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时间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263020阅读:19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全国统一时间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由时间信号发生系统(可由国家电信总局或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或中央电视台发生时间信号),时间信号发布系统(由信号发生单位发布),时间信号定向转发系统(可由各地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转发时间信号),时间信号接收解密使用系统(如电子表、电子钟、电脑、电话机、传真机、照像机、摄像机等各种需要使用时间的设备)构成。
背景技术
目前的现有技术中,各种时间使用设备(如电子手表、电子钟、电脑、电话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的时间系统,都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独立体,这就有“十钟九不准”的问题,在各种活动中,经常需要“对表”(核对调整时间)。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任务是提供一种全国统一时间系统。由于这种全国统一时间系统把时间信号的发生集中到一点,全国的各种时间使用设备都接收一个时间信号,这就消除了“十钟九不准”的问题,再不需要“对表”了。同时通过全国统一时间系统还可开发增值业务,为人民生活、生产、国防、科研、航运、交通、电力等的调度和指挥提供方便和增值服务。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图1是本发明的全国统一时间系统的——方框图图2是本发明的全国统一时间系统的——系统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发明的全国统一时间系统的基本原理是根据现在技术的时钟原理,将现有技术的时钟的时间信号的发生和使用(显示),从一个独立的整体分解成时间信号的发生、发布、转发、接收使用(显示)四个组成部分。全国只设一个时间信号发生系统(信号源)和一个时间发布系统(通过卫星或广播或电信或电视系统发布时间信号),各地设若干个时间信号定向转发系统(各地方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转发时间信号)定向转发,时间信号的接收使用系统(生产、销售、使用各种时间设备,如电子手表、电子钟、电话座、移动电话、电脑、照相机、摄像机及各种时间计时系统),通过无线或有线接收使用(显示)时间,这样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时间使用设备所反应的时间都是一致的,即是一个“分秒不差”的统一时间,为人民生活、生产、国防、科研、航运、交通、电力等的调度和指挥提供了全国统一的标准时间,还可提供各类增值服务。
权利要求
1.全国统一时间系统由时间信号发生系统、时间信号发布系统、时间信号定向转发系统、时间信号接收使用(显示)系统构成,与现有技术生产的各类时间使用(显示)设备相比较,是将时间信号的产生与使用(显示)分开,中间增加发布、转发、接收三个环节。
2.国统一时间系统其特征是时间信号由国家认可的一个部门来产生和发布,由国家或各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有关部门来转发。接收使用(显示)由具体的商品来执行。
3.全国统一时间系统其特征是可以开展其他增值业务或为特定用户增加特定服务。
4.全国统一时间系统其特征是各种时间使用(显示)设备的制造可以时间信号接收电路代替时间电路。
全文摘要
本发明是由时间信号发生系统,时间信号发布系统,时间信号定向转发系统,时间信号接收使用(显示)系统构成的全国统一的时间系统。是一种根据现有的电子钟表原理,将时间信号的产生与使用(显示)分开,中间增加发布、转发、接收环节,使全国使用的时间都是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时间,各时间使用(显示)设备的时间再无“分秒之差”。
文档编号G04C11/00GK1858662SQ200610020868
公开日2006年11月8日 申请日期2006年5月22日 优先权日2006年5月22日
发明者张官云 申请人:张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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