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角度可调的移动式摄像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11617发布日期:2020-05-20 02:06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一种角度可调的移动式摄像头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摄像头装置。



背景技术:

摄像头又称电子眼,是一种视频输入设备,被广泛的运用于视频会议、远程医疗及实时监控等方面。在机械生产领域,摄像头常被用来监拍设备运行情况,尤其是机器运行时人不方便进入的场景,监控系统通过各个架设在生产现场的摄像镜头,将现场的视频画面传送到监控屏幕,操作人员不用进入现场,就能对生产现场进行实时管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意外情况给与及时修正,降低重大生产事故的发生的可能性。

随机器运行轨迹的变化,有些场景需要提供不同视角的视频画面,但目前,大部分摄像头安装位置固定,只能提供固定视角的画面,不能满足随机视角画面的需求。因此,需要一种可改变视角的移动摄像头采集不同视角的画面信息反馈给操作人员,帮助操作人员更好地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专利申请号201611080879.0公开了一种可横向移动多角度转动的监控摄像头,包括横向连接梁,横向连接梁上端设有能实现摄像头横向移动的调节螺杆,摄像头外侧设置有电机连接架,电机连接架上固定有带动摄像头转动左右的转动电机,摄像头侧端调节板上设置有带动摄像头上下转动的调节电机,可实现横向移动和多角度转动,从而更好的实现监控。

虽然能实现更好的监控,但它存在以下不足:不能实现横向移动,可拍摄范围有限;采用螺杆传动易磨损,使用寿命短;摄像头外侧固定的电机及连接架会影响摄像头的视野;电机设置在摄像头外侧会是美观性变差,且电机的安装位置会使输出功率变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的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拍摄范围更广泛、寿命长、不影响拍摄视野、美观性强的角度可调的移动式摄像头装置。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包括导轨和安装在导轨下方位置的摄像头主体,所述导轨上配合安装有能够沿导轨纵向移动的纵向移动组件,所述纵向移动组件包括固设于导轨底部的第一齿条及与第一齿条啮合连接的第一齿轮,所述导轨的两侧对称安装有横向移动组件;所述摄像头主体转动安装在支架上,所述支架与所述纵向移动组件转动连接。结构设计合理,通过各结构的相互配合实现了摄像头的前后、纵向移动和上下、左右转动,达到了拍摄范围更广泛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纵向移动组件包括配合安装在导轨上的滑块,所述滑块底部固连有底座,所述底座内部设置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转轴上安装有第一齿轮。通过齿轮齿条的相互配合实现滑块沿导轨移动,达到能够增长使用寿命并带动摄像头纵向移动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内部设置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从底座的底部穿过与所述支架的上端板固连。电机转轴的转动带动支架转动,进而实现摄像头的左右转动,达到角度调节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摄像头主体转动安装在所述支架两相对而设的侧端板上,所述摄像头主体内部设置有第三电机,所述第三电机的转轴从摄像头主体的一端穿过与支架的侧端板固连。由于支架在竖直方向上的限位,进而使得摄像头主体随着固定在摄像头主体内部的电机转动,达到摄像头上下转动的效果,且将电机设置在摄像头主体内部,达到不影响美观性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横向移动组件包括滑轨,所述滑轨上配合安装有安装座,且滑轨的一侧设置有第二齿条,所述安装座上设置有第四电机,所述第四电机的转轴上安装有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与第二齿条啮合连接。实现了整体的横向移动,进而带动摄像头横向移动,达到拍摄范围广泛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滑轨的上端通过螺栓与所述导轨固连。使摄像头横向移动时更加平稳,增强结构的稳定性。

进一步的,所述导轨上设置有轮槽,所述轮槽内适配有沿轮槽滚动的滚轮,所述滚轮与所述滑块相连接。通过滚动式移动减小摩擦阻力,达到减小磨损并顺畅移动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底座为一没有上端盖的方形壳体,所述底座的四个角上设置有螺纹孔,与螺纹孔适配的螺栓安装在所述滑块上,所述滑块为两个对称设置的u型板。到达节省材料并减轻负重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两个u型板之间留有间隙,且间隙的宽度大于第一齿轮的宽度。实现安装在底座内部的第一齿轮能够与第一齿条配合的目的。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的上端板中央位置设置有与所述第一电机的转轴适配的第一槽孔,所述支架的一个侧端板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三电机的转轴适配的第二槽孔。使得支架能够与电机转轴更好的配合,达到支架与摄像头主体转动更加的效果。

该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方案,具有以下优点:

