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卷材检测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963862发布日期:2019-06-19 02:10阅读:328来源:国知局
防水卷材检测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水卷材检测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防水卷材检测夹具。



背景技术:

在改性沥青卷材检测过程中,对检测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卷材温度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产品结果,尤其是在最大拉力时延伸率、卷材与铝板剥离强度方面。

在做卷材拉伸性能检测时,尤其是在大变形检测时,根据GB/T328-2007要求:1、标准在拉伸过程中,3mm的产品在夹具中的滑移不超过1mm,更厚的产品不超过2mm,往往由于滑移超过规定,需要重新检测,耗时损力。2、铝是良好的传热材料,在做卷材与铝板剥离时,检测的环境对其有着很大的影响,较高温度会降低卷材与铝板剥离强度,需要对检测试件进行包裹,防止污染夹具。较低温度会提高卷材与铝板的剥离强度,检测数值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需要研究一种能够控制温度的检测夹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防水卷材检测夹具。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水卷材检测夹具,包括:

第一块体和第二块体,所述的第一块体与第二块体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固定杆和第二固定杆,所述的第二块体上设置有螺纹孔;

滑块,设置有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所述的第一固定杆与第二固定杆分别贯穿所述的第一通孔和第二通孔,所述的滑块可在所述的第一块体与第二块体之间滑动;

紧固杆,所述的紧固杆设置有外螺纹,贯穿所述的螺纹孔,并可顶靠所述的滑块;

第一夹持体,包括第一腔体和设置在所述的第一腔体内的第一盘管,所述的第一夹持体固定设置在所述的第一块体与所述的第二块体相对的一面上;

第二夹持体,包括第二腔体和设置在所述的第二腔体内的第二盘管,所述的第二夹持体固定设置在所述的第二块体与所述的第一块体相对的一面上;

所述的第一盘管与所述的第二盘管均设置有与外部连通的流体进口和流体出口,用于连接外部温度控制装置,将一定温度的流体介质通过盘管传输以控制夹持体的温度。

优选的,在所述的滑块上与所述的紧固杆对应的位置设置有限位凹槽,能够限制紧固杆顶靠位置。

优选的,所述的第一夹持体和/或第二夹持体上设置有温度检测计。用于检测夹持体的温度。

优选的,所述的第一块体上设置有拉力连接部,用于连接外部拉力机构。

优选的,所述的第一夹持体和第二夹持体夹持宽度均不小于75mm,保证满足试验的要求。

优选的,所述的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均为不锈钢板制成,确保其强度及导热性能以满足试验需求。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结构精简,容易制作,采用简单的装置即可达到将温度控制在一定范围的目的,从而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第一块体;2-第二块体;21-螺纹孔;3-滑块;31-第一通孔;32-第二通孔;33-限位凹槽;4-紧固杆;5-第一固定杆;6-第二固定杆;7-第一夹持体;71-第一腔体;72-第一盘管;8-第二夹持体;81-第二腔体;82-第二盘管;9-拉力连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防水卷材检测夹具,由第一块体1、第二块体2、滑块3、紧固杆4、第一固定杆5、第二固定杆6、第一夹持体7和第二夹持体8组成。

其中的第一固定杆5和第二固定杆6设置第一块体与1第二块体2的左右两侧,用于连接并固定第一块体1和第二块体2,第二块体2上设置有螺纹孔21,紧固杆4带有外螺纹,贯穿螺纹孔21,与其螺纹连接,并可顶靠滑块3上的限位凹槽33,能够保证紧固杆4牢牢顶靠滑块3。滑块3的两侧分别设置有第一通孔31和第二通孔32,第一固定杆5与第二固定杆6分别贯穿第一通孔31和第二通孔32,这样滑块3可在第一块体1与第二块体2之间滑动;第一夹持体7,由第一腔体71和设置在第一腔体内71的第一盘管72组成,第一腔体71采用0.4cm厚度的不锈钢板制成,能够同时保证强度和导热性能。第一夹持体7固定焊接在第一块体1与第二块体2相对的一面上;同样的第二夹持体8与第一夹持体的结构相同,由第二腔体(图中未标注)和设置在第二腔体内的第二盘管(图中未标注)组成,固定焊接在第二块体2与第一块体1相对的一面上。第一夹持体7与第二夹持体8之间的夹持厚度范围为0-4cm。第一盘管72与第二盘管均设置有与外部连通的位于底部的流体进口(图中未标注)和位于顶部的流体出口(图中未标注),用于连接外部温度控制装置,将一定温度的流体介质通过盘管传输以控制夹持体的温度。本实施例采用的流体介质为乙二醇,效果良好。第一盘管72与第二盘管均采用0.3mm的金属管紧密盘绕而成。

上述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但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一些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熟知的技术内容,此处不再赘述,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做出的各种修改或变形仍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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