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U型刻度虹吸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18596发布日期:2019-04-16 23:40阅读:1041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U型刻度虹吸管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液体分层量取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双U型刻度虹吸管。



背景技术:

目前,业内常用的现有技术是这样的:

在针对液体类生产原料(如饮料、酒类、中药、化工)取样进行测量和分析时,通常需要从大量液体中取出少量液体作为样本进行检测。现有技术中,对液体进行管式取样,利用液体内外压力差,使液体从管式取样器进入收集器实现取样。压力差的形成分为人工挤压式、抽提式和电动机械泵压式。

综上所述,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是:

(1)人工挤压式或抽提式取样操作的缺点是对取样液位深度精确性和取样量准确度的可控性较差,取样量较少,只能多点混合取样,无法做到不同液位整层连续取样。

(2)电动机械泵压式取样时液体分流需外接动力泵,调节操作较为繁琐,对于少量取样采样管内滞留液体无法利用,造成下次取样的污染和浪费。

(3)对于操作精确度要求较高的悬浮液分层取样(如土壤机械组成测定),通常采用直吸管吸取不同深度液体,操作过程中需用支架固定并调节吸管高度,液体分流需外接动力泵抽取,一般吸管管口朝下,吸取液体时容器底部沉淀颗粒易堵塞管道。在精密试验中需要能够满足液体分层量取的精确度和操作简便的吸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U型刻度虹吸管,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使其能够进行液体不同深度层次的连续取样,对取样的准确性、精确性和调控性要求较高,且易于实用操作。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双U型刻度虹吸管设置有第一U型管,所述第一U型管的出水口连通直管,所述直管的上端连通第二U型管;

所述第二U型管的出水口连通软管,所述软管上套装有止水阀。

用于开启或停止虹吸分流液体,易于控制分流取样量

所述第二U型管上卡装有夹子。

通过安装夹子方便第二U型管在烧杯等容器上的固定安装。

所述直管的外壁上设置有刻度尺。

通过设置刻度尺方便对直管上的液位进行观察。

所述软管的末端连通水泵,所述水泵的出水口套装有流量计。

通过安装水泵提高了吸附的速度和效果,通过安装流量计实现对吸附流量的统计。

所述第一U型管的进水管管口设有过滤网。

通过安装过滤网实现对吸附液体的过滤,避免杂质进入采样样品中。

所述夹子的中部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设有防滑层。

通过设置凹槽,方便对夹子进行支撑;通过设置防滑层实现防滑的效果,增加了稳定性。

综上所述,本发明的优点及积极效果为:该双U型刻度虹吸管可实现对操作精确度要求较高的悬浮液分层取样中,通过夹子对第二U型管进行支撑,并通过调节夹子的位置实现对第二U型管高度的调节;通过在直管的外壁上设置有刻度尺,可实现在精密试验中需要能够满足液体分层量取的精确度和操作简便的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双U型刻度虹吸管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双U型刻度虹吸管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1、第一U型管;2、第二U型管;3、直管;4、夹子;5、软管;6、止水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如图1、图2所示,该双U型刻度虹吸管设置有第一U型管1,所述第一U型管1的出水口连通直管3,所述直管3的上端连通第二U型管2;

所述第二U型管2的出水口连通软管5,所述软管5上套装有止水阀6。

用于开启或停止虹吸分流液体,易于控制分流取样量

所述第二U型管2上卡装有夹子4。

通过安装夹子4方便第二U型管2在烧杯等容器上的固定安装。

所述直管3的外壁上设置有刻度尺。

通过设置刻度尺方便对直管3上的液位进行观察。

所述软管5的末端连通水泵,所述水泵的出水口套装有流量计。

通过安装水泵提高了吸附的速度和效果,通过安装流量计实现对吸附流量的统计。

所述第一U型管1的进水管管口设有过滤网。

通过安装过滤网实现对吸附液体的过滤,避免杂质进入采样样品中。

所述夹子4的中部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设有防滑层。

通过设置凹槽,方便对夹子4进行支撑;通过设置防滑层实现防滑的效果,增加了夹子4放置的稳定性。

该双U型刻度虹吸管利用虹吸原理,能够满足液体分层量取的精确度和操作简便要求的新型虹吸管。第一U型管1的进水口端朝上方,第二U型管2的出水口端朝下,在第一U型管1与第二U型管2相连的直管3上有刻度尺,0刻度与第一U型管1的进水口平行,沿直管3向上刻度增加,虹吸管放入液体中,液面与直管3相切的刻度为取样深度。第一U型管1与第二U型管2连接转角处有可移动的夹子4,方便虹吸管固定在容器口处,第二U型管2的出水口端接有软管5,软管5上有止水阀6,用于开启或停止虹吸分流液体,易于控制分流取样量。

以上所述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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