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机电设备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方便使用的机电设备用减震架。
背景技术: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机电设备的需求越来越多,从交通工具到各种家用电器、计算机、打印机等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机电产品。先进的机电设备不仅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劳动强度,改善生产环境,完成人力无法完成的工作,而且作为国家工业基础之一,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国防实力的提高有着直接的、重要的影响,还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目前,机电设备在安装的时候需要使用安装架对其进行安装固定,但是当机电设备保护箱在工作运行中会产生竖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晃动,长时间运行会导致机电设备发生损坏,降低其稳定性。现有的减震架大多只能对竖直方向的晃动进行减震,很少有能降低水平方向上的晃动幅度;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新型方便使用的机电设备用减震架来解决上述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方便使用的机电设备用减震架,解决了如何降低水平方向上的晃动幅度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包括圆形支撑板、第一减震装置、第一连接板、连接装置、机电设备、第二减震装置,第二连接板;
所述圆形支撑板内设有第二连接板,所述第二连接板通过至少三个均匀分布的第二减震装置与圆形支撑板连接,所述第二连接板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一减震装置,所述第一减震装置下端与第二连接板连接,所述第一减震装置上端连接有第一连接板,所述第一连接板上设有机电设备,所述机电设备通过若干均匀分布的连接装置与第一连接板连接;
所述第一减震装置和第二减震装置均包括活塞杆、壳体、直线阻尼器、挡板;
所述壳体内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内设有挡板,所述壳体一端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通孔内设有可滑动的活塞杆,所述活塞杆贯穿第一通孔与挡板上端连接,所述挡板下端与空腔底部之间设有直线阻尼器。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减震装置的数量为四个,所述四个第二减震装置两两对称设置。
更进一步地,所述机电设备与第一连接板之间设有减震橡胶垫。
更进一步地,所述圆形支撑板通过若干均匀分布的固定装置与地面连接;所述固定装置包括第一螺栓、第一减震环、螺母;所述螺母预埋设在地面内,所述圆形支撑板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内设有第一螺栓,所述圆形支撑板与地面之间设有相配合的第一减震环,所述第一螺栓分别贯穿第二通孔和第一减震环与螺母螺接。
更进一步地,所述连接装置包括第二螺栓、第二减震环;所述第一连接板上均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一螺孔,所述第一螺孔内设有第二螺栓,所述第一螺孔底部设有放置槽,所述放置槽内设有第二减震环,所述机电设备底部设有与第二螺栓相配合的第二螺孔,所述第二螺栓贯穿第二减震环分别与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螺接。
更进一步地,所述挡板上端设有第一缓冲垫,所述空腔底部设有第二缓冲垫。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本实用提供了一种方便使用的机电设备用减震架,通过第二连接板通过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二减震装置与圆形支撑板连接可在水平方向减使得机电设备运行时更加稳定,通过挡板上端的第一缓冲垫和空腔底部的第二缓冲垫可进一步减震并且可增强螺接时的稳定性,通过机电设备与第一连接板连接处的减震橡胶垫可进一步提高连接的稳定性并且可以过滤小幅度的震动,通过固定装置与地面连接可提高放置本实用新型时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增强水平方向减震效果,结构简单,减震效果好,使用方便,维护成本低。
除了上面所描述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之外,本实用新型还有其它的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将参照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主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减震装置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b1处的局部放大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a1处的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
