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7397476发布日期:2021-11-15 23:05阅读:9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多屏显示器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


背景技术:

2.软件开发是根据用户要求建造出软件系统或者系统中的软件部分的过程,软件开发是一项包括需求捕捉、需求分析、设计、实现和测试的系统工程。软件开发工作者在寻常工作中,会同时开启代码窗口、wiki页面、文档窗口、原型图窗口等,为了更便于观看,通常会选择使用多个显示器多个窗口分别显示,所以会用到含有多个显示器的多屏显示装置,现有的多屏显示装置大多固定设置,难以移动,灵活性较低,其高度也无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进行调整,并且多个显示屏的角度无法进行调整,给使用者带来很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上述情况,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于移动和锁止,高度可调,能有效缓解震动,更加灵活的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
4.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包括底座、工作台、电动气缸、驱动箱、主安装板、主显示屏、可转动辅显示屏、延伸桌板和减震移动组件,所述减震移动组件设于底座上,所述工作台设于底座上,所述延伸桌板设于工作台上,所述工作台内设有放置腔,所述电动气缸设于放置腔内且延伸至放置腔外,所述驱动箱设于电动气缸上,所述主安装板设于驱动箱上,所述主显示屏设于主安装板上,所述可转动辅显示屏设于驱动箱和主安装板上,所述可转动辅显示屏包括电机一、转轴一、转轴二、转轮一、转轮二、皮带、辅安装板和辅显示屏主体,所述电机一设于驱动箱内,所述转轴一设于电机一上且旋转贯穿驱动箱和主安装板,所述转轴二旋转设于驱动箱内且旋转贯穿驱动箱和主安装板,所述转轮一和转轮二分别设于转轴一和转轴二上,所述皮带套接设于转轮一和转轮二上,所述辅安装板设有两组,两组所述辅安装板分别套接设于转轴一和转轴二上,所述辅显示屏主体设于辅安装板上。
5.进一步地,所述延伸桌板包括外壳、丝杆、限位杆和桌板主体,所述外壳设于工作台上,所述桌板主体滑动设于外壳内,所述丝杆旋转设于外壳内,所述限位杆设于外壳内,所述桌板主体上对称设有套接块一和套接块二,所述套接块一滑动套接设于丝杆上,所述套接块二滑动套接设于限位杆上。
6.进一步地,所述减震移动组件包括伸缩杆、弹簧一、滑动板、支撑柱和锁止移动轮,所述底座上设有凹槽,所述伸缩杆设于凹槽内,所述滑动板设于伸缩杆上,所述凹槽内设有连接杆,所述滑动板滑动套接设于连接杆上,所述连接杆上套接设有弹簧二,所述弹簧二的两端分别设于滑动板和凹槽内壁上,所述弹簧一套接设于伸缩杆上,所述弹簧一的两端分别设于滑动板和凹槽内壁上,所述支撑柱设于滑动板上且滑动贯穿凹槽,所述锁止移动轮设于支撑柱上。
7.进一步地,所述外壳内设有电机二,所述丝杆的一端设于电机二上。
8.进一步地,所述工作台上设有收纳抽屉和收纳柜。
9.采用上述结构本实用新型取得的有益效果如下:本方案设有可转动辅显示屏,通过可转动辅显示屏能对辅显示屏主体的转动角度进行调整,更加灵活,增加使用者的使用舒适度;本方案设有电动气缸,通过电动气缸能对该装置的高度进行调整,从而适应不同使用者的使用需求;本方案设有延伸桌板,通过延伸桌板能在必要时将桌板主体伸出,在不需要时将桌板主体收起,减少空间占用面积;本方案设有减震移动组件,通过减震移动组件能对该装置进行移动和锁止固定,并且能缓解移动过程中产生的震动,从而能更好的对该装置进行保护。
附图说明
10.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11.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12.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中延伸桌板的结构示意图;
13.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中转轮一、转轮二和皮带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14.其中,1、底座,2、工作台,3、电动气缸,4、驱动箱,5、主安装板,6、主显示屏, 7、可转动辅显示屏,8、延伸桌板,9、减震移动组件,10、放置腔,11、电机一,12、转轴一,13、转轴二,14、转轮一,15、转轮二,16、皮带,17、辅安装板,18、辅显示屏主体, 19、外壳,20、丝杆,21、限位杆,22、桌板主体,23、套接块一,24、套接块二,25、伸缩杆,26、弹簧一,27、滑动板,28、支撑柱,29、锁止移动轮,30、连接杆,31、弹簧二, 32、凹槽,33、电机二,34、收纳抽屉,35、收纳柜。
具体实施方式
1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7.如图1

