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轨道漏电检测的可视化接地显示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14193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一种轨道漏电检测的可视化接地显示终端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地铁LED带电显示屏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轨道漏电检测的可视化接地显示终端。



背景技术:

在地铁轨道交通的电气化系统中,当需要进行维护作业时,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不但要断开线路供电,同时,还需专业人员在作业区域内,将供电线路短接挂地,以便防止意外供电造成作业区域内的人员伤害。

传统的操作方法是由专业人员对供电线路验电,确认供电线路无电后,再依次人工挂接短路线,维护作业完毕后,依次拆除短路线,经确认无误后,才能恢复供电。传统的信号指示灯,只能简单的作为一个警示用,不具备其他电压信息和轨道信息显示功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轨道漏电检测的可视化接地显示终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轨道漏电检测的可视化接地显示终端,包括显示单元板,所述显示单元板前部设置有有机玻璃面罩,所述显示单元板底端设置有接线盒,所述接线盒底端设置有钢管,所述钢管底端设置有安装底座,所述显示单元板顶端设置有遮光罩。

优选的,所述显示单元板位于壳体内部,所述有机玻璃面罩安装在壳体上,所述遮光罩通过不锈钢螺钉固定在壳体上。

优选的,所述接线盒内部设置有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分别通过导线与电源和RS485通讯接口连接。

优选的,所述钢管的直径设置为50mm,钢管下部设置有过线孔。

优选的,所述安装底座与钢管之间设置有底板加强筋,安装底座上设置有底板螺栓孔,底板加强筋上设置为接地螺栓。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轨道漏电检测的可视化接地显示终端,外壳由钢板焊接而成,并有可靠的防水、防潮和防腐措施,对前端验电采集装置传输过来的电压信号进行了采样、并分析出当前的电压,通过控制板的驱动端口来控制单元板显示三种颜色,以提示当前轨道处于有电、无电或者是接地状态,比较直观的反馈给作业人员;为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系统的供电安全运营,提供更加可靠的防范技术,和更高的工作效率,遮光罩对强光有遮挡作用,达到远距离观看的目的。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安装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显示单元板、2-有机玻璃面罩、3-接线盒、4-钢管、5-底板加强筋、6-接地螺栓、7-遮光罩、8-不锈钢螺钉、9-过线孔、10-安装底座、11-底板螺栓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轨道漏电检测的可视化接地显示终端,包括显示单元板1,显示单元板1前部设置有有机玻璃面罩2,有机玻璃面罩2设置为透明状、突出显示效果,显示单元板1底端设置有接线盒3,所有的控制线和电源都通过接线盒3的接线端子来进行连接,并通过钢管4直接到达底部,外观整洁美观,没有线缆在表面上,接线盒3底端设置有钢管4,钢管设置为中空,方便从里面进行布线,钢管4底端设置有安装底座10,显示单元板1顶端设置有遮光罩7,遮光罩7对强光有遮挡左右,达到远距离观看的目的,显示单元板1位于壳体内部,有机玻璃面罩2安装在壳体上,遮光罩7通过不锈钢螺钉8固定在壳体上,接线盒3内部设置有接线端子,接线端子分别通过导线与电源和RS485通讯接口连接,钢管4的直径设置为50mm,钢管4下部设置有过线孔9,过线孔9方便控制线和电源线的进入,安装底座10与钢管4之间设置有底板加强筋5,底板加强筋5分部在四个方向,方便安装底座10和钢管4的固定,安装底座10上设置有底板螺栓孔,底板加强筋5上设置为接地螺栓6,接地螺栓6留作接地线用。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LED带电显示屏端通过RS485通讯接口接收前端验电单元采集到电压或者电流数据,通过自身的控制板卡进行数据运算,将该数据转换为显示单元板以识别的信号,按照特定的显示特效实时输出到显示单元板1进行显示,当控制卡端发出驱动红色灯珠显示的信号,显示单元板1就会点亮红色的灯珠,达到显示红色数据的效果;当控制卡发出驱动绿色灯珠显示的信号,显示单元板1就会点亮绿色的灯珠,达到显示绿色数据的效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