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消解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5000阅读:522来源:国知局
微波消解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仪器分析湿法前处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微波消解罐。



背景技术:

微波消解通常是指利用微波加热封闭容器中的消解液和试样,从而在高温增压条件下使各种样品快速溶解的湿法消化的方法。密闭容器反应和微波加热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其完全、快速、低空白的优点。

为了保证元素测定的准确性,彻底洗净罐内样品残留,每次使用完都需要及时清洗,清洗通常需要将消解罐用大量的硝酸溶液浸泡较长时间,浸泡后还要用大量的超纯去离子水清洗干净,费时费力,且多次使用后,罐内壁仍然会有无法洗净的残留斑渍,影响痕量元素测定结果的准确性,这时就需要更换新消解罐,提高了生产成本。

另外,消解时需要使用大量的强酸,微波消解过程中,罐内酸性气体浓度增大,当超过一定压力时,酸性气体喷出消解罐,会对实验人员造成一定的伤害。

鉴于上述原因,本发明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建一种新型微波消解罐,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微波消解罐,本实用新型加入了超薄衬管,便于取出和清洗,降低了成本,在酸性气体超过设定值时会报警,保证了使用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微波消解罐,包括罐体以及与所述罐体可拆卸连接的罐盖,罐体外部设有声光报警器,罐体内部设有可更换的衬管,衬管内壁设有一圈凸起,更换衬管时手持凸起,衬管的上端设有封压盖,封压盖下部搁置在凸起上,封压盖中部设有上下通孔,罐盖上螺纹连接有防爆块,防爆块压设在封压盖上,罐体内部设有传感器,传感器包括检测酸性气体的原电池式气体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气体传感器连接声光报警器。

进一步的,温度传感器为非接触红外传感器、接触式铂金传感器或光纤传感器。

进一步的,压力传感器与消解罐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罐盖外表面设有若干防滑齿。

进一步的,防滑齿沿罐盖的中心轴圆周阵列。

进一步的,衬管为浸涂有聚四氟涂料的航空级玻璃纤维布。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

微波消解罐采用温、压传感器,对消解罐的压力和温度进行检测,实时显示;同时设有检测酸性气体的原电池式气体传感器,当罐内酸性气体超标时,声光报警器发出警报,提醒实验员停止消解过程,并采取相应的措措施,保证了使用安全;当罐内的压力超过防爆块所能承受的压力时,防爆块先行破裂,气体泄出,防止罐体受损和对人体的伤害;设置可更换的衬管,衬管上设有凸起,一方面用于放置封压盖,一方面在拆卸衬管时,手持凸起即可将衬管从消解罐内拉出,极大的降低了成本,方便清洗,也可一次性使用,解决了罐体使用多次后罐壁发黄、残留斑渍、清洗费时费力、更换成本高的问题。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部局部放大图;

附图标记说明:

2-罐盖;4-罐体;6-衬管;8-防爆块;10-通孔;12-防滑齿;14-封压盖;16-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参见图1-2,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例所述的一种微波消解罐,包括罐体4以及与罐体4螺纹连接的罐盖2。罐盖2外表面设有若干防滑齿12,防滑齿12沿罐盖2的中心轴圆周阵列,这样使用者可以握住多个防滑齿12转动开启罐盖2,不容易打滑。罐体4内部设有可更换的衬管6,衬管6为浸涂有聚四氟涂料的航空级玻璃纤维布,衬管6与罐体4内壁经过精密加工,严丝合缝,只有微小的间隙,使衬管6塞入罐体4时之间的空气可以排出,衬管6内壁的上端设有一圈凸起16,更换衬管时手持凸起16,便于将衬管6取出,衬管6的上端设有封压盖14,封压盖14的下部搁置在凸起16上,加强了密封效果,封压盖14中部设有上下通孔10,罐盖2上螺纹连接有防爆块8,防爆块8压设在封压盖14上,当罐内的压力超过防爆块8所能承受的压力时,气体通过通孔10加压到防爆块8上,防爆块8发生破裂,气体泄出,防止罐体受损和对人体的伤害当内部压力过大。消解罐顶部设有传感器,传感器包括检测酸性气体的原电池式气体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气体传感器连接设置在罐体外部的声光报警器,温度传感器为光纤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传感器对内部的酸性气体、温度以及压力进行检测,当罐内酸性气体超标时,声光报警器发出警报,提醒实验员停止消解过程,并采取相应的措措施,保证了使用安全。使用后,手持衬管6上的凸起16,将衬管6拉出消解罐,便于更换衬管6,避免了清洗的繁琐,解决了罐壁多次使用后发黄、样品残留的问题。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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