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4554阅读:635来源:国知局
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



背景技术:

产科孕产妇留取尿标本时容易被阴道分泌物、血液、羊水污染,从而导致结果的偏差;由于女性排出的尿线较粗较分散,目前使用的尿标本采集杯容易导致尿液外溅,手容易被尿液污染;且采集杯无密封设计,送检过程中易溅出或者被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尿液采集准确性高、安全卫生性好、易于制作、制作成本低的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包括杯体、杯盖和胶头滴管,所述杯盖的中部设有供胶头滴管穿过的通孔,所述胶头滴管通过连接组件以可拆卸方式固定安装于所述通孔中。

上述的尿液采集杯,优选的,所述连接组件包括固接于杯盖上的柔性部件,所述柔性部件设有与胶头滴管过盈配合的弹性夹紧孔,所述弹性夹紧孔与所述通孔连通,所述胶头滴管自所述弹性夹紧孔和通孔插入杯体的内腔。

上述的尿液采集杯,优选的,所述弹性夹紧孔的内壁上设有若干间隔布置的环形凹槽。

上述的尿液采集杯,优选的,所述弹性夹紧孔设有使胶头滴管易于插入的喇叭口。

上述的尿液采集杯,优选的,所述柔性部件采用粘接方式固接在所述杯盖的外端面。

上述的尿液采集杯,优选的,所述柔性部件为硅胶制件或橡胶制件。

上述的尿液采集杯,优选的,所述杯体和胶头滴管上均设有刻度。

上述的尿液采集杯,优选的,所述杯盖与杯体螺纹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在采集尿液时,手执胶头滴管对准尿道口部位吸取尿液,能有效避免尿液被羊水、阴道分泌物等污染,保证尿液采集的准确性,由于杯盖固定连接在胶头滴管上,采集尿液时杯盖起到遮挡作用,可避免采集过程中被尿液溅到,提高了安全卫生性。同时,胶头滴管和杯盖通过连接组件以可拆卸方式连接固定,使胶头滴管和杯盖可以分别单独制作,能够降低制作难度和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的主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A剖视放大图。

图3为柔性部件的主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杯体;2、杯盖;21、通孔;3、胶头滴管;31、刻度;4、柔性部件;41、弹性夹紧孔;411、喇叭口;42、环形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适用于孕产妇的尿液采集杯,包括杯体1、杯盖2和胶头滴管3,杯盖2的中部设有供胶头滴管3穿过的通孔21,胶头滴管3通过连接组件以可拆卸方式固定安装于通孔21中。采用该尿液采集杯采集尿液时,手执胶头滴管3对准尿道口部位吸取尿液,能有效避免尿液被羊水、阴道分泌物等污染,保证了尿液采集的准确性,由于杯盖2固定连接在胶头滴管3上,采集尿液时杯盖2起到遮挡作用,可避免采集过程中被尿液溅到。同时,胶头滴管3和杯盖2通过连接组件以可拆卸方式连接固定,使胶头滴管3和杯盖2可以分别单独制作,能够降低制作难度和成本。

本实施例中,连接组件包括固接于杯盖2上的柔性部件4,柔性部件4设有与胶头滴管3过盈配合的弹性夹紧孔41,弹性夹紧孔41与通孔21连通,且弹性夹紧孔41的中心线与通孔21的中心线共线,胶头滴管3自弹性夹紧孔41和通孔21插入杯体1的内腔,由于弹性夹紧孔41与胶头滴管3过盈配合,从而使胶头滴管3与杯盖2保持相对固定。该连接组件能够很好的适应采用玻璃薄壁结构的胶头滴管3,其利用柔性部件4的弹性夹紧孔41与胶头滴管3过盈配合,使杯盖2与胶头滴管3保持相对稳定可靠的固定关系,且在组装和拆卸过程中不会造成胶头滴管3的损坏,其具有结构简单、易于制作、成本低、易于装配等优点。

本实施例中,弹性夹紧孔41的内壁上设有若干环形凹槽42,若干环形凹槽42沿弹性夹紧孔41的中心线方向间隔布置,设置该环形凹槽42可减少弹性夹紧孔41内壁与胶头滴管3过盈配合接触的面积,使胶头滴管3能够轻松方便的插入,同时胶头滴管3又具有较长的一段配合装设在弹性夹紧孔41中,能够保证其固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本实施例中,弹性夹紧孔41设有使胶头滴管3易于插入的喇叭口411,该喇叭口411位于弹性夹紧孔41远离通孔21的一端,其在胶头滴管3插入弹性夹紧孔41时起引导作用,便于快速、容易的插入弹性夹紧孔41。

本实施例的柔性部件4为硅胶制件或橡胶制件。柔性部件4采用粘接方式固接在杯盖2的外端面。

本实施例中,杯体1和胶头滴管3上均设有刻度31,便于检验时操作,减少工作量及误差。杯盖2与杯体1螺纹连接,两者通过螺纹密封吻合,可避免采集后送检过程中尿液溅出或者被污染。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构思前提下所得到的改进和变换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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