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2651372发布日期:2020-10-28 11:53阅读:57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尾气分析仪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



背景技术:

尾气分析仪一般是基于气体的红外吸收原理,即由多原子组成的气体分子,在某一特定波长范围内,吸收红外光能量与气体浓度成正比的关系,进行工作的,用于测量机动车汽油发动机排放废气中的hc、co、co2、o2浓度,尾气分析仪主要用于对汽车排放污染物进行测量,广泛应用于汽车修理厂、汽车制造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和环境监测站等场所,在对机动车尾气进行分析时,通常需要借用取样杆来完成操作。

现今市场上的此类取样杆种类繁多,基本可以满足人们的使用需求,但是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具体问题有以下几点:

(1)现有的此类取样杆在使用时通常不便对取样杆的端部进行固定,因此容易使得探头脱落,给取样工作带来不便;

(2)现有的此类取样杆通常为固定结构,在不使用时无法将其折叠收纳,导致取样杆的占用空间较大,并且不便携带;

(3)现有的此类取样杆在安装探头时操作较为繁杂,便捷程度不高,因此存在改进的空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取样杆在使用时探头容易脱落,取样杆难以折叠和探头安装不够便捷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包括取样底杆、取样顶杆、驱动手柄、夹持机构和探头安装管,所述取样底杆的底端固定有探头安装管,且取样底杆的内部设置有收纳腔,所述探头安装管内部的一侧固定有橡胶筒,且橡胶筒内部的中心位置处设置有安装插孔,所述取样底杆的上方设置有取样顶杆,且取样顶杆的底端延伸至收纳腔的内部,并且取样顶杆的顶端固定有握柄,所述取样底杆底部的外壁上设置有夹持机构。

优选的,所述握柄底端的一侧固定有第一铰接座,且第一铰接座的一侧设置有驱动手柄,驱动手柄的一端与第一铰接座相铰接,并且驱动手柄的顶端固定有第一弹簧,第一弹簧的顶端与握柄的底端固定连接,用于驱动夹持块时的连动工作。

优选的,所述夹持机构的内部依次设置有第二铰接座、固定斜杆、第二弹簧、夹持块和夹持橡胶片,取样底杆底部的外壁上固定有第二铰接座,用于夹持块的转动工作。

优选的,所述第二铰接座的一侧设置有夹持块,夹持块的一端与第二铰接座相铰接,且夹持块的底端固定有夹持橡胶片,并且夹持块的顶端固定有连接索,连接索的顶端与驱动手柄的底端固定连接,便于对尾气管进行夹持。

优选的,所述夹持块上方的取样底杆外壁上固定有固定斜杆,且固定斜杆的底端固定有第二弹簧,第二弹簧的底端与夹持块的顶端固定连接,为夹持块提供弹性推力。

优选的,所述收纳腔顶部的取样底杆两外壁上皆设置有螺纹孔,且螺纹孔的内部设置有限位螺杆,限位螺杆与螺纹孔螺纹连接,便于对取样底杆进行折叠收纳。

优选的,所述限位螺杆的一端延伸至收纳腔的内部并与取样顶杆的底端紧密接触,且限位螺杆的另一端延伸至取样底杆的外部并固定有旋钮,便于对取样顶杆进行限位固定。

优选的,所述安装插孔一侧的探头安装管内壁上固定有海绵圈,且海绵圈内部的中心位置处设置有限位圆孔,限位圆孔与安装插孔相互配合,便于对探头进行弹性挤压固定。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不仅实现了取样杆端部的固定功能,实现了取样杆的折叠收纳功能、提高了取样杆携带时的便捷性,而且提高了探头安装时的便捷性;

(1)通过设置有第二铰接座、固定斜杆、第二弹簧、夹持块、夹持橡胶片、第一铰接座、驱动手柄、连接索和第一弹簧,向上提拉驱动手柄使其在第一铰接座的作用下转动一定的角度,此时驱动手柄挤压第一弹簧使其产生弹性形变,同时驱动手柄通过连接索拉动夹持块使其在第二铰接座的作用下转动一定的角度,与此同时,夹持块靠近固定斜杆并挤压第二弹簧使其产生弹性形变,松开驱动手柄使得第一弹簧和第二弹簧恢复至原位,第二弹簧推动夹持块使其作用于夹持橡胶片对尾气管进行夹持,从而实现了取样杆端部的固定功能;

(2)通过设置有收纳腔、螺纹孔、限位螺杆和旋钮,旋转旋钮使其带动限位螺杆在螺纹孔的内部转动,当限位螺杆与取样顶杆不接触时,取样顶杆下移至并收纳于收纳腔的内部,从而实现了取样杆的折叠收纳功能,提高了取样杆携带时的便捷性;

