41设有两个,所述两个支撑臂41通过两个第二通孔固定安装在安装座上,所述托盘42设置在两个支撑臂41上。

所述支撑臂41包括前臂和后臂,所述前臂设置为夹子形状,所述前臂的两端设有用于与安装座连接和后臂连接的第一连接块;所述后臂结构与前臂结构一致,所述后臂设置为夹子形状,所述后臂的两端设有用于与前臂和托盘42连接的第二连接块。

所述托盘42由两个竖向设置的竖板和横向设置的横板垂直固定连接形成,所述两个竖向设置的竖板分别设置在横板的前端和后端,两个竖向设置的竖板的竖向相反;其中,设置在横板的前端的竖板往横板下端竖向设置,设置在横板的后端的竖板向横板上端竖向设置;所述横向设置的横板下端设有用于与后臂连接的连接板,所述连接板设有两个,两个连接板对称设置在横板下端;所述设置在横板的前端的竖板上设有把手43。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