1、结构设计合理,通过各结构的相互配合实现了摄像头的前后、纵向移动和上下、左右转动,达到了拍摄范围更广泛的效果。

2、通过齿轮齿条的相互配合实现移动,达到能够增长使用寿命并且运行平稳的效果。

3、在导轨上设置有轮槽,轮槽内适配有沿轮槽滚动的滚轮,滚轮与滑块相连接。通过滚动式移动减小摩擦阻力,达到减小磨损并顺畅移动的效果。

4、底座为一没有上端盖的方形壳体,滑块为两个对称设置的u型板且之间留有间隙,实现安装在底座内部的第一齿轮能够与第一齿条配合的目的,能够到达节省材料并减轻负重的效果。

5、将第三电机设置在摄像头主体内部,将第一电机、第二电机与第一齿轮设置在位于摄像头主体上方的底座内部,达到了不影响拍摄视野的效果,且使装置整体具有美观性。

6、该实用新型可通过程序进行控制,随意调节拍摄角度,或利用计算机图像处理功能使摄像头可以与拍摄物体同步移动,保持固定视角。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部分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前视示意图。

图4为图1的左视示意图。

图5为图1的俯视示意图。

图6为图1的仰视示意图。

图7为图1所示导轨的底部示意图。

图8为图3中q-q线的剖视图。

图中,1、摄像头主体,2、支架,3、底座,4、滑轨,5、第二齿条,6、安装座,7、导轨,8、滑块,11、第三电机,31、第二电机,32、第一齿轮,33、第一电机,61、第二齿轮,62、第四电机,71、轮槽,72、第一齿条,81、滚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在本实施例中涉及到的上下、左右和前后这些方位词是相对于附图来进行的定义,即为了方便表示摄像头的运动方向;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仅对上述的词语进行字面限定的理解,采用其他方位词语进行限定,其也在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内。

如图1和图8所示,一种角度可调的移动式摄像头装置,包括摄像头主体1,摄像头主体1转动安装在支架2上,其内部固定设置有第三电机11,第三电机11的转轴从摄像头主体1的一端穿过与支架2的侧端板固连,由于支架2在竖直方向的限位,故第三电机11的转轴转动时会使电机转动,从而带动摄像头主体1实现上下转动。

如图2所示,支架2转动安装在底座3的底部,底座3内设置有第一电机33,第一电机33的转轴从底座3的底部穿过与支架2的上端板固连。第一电机33转轴的转动带动支架2转动,进而实现摄像头的左右转动,达到角度调节的效果。

如图2所示,底座3内部设置有第二电机31,第二电机31的转轴上安装有第一齿轮32,第一齿轮32可穿过底座3的上端和滑块8中间的间隙与固设于导轨7底部的第一齿条72啮合连接,第二电机31带动第一齿轮32转动,由于第一齿轮32与第二齿轮61相啮合,故实现驱动滑块8沿导轨7纵向移动,进而实现带动摄像头纵向移动的目的。

如图1和图2所示,导轨7固定安装在安装座6上,安装座6底部故设有供安装座6横向移动的滑轨4,且滑轨4的一侧设置有第二齿条5,安装座6上设置有第四电机62,第四电机62的转轴上安装有第二齿轮61,第二齿轮61与第二齿条5啮合连接。电机转轴带动第二齿轮61进行转动,由于第二齿轮61与第二齿条5相啮合,故带动安装座6沿滑轨4横向移动,进而带动导轨7做相同的移动,进而带动摄像头实现横向移动。

如图1-图8所示,导轨7上设置有轮槽71,所述轮槽71内适配有沿轮槽71滚动的滚轮81,所述滚轮81与所述滑块8相连接,通过滚动式移动减小摩擦阻力,达到减小磨损并顺畅移动的效果;所述底座3为一没有上端盖的方形壳体,所述底座3的四个角上设置有螺纹孔,与螺纹孔适配的螺栓安装在所述滑块8上,所述滑块8为两个对称设置的u型板,到达节省材料并减轻负重的效果;所述两个u型板之间留有间隙,且间隙的宽度大于第一齿轮32的宽度,实现安装在底座3内部的第一齿轮32能够与第一齿条72配合的目的;所述支架2的上端板中央位置设置有与所述第一电机33的转轴适配的第一槽孔,所述支架2的一个侧端板上设置有与所述第三电机11的转轴适配的第二槽孔,使得支架2能够与电机转轴更好的配合,达到支架2与摄像头主体1转动更加的效果;所述滑轨4的上端通过螺栓与所述导轨7固连,使摄像头横向移动时更加平稳,增强结构的稳定性。

尽管通过参考附图并结合优选实施例的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实质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各种等效的修改或替换,而这些修改或替换都应在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内/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所述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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