(3)通过设置有橡胶筒、安装插孔、海绵圈和限位圆孔,将探头的一端插入探头安装管的内部,推动探头使其穿过限位圆孔并卡入橡胶筒内部的安装插孔中,海绵圈对探头进行挤压固定,从而提高了探头安装时的便捷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视外观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握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取样底杆局部剖视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探头安装管剖视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夹持机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取样底杆;2、取样顶杆;3、握柄;4、第一铰接座;5、驱动手柄;6、连接索;7、夹持机构;701、第二铰接座;702、固定斜杆;703、第二弹簧;704、夹持块;705、夹持橡胶片;8、探头安装管;9、第一弹簧;10、收纳腔;11、螺纹孔;12、限位螺杆;13、旋钮;14、橡胶筒;15、安装插孔;16、海绵圈;17、限位圆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包括取样底杆1、取样顶杆2、驱动手柄5、夹持机构7和探头安装管8,取样底杆1的底端固定有探头安装管8,且取样底杆1的内部设置有收纳腔10;

收纳腔10顶部的取样底杆1两外壁上皆设置有螺纹孔11,且螺纹孔11的内部设置有限位螺杆12,限位螺杆12与螺纹孔11螺纹连接,便于对取样底杆1进行折叠收纳;

限位螺杆12的一端延伸至收纳腔10的内部并与取样顶杆2的底端紧密接触,且限位螺杆12的另一端延伸至取样底杆1的外部并固定有旋钮13,便于对取样顶杆2进行限位固定;

探头安装管8内部的一侧固定有橡胶筒14,且橡胶筒14内部的中心位置处设置有安装插孔15;

安装插孔15一侧的探头安装管8内壁上固定有海绵圈16,且海绵圈16内部的中心位置处设置有限位圆孔17,限位圆孔17与安装插孔15相互配合,便于对探头进行弹性挤压固定;

取样底杆1的上方设置有取样顶杆2,且取样顶杆2的底端延伸至收纳腔10的内部,并且取样顶杆2的顶端固定有握柄3,取样底杆1底部的外壁上设置有夹持机构7;

夹持机构7的内部依次设置有第二铰接座701、固定斜杆702、第二弹簧703、夹持块704和夹持橡胶片705,取样底杆1底部的外壁上固定有第二铰接座701,第二铰接座701的一侧设置有夹持块704,夹持块704的一端与第二铰接座701相铰接,且夹持块704的底端固定有夹持橡胶片705,并且夹持块704的顶端固定有连接索6,连接索6的顶端与驱动手柄5的底端固定连接,夹持块704上方的取样底杆1外壁上固定有固定斜杆702,且固定斜杆702的底端固定有第二弹簧703,第二弹簧703的底端与夹持块704的顶端固定连接;

使用者握持握柄3将探头对准机动车的尾气管,当探头伸入尾气管的内部时,向上提拉驱动手柄5使其在第一铰接座4的作用下转动一定的角度,此时驱动手柄5挤压第一弹簧9使其产生弹性形变,同时驱动手柄5通过连接索6拉动夹持块704使其在第二铰接座701的作用下转动一定的角度,与此同时,夹持块704靠近固定斜杆702并挤压第二弹簧703使其产生弹性形变,松开驱动手柄5使得第一弹簧9和第二弹簧703恢复至原位,第二弹簧703推动夹持块704使其作用于夹持橡胶片705对尾气管进行夹持,从而实现了取样杆端部的固定功能;

握柄3底端的一侧固定有第一铰接座4,且第一铰接座4的一侧设置有驱动手柄5,驱动手柄5的一端与第一铰接座4相铰接,并且驱动手柄5的顶端固定有第一弹簧9,第一弹簧9的顶端与握柄3的底端固定连接,用于驱动夹持块704时的连动工作。

工作原理:使用时,使用者首先将探头的一端插入探头安装管8的内部,其次,推动探头使其穿过限位圆孔17并卡入橡胶筒14内部的安装插孔15中,海绵圈16对探头进行挤压固定,从而提高了探头安装时的便捷性,然后,使用者握持握柄3将探头对准机动车的尾气管,当探头伸入尾气管的内部时,向上提拉驱动手柄5使其在第一铰接座4的作用下转动一定的角度,此时驱动手柄5挤压第一弹簧9使其产生弹性形变,同时驱动手柄5通过连接索6拉动夹持块704使其在第二铰接座701的作用下转动一定的角度,与此同时,夹持块704靠近固定斜杆702并挤压第二弹簧703使其产生弹性形变,松开驱动手柄5使得第一弹簧9和第二弹簧703恢复至原位,第二弹簧703推动夹持块704使其作用于夹持橡胶片705对尾气管进行夹持,从而实现了取样杆端部的固定功能,最后,当暂不使用取样杆时,只需旋转旋钮13使其带动限位螺杆12在螺纹孔11的内部转动,当限位螺杆12与取样顶杆2不接触时,取样顶杆2下移至并收纳于收纳腔10的内部,从而实现了取样杆的折叠收纳功能,提高了取样杆携带时的便捷性,完成机动车尾气分析仪取样杆的工作。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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