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稳定淋溶土柱液面位置、恒定淋溶液静水压的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3180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能稳定淋溶土柱液面位置、恒定淋溶液静水压的装置,适用于测量土壤中污染物迁移的淋溶土柱。



背景技术:

土壤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位于自然环境的中心位置,承担着环境中大约90%的来自各方面的污染物质。目前人们已经初步认识到,要做好大气和水环境的保护工作,必须同时做好土壤环境的防治与研究,因为整个生态环境的质量依赖于土壤环境的改善和提高。由于土壤中的污染物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迁移。我们一般采用淋溶土柱来测量土壤污染物的迁移,目前很多土柱都是采用溢流口来保持液面恒定,需要在土柱上端开设溢流口,导致每个土柱加工复杂度和加工成本增加。因此开发一种能保持淋溶液面恒定、稳定淋溶液静水压的装置是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另一种结构简单、成本低的能稳定淋溶土柱液面位置、恒定淋溶液静水压的装置,能保持淋溶土柱液面恒定,恒定淋溶液的添加速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能稳定淋溶土柱液面位置、恒定淋溶液静水压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中空密封箱体,所述中空密封箱体通过伸缩支架支撑在底座上,所述中空密封箱体的顶端设置有淋溶液投加管,所述淋溶液投加管上设置有密封盖,在所述中空密封箱体上从上到下插入玻璃微管使得中空密封箱体与外界连通,所述玻璃微管的下端管口与中空密封箱体的底面之间有距离,所述玻璃微管的管径为1-2mm,所述中空密封箱体的侧壁的下部分布有玻璃软管,所述玻璃软管的管口下端与玻璃微管的下端管口在同一平面上。

采用上述方案,根据淋溶土柱的个数,设置玻璃软管的根数,可同时向多个土柱进行恒定水头控制。将淋溶液从淋溶液投加管加入简易稳压器中空密封箱体内,然后密封淋溶液投加管。将玻璃软管放入填装好的土柱上层表面土壤处,并调节伸缩支架,使中空密封箱体底面高度高于土柱土壤表面试验规定高度。使用洗耳球对稳压器上表面处的玻璃微管轻轻吹气后,气压连通,淋溶液从中空密封箱体内部经玻璃软管流入土柱内,待土柱内土壤完全浸润后液面开始上升,至表层土规定高度处后保持稳定。此后淋溶液从中空密封箱体内进入土柱的速度与淋溶速度保持一致。恒定速度的原理为:使玻璃微管下端伸入到淋溶液底部,这样淋溶液的静水压便等于此玻璃微管下端的液面高出土柱土壤上表面的高度(因为当稳压器中液体流出时,稳压器的顶部形成真空,空气只从玻璃微管中进入,璃管下端即为接触空气点),因此只要溶液不低于玻璃微管下端,玻璃微管口端以上溶液的增减将不影响静水压,从而自动保持了流速的恒定。

优选的:所述玻璃微管与中空密封箱体底面之间的距离为1cm。

优选的:所述中空密封箱体为柱状。

上述方案中:所述中空密封箱体由有机玻璃制成,其内壁为磨砂粗糙面,其侧壁与底面连接的棱角倒圆弧角,且做光滑处理。这样可以防止淋溶液向玻璃软管流动中出现阻塞和残留。采用有机玻璃方便观察,及时装填淋溶液。

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的装置,能保证淋溶土柱稳定的液面位置的同时还能稳定淋溶液的静水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制作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能稳定淋溶土柱液面位置、稳定淋溶液静水压的装置由玻璃微管1、淋溶液投加管2、中空密封箱体3、玻璃软管4、伸缩支架5和底座6组成。

中空密封箱体3由有机玻璃制成,其内壁为磨砂粗糙面,其侧壁与底面连接的棱角倒圆弧角,且做光滑处理,其形状可以为任意形状,优选为柱状。

中空密封箱体3通过伸缩支架5支撑在底座6上,伸缩支架5采用现有结构的伸缩支架。中空密封箱体3的顶端设置有淋溶液投加管2,淋溶液投加管2上设置有密封盖21,在中空密封箱体3上从上到下插入玻璃微管1使得中空密封箱体3与外界连通,玻璃微管1的下端管口与中空密封箱体3的底面之间有距离,优选:玻璃微管1与中空密封箱体3底面之间的距离为1cm。玻璃微管的管径为1-2mm,中空密封箱体3的侧壁的下部分布有玻璃软管4,玻璃软管4的管口下端与玻璃微管1的下端管口在同一平面上。也就是说,玻璃软管4的管口的下端与底面之间的距离也优选为1cm。

根据淋溶土柱的个数,设置玻璃软管4的根数(图中仅画出一个)。将淋溶液从淋溶液投加管2加入简易稳压器中空密封箱体3内,然后密封淋溶液投加管2。将玻璃软管放入填装好的土柱上层表面土壤处,并调节伸缩支架5,使中空密封箱体3底面高度高于土柱土壤表面试验规定高度。使用洗耳球对稳压器上表面处的玻璃微管1轻轻吹气后,气压连通,淋溶液从中空密封箱体3内部经玻璃软管4流入土柱内,待土柱内土壤完全浸润后液面开始上升,至表层土规定高度处后保持稳定。此后淋溶液从中空密封箱体内进入土柱的速度与淋溶速度保持一致。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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