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锥套下口径检测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220027发布日期:2020-03-31 16:10阅读:44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锥套下口径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锥套下口径检测工装。



背景技术:

锥套的形状、尺寸各不相同,锥套尺寸为系列标准设计,为了锥套在生产出后能够正常投入使用,需要对锥套下口径进行宽度,厚度尺寸等进行检测,避免尺寸不达标造成后续产生的使用问题及因锥套口径不达标造成的机械损坏,但是,在人工检测锥套下口径时,锥套下口径不使用辅件判定,其检测锥套效率较差,且容易出现错误,现有技术中对锥套下口径检测判定效率底,难以快速观察判断锥套下口径是否符合标准提高检测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不足,现提出一种锥套下口径检测工装,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对锥套下口径检测判定效率底,难以快速观察判断锥套下口径是否符合标准提高检测效率的问题,达到了检测效率高、实用性强的优点。

(二)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锥套下口径检测工装,包括底侧面、斜向贴面、量块、把手、六角螺丝、连接面和防滑纹,所述底侧面与量块一体化成型,所述量块侧面上设有斜向贴面,所述量块通过连接面与把手相焊接,所述把手右侧紧固有六角螺丝,所述防滑纹沿把手外表面均匀分布,所述斜向贴面共设有4个。

进一步的,所述底侧面与连接面相向平行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底侧面表面光滑。

进一步的,所述量块为轴对称六边体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把手与量块处于相同轴心上。

进一步的,所述斜向贴面与底侧面设置夹角为九十度。

进一步的,所述把手垂直设置于量块上。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对锥套下口径检测判定效率底,难以快速观察判断锥套下口径是否符合标准提高检测效率的问题,通过优化设计了检测工装,通过量块放入可快速观察锥套下口径是否符合标准,简单方便,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控制把手上的防滑纹利于人工手持时防滑,保证稳定控制量块移入锥套下口径中进行检测,量块为轴对称六边体结构,便于与锥套口径适配进行宽度、厚度尺寸检测,把手与量块处于相同轴心上,便于人工检测完成后,取出工装。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连接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侧视图。

图中:底侧面-1、斜向贴面-2、量块-3、把手-4、六角螺丝-5、连接面-6、防滑纹-7。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2和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锥套下口径检测工装:包括底侧面1、斜向贴面2、量块3、把手4、六角螺丝5、连接面6和防滑纹7,底侧面1与量块3一体化成型,量块3侧面上设有斜向贴面2,量块3通过连接面6与把手4相焊接,把手4右侧紧固有六角螺丝5,防滑纹7沿把手4外表面均匀分布,斜向贴面2共设有4个。

其中,所述底侧面1与连接面6相向平行设置,利于产品成型贴合锥套下口径。

其中,所述底侧面1表面光滑,便于工装检测使用。

其中,所述量块3为轴对称六边体结构,便于与锥套口径适配进行宽度、厚度尺寸检测。

其中,所述把手4与量块3处于相同轴心上,便于人工检测完成后,取出工装。

其中,所述斜向贴面2与底侧面1设置夹角为九十度,便于检测锥套下口径的平整度。

其中,所述把手4垂直设置于量块3上,便于手动控制工装检测。

工作原理:在使用锥套下口径检测工装时,根据锥套口径标准制定量块3,同批次、同规格的锥套使用适配有该规格的量块3进行检测,手动抓住六角螺丝5、把手4,控制把手4上的量块3嵌入锥套下口径中,如果量块3完成贴合锥套下口径,则该锥套符合使用要求,反之,则量块3嵌入不进锥套下口径表示该锥套不达标,通过量块3放入可快速观察锥套下口径是否符合标准,简单方便,大大提高了检测效率,控制把手4上的防滑纹7利于人工手持时防滑,保证稳定控制量块3移入锥套下口径中进行检测,量块3为轴对称六边体结构,便于与锥套口径适配进行宽度、厚度尺寸检测,把手4与量块3处于相同轴心上,便于人工检测完成后,取出工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并且本实用新型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留言:0条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