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卷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04591发布日期:2019-02-19 18:16阅读:728来源:国知局
一种卷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测量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卷尺。



背景技术:

卷尺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的量具,钢卷尺在建筑和装修常用,同时也是家庭必备工具之一,通常被用于测量两个固定点间的距离或从参考点起的预定距离,而钢质卷尺因为伸缩变化小而比皮尺更加准确,使用也更为广泛。

但本申请实用新型人在实现本申请实施例中技术方案的过程中,发现上述现有技术至少存在如下技术问题:

现有技术中,在卷尺缩回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被卷尺边缘刮伤,在测量瓷砖,地板,木材等材料时,卷尺端头不易被固定,造成一个人难以完成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卷尺,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卷尺缩回时边缘容易刮伤人员,在测量瓷砖,地板,木材等材料时,卷尺端头不易被固定,造成一个人难以完成工作,导致费时费力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不刮伤人员,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方便携带且省时省力的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卷尺,所述卷尺包括:尺盘,所述尺盘具有一容置空间,且所述尺盘具有一开口端;尺带,所述尺带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内,且所述尺带穿过所述出口端,其中,所述尺带还包括一对弧形边缘,所述一对弧形边缘设置在所述尺带的纵向方向上;端头,所述端头设置在所述尺带的一端;其中,将所述端头吸附在待测物边缘,通过所述尺带获得所述待测物的长度。

优选的,所述卷尺还包括:所述尺带的另一端盘绕在所述容置空间内。

优选的,所述卷尺还包括:所述端头的材质为橡胶。

优选的,所述卷尺还包括:所述尺带的材质为钢。

优选的,所述卷尺还包括:所述尺带上设置有刻度,且所述刻度与所述开口端平齐。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

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卷尺,所述卷尺包括:尺盘,所述尺盘具有一容置空间,且所述尺盘具有一开口端;尺带,所述尺带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内,且所述尺带穿过所述出口端,其中,所述尺带还包括一对弧形边缘,所述一对弧形边缘设置在所述尺带的纵向方向上;端头,所述端头设置在所述尺带的一端;其中,将所述端头吸附在待测物边缘,通过所述尺带获得所述待测物的长度。通过上述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卷尺缩回时边缘容易刮伤人员,在测量瓷砖,地板,木材等材料时,卷尺端头不易被固定,造成一个人难以完成工作,导致费时费力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不刮伤人员,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方便携带且省时省力的技术效果。

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卷尺,通过所述端头的材质为橡胶。达到了吸附能力强,卷尺端头容易被固定的技术效果。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卷尺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1-尺盘,2-尺带,3-端头。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了一种卷尺,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卷尺缩回时边缘容易刮伤人员,在测量瓷砖,地板,木材等材料时,卷尺端头不易被固定,造成一个人难以完成工作,导致费时费力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总体结构如下:所述卷尺包括:尺盘,所述尺盘具有一容置空间,且所述尺盘具有一开口端;尺带,所述尺带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内,且所述尺带穿过所述出口端,其中,所述尺带还包括一对弧形边缘,所述一对弧形边缘设置在所述尺带的纵向方向上;端头,所述端头设置在所述尺带的一端;其中,将所述端头吸附在待测物边缘,通过所述尺带获得所述待测物的长度。通过上述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卷尺缩回时边缘容易刮伤人员,在测量瓷砖,地板,木材等材料时,卷尺端头不易被固定,造成一个人难以完成工作,导致费时费力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不刮伤人员,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方便携带且省时省力的技术效果。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卷尺,请参考图1,所述卷尺包括:

尺盘1,所述尺盘1具有一容置空间,且所述尺盘1具有一开口端;

具体而言,所述尺盘1为所述卷尺的外壳结构,类似于一壳体,所述尺盘1的内部具有一容置空间,可以将所述尺带2安装在所述容置空间内,同时所述尺盘1还具有一开口端,通过该开口端将所述尺带2引出,进一步对待测物体进行测量,所述尺盘1的形状可以为一圆形壳体,也可以是一多边形壳体,在此不做具体的限制。

尺带2,所述尺带2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内,且所述尺带2穿过所述出口端,其中,所述尺带2还包括一对弧形边缘,所述一对弧形边缘设置在所述尺带2的纵向方向上;

