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设备中病理生理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组织免疫组化切片用加湿加热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组织得到很好处理后在进行切片之前还应对石蜡包埋组织块进行处理,为得到更平整的切片,且能保持蛋白不易被变性,石蜡包埋盒一般首先放置在低温冰箱中,使用前再从低温冰箱中取出,但是在开始切片时因蜡块温度低,室内湿度较低,切出的每张切片容易皱缩,不平整,容易出现裂纹,造成不良的免疫组化结果。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
现有对组织免疫组化切片处理中,不能保证免疫组化实验切片过程中每张切片平整,不皱缩;不能减少珍贵组织标本的浪费和减少免疫组化染色出现假阳性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组织免疫组化切片用加湿加热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组织免疫组化切片用加湿加热装置,设置有铰接在水蒸气输送管前端的水蒸气出口;所述水蒸气输送管的末端铰接在加湿加热壶体的顶端;所述的加热壶体可以随切片操作随时加热输出蒸汽;输出的蒸汽直接吹在待切片的蜡块上实现免疫组化效果。
所述加湿加热壶体的内部搁置有水位报警器;所述加湿加热壶体的外壁上粘贴有温度控制仪和防干烧开关;所述加湿加热壶体的内底部搁置有加热器;所述加热器通过导线连接有脚控开关;所述水位报警器、干烧开关、脚控开关均通过导线连接温度控制仪。
进一步,所述水蒸气输送管为自由伸缩结构。
进一步,所述水蒸气出口的前端的开口大小为多种。
进一步,水蒸气输送管外部包覆有保温层。
进一步,所述脚踩开关设置有多档。
进一步,所述加湿加热壶体的外底部套装有防水底座;所述加湿加热壶体上刻有水位线;所述湿加热壶体为透明的玻璃层或塑料层浇铸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及积极效果为:
与现有的未经过加热加湿处理的切片操作相比,本实用新型在切片前对每张切片作加热加湿处理,加热加湿时立即切片,开始贴片操作和展片操作,保持100%切片平整、约90%切片无皱摺、约80%切片无裂纹,从而保障组织细胞结构完整,保证了免疫组化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本实用新型的水蒸气对切片加热加湿,减少珍贵组织标本的浪费,减少免疫组化染色出现假阳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组织免疫组化切片用加湿加热装置示意图。
图中:1、水蒸气输送管;2、水蒸气出口;3、加湿加热壶体;4、水位报警器;5、温度控制仪;6、防干烧开关;7、加热器;8、脚控开关;9、保温层;10、水位线;11、防水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组织免疫组化切片用加湿加热装置,设置有铰接在水蒸气输送管1前端的水蒸气出口2;所述水蒸气输送管的末端铰接在加湿加热壶体3的顶端;
所述加湿加热壶体3的内部搁置有水位报警器4;所述加湿加热壶体的外壁上粘贴有温度控制仪5和防干烧开关6;所述加湿加热壶体3的内底部搁置有加热器7;所述加热器7通过导线连接有脚控开关8;所述水位报警器、干烧开关、脚控开关均通过导线连接温度控制仪5。
所述水蒸气输送管1为自由伸缩结构。
所述水蒸气出口2的前端的开口大小为多种。
水蒸气输送管外部包覆有保温层9。
加所述脚踩开关8设置有多档。
所述加湿加热壶体3的外底部套装有防水底座11;所述加湿加热壶体上刻有水位线10;所述湿加热壶体为透明的玻璃层或塑料层浇铸结构。
下面结合使用方法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描述。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选择合适位置,放置加湿加热壶体,安装水蒸气输送管,根据实验需求调整输送管的高度和长度。
接通电源总开关,根据环境温度及其他影响因素设置并调整温度,使水蒸气的温度适合切片并不影响切片质量。
开始切片时,可以通过脚踩开关随时切换水蒸气的有无和大小。
水蒸气输送管的开口可以任意调整大小、方向,水蒸气输送管可以任意调整长度;
水蒸气输送管和加热加湿壶体可以调整不同方向和高度;
水蒸气输送管可以加装保温层,以防温度的不均衡和烫伤操作者;
加热加湿壶体的脚踩开关可以调整加热的剧烈程度,控制水蒸气的大小;
水位报警器可以控制水位,防干烧,破坏加热加湿壶,影响免疫组化实验;
加热加湿壶的壶体可以使用可视的材料,可以使用刻度,标记水位,便于观察,以防干烧。
下面结合工作原理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桶装矿泉水加入壶内,保证加到水位线以上,调试温控开关,根据环境温度及其他影响因素设置相应加热温度,并调整蒸汽输送管的高度和长度,使水蒸气恰好达到切片机切片的位置,开始接通电源开关,通过脚踩开关,随时控制蒸汽的输送,在蒸汽开始冒出时,开始切片。
本实用新型的水蒸气对切片加热加湿,保持100%切片平整、约90%切片无皱摺、约80%切片无裂纹,减少珍贵组织标本的浪费,保障组织细胞结构完整,减少免疫组化染色出现假阳性。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