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68987发布日期:2018-12-07 21:48阅读:215来源:国知局
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



背景技术:

废水在进行处理之前或者处理的各个阶段需要进行采样检测,以了解水质情况。现有的采样装置每次采样只能采样一个深度点的水,采样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提高采样效率的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包括:

安装杆,水平设置;

竖直杆,可滑动地安装在安装杆上;

斜杆,连接到竖直杆上;

采样管,数量具有多根,多根采样管竖直并间隔固定在安装杆上,多根采样管底端的高度各不相同;多根采样管的底端分别设置有开口,开口为内侧尺寸小、外侧尺寸大的锥型结构,开口上安装有与开口配合的活塞;各个活塞固定到斜杆上;

抽气装置,包括多根抽气管,多根抽气管分别与各个采样管的顶端连接。

优选地,安装杆上具有安装孔,竖直杆的顶端具有位于安装孔内的滑杆。

优选地,滑杆上具有尺寸大于安装孔尺寸的限位块。

优选地,采样管内腔的上部具有水位传感器。

优选地,还包括控制器。

优选地,采样管的数量具有3-4根。

优选地,多根采样管底端的高度逐级降低。

优选地,相邻采样管的底端相差厘米-厘米。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将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慢慢放入待采样的水中,然后通过驱动竖直杆进而驱动斜杆,最终带动活塞的打开,采样后,通过驱动竖直杆反向运动进而驱动斜杆反向运动,最终带动活塞的关闭,将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从待采样的水中取出,完成采样,一次可以采样不同深度的多个点,采样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的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详细的说明。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能够以很多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它方式来实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内涵的情况下做类似改进,因此本实用新型不受下面公开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包括安装杆20、竖直杆50、斜杆40、采样管10和抽气装置,安装杆20水平设置;竖直杆50可滑动地安装在安装杆20上;斜杆40连接到竖直杆50上;采样管10的数量具有多根,多根采样管10竖直并间隔固定在安装杆20上,多根采样管10底端的高度各不相同;多根采样管10的底端分别设置有开口,开口为内侧尺寸小、外侧尺寸大的锥型结构,开口上安装有与开口配合的活塞30;各个活塞30固定到斜杆40上;抽气装置包括多根抽气管60,多根抽气管60分别与各个采样管10的顶端连接。

本实施例的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的优点在于:将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慢慢放入待采样的水中,然后通过驱动竖直杆50进而驱动斜杆40,最终带动活塞30的打开,采样后,通过驱动竖直杆50反向运动进而驱动斜杆40反向运动,最终带动活塞30的关闭,将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从待采样的水中取出,完成采样,一次可以采样不同深度的多个点,采样效率高。

优选地,安装杆20上具有安装孔,竖直杆50的顶端具有位于安装孔内的滑杆52。

优选地,滑杆上具有尺寸大于安装孔尺寸的限位块。从而保证活塞30打开开口,但不会完全脱离开口。

优选地,采样管10内腔的上部具有水位传感器。用于感测采样的水量是否满足要求。

优选地,本实施例的一种格栅式废水采样装置还包括控制器。

优选地,采样管10的数量具有3-4根。优选地,多根采样管10底端的高度逐级降低。优选地,相邻采样管10的底端相差30厘米-50厘米。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