进一步的,所述尺带2的材质为钢;所述尺带2上设置有刻度,且所述刻度与所述开口端平齐;所述尺带2的另一端盘绕在所述容置空间内。

具体而言,所述尺带2为所述卷尺的主要测量件,且所述尺带2的材质选择为钢,通过选择钢材能达到伸缩变化小,比皮尺更加准确,使用也更为广泛的技术效果。其设置在所述尺盘1的容置空间内,且所述尺带2的一端穿过所述出口端,这一端为一自由端,也就是说,在对待测物体进行测量时,拉动所述尺带2的自由端,将待测物体卡在所述尺带2的自由端与所述尺盘1的出口端,进一步通过所述尺带2上相应的刻度读数即可;所述尺带2另一端经盘绕完成后,固定在所述容置空间内,即这一端为一固定端,进一步的,所述尺带2还包括一对弧形边缘,该一对弧形边缘设置在所述尺带2的纵向方向上,也就是两侧边缘部分为弧形边缘,具体的,将原有的钢尺的两侧边缘分别向中间部位卷起,且卷起的两边可以在所述尺带2的纵向方向上的正中间,此时,两个边缘处相接触,还可以位于正中间以外的其他位置,此时,两个边缘处之间在横向方向上会有一段距离,最终都使得所述尺带2的边缘处为弧形边缘,从而在测量物体时,卷尺往回收缩时由于采用了弧形边缘,不会刮伤人员,且所述尺带2上还设置有刻度标记,且起始点也就是零刻度线设置在所述尺带2的自由端,所述刻度标记垂直设置在所述弧形边缘处,也就是与所述开口端平齐,所述尺带2的长度具有一固定的测量距离,即就是在实际应用中,可根据需要设计成10m、20m、50m、100m等长度不等的尺带,而所述尺盘1同样根据所述尺带2进行相应的调节。

端头3,所述端头3设置在所述尺带2的一端;其中,将所述端头3吸附在待测物边缘,通过所述尺带2获得所述待测物的长度;所述端头3的材质为橡胶。

具体而言,所述端头3可将所述尺带2的自由端卡在所述尺盘1的开口端处,因此,所述端头3固定在所述尺带2的一端,也就是说,所述端头3位于所述尺带2的起始点处,且所述端头3为一凹状结构,且凹陷位置与所述尺带2的自由端连接,其材质为橡胶,例如可选择一凹状橡皮头,在测量时,将所述端头3也就是凹状橡皮头按压,将其吸附在待测物边缘,使所述端头3与待测物一端平齐,拉伸所述尺盘1,带动所述尺带2从所述尺盘1中拉出,使所述尺盘1的开口端与待测物的另一端平齐,换句话说,此时,待测物位于所述尺盘1的开口端与所述端头3之间,且分别与所述待测物的两端平齐,通过所述尺带2上的刻度标记记录所述待测物的长度即可,当测量完毕后,将所述尺带2收回,使其盘绕在所述尺盘1内即可,进一步通过所述端头3达到了吸附能力强,卷尺端头容易被固定的技术效果。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通过上述装置达到了不刮伤人员,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方便携带且省时省力的技术效果。

实施例二

为了更清楚的阐述本实用新型,本申请还提供了针对一种卷尺的使用方法,具体如下:

所述卷尺在使用时,将所述端头3吸附在待测物边缘,使所述端头3与待测物一端平齐,拉伸所述尺盘1,带动所述尺带2从所述尺盘1中拉出,使所述尺盘1的开口端与待测物的另一端平齐,换句话说,此时,待测物位于所述尺盘1的开口端与所述端头3之间,且分别与所述待测物的两端平齐,通过所述尺带2上的刻度标记记录所述待测物的长度即可,当测量完毕后,将所述尺带2收回,此时,由于所述尺带2的两侧边缘为弧形边缘,因此,在缩回过程中不会刮伤使用者,缩回完毕后使所述尺带2盘绕在所述尺盘1内即可。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上述一个或多个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效果:

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卷尺,所述卷尺包括:尺盘,所述尺盘具有一容置空间,且所述尺盘具有一开口端;尺带,所述尺带设置在所述容置空间内,且所述尺带穿过所述出口端,其中,所述尺带还包括一对弧形边缘,所述一对弧形边缘设置在所述尺带的纵向方向上;端头,所述端头设置在所述尺带的一端;其中,将所述端头吸附在待测物边缘,通过所述尺带获得所述待测物的长度。通过上述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卷尺缩回时边缘容易刮伤人员,在测量瓷砖,地板,木材等材料时,卷尺端头不易被固定,造成一个人难以完成工作,导致费时费力的技术问题,达到了不刮伤人员,结构简单,便于操作,方便携带且省时省力的技术效果。

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卷尺,通过所述端头的材质为橡胶。达到了吸附能力强,卷尺端头容易被固定的技术效果。

尽管已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实用新型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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