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35144阅读:411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下井监测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物联网应用的不断扩大,城市地下井监测成为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目前主流的井下监测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城市内涝,井下周期性淹没,设备损坏;

2、暴露于油脂,有机废料等腐蚀环境,设备损坏;

3、监测点安装电力和通信工程量大,费用大,影响交通;

4、处于相对封闭空间,信号场强较弱,设备信号传输受阻。

针对现有的技术问题,实有必要设计一种地下井监测设备,有效监测地下井的各种数据,且能够稳定的运行。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该终端是一款便携式、低功耗、IP68防护等级、无线通信、多种传感器采集的监测设备。适用于不具备供电条件、环境恶劣的监测现场,可实现地下水、地治灾害、供水管网、城市管廊等数据的采集、存储、报警及传输等综合功能。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包括密封的壳体、控制单元、电源模块和通讯模块;控制单元和电源模块均设置壳体中,电源模块与控制单元连接,通讯模块设置在控制单元上,控制单元上设置有多个连接传感器的端口;

其中壳体包括底壳和面板;所述底壳的安装面上设置有凹槽,凹槽中安装有密封圈,面板安装底壳上。

进一步,还包括高增益天线;所述高增益天线设置在壳体的顶部,并与通讯单元连接。

进一步,所述壳体的防护等级为IP68级。

进一步,还包括支架;所述支架设置底壳的背面,支架上设置有挂装孔。

进一步,所述多个端口分别为压力传感器的端口、温度传感器的端口、液位传感器的端口、井盖异动传感器的端口、摄像头的端口和流量传感器的端口。

进一步,所述壳体的底部设置有多个航插,航插与传感器的端口连接。

进一步,所述底壳和面板通过多个螺栓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的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包括下壳体和面板,下壳体内安装控制单元和电源模块,控制单元上连接无线通讯模块,控制单元上设置多个传感器端口,用于接受采集多种传感器的数据,面板与下壳体采用密封连接,避免监测终端进水导致损坏,提高使用寿命;同时将电源模块集成在壳体的内部,为设备提供稳定的电源。

在壳体上设置高增益天线,高增益天线与无线通讯单元连接,保证了监测终端能够在地下井中将采集的数据稳定的输送至监测平台。

壳体的防护等级为IP68,进一步提高监测终端的使用寿命。

在壳体的背面设置支架,减小了施工难度,降低了施工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监测终端的正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监测终端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监测终端的后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底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面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壳体;2、航插;3、支架;4、高增益天线;5、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所述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解释而不是限定。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包括壳体1、支架3、控制单元、无线通讯模块和电源模块。

壳体1包括底壳和面板,控制单元和电源模块安装在底壳上,电源模块与控制单元连接,为控制单元提供电力;无线通讯模块与控制单元连接,将控制单元采集的数据无线输送至监测平台,控制单元上还设置有多个传感器的端口,用于连接多个传感器;壳体的顶部还设置有高增益天线4,高增益天线4与无线通讯模块连接,壳体1的底部还设置有多个航插2,航插2与传感器的端口连接;支架3通过螺栓安装在底壳的背面。

如图4-5所示,底壳为一端开口的方形盒体,底壳的安装面上设置有密封槽,密封槽中设置有密封圈5,底壳上还设置有多个螺孔,面板通过螺栓安装在底壳的安装面上。

密封圈5优选O型密封件。

高增益天线4优选为30dB高增益天线。

壳体的防护等级为IP68,提高监测终端的使用寿命。

底壳和面板采用工程材料高压高温注塑一体成型,避免了监测终端被弱酸腐蚀碱损坏;底壳和面板的材料使用ABS,PP或PA,优选ABS。

控制单元为单片机。

支架采用不锈钢冲压加工成型,支架通过卡扣和1个螺栓固定安装在壳体的背面,支架上设置有3个条形孔,方便监测终端安装在地下井的墙壁上。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地下井无线监测终端,解决了井下的防护问题,信号传输问题,电源问题,可检测大范围区域内的众多监测点实时数据,如自来水管网压力、流量、地下水、农业灌溉、大坝液位、水质监测、风、雨、环境温湿度、空气质量监测、水流监测、图像、消防管网监测等,尤其适用于井下恶劣环境的监测应用。

以上内容仅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是按照本实用新型提出的技术思想,在技术方案基础上所做的任何改动,均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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