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玉米扦样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52303发布日期:2019-12-31 14:49阅读:876来源:国知局
一种玉米扦样头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粮食储藏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玉米扦样头。



背景技术:

现代玉米仓储主要采用浅圆仓,具有单位储粮占地面积小、结构受力合理、密闭性好、机械化程度高等优点,其储粮深度往往深达30~50米。玉米储藏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取样检测,以了解和监控玉米的品质。

取样检测时,通常采用自动抽取式扦样器来进行取样,将设置于扦样器的扦杆向下压入浅圆仓体的玉米内部,利用真空抽吸力将玉米由扦杆底端的扦样头吸入扦样器内对其取样。现有技术的扦样头在使用过程中,扦样头在压入玉米的过程中容易堵塞,不易压至底部,不仅降低了取样速率且影响取样的准确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一种玉米扦样头,可深压入浅圆仓或立筒仓的底部,不易堵塞,可有效提高取样速率及取样的准确性。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玉米扦样头,其特征在于,包括扦筒及扦爪,所述扦筒为空心圆管结构,所述扦筒周向均布多个腰形孔,所述扦爪为倒三角状,所述扦爪的数量为3个或以上且均布于所述扦筒的底端。

进一步的,所述腰形孔沿扦筒的轴线方向设置为多层,相邻两层的腰形孔之间上下交错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腰形孔的长度为10~30mm,宽度为1.5~3.5mm。

进一步的,所述扦爪远离扦筒端为圆倒角。

进一步的,所述扦爪的数量为4个。

进一步的,所述扦筒的顶部设有用于连接的内螺纹或外螺纹。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取得了以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的玉米扦样头,扦样头底部的扦爪呈倒三角状,便于深压入浅圆仓或立筒仓的底部,相邻两个扦爪之间形成供玉米进入扦样头的流道,单个流道自下至上截面积逐渐减小,且扦筒侧面的腰形孔供空气进入,空气流量大,在空气动力下可有效防止玉米通过流道时发生的搭桥现象,有利于进入扦筒内的玉米充分分散,不易堵塞,有可效提高取样速率及取样的准确性。

2、本实用新型的玉米扦样头,腰形孔的长度远大于玉米的长度,不易被玉米堵塞,且相较于圆孔更易清理。

3、本实用新型的玉米扦样头,腰形孔沿扦筒的轴线方向设置有多层,相邻两层的腰形孔之间上下交错设置,在提高扦样头的强度的同时,可增加腰形孔的总面积,增加进入扦筒内的空气流量,进一步的提高取样速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玉米扦样头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扦筒;2、扦爪;3、腰形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玉米扦样头,包括扦筒及扦爪,扦筒为空心圆管结构,扦筒周向均布多个供空气流通的腰形孔,腰形孔的长轴方向与扦筒的轴向一致。扦爪为倒三角状,扦爪的数量为3个或以上且均布于扦筒的底端。

扦爪可与扦筒采用一体化设计,也可采用螺纹连接等方式固设于扦筒的底端。

取样时,扦样头安装于扦杆的底部,自玉米粮堆的顶部向下深压入粮堆的内部,扦样头底部的扦爪呈倒三角状,便于深压,相邻两个扦爪之间形成供玉米进入扦样头的流道,单个流道自下至上截面积逐渐减小,且扦筒侧面供空气进入扦样头的腰形孔截面积大,可提供更大的空气流量大,在空气动力下可有效防止玉米通过流道时发生的搭桥现象,有利于进入扦筒内的玉米充分分散,不易堵塞,有可效提高取样速率及取样的准确性。

优选的方案,腰形孔沿扦筒的轴线方向设置为多层,处于同层的腰形孔开设于同一水平面上且沿扦筒周向均布,相邻两层的腰形孔之间上下交错设置,在提高扦样头的强度的同时,可增加腰形孔的总面积,增加进入扦筒内的空气流量,进一步的提高取样速率。

优选的方案,腰形孔的长度为10~30mm,宽度为1.5~3.5mm。腰形孔的长度远大于玉米粒的长度,而其宽度小于玉米粒的厚度,不易被玉米粒所堵塞,且相较于圆孔更易清理。

优选的方案,扦爪远离扦筒端为圆倒角,即扦爪底部的顶角为圆倒角,以避免尖角在取样时对玉米的破坏。

优选的方案,所述扦爪的数量为4个。

优选的方案,扦筒的顶部设有用于连接的内螺纹或外螺纹,对应的扦杆与扦样头的扦筒配合的部位设有外螺纹或内螺纹,扦样头螺纹连接于扦杆的底部,便于快速更换及维护。

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内容仅仅是对实用新型构思的实现形式的列举,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应当被视为仅限于实施例所陈述的具体形式,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也及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实用新型构思所能够想到的等同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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