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医学化验科用血液摇晃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64261发布日期:2018-11-07 20:16阅读:3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医疗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医学化验科用血液摇晃装置。



背景技术:

医院检验科有的检验项目需要将采出的人体血液放入采血瓶内与防凝剂进行混匀,这就需要长时间摇动采血瓶使其充分混合。目前检验科医务人员一般是拿着采血瓶进行摇晃,长时间的机械式重复动作,劳动强度高,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往往达不到准确检验的要求,影响检验结果,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难度。目前的摇晃装置是通过伺服电机壳体的旋转和固定块内的电机带动转动盘旋转,进而使得试管中旋转,使其血液与防凝剂混合均匀,进而达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但该装置稳定性不足,且容易损坏,从而不能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为了解决上述所出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医学化验科用血液摇晃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医学化验科用血液摇晃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医学化验科用血液摇晃装置,包括壳体、双轴电机、凸轮、振动板、支撑弹簧和试管盒,所述壳体的顶部左右两侧均设有通孔,且壳体内的中间安装有双轴电机,所述双轴电机的左右转轴上均安装有凸轮,且凸轮非对称设置在双轴电机上,所述振动板的底部左右两侧均安装有固定块,振动板通过支撑弹簧安装在壳体的顶部,所述固定块的下端穿过通孔延伸到壳体内,且固定块的底部与凸轮的最高点相接触,所述振动板的顶部安装有试管盒,且试管盒内安装有固定板。

优选的,所述凸轮位于通孔的正下方。

优选的,所述支撑弹簧有五个,五个支撑弹簧分别安装在振动板与壳体的四个拐角与中间。

优选的,所述试管盒与振动板通过固定螺丝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有两个,两个固定板均匀的安装在试管盒内,且固定板上设有密集的试管放置孔。

优选的,所述试管盒上设有固定盖,固定盖与试管盒通过锁紧螺栓锁紧,且固定盖的顶部安装有把手。

优选的,所述壳体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且支撑腿为吸盘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医学化验科用血液摇晃装置结构简单合理、使用方便,能够通过双轴电机带动两个凸轮转动,由于凸轮非对称设置,从而使得两个凸轮接触固定块的时间不同,从而使得振动板进行左右循环振动,从而对试管盒以及试管盒内试管中的血液进行摇晃,使得血液与防凝剂充分混合;通过支撑腿的配合使用,且支撑腿为吸盘结构,能够将该装置牢固的吸在桌面上,防止振动造成该装置移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壳体的顶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凸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板的俯视图;

图中:1、壳体;2、双轴电机;3、凸轮;4、振动板;5、支撑弹簧;6、固定块;7、试管盒;8、固定螺丝;9、固定板;10、固定盖;11、锁紧螺栓;12、把手;13、支撑腿;14、通孔;15、试管放置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医学化验科用血液摇晃装置,包括壳体1、双轴电机2、凸轮3、振动板4、支撑弹簧5和试管盒7,所述壳体1的顶部左右两侧均设有通孔14,且壳体1内的中间安装有双轴电机2,双轴电机2的左右转轴上均安装有凸轮3,且凸轮3非对称设置在双轴电机2上,凸轮3位于通孔14的正下方,振动板4的底部左右两侧均安装有固定块6,振动板4通过支撑弹簧5安装在壳体1的顶部,支撑弹簧5有五个,五个支撑弹簧5分别安装在振动板4与壳体1的四个拐角与中间,固定块6的下端穿过通孔14延伸到壳体1内,且固定块6的底部与凸轮3的最高点相接触,振动板4的顶部安装有试管盒7,试管盒7与振动板4通过固定螺丝8固定连接,且试管盒7内安装有固定板9,固定板9有两个,两个固定板9均匀的安装在试管盒7内,且固定板9上设有密集的试管放置孔15,试管盒7上设有固定盖10,固定盖10与试管盒7通过锁紧螺栓11锁紧,且固定盖10的顶部安装有把手12,壳体1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腿13,且支撑腿13为吸盘结构。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装有血液和防凝剂的试管放置在试管盒7内,盖上固定盖10,并通过锁紧螺栓11锁紧,双轴电机2转动带动两个凸轮3转动,由于凸轮3非对称设置,从而使得两个凸轮3接触固定块6的时间不同,从而使得振动板4进行左右循环振动,从而对试管盒7以及试管盒7内试管中的血液进行摇晃,使得血液与防凝剂充分混合。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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