1-圆形支撑板、2-第一减震装置、3-固定装置、4-第一连接板、5-减震橡胶垫、6-连接装置、7-地面、8-机电设备、9-第二减震装置、10-第二连接板、11-第二通孔;
201-活塞杆、202-壳体、203-空腔、204-直线阻尼器、205-挡板、206-第一缓冲垫、207-第二缓冲垫、208-第一通孔;
301-第一螺栓、302-第一减震环、303-螺母;
601-第二螺栓、602-第二减震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参考图1至图5,一种方便使用的机电设备用减震架,包括圆形支撑板1、第一减震装置2、第一连接板4、连接装置6、机电设备8、第二减震装置9,第二连接板10;
圆形支撑板1内设有第二连接板10,第二连接板10通过至少三个均匀分布的第二减震装置9与圆形支撑板1连接,优选的,第二减震装置9的数量为四个,四个第二减震装置9两两对称设置,用于根据需要对水平方向的震动进行减震,第二连接板10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一减震装置2,第一减震装置2下端与第二连接板10连接,第一减震装置2上端连接有第一连接板4,用于竖直方向的减震,第一连接板4上设有机电设备8,机电设备8通过若干均匀分布的连接装置6与第一连接板4连接;
第一减震装置2和第二减震装置9均包括活塞杆201、壳体202、直线阻尼器204、挡板205;
壳体202内设有空腔203,空腔203内设有挡板205,挡板205可在空腔203内滑动,用于防止活塞杆201在空腔203内左右晃动,壳体202一端设有第一通孔208,第一通孔208内设有可滑动的活塞杆201,活塞杆201贯穿第一通孔208与挡板205上端连接,挡板205下端与空腔203底部之间设有直线阻尼器204,直线阻尼器204包括承受负载的活塞和用于收容活塞杆的筒体,筒体的开口通过依次套在活塞杆上的封盖和油封密封,套有弹簧,活塞和密封圈与筒体共同组成的封闭空间内充满阻尼油,用于防止连接时直线方向的晃动,直线阻尼器204上端与挡板205下端固定连接,直线阻尼器204下端与空腔203底部固定连接,挡板205在安装时在空腔203的中间位置,用于第一连接板4上连接的机电设备8的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震动进行减震,从而保护机电设备8;
机电设备8与第一连接板4之间设有减震橡胶垫5,用于一进步加强减震性能;
圆形支撑板1通过若干均匀分布的固定装置3与地面7连接,固定装置3包括第一螺栓301、第一减震环302、螺母303;螺母303预埋设在地面7内,圆形支撑板1上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二通孔11,第二通孔11内设有第一螺栓301,圆形支撑板1与地面7之间设有相配合的第一减震环302,优选的,第一减震环302为橡胶垫圈,用于对第一螺栓301提供一定的摩擦力并且在震动时不宜松脱,第一螺栓301分别贯穿第二通孔11和第一减震环302与螺母303螺接;用于圆形支撑板1与地面7的可拆卸连接,并且在使用时发生震动的情况下提供连接的稳定性;
连接装置6包括第二螺栓601、第二减震环602;第一连接板4上均设有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一螺孔,第一螺孔内设有第二螺栓601,第一螺孔底部设有放置槽,放置槽内设有第二减震环602,优选的,第二减震环602为橡胶垫圈,机电设备8底部设有与第二螺栓601相配合的第二螺孔,第二螺栓601贯穿第二减震环602分别与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螺接,用于机电设备8与第一连接板4的可拆卸连接,并且在机电设备8使用时发生震动的情况下不易松脱且可提供一定的减震效果;
挡板205上端设有第一缓冲垫206,空腔203底部设有第二缓冲垫207,用于挡板205空腔203滑动时,防止与空腔203底部和顶部发生碰撞导致损坏。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工作方法如下:
需要安装时,首先在地方的合适位置预先埋设螺母303,通过旋转第一螺栓301穿过第一减震环302将圆形支撑板1固定在地面7上,再将机电设备8放置在第一连接板4上的减震橡胶垫5上,然后对准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的位置,将第二减震环602放在放置槽内,最后将第二螺栓601贯穿第二减震环602与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螺接,旋紧即可完成安装固定。
机电设备8工作时会产生不同方向的震动,水平方向的震动由第二减震装置9进行降低,竖直方向的震动由第一减震装置2进行降低,遇到震动时,首先活塞杆201带动挡板205在空腔203滑动,使得挡板205下端与空腔203底部之间的直线阻尼器204工作,然后直线阻尼器204复位带动挡板205反向运动,挡板205带动活塞杆201反向运动从而完成复位动作。
本实用提供了一种方便使用的机电设备用减震架,通过第二连接板通过若干均匀分布的第二减震装置与圆形支撑板连接可在水平方向减使得机电设备运行时更加稳定,通过挡板上端的第一缓冲垫和空腔底部的第二缓冲垫可进一步减震并且可增强螺接时的稳定性,通过机电设备与第一连接板连接处的减震橡胶垫可进一步提高连接的稳定性并且可以过滤小幅度的震动,通过固定装置与地面连接可提高放置本实用新型时的稳定性;本实用新型增强水平方向减震效果,结构简单,减震效果好,使用方便,维护成本低。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