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自锁结构的防松螺母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2459218发布日期:2022-12-07 03:34阅读: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自锁结构的防松螺母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螺母领域,特别是一种带自锁结构的防松螺母。


背景技术:

2.螺母是最常用的紧固件之一,在机械设备中起到固定螺杆与待锁紧件(需要锁紧的物件)之间连接的作用,螺母的松动问题也是一直受到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3.现有技术中的螺母为了起到防松的效果,一般采用两个螺母(其中一个螺母具有偏心的凹槽或者凸台)叠加锁紧在螺杆上,从而达到防松的效果,如申请号为:cn201821183126.7所示的实用新型专利,便展示了一种偏心锁紧螺母,其锁紧螺母叠加在偏心螺母上方配合螺杆能够对待锁紧件进行锁紧,起到一定的防松效果,但由于两个螺母并不是一体的,所以两个螺母之间能够发生相对转动,在一部分会发生高频振动的应用场景下,便容易导致处于螺杆外侧的锁紧螺母先发生转动,在锁紧螺母由于在螺杆上转动而导致凸台退出凹槽孔后,便无法与偏心螺母配合起到防松效果,此时偏心螺母也会发生松动。
4.因此,在两个螺母配合螺杆进行锁紧后,如何保证两个螺母之间不会发生相对转动,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带自锁结构的防松螺母,其能够在公螺母与母螺母锁紧在螺杆后,防止公螺母与母螺母之间发生相对转动,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
6.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带自锁结构的防松螺母,包括有公螺母与母螺母,所述公螺母内开设有第一螺纹孔,所述公螺母的下端设有同心凸台,所述同心凸台与第一螺纹孔的中心轴线同心,所述母螺母上开设有与第一螺纹孔相对应的第二螺纹孔,所述母螺母上端开设有用于与同心凸台相配合的偏心凹槽,所述偏心凹槽中心轴线与第二螺纹孔的中心轴线不同心,所述公螺母在同心凸台上侧设有圆柱段,所述圆柱段的外侧壁上呈圆周设置有至少两个的限位块,所述限位块上开设有限位槽,所述圆柱段在限位槽上转动设置有自锁环,所述自锁环上设有用于与母螺母相连接的连接件,所述自锁环上设有防转机构,所述防转机构用于在连接件与母螺母相连接时阻止自锁环进行转动。
7.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公螺母旋转接入母螺母时,同心凸台接入偏心凹槽中,由于轴线不同,随着本实用新型的拧紧,螺杆与本实用新型之间的连接越发紧密。自锁环旋转连接在限位槽内,自锁环上的连接件连接在母螺母上,再配合自锁环上的防转动机构,将其固定在限位槽上,即可保证公螺母不会相对于母螺母发生旋转,从而防止公螺母脱离母螺母,保证了双螺母之间的连接不会发生松动。
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连接件包括若干个竖直向下的长条状的自锁条,所述自锁条固定连接于自锁环外端下侧,所述母螺母上端外侧壁上开设有与自锁条相对应
的自锁槽,所述自锁槽开设方向为竖直向下,所述自锁槽用于供自锁条插入。
9.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自锁条插入自锁槽,配合自锁环上的防转动机构,能够防止公螺母对母螺母发生相对旋转,从而加强公螺母与母螺母之间连接的锁紧程度,防止两个螺母之间产生松动,使本实用新型与螺杆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
10.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防转机构包括有若干个易折弯片,所述易折弯片由自锁环切割形成,所述易折弯片在自锁条插入自锁槽时位于相邻的限位块之间。
11.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自锁条插入自锁槽后,易折弯片便于进行折弯,被折弯后的易折弯片被限位在相邻的两个限位块之间,使自锁环无法旋转,从而将自锁环固定在限位槽中,防止公螺母相对母螺母发生旋转。
12.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的表面上均连接有工程塑料层,所述工程塑料层胶接于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的内螺纹牙尖上。
13.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工程塑料增大了螺杆与螺纹孔之间的摩擦阻力,使本实用新型与螺杆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
14.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母螺母在偏心凹槽上侧开设有易入倒角。
15.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使同心凸台能够顺利旋转接入偏心凹槽中。
16.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限位块设有六个,所述自锁条也设有六个。
