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678560发布日期:2019-09-13 22:50阅读:186来源:国知局
一种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连接结构,尤其涉及一种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纳米曝气管是一种新型的曝气管,采用发泡橡胶制造工艺,不规则微细孔,使气管出气细小,达到曝气增氧效果,且增氧效果很高。但由于出气孔细小,导致出气孔容易被细小的杂质堵塞,当泡沫分离器使用时,无法方便地连接和维护更换曝气管,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拆装方便的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内部贯通的活节固定座,活节活动螺母和内部贯通的活节活动座;所述的活节固定座的一端侧壁设有外螺纹;所述的活节活动螺母的内螺纹与所述活节固定座的外螺纹配合,活节活动螺母的一端设有通孔直径小于其内螺纹公称直径的固定部;所述的活节活动座的圆柱形进气部与输气管道连接,圆柱形连接管与曝气管连接;进气部和连接管间设有卡盘,卡盘外径介于活节活动螺母的通孔直径和其内螺纹公称直径之间;所述的活节活动座的连接管伸进活节固定座的内孔,活节活动座的进气部穿过活节活动螺母,卡盘卡在活节活动螺母与活节固定座之间。

优选地,所述的卡盘面向连接管的一端或活节固定座设有外螺纹的一端设有环形凹槽和与环形凹槽匹配的密封圈。

优选地,所述的卡盘面向连接管的一端或活节固定座设有外螺纹的一端设有与所述环形凹槽相对的环形凸台,与所述的环形凸台尺寸大于环形凹槽的尺寸。

优选地,所述的进气部的内径大于连接管的内径,进气部的内壁和连接管的内壁连接处呈漏斗状。

优选地,所述的进气部设有与其内径相匹配的水管。

优选地,所述的连接管连接有与其尺寸匹配的用于接到曝气管的连接件。

优选地,所述的连接件为宝塔接头。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其优点在于,结构简单,安装方便,连接可靠,只需在养殖设备外部就能快速更换输气管道,降低了需要人工进入养殖设备底部作业更换管道作业的风险,保证了曝气管的正常工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的爆炸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所述的活节活动螺母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所述的活节固定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所述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所述的连接体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曝气管防漏便拆装连接结构包括内部贯通的活节固定座300,活节活动螺母100和内部贯通的活节活动座200;所述的活节固定座300的一端侧壁设有外螺纹,另一端内嵌或焊接在养殖设备边沿底部,与养殖设备贯通。所述的活节活动螺母100的内螺纹与所述活节固定座300的外螺纹配合,活节活动螺母100的一端设有通孔直径小于其内螺纹公称直径的固定部(101);所述的活节活动座200的圆柱形进气部201与输气管道连接,圆柱形连接管202与曝气管连接;进气部201和连接管202间设有卡盘203,卡盘203外径介于活节活动螺母100的通孔直径和其内螺纹公称直径之间;所述的卡盘203面向连接管202的一端或活节固定座300设有外螺纹的一端设有环形凹槽301和与环形凹槽301匹配的密封圈400。本实施例中,环形凹槽301设置在活节固定座300设有外螺纹的一端,相应的,在卡盘203面向连接管202的一端设置有环形凸台204,与所述的环形凸台204尺寸大于环形凹槽301的尺寸。凸台204部分与环形凹槽301中的密封圈400可有效的增加管道连接的密封性,防止因密闭性不好导致出现曝气量不足的现象。所述的活节活动座200的连接管202伸进活节固定座300的内孔,卡盘203面向连接管202的一端与和活节固定座300设有外螺纹的一端相对接,活节活动座200的进气部201穿过活节活动螺母100,将卡盘203卡在活节活动螺母100与活节固定座300之间。

所述的进气部201的内径大于连接管202的内径,进气部201的内壁和连接管202的内壁连接处呈漏斗状。经过此结构,可以改变输气管道中的气体经过的截面积,当截面积变小时,压强增大,从而增强曝气强度。漏斗状的结构具有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突然变化的截面积所对应产生过大的输气阻力。

所述的进气部201设有与其内径相匹配的水管,使用该水管可调节进气部201的尺寸,达到适应多种输气管道的尺寸的目的。

所述的活节活动座200的连接管202连接有与其尺寸匹配的用于接到曝气管的连接件500。所述的连接件500为宝塔接头。宝塔接头可方便的与曝气管连接,且便于拆装。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形变,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形变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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