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软件开发的多屏显示装置,包括底座1、工作台2、电动气缸3、驱动箱4、主安装板5、主显示屏6、可转动辅显示屏7、延伸桌板8和减震移动组件9,所述减震移动组件9设于底座1上,所述工作台2设于底座1上,所述延伸桌板8 设于工作台2上,所述工作台2内设有放置腔10,所述电动气缸3设于放置腔10内且延伸至放置腔10外,所述驱动箱4设于电动气缸3上,所述主安装板5设于驱动箱4上,所述主显示屏6设于主安装板5上,所述可转动辅显示屏7设于驱动箱4和主安装板5上,所述可转动辅显示屏7包括
电机一11、转轴一12、转轴二13、转轮一14、转轮二15、皮带16、辅安装板17和辅显示屏主体18,所述电机一11设于驱动箱4内,所述转轴一12设于电机一11 上且旋转贯穿驱动箱4和主安装板5,所述转轴二13旋转设于驱动箱4内且旋转贯穿驱动箱 4和主安装板5,所述转轮一14和转轮二15分别设于转轴一12和转轴二13上,所述皮带16 套接设于转轮一14和转轮二15上,所述辅安装板17设有两组,两组所述辅安装板17分别套接设于转轴一12和转轴二13上,所述辅显示屏主体18设于辅安装板17上。
18.所述延伸桌板8包括外壳19、丝杆20、限位杆21和桌板主体22,所述外壳19设于工作台2上,所述桌板主体22滑动设于外壳19内,所述丝杆20旋转设于外壳19内,所述限位杆21设于外壳19内,所述桌板主体22上对称设有套接块一23和套接块二24,所述套接块一23滑动套接设于丝杆20上,所述套接块二24滑动套接设于限位杆21上;所述减震移动组件9包括伸缩杆25、弹簧一26、滑动板27、支撑柱28和锁止移动轮29,所述底座1上设有凹槽32,所述伸缩杆25设于凹槽32内,所述滑动板27设于伸缩杆25上,所述凹槽32 内设有连接杆30,所述滑动板27滑动套接设于连接杆30上,所述连接杆30上套接设有弹簧二31,所述弹簧二31的两端分别设于滑动板27和凹槽32内壁上,所述弹簧一26套接设于伸缩杆25上,所述弹簧一26的两端分别设于滑动板27和凹槽32内壁上,所述支撑柱28 设于滑动板27上且滑动贯穿凹槽32,所述锁止移动轮29设于支撑柱28上;所述外壳19内设有电机二33,所述丝杆20的一端设于电机二33上;所述工作台2上设有收纳抽屉34和收纳柜35。
19.具体使用时,通过减震移动组件9可以将该装置移动并锁止固定在至指定位置,通过减震移动组件9内各组件的配合,能缓解移动过程中产生的震动,从而能对更好的对该装置进行保护,启动电动气缸3,电动气缸3带动驱动箱4移动,驱动箱4带动5、6和7移动,从而实现对该装置高度的调整,当该装置被调整至合适高度后,关闭电动气缸3,启动电机一 11,使电机一11带动转轴一12转动,转轴一12带动转轮一14转动,转轮一14通过皮带16 带动转轮二15转动,转轮二15带动转轴二13转动,转轴一12和转轴二13分别带动两组辅安装板17转动,辅安装板17带动辅显示屏主体18转动,从而实现对辅显示屏主体18转动角度的调整,调整至合适角度后,关闭电机一11,必要时可以启动电机二33,电机二33带动丝杆20转动,丝杆20带动套接块一23滑动,套接块一23带动桌板主体22从外壳19内移出,通过套接块二24和限位杆21的配合,可以对桌板主体22起到限制作用,保证桌板主体22沿直线方向运动,当桌板主体22从外壳19内移出后,关闭电机二33,此时方可在桌板主体22上进行操作,通过收纳抽屉34和收纳柜35可以收纳一些工具。
20.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21.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
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22.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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