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避雷线直击雷防护的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871269发布日期:2019-02-15 20:38阅读:736来源:国知局
一种避雷线直击雷防护的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网分流测试领域,特别是一种采用避雷线作为直击雷防护措施的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装置。



背景技术:

换流站的防雷保护采用避雷针和避雷线来引导雷电从被保护物上方通过,并安全泄入大地,防止雷电直击,减小在其保护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和建筑物遭受直击雷的概率,与常规交流变电站的防雷保护没有本质的区别。由于换流站的交直流开关场、交流滤波器场、直流中性点场等用途和电压等级不同,因此防雷保护也有不同于交流变电站的特点。换流站中的交流滤波器区域由于屏蔽要求较高,若采用避雷针保护,势必要提高避雷针的高度和密度,引起布置困难和基础造价的提升。避雷线保护可以避免避雷针保护中的缺点。故目前换流站的直击雷防护一般采用避雷线。

随着换流站运行年限的增加,换流站地网在土壤、杂散电流作用下不断产生腐蚀,从而引起地网接地阻抗的增大。Q/CSG114002-201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了地网接地阻抗测试过程中需测量出线构架的避雷线对测试电流的分流,得到分流系数,结合接地阻抗实测值来推算地网真实的接地阻抗值。

在采用避雷线作为直击雷防护措施的换流站开展地网分流测试时,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换流站存在多回交流出线以及两回直流极线、接地极线路出线,且各回出线都是全程架设架空地线,架空地线通过跳线与换流站站内避雷线相连。而避雷线一般安装在换流站构架、阀厅等建筑物的顶端。传统的分流测试方式是采用柔性电流钳表在换流站构架接地端进行。由于换流站构架接地端尺寸很大,普通的电流钳表尺寸太小,不能满足测试要求,故只能采用罗氏线圈,但其精度较低,且换流站内构架数量众多,逐一开展分流测试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阀厅建筑物的接地端一般穿过水泥直接入地,柔性电流钳表不易钳住接地端,难以实现分流测试。

2、可通过人工攀登出线构架,利用柔性电流钳表在各回出线与站内避雷线连接跳线上测试分流情况,但测试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触电等人身安全风险,此方法现实中不易操作。

可见,现有的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方法存在难以精确测量地网分流系数、人身安全隐患较大等缺陷,故有必要对避雷线直击雷防护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装置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点,提出了一种避雷线直击雷防护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装置,以实现换流站地网分流精确测量以及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身安全风险。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避雷线直击雷防护的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装置,包括跳线、钳形电流互感器、电流测试线、选频电流表;所述的跳线用于架空地线与站内避雷线产生电流信号的连接出线,所述的钳形电流互感器用于准确测量流经跳线电流信号,所述的电流测试线的一端连接在钳形电流互感器,另一端连接至选频电流表。

作为上述方案的改进,所述的电流测试线包括屏蔽信号线,取样接口,其中取样接口与选频电流表测量端口匹配,对电流信号进行采集。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能实现流经架空地线的电流信号的精确测量,能解决阀厅上避雷线分流难以测试难题,避免人工攀登构架存在的人身高空坠落、触电等安全风险,同时大大减少测试次数,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测试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跳线1、电流互感器2、电流测试线3、屏蔽信号线31、取样接口32、选频电流表4。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避雷线直击雷防护换流站地网分流测试装置,包括用于产生电流信号的连接出线架空地线与站内避雷线的跳线1,用于准确测量流经跳线电流信号的钳形电流互感器2,所述电流测试线3的一端连接在钳形电流互感器2,另一端连接至选频电流表4。电流测试线3包括屏蔽信号线31,取样接口32,其中取样接口32与选频电流表测量端口匹配,对电流信号进行采集。

本实用新型试验方法如下:

在进行地网接地阻抗测试时,地网与构架相连,构架与避雷线相连,出线架空地线通过跳线与站内避雷线相连,当接地阻抗测试仪向地网注入一定频率(45-55Hz)电流时,电流经地网导体、构架、避雷线、跳线1、架空地线流出,利用安装在跳线1上的钳形电流互感器2将流经跳线1的一次电流信号转换为较大幅值的二次电流信号,二次电流信号经屏蔽信号线31传输,屏蔽信号线31可采用LIYCY-TP双绞屏蔽数据传输电缆,电流测试线设计有用于测量的取样接口32,选频电流表4测量端口与电流测试线取样接口32相匹配,取样接口32连接至选频电流表4,选频电流表4显示所采集的电流信号幅值及相位。

上列详细说明是针对本实用新型可行实施例的具体说明,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为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本案的专利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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