17.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可进一步加强公螺母与母螺母之间的锁紧效果。
18.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母螺母的下端面上开设有若干防滑纹。
19.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增大母螺母与待锁紧件之间的摩擦力,进一步增强本实用新型的防松效果。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配合螺杆对待锁紧件进行锁紧时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仰视结构示意图;
24.图4为本实用新型螺纹孔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25.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爆炸结构示意图。
26.图中标号:1公螺母、2母螺母、3第一螺纹孔、4同心凸台、5第二螺纹孔、6偏心凹槽、7圆柱段、8限位块、9限位槽、10自锁环、11自锁条、12自锁槽、13易折弯片、14工程塑料层、15易入倒角、16防滑纹、17螺杆、18待锁紧件。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1-5,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
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8.实施例:
29.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带自锁结构的防松螺母,包括有公螺母1与母螺母2,公螺母1内开设有第一螺纹孔3,且公螺母1的下端设有与第一螺纹孔3同轴的同心凸台4;另外,母螺母2上也开设有与第一螺纹孔3相对应的第二螺纹孔5,并且母螺母2上开设有中心轴线与第二螺纹孔5不同心的偏心凹槽6。在公螺母1旋转接入母螺母2时,同心凸台4插入偏心凹槽6中,由于轴线不同,随着本实用新型的拧紧,螺杆与本实用新型之间的连接越发紧密。公螺母1还在同心凸台4上侧设有圆柱段7,并且圆柱段7的外侧壁上设置有至少两个的限位块8,这些限位块8呈圆周分布在圆柱段7外侧壁上,且限位块8上开设有限位槽9,圆柱段7在限位槽9上转动设置有自锁环10。该自锁环10上设有用于与母螺母2相连接的连接件,并且该自锁环10上设置有防止自锁环10在与母螺母2连接时发生转动的防转机构。自锁环10旋转连接在限位槽9内,自锁环10上的连接件连接在母螺母2上,再配合自锁环10上的防转动机构,将其固定在限位槽9上,即可保证公螺母不会相对于母螺母发生旋转,从而防止公螺母1脱离母螺母2,保证了双螺母之间的连接不会发生松动。
30.设置在自锁环10上的连接件包括若干个竖直向下的长条状的自锁条11,这些自锁条11固定连接于自锁环10外端下侧。并且母螺母2上端外侧壁上还开设有与自锁条11相对应的、用于供自锁条11插入的自锁槽12,自锁槽12的开设方向同样为竖直向下。上述结构配合自锁环10上的防转动机构,能够防止公螺母1对母螺母2发生相对旋转,从而加强公螺母1与母螺母2之间连接的锁紧程度,防止两个螺母之间产生松动,使本实用新型与螺杆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
31.自锁环10上设置的防转机构包括若干个易折弯片13,这些易折弯片13由自锁环10切割形成,自锁条11插入自锁槽12时易折弯片13位于相邻的限位块8之间。自锁条11插入自锁槽12后,易折弯片13便于进行折弯,被折弯后的易折弯片13被限位在相邻的两个限位块8之间,使自锁环10无法旋转,即可将自锁环10固定在限位槽9中,防止自锁环10在使用时脱出限位槽9,从而进一步加强公螺母1与母螺母2之间的锁紧程度。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易折弯片13的长度略小与相邻两个限位块8之间的距离。
32.此外,第一螺纹孔3与第二螺纹孔5的表面上均连接有工程塑料层14,该工程塑料层14胶接于第一螺纹孔3与第二螺纹孔5的内螺纹牙尖上。工程塑料增大了螺杆与螺纹孔之间的摩擦阻力,使本实用新型与螺杆之间的连接更加紧密,防松效果更好。并且母螺母2在偏心凹槽6上侧开设有易入倒角15,易入倒角15的存在使同心凸台4能够顺利旋转接入偏心凹槽6中。
33.另外,公螺母1圆柱段7上限位块8设有六个,自锁条11的个数也是六个,进一步加强了公螺母1与母螺母2之间的锁紧程度。并且母螺母2下端面上还开设有若干防滑纹16,防滑纹16可增大母螺母2与待锁紧件之间的摩擦阻力,进一步加强本实用新型的防松效果。
34.工作原理:如图2所示,当本实用新型要对两个待锁紧件18进行锁紧时,先采用母螺母2与螺杆17进行连接,再将自锁条对准自锁槽12,随后将公螺母1旋转接入母螺母2中。由于自锁环10旋转连接在限位槽9内,自锁环10在公螺母1旋转的过程中不会随公螺母1转动。但由于公螺母1在转动的过程中产生一个向下的力,带动自锁环10向下移动,从而带动自锁条11插入自锁槽12中。待同心凸台4与偏心凹槽6紧密连接后,再将自锁环10上的易折
弯片13折弯,被折弯的易折弯片13被限位在相邻的两个限位块8之间,使自锁环10无法在限位槽9中发生转动,即可保证公螺母1与母螺母2不会发生相对转动,从而加强本实用新型的防松效果。
35.同时需要指出的本实用新型指出的术语,如:
ꢀ“
前”、“后”、“竖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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