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验电功能的导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123233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验电功能的导线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是有关一种具验电功的导线,特指一种以由于本体内设有发光元件并使其与相关构件导通而具有验电功能且可依设计上的需要串接的具验电功能的导线。
如图5所示,现有的一种具有验电功能者是为一验电笔9,该验电笔9设有一中空的握柄91,该握柄91的中间段具有一透光部92,该握柄92相对该透光部92一以上的发光装置93及相关电路(图中未示),且其向握柄91外侧延伸设有一探针94。
然而,此种验电笔9虽具有验电的功能,实际上,验电时是将探针94插入欲验电处,并以该发光装置93发光于否来告知验电结果,而验电后通常须于已确认验电结果处连接线路,此时,使用者必须要另外备置连接的导线与接头等,不仅备料繁琐、使用麻烦,操作性亦为不良。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验电功能的导线,以由于体内设有发光元件并使其与相关构件如握持部导通,使用者可以本实用新型直接进行电路的检验,而于适当处直接依设计上的需要串接本实用新型,除使用者不须要另外备料,而可简化备料作业与成本,更具有易于使用、操作性佳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而可在节省成本的考量上得到良好改善效果的具验电功能的导线。
为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及其特征,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其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立体图;图2是图1的II-II剖面示意图;图3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的使用示意图;图4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立体图;图5是习用验电笔的立体图。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是提供一种具验电功能的导线,该具验电功能的导线是包括一导线2,该导线2外包覆有一绝缘层21;一本体3,其中间部分具有一容置空间31,而使该导线2前侧的自由端插入该容置空间31一预定长度D,另外,该容置空间31内设有一发光件32,该发光件32的一导通部321并向该本体3后侧延伸,而于该导线2的绝缘层21外设有一握持部33,于本实施例中,该本体3容置空间31内并设有一阻抗元件34;一接头4,设于该本体2容置空间31的前端并向外延伸一预定的长度,该接头4后端与发光件32及该导线2导通。
一导电连接件5,设于该导线2后侧的自由端,且与该导线2导通,该连接件5外并包覆有一绝缘套51,于本实施例中,该导电连接件5是由板片弯折而成。
使用本实用新型时,如图3所示,使用者是由该握持部33握持该本体3,而将该接头4插入欲验电处1,而该发光件32即会以发光于否来告知验电结果,当验电结果符合使用者需求时,如为接地端等,即不须将该接头4拔起,而可直接由该导电连接件5依设计上的需要串接于电路、线路(图中未示)等,值得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使用作为接地导线,可因设计上的不同而用以取代电源线等。
当然,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如图4所示,是为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其中,该导电连接件5,是为一固定夹,此实施例具有易于将本实用新型与电路连结的优点。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藉由于导线2设有该本体3,且本体3内设有发光元件32并使其与相关构件如握持部33导通,使用者可以本实用新型直接进行电路的检验,而于适当处直接依设计上的需要串接本实用新型,除使用者不须要另外备置验电笔或连接的导线与接头等,而可简化备料的作业与成本,更具有易于使用、操作性佳的优点,且在制作上,本实用新型亦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而可在节省成本的考量上得到良好改善效果的具验电功能的导线。
权利要求1.一种具验电功能的导线,其特征在于,该具验电功能的导线包括一导线,该导线外包覆有一绝缘层;一本体,其中间部分具有一容置空间,而使该导线前侧的自由端插入该容置空间一预定长度,另外,该容置空间内设有一发光件,该发光件并向该本体后侧延伸一导通部,而于该导线的绝缘层外设有一握持部;一接头;设于该本体容置空间的前端并向外延伸一预定的长度,该接头后端与发光件及导线导通;一导电连接件,设于该导线后侧的自由端,且与该导线导通,该连接件外并包覆有一绝缘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验电功能的导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本体容置空间内并设有一阻抗元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验电功能的导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电连接件为板片弯折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验电功能的导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导电连接件为一固定夹。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是提供一种具验电功能的导线,其包括一导线、一本体、一接头及一导电接件,于本体内设有发光元件并使其与相关构件如握持部导通,使用者可以本实用新型直接进行电路的检验,而于适当处直接依设计上的需要串接本实用新型,除使用者不须要另外备料,而可简化备料的作业与成本,更具有易于使用、操作性佳的优点。
文档编号G01R31/00GK2476031SQ0121898
公开日2002年2月6日 申请日期2001年4月5日 优先权日2001年4月5日
发明者廖信宗 申请人:廖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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