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加气站及其LNG储罐的放散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791351发布日期:2019-02-01 19:38阅读:2102来源:国知局
LNG加气站及其LNG储罐的放散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天燃气放散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LNG加气站及其LNG储罐的放散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放散塔采用的是直管结构,放散塔底部装有截止阀。由于直管顶部无遮挡结构,雨水易进入放散管内产生积液,放散塔底部阀门需常开来保证放散管没有堵塞风险,也就导致了设备在安全放散时,底部有LNG泄漏的风险。

尤其是在设备紧急排液情况下,气体排放量大,底部可能会有LNG气体溢出,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LNG加气站的放散直管易进水而需常打开底部阀门,而导致在放散过程中存在LNG泄露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应用于LNG储罐的放散装置,包括:放散立管,其底端与储罐连通;落水管,与放散立管错位布置;落水管的侧壁开设有开口,开口的高度大于放散立管顶端的高度;连接管,倾斜设置,其底端连接放散立管的顶端,连接管顶端经开口插入落水管内,连接管顶端管口的上顶点向外超出其下顶点。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连接管顶端管口位于一斜面上,该斜面在由下往上的方向上逐渐向外倾斜。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连接管顶端管口的上顶点不超过落水管的中心轴线,连接管顶端管口的下顶点靠近开口所在的管壁。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放散立管包括高位管以及低位管,该高位管的底端与低位管的顶端通过法兰可拆式地连接;高位管的顶端与连接管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低位管由放散管道与排水管道构成;排水管道位于放散管道的下方,其管径小于放散管道的管径,且排水管道上设有常闭式的弹簧复位阀;放散管道的管壁上开设有排气孔,供储罐连通。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放散装置还包括支撑结构,支撑结构包括斜撑杆与多个横向固定件;斜撑杆的一端连接于放散立管的管壁,另一端支撑于储罐的顶部上;各横向固定件沿高度方向一一与放散立管的管壁连接,横向固定件设于储罐罐壁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横向固定件包括横向块、固定座与固定件;固定件环绕并卡住放散立管的管壁,固定件与固定座可分离地连接;固定座固定设于横向块的一端端部,横向块的另一端连接于储罐罐壁。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中,落水管的管径大于连接管的管径。

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LNG加气站,包括LNG储罐和上述放散装置;其放散立管的底端与LNG储罐连通。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如下优点和积极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针对于目前放散管易进水导致的泄露问题,放散装置设有落水管,从而雨水可以沿着该落水管落下,进一步地,其连接管倾斜设置,连接管伸入落水管中形成帽檐结构,用于挡住雨水防止雨水顺着连接管进入放散立管中,解决了放散立管因积水需常打开而导致在放散过程中存在LNG泄露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放散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低位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的A处放大图。

图4为图1的B处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500-储罐;100-放散装置;10-放散立管;101-高位管;102-低位管;1021-放散管道;1022-排水管道;103-法兰;104-截止阀;105-弹簧复位阀;20-连接管;201-顶端;202-底端;203-上顶点;204-下顶点;30-落水管;301-开口;40-支撑结构;401-斜撑杆;402-横向固定件;4021-横向块;4022-固定座;4023-固定件。

具体实施方式

体现本实用新型特征与优点的典型实施方式将在以下的说明中详细叙述。应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能够在不同的实施方式上具有各种的变化,其皆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且其中的说明及图示在本质上是当作说明之用,而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LNG储罐的放散装置100以及具备该放散装置100的LNG加气站,其中,LNG加气站设有用于储存LNG的储罐500,放散装置100设于储罐500旁,用于与储罐500连通而进行LNG的放散。

请参照图1,图1示出了放散装置100的具体结构,其包括放散立管10、连接管20、落水管30以及支撑结构40。

放散立管10,其为中空管道,在支撑结构40的支撑下竖直设于储罐500旁,具备中心轴线。放散立管10的底端与储罐500连通,将储罐500中的气体通过其顶端的开口301释放出来。

放散立管10由两段管件上下连接构成,其分别为高位管101以及低位管102,高位管101的底端与低位管102的顶端通过法兰103可拆式地连接。低位管102从储罐500的底部向上延伸,且低位管102的顶端在高度上不超过储罐500的顶部,高位管101的顶端在高度上超出储罐500顶部。在储罐500运输时,可将高位管101拆除,仅保留低位管102与储罐500的连接,避免放散立管10过长导致的运输不便,运输至目的地后,再通过法兰103连接将高位管101安装到位,安装方便。

