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红外监控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
背景技术:
近年来我国安防产品层出不穷,各安防子系统的发展也越来越先进,随着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提倡,在安防行产品中除了对电子产品的电路进行优化、选择低功耗电子元件外,基本上设备仍然必须持续地消耗能源,如何使得安防产品更为节能是现阶段研究的一大课题,在一般防范区域的监控,通常安装有各类型的监控摄像机,摄像机一般需要实时供电以提供实时监控需要,而在夜间无人走动的情形仍然必须全程开启,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摄像机的能源消耗,且不符合当代节能环保的生活理念,为此,我们提出一种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包括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球体机构、摄像头机构,所述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上设有安装底座,所述安装底座的内部设有旋转机构与球体机构,旋转机构与球体机构相咬合。
优选的,所述安装底座的两侧对称设有侧边固定连接支架,侧边固定连接支架为半圆状,所述侧边固定连接支架上设有连接轴安装孔,侧边固定连接支架的两端对称设有螺丝孔,所述安装底座的中央设有穿线孔。
优选的,所述球体机构的一侧设有齿轮,所述球体机构的两侧中央对称设有连接轴安装槽,连接轴安装槽的内部设有环形轴承,所述球体机构的另一侧中央设有摄像头机构安装槽,摄像头机构安装槽的内侧边缘设有摄像头机构固定圈,摄像头机构安装槽内设有摄像头机构。
优选的,所述摄像头机构上设有环形支架,环形支架的内侧设有疝气闪光灯,环形支架上设有高清摄像头与红外传感器,所述高清摄像头与红外传感器相间安装。
优选的,所述安装底座与球体机构之间设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上设有齿轮,驱动电机上的齿轮与球体机构一侧的齿轮相互咬合。
优选的,所述侧边固定连接支架上的连接轴安装孔内设有连接轴,连接轴的一端与连接轴安装槽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上采用安装底座与球体机构相结合,使监控摄像机整体简洁,球形的外形更加方便排水,监控摄像机本体的拍摄角度广,具有红外识别录像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球体机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摄像头机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安装底座示意图。
图中:1、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2、安装底座;3、摄像头机构;4、旋转机构;5、连接轴;6、球体机构;7、齿轮;8、连接轴安装槽;9、环型轴承;10、驱动电机;11、侧边固定连接支架;12、高清摄像头;13、疝气闪光灯;14、红外传感器;15、摄像头机构固定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包括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1、球体机构6、摄像头机构3,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1上设有安装底座2,安装底座2的两侧对称设有侧边固定连接支架11,侧边固定连接支架11上的连接轴安装孔内设有连接轴,连接轴的一端与连接轴安装槽连接,侧边固定连接支架11为半圆状,侧边固定连接支架11上设有连接轴安装孔,侧边固定连接支架11的两端对称设有螺丝孔,安装底座的中央设有穿线孔。
安装底座2的内部设有旋转机构4与球体机构6,旋转机构4与球体机构6相咬合,球体机构6的一侧设有齿轮7,球体机构6的两侧中央对称设有连接轴安装槽8,连接轴安装槽8的内部设有环形轴承9,球体机构6的另一侧中央设有摄像头机构安装槽,摄像头机构安装槽的内侧边缘设有摄像头机构固定圈15,摄像头机构安装槽内设有摄像头机构3,摄像头机构3上设有环形支架,环形支架的内侧设有疝气闪光灯13,环形支架上设有高清摄像头12与红外传感器14,高清摄像头12与红外传感器14相间安装。
安装底座2与球体机构6之间设有驱动电机10,驱动电机10上设有齿轮7,驱动电机10上的齿轮7与球体机构6一侧的齿轮7相互咬合,球体机构6的内部安装有蓄电池,高清摄像头12与红外传感器14均通过导线与蓄电池连接,当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1上的红外传感器14检测到有红外人员靠近的时候,高清摄像头12在旋转机构4上驱动电机10的驱动下对准红外热源,并进行视频录像以及上传。
红外线感应监控摄像机本体1上采用安装底座2与球体机构6相结合,使监控摄像机整体简洁,球形的外形更加方便排水,监控摄像机本体的拍摄角度广,具有红外识别录像的优点。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