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50369阅读:22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流量计,更具体的说是涉及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



背景技术:

电磁旋涡流量计是20世纪50~60年代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的新型流量测量仪表。电磁旋涡流量计是应用电磁感应原理,根据导电流体通过外加磁场时感生的电动势来测量导电流体流量的一种仪器。但是,电动势在检测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导电流体的流速影响。但是,无法判断检测的结果是否准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通过对检测电极检测到的电动势进行超前、滞后处理,在和原来的电动势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出检测的结果是否准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包括壳体内的旋涡发生体、磁极、以及检测电极,所述磁极和所述检测电极均位于所述旋涡发生体的一侧;

还包括相位超前单元和相位滞后单元,所述相位超前单元连接检测电极的输出端,所述相位滞后单元也连接检测电极的输出端,并且所述相位超前单元和所述相位滞后单元并联。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所述相位超前单元为相连的电容元件和电阻元件。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所述相位超前单元为相连的电感元件和电阻元件。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还包括控制单元,所述控制单元分别连接所述相位超前单元、所述相位滞后单元、以及所述检测电极。

作为一种可实施方式,所述控制单元包括加法器和比较器;

所述加法器的输入端分别连接所述相位超前单元和所述相位滞后单元,所述比较器分别连接所述加法器的输出端和所述检测电极。

本实用新型相比于现有技术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在旋涡发生体、磁极、以及检测电极等方面保留了现有的结构。改进是,从检测电极往后的电路部分。具体是,在检测电极往后并联了相位超前单元和相位滞后单元,其中一个对电动势进行超前处理,其中另一个对电动势进行滞后处理,再将两者相加的结果跟原来的电动势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出检测的结果是否准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电磁旋涡流量计的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的电磁旋涡流量计的框图。

图中:1、旋涡发生体;2、磁极;3、检测电极;4、壳体;5、相位超前单元;6、相位滞后单元;7、控制单元;71、加法器;72、比较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和另外的技术特征和优点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实施例。

参照图1,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其包括壳体4内的旋涡发生体1、磁极2、以及检测电极3,所述磁极2和所述检测电极3均位于所述旋涡发生体1的一侧;其中,在旋涡发生体1、磁极2、以及检测电极3等方面保留了现有的结构,此处不再赘述。

作为改进,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还包括相位超前单元5和相位滞后单元6,相位超前单元5连接检测电极3的输出端,相位滞后单元6也连接检测电极3的输出端,并且相位超前单元5和相位滞后单元6并联。

这里,相位超前单元5对电动势进行超前处理。具体是相位超前单元5包括并联的电容元件和电阻元件,在电容元件一侧接收电动势,在电阻元件一侧将处理好的电动势发送出去。这里,由于电容元件具有容性,所以可以使电动势超前。

这里,相位滞后单元6对电动势进行滞后处理。具体是相位滞后单元6包括并联的电感元件和电阻元件,在电感元件一侧接收电动势,在电阻元件一侧将处理好的电动势发送出去。这里,由于电感元件具有感性,所以可以使电动势滞后。

参照图2,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磁旋涡流量计包括控制单元7,并且控制单元7分别连接相位超前单元5、相位滞后单元6、以及检测电极3。这里的控制单元7可以是单片机,也可以脱离计算机程序,依赖硬件电路来实现。具体是,参照图2,控制单元7包括加法器71和比较器72;加法器71的输入端分别连接相位超前单元5和相位滞后单元6,比较器72分别连接加法器71的输出端和检测电极3。由于相位超前单元5和相位滞后单元6已经分别对电动势进行了超前处理和滞后处理,因此,通过对比两者的相位,在不受导电流体影响的情况下,两者的相位可以完全抵消,理论上获得的电动势和检测电极3检测到的电动势一致。相反的,在受导电流体影响的情况下,两者的相位不可以完全抵消,理论上获得的电动势和检测电极3检测到的电动势不一致。因此,通过对比两者相加的结果跟原来的电动势,可以判断出检测的结果是否准确。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应当理解,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特别指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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