进一步地参照图2,图2示出了低位管102底部的具体结构。

低位管102由放散管道1021以及排水管道1022构成;排水管道1022位于放散立管10的下方,且其管径小于放散立管10的管径。放散管道1021的管壁上开设有排气孔,供储罐500的用于排送LNG的排气管道插入,该排气管道上设有截止阀104。

为了进一步地保证LNG不被泄露,在排水管道1022的管道上设有常闭式的弹簧复位阀105。在放散过程中,该弹簧复位阀105为关闭状态;在平时的非放散工作的情况下,该弹簧复位阀105只需要定期打开,将积留在排水管道1022中的水排放出即可。

返回来再参照图1,落水管30为竖直的中空管,落水管30与放散立管10错位布置,具体地,落水管30与放散立管10平行且两者之间具有一定距离,落水管30给雨水提供了直接落下的通道。落水管30的侧壁上开设有开口301,该开口301所位于的高度高于高位管101的顶端所处的高度。

连接管20为倾斜状态,连接放散立管10和落水管30。具体地,连接管20的底端202与高位管101的顶端连接,连接管20的顶端201通过开口301插入落水管30中,连接管20的外表面与开口301焊接固定。

进一步地,请参照图3,图3为图1的A处放大图;可以清楚地看到连接管20的顶端201的管口位于一斜面上,斜面在由下往上的方向上向外逐渐倾斜,向外的方向即为远离开口301所在的管壁的方向。

该斜面上具备上顶点203以及下顶点204,具体地,上顶点203处于斜面上的最高处,该上顶点203不超过落水管30的中心轴线,下顶点204靠近位于开口301处的管壁,上顶点203向外超出其下顶点204从而形成了帽檐结构,可以阻挡雨水进入连接管20中。同时,由于该帽檐结构的顶端不超过落水管30的中心轴线,保证了落水管30中具有足够的空隙,使得气体能够从连接管20中进入落水管30并进行顺畅的散放。为了进一步保证排放的通畅,落水管30的管径比连接管20的管径大。在本实施例中,该斜面的端面为平面;但是在其他具体实施例中,该斜面可以为曲面。

连接管20可以是与高位管101一体成型,即连接管20相对于竖直的高位管101弯折向上延伸;连接管20也可以是与高位管101为不同的管件,再通过弯头连接在一起。总体而言,连接管20所采用的倾斜设置的结构设计,该设计相较于原有的竖直设置的放散立管10而言,经分析计算,并不会对LNG的流通造成较大阻力,其对散放压降的影响很小,不会影响LNG的放散效果。

再次返回参照图1,支撑结构40包括斜撑杆401与多个横向固定件402。斜撑杆401的一端连接于放散立管10的管壁,另一端支撑于储罐500的顶部上;各横向固定件402沿高度方向一一与放散立管10的管壁连接,横向固定件402设于储罐500罐壁上。

具体地,请进一步参照图4,图4为图1的B处放大图,示出了横向固定件402的连接结构,其包括横向块4021、固定座4022与固定件4023。

在本实施例中,横向块4021呈矩形结构,其一端与储罐500的罐壁固定连接,另一端向远离罐壁延伸且与固定座4022连接。固定件4023为U形螺栓,该螺栓套设在低位管102上,用于卡住固定低位管102的管壁;固定座4022呈L形结构,其一端与横向块4021固定连接,另一端向高度方向延伸,并开设有螺栓孔,与固定件4023形成螺栓连接。在本实施例中,固定件4023为U形螺栓;在其他具体实施例中,固定件4023可以是缠绕在放散立管10上的譬如卡扣以及绑带等。

综上所述,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LNG加气站的放散直管易进水而常打开底部阀门,而导致在放散过程中存在LNG泄露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中的放散装置100,其落水管30用于引导雨水沿该管道落下,进一步地,还采用与常规直管结构不同的倾斜设置的连接管20;该连接管20的一端与放散立管10的顶端端口对接;另一端插入开口301形成帽檐结构。由于落水管30阻挡了大部分的雨水的进入,同时由于帽檐结构的设计,进一步地防止了雨水顺着连接管20进入放散立管10中,而且也不影响大量气体的散放效果。该放散装置100解决了放散立管10因积水需常打开而导致在放散过程中存在LNG泄露的问题,保证了放散作业的正常进行。

虽然已参照几个典型实施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但应当理解,所用的术语是说明和示例性、而非限制性的术语。由于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多种形式具体实施而不脱离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实质,所以应当理解,上述实施方式不限于任何前述的细节,而应在随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精神和范围内广泛地解释,因此落入权利要求或其等效范围内的全部变化和改型都应为随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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