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高效的分户验收测量点定位工具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3496594发布日期:2023-03-17 21:11阅读:82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携高效的分户验收测量点定位工具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施工技术领域,适用于住宅室内分户验收,具体的,涉及一种便携高效的分户验收测量点定位工具尺。


背景技术:

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实体结构、观感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分户验收是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的必要补充。在验收内容中以开间尺寸、进深尺寸、净高尺寸的测量验收工作量最大。
3.分户验收目前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依据地方标准要求,测量净高时,要求四周角点距两侧墙距离50cm或100cm(测点一般标记为:
4.h1、h2、h3、h4),中心点为正方形或者矩形房间内二条对角线的交
5.点(测点一般标记为:h5)。测量开间、进深时,要求测点距端墙20cm或50cm或100cm或5cm(门垛时)、距地面100cm高,对每个自然间的长宽两个方向各测两点,点位必须位置和高度相对应(测点一般标记为:开间w1、w2,进深l1、l2)。一般的住宅小区需分户验收房间均极多,常采用钢直尺、钢卷尺定位测量点,操作复杂,测量精度差,测量定位效率低。
6.因此,如何提高验收效率,快速高效的完成测量定位点,提高测量精度和测量效率,成为现有技术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携高效的分户验收测量点定位工具尺,解决上述施工技术中的不足之处。
8.为达此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9.一种便携高效的分户验收测量点定位工具尺,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竖杆、主横杆、辅助竖杆、和辅助横杆,
10.其中主竖杆的端部与主横杆的端部垂直固定连接;
11.辅助竖杆与主竖杆相互平行,一端与主横杆垂直固定,另外一端的端部与辅助横杆的端部垂直固定;
12.辅助横杆与主横杆相互平行,一端与主竖杆垂直固定,另外一端与辅助竖杆的端部垂直固定;
13.其中主竖杆和主横杆的连接处的直角顶点到相邻两侧的距离相同,均为第一长度;
14.辅助横杆与辅助竖杆的连接处的直角顶点到主横杆或者主竖杆的最外侧的距离相同,均为第二长度;
15.其中,第二长度小于第一长度。
16.优选的,在主横杆上分别垂直固定有第一定位竖杆、第二定位竖杆和第三定位竖杆。
17.优选的,第一长度为100cm,第二长度为50cm。
18.优选的,第一定位竖杆、第二定位竖杆和第三定位竖杆距离主横杆和主竖杆连接处的外端部的距离为5cm、20cm、50cm。
19.优选的,横杆及竖杆为壁厚1.0mm~2.0mm、尺寸为20mm
×
20mm~25mm
×
25mm的不锈钢方钢管。
20.优选的,横杆和竖杆均在同一水平面上。
21.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22.本实用新型定位工具尺结构简单、制作方便,仅需正确摆放定位工具尺就能快速的定位分户验收所需的各种测量点(包括门垛等短边处的测量点),大大的提高了测量定位的速度和精度,节约人力资源,符合绿色施工要求,携带便捷,测量高效,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23.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便携高效的分户验收测量点定位工具尺的结构示意图;
24.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测量点距墙100cm的净高测量点定位示意图;
25.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测量点距墙50cm的净高测量点定位示意图;
26.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测量点距离墙面距离为20cm的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示意图;
27.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测量点距离墙面距离为50cm的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示意图;
28.图6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测量点距离墙面距离为100cm的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示意图;
29.图7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测量点距离墙面距离为5cm的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示意图;
30.图8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净高测量点定位三维示意图;
31.图9是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三维示意图。
32.图中的附图标记所分别指代的技术特征为:
33.1、主竖杆;2、辅助竖杆;3、第一定位竖杆;4、第二定位竖杆;5、第三定位竖杆;6、主横杆;7、辅助横杆。
具体实施方式
