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道路绿化养护测控装置。
背景技术:
用于道路绿化养护测试土壤温湿度的装置,只有裸机,土壤水分探头和土壤温度探头也没有保护固定部分,在使用和携带的过程中都存在不安全因素,土壤水分探头和土壤温度探头在用于土地时也无法进行固定,使用不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将土壤水分探头和土壤温度探头固定住,使用安全的一种道路绿化养护测控装置。
上述的目的通过以下的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道路绿化养护测控装置,其组成包括: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所述的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连接一号电缆和二号电缆,所述的一号电缆连接土壤水分探头,所述的二号电缆连接土壤温度探头,所述的土壤水分探头装入圆筒内,所述的圆筒的底部外侧开有3个夹角为120°的凹槽,所述的凹槽粘接磁片,所述的圆筒的底部中间设置固定圆板,所述的固定圆板位于所述的土壤水分探头的中间位置,所述的固定圆板连接3个夹角为120°的固定条,所述的固定条的外侧端部连接外磁片,所述的固定条折角、并扣在所述的圆筒的底部外侧、通过所述的磁片吸合所述的外磁片固定。
所述的一种道路绿化养护测控装置,所述的圆筒的顶部开有通孔,所述的一号电缆穿过所述的通孔,所述的圆筒的顶部连接圆环,所述的圆环开有3个夹角为120°的固定孔,所述的固定孔插入圆锥杆,所述的圆锥杆的顶部连接手柄,所述的圆锥杆的底部插入土地。
所述的一种道路绿化养护测控装置,所述的土壤温度探头装入弹性圆套管内,所述的弹性圆套管的底部连接底圆环,所述的底圆环连接3个夹角为120°的插地板,所述的插地板的底部具有三角尖,所述的插地板与所述的三角尖均插入土地。
所述的一种道路绿化养护测控装置,所述的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装入盒体内,所述的盒体的左侧固定连接弹性条,所述的盒体的右侧与所述的弹性条之间通过磁扣连接固定,所述的弹性条固定所述的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所述的盒体的底部连接圆板,所述的圆板连接圆锥螺纹杆,所述的圆锥螺纹杆插入土地。
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圆筒、固定圆板、固定条折角、外磁片、磁片能够很好的固定和保护土壤温度探头,确保土壤温度探头使用安全。
2.本实用新型的圆锥杆插入地下能够固定住圆环及圆筒,确保土壤温度探头使用时安全,固定的牢固、稳定,使用效果好。
3.本实用新型的土壤温度探头通过弹性圆套管固定,弹性圆套管能够很好的保护土壤温度探头,通过底圆环、插地板、三角尖并插入地下固定,固定的牢固,确保土壤温度探头使用时安全。
4.本实用新型的盒体能够很好的保护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并用弹性条固定,在将圆锥螺纹杆插入土地固定,确保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使用时安全。
5.本实用新型的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土壤温度探头、土壤水分探头配合使用,能够准确地监控道路绿化养护的状态,确保绿化植物的成活状态。
附图说明
附图1是本产品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
实施例1
一种道路绿化养护测控装置,其组成包括: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1,所述的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连接一号电缆2和二号电缆3,所述的一号电缆连接土壤水分探头4,所述的二号电缆连接土壤温度探头5,所述的土壤水分探头装入圆筒6内,所述的圆筒的底部外侧开有3个夹角为120°的凹槽7,所述的凹槽粘接磁片8,所述的圆筒的底部中间设置固定圆板9,所述的固定圆板位于所述的土壤水分探头的中间位置,所述的固定圆板连接3个夹角为120°的固定条10,所述的固定条的外侧端部连接外磁片11,所述的固定条折角、并扣在所述的圆筒的底部外侧、通过所述的磁片吸合所述的外磁片固定。
所述的圆筒的顶部开有通孔12,所述的一号电缆穿过所述的通孔,所述的圆筒的顶部连接圆环13,所述的圆环开有3个夹角为120°的固定孔14,所述的固定孔插入圆锥杆15,所述的圆锥杆的顶部连接手柄16,所述的圆锥杆的底部插入土地。
所述的土壤温度探头装入弹性圆套管17内,所述的弹性圆套管的底部连接底圆环18,所述的底圆环连接3个夹角为120°的插地板19,所述的插地板的底部具有三角尖20,所述的插地板与所述的三角尖均插入土地。
所述的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装入盒体21内,所述的盒体的左侧固定连接弹性条22,所述的盒体的右侧与所述的弹性条之间通过磁扣23连接固定,所述的弹性条固定所述的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所述的盒体的底部连接3个呈三角形分布的圆板24,所述的圆板连接圆锥螺纹杆25,所述的圆锥螺纹杆插入土地。
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土壤温度探头、土壤水分探头均为现有技术,成型产品。
工作原理:
将土壤温度探头用圆筒、固定圆板、固定条折角、外磁片、磁片固定住,用圆锥杆插入地下固定住圆环及圆筒,将土壤温度探头用弹性圆套管、底圆环、插地板、三角尖并插入地下固定住,在用盒体装入土壤温湿度速测记录仪,用弹性条固定住,在将圆锥螺纹杆插入土地固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