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形件检测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92794发布日期:2018-11-09 20:34阅读:472来源:国知局
异形件检测工装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检测工装,尤其是涉及一种能够准确检测异性工件两孔洞中心点水平高度的异形件检测工装。



背景技术:

现有针对异形件加工后检测大多通过人工手动检测,显而易见,人工手动检测具有检测效率低、检测成本高、且无法确保检测的精确程度。

尤其是针对需要两个相对应孔洞的中心位于同一条直线的异形件而言,需要先将两个孔洞同时加工,在检测其两个孔洞的中心点是否位于同一直线上,即两个孔洞具有同一条中心轴线,人工检测的精确度无法达到现有设备使用的要求。

进而,未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案产生。



技术实现要素:

未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能够准确检测异性工件两孔洞中心点水平高度的异形件检测工装,其检测便捷,进而在确保检测准确性的同时能提高检测效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异形件检测工装,其包括检测表、支架及检测台,其中:支架为垂直于检测台设置并与检测台相连的竖直支撑构架,所述的检测表装于支架上且其检测端朝向检测台设置,所述检测台为一板体且其上端面为检测台面,所述检测台面为水平面;

还包括一辅助检测杆,该辅助检测杆为一柱状体且其两端分别能插入至待检测工件的孔洞内,辅助检测杆能与检测表的检测端接触,形成两孔洞中心点的高度检测装置。

进一步,所述检测台开设一滑动检测槽,该滑动检测槽开口朝向检测台面设置,且滑动检测槽内滑动连接一工件定位检测台。

进一步,所述工件定位检测台为一具有插接凸台的柱状体,其下端与滑动检测槽滑动相连,所述的插接凸台能插入至待检测工件的插接孔内,实现待检测工件的定位。

进一步,所述柱状体上插接凸台与待检测工件的插接孔尺寸相适配。

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及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利用辅助检测杆将两个待检测的孔洞相连,所述辅助检测杆与检测表接触,利用检测表的视值来判断两个孔洞的中心点是否位于同一直线上,进而判断该异形件是否符合加工要求,达到快速检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利用机械检测代替人工检测,有效的提高检测效率,提高检测精确度,从提高产品质量,也降低了检测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立体图(省去辅助检测杆);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工件定位检测台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需检测的异形件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结合图1至图3所示,一种异形件检测工装,其包括检测表1、支架2及检测台3,其中:支架2为垂直于检测台3设置并与检测台3相连的竖直支撑构架,所述的检测表1装于支架2上且其检测端11朝向检测台设置,所述检测台3为一板体且其上端面为检测台面,所述检测台面为水平面。

还包括一辅助检测杆4,该辅助检测杆4为一柱状体且其两端分别能插入至待检测工件的孔洞内,辅助检测杆4能与检测表的检测端接触,形成两孔洞中心点的高度检测装置。

具体的说:所述支架2为一光滑导管,该光滑导管上横置一固定杆21,所述检测表1固定于固定杆上,且检测表1的检测端朝向检测台设置,所述光滑导管的下端固定于检测台3上。

所述检测台3开设一滑动检测槽31,该滑动检测槽31开口朝向检测台面设置,且滑动检测槽31内滑动连接一工件定位检测台5,所述工件定位检测台5为一具有插接凸台51的柱状体,其下端与滑动检测槽31滑动相连,所述的插接凸台51能插入至待检测工件A的插接孔(未示出)内,实现待检测工件A的定位,所述柱状体上插接凸台51与待检测工件的插接孔尺寸相适配。

优选的:所述的工件定位检测台5为圆柱状体,且其侧边等距的开设有若干嵌槽,各嵌槽内安装有弹性橡胶条6。具体的说:所述弹性橡胶条6包括橡胶条61及弹性支板62,所述弹性支撑板62下方与一弧形弹片63一体相连,形成弹性结构,所述弧形弹片63卡置于嵌槽内,所述橡胶条61装于弹性支撑板上,形成能紧贴代加工件插接孔内壁的定位结构,从而进一步确保产品被水平定位,从而提高检测精确度。

综上所述,异形件A在检测时,需要先将辅助检测杆穿设于两个孔洞A1之间,且将待检测的工件A装于工件定位检测台5上,再推动工件定位检测台至检测表1的检测端下方,此时检测表1的检测端11与辅助检测杆4接触,从而利用检测表1的视值进行对异形件是否合格的判断;上述结构中所述检测表可以为水平检测表,利用辅助检测杆是否变形来判断合格,检测表也可以是高度检测表,利用端处的高度判断异形件是否合格。

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实施方式,在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的知识范围内,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从上述的构思出发,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所作出的种种变换,均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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