34.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实用新型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35.本实用新型主要在于:利用主竖杆、主横杆、辅助竖杆、和辅助横杆形成四边形的结构,其中主竖杆和主横杆距离连接端点的长度一致,为第一长度,辅助竖杆和辅助横杆距离连接端点的长度一致,为第二长度,第一长度不同于第二长度,从而能够在抵持墙边的时
候分别进行不同净高的控制。
36.具体的,参见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的便携高效的分户验收测量点定位工具尺的结构示意图;
37.该测量点定位工具尺包括:主竖杆1、主横杆6、辅助竖杆2、和辅助横杆7,
38.其中主竖杆1的端部与主横杆6的端部垂直固定连接;
39.辅助竖杆2与主竖杆1相互平行,一端与主横杆6垂直固定,另外一端的端部与辅助横杆7的端部垂直固定;
40.辅助横杆7与主横杆6相互平行,一端与主竖杆1垂直固定,另外一端与辅助竖杆2的端部垂直固定;
41.其中主竖杆1和主横杆6的连接处的直角顶点到相邻两侧的距离相同,均为第一长度;
42.辅助横杆7与辅助竖杆2的连接处的直角顶点到主横杆6或者主竖杆1的最外侧的距离相同,均为第二长度;
43.其中,第二长度小于第一长度。
44.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第一长度为100cm,第二长度为50cm。
45.第一长度和第二长度的实现除了要考虑横杆或者竖杆的距离外,还要考虑两者自身的厚度,从而使得当定位尺靠在墙边的时候,横杆或者竖杆到墙边的距离为希望获得高度或者长度。
46.因此,主竖杆1和主横杆6形成直角结构,辅助横杆7与辅助竖杆2也形成直角结构,并且与主竖杆1和主横杆6相互固定,从而增加了工具尺的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同时便于携带及操作。
47.在本实用新型中第一高度和第二高度选取了在分户验收中经常需要选择的定位点100cm和50cm,但本实用新型不以此为限制,也可以是分户验收的其它定位点。
48.进一步的,在主横杆6上分别垂直固定有第一定位竖杆3、第二定位竖杆4和第三定位竖杆5。
49.因此,能够通过第一至第三定位竖杆分别确定距离墙面的不同的距离。
50.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第一定位竖杆3、第二定位竖杆4和第三定位竖杆5距离主横杆和主竖杆连接处的外端部的距离为5cm、20cm、50cm,从而便于定位不同的距离。
51.在本实用新型中,相应的连接可以通过焊接的方式来实现,横杆和竖杆均在同一水平面上。
52.横杆及竖杆为壁厚1.0mm~2.0mm、尺寸为20mm
×
20mm~25mm
×
25mm的不锈钢方钢管。竖杆与横杆均为90
°
角固定。
53.进一步的,参见图2-图9,示出了不同的固定的示例。
54.如图2所示,室内净高测量点定位:当房间面积较大,测量点需距墙100cm时,在房间内一角,主竖杆1平行紧贴墙面,主竖杆1端部顶紧与之垂直的墙面,定位工具尺与地面紧贴并平行,主横杆6距所测墙角最远的顶点即为100cm
×
100cm的净高控制点之一,同理,运用此方法分别定位出其他三个角的净高控制点。
55.如图3所示,室内净高测量点定位:当房间面积较小,测量点需距墙50cm时,在房间内一角,主竖杆1平行紧贴墙面,主竖杆1端部顶紧与之垂直的墙面,定位工具尺与地面紧贴
并平行,辅助竖杆2和辅助横杆7的交点即为50cm
×
50cm的净高控制点之一,同理,运用此方法分别定位出其他三个角的净高控制点。
56.如图4所示,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当需要定位的测量点距离墙面的距离为20cm时,主竖杆1垂直于地面并仅靠墙角,主横杆6平行于地面和墙面,紧贴测量点定位的墙面,第二子竖杆4与主横杆6的交点即为室内房间开间、进深控制点之一,用此方法分别定位出其余墙面的开间、进深控制点。
57.如图5所示,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当需要定位的测量点距离墙面的距离为50cm时,主竖杆1垂直于地面并仅靠角,主横杆6平行于地面和墙面,紧贴测量点定位的墙面,第三竖杆5与主横杆6的交点即为室内房间开间、进深控制点之一,用此方法分别定位出其余墙面的开间、进深控制点。
58.如图6所示,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当需要定位的测量点距离墙面的距离为100cm时,主竖杆1垂直于地面并仅靠墙角,主横杆6平行于地面和墙面,紧贴测量点定位的墙面,主横杆6的上端点即为室内房间开间、进深控制点之一,用此方法分别定位出其余墙面的开间、进深控制点。
59.如图7所示,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当需要定位的测量点距离墙面的距离为5cm时(宽度较小的门垛等处),主竖杆1垂直于地面并仅靠墙角,主横杆6平行于地面和墙面,紧贴测量点定位的墙面,第一子竖杆3与主横杆6的交点即为室内房间开间、进深控制点之一,用此方法分别定位出其余墙面的开间、进深控制点,以上完成了室内开间控制点和进深控制点的定位测量。
60.参见图8,图9,分别能够实现净高测量点定位三维以及开间、进深测量点定位三维。
61.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62.本实用新型定位工具尺结构简单、制作方便,仅需正确摆放定位工具尺就能快速的定位分户验收所需的各种测量点(包括门垛等短边处的测量点),大大的提高了测量定位的速度和精度,节约人力资源,符合绿色施工要求,携带便捷,测量高效,实用性强。
63.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仅限于此,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的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由所提交的权利要求书确定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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