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系统及方法

文档序号:6604806阅读:33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系统及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计算机和网络完成银行交易的系统及方法。
下面对现有银行自助服务系统作简单分析招商银行于2000年3月15日率先在深圳推出了国内首个“移动银行”,随后在重庆、北京、武汉、上海等11个城市推广。该“移动银行”主要包括账户查询、多功能转账、自助缴费和证券服务等多项个人理财功能,客户可以直接通过全球通手机界面完成招商银行一卡通、信用卡、活期存折账户内本外币余额及近期交易明细查询、多账户间的资金转账、活期存款转定期、查询和缴纳手机及寻呼机等多种日常费用,还可以随时查询深、沪两市的股票行情并进行买卖。
中国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等26个地区开通了移动银行服务。主要功能包括存款账户查询、存款账户间转账、银证转账、金融信息查询、代缴费和临时挂失等。
中国工商银行已经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重庆、深圳等十二个省市分行开通移动银行,其他省市也将陆续开通。首期为个人客户提供基于牡丹卡的账户查询、账户转账、缴费付款、账户挂失、申请新业务、呼叫95588等服务。还将陆续推出个人储蓄账户的查询、转账、缴费付款,对公账户的查询以及银证转账、外汇买卖等服务。
虽然各家银行先后推出了手机银行,但整体上市场反映一般,用户接受程度较差,归纳起来主要因为这些系统还存在以下问题1.不能解决现金存款、取款问题;2.签约商户少,系统复杂,支持面窄。银行在市场推广时,需要特约商户、移动通信公司协作开发,客观上形成只能在完成相应开发的商户处才能支付的局面;3.对客户手机要求较高,客户需要更换手机SIM卡,同时由于银行需要在手机中写入自己的业务菜单,造成手机用户很难跨行适用;4.转账形式与内容单一,不能很好满足客户现在的对以权益转移为目的的特定需要问题,如限额转账、远期转账等。
同样的问题在其他服务渠道,如网上银行、呼叫中心(Call Center)中也存在。
为完成上述目的,本发明采取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系统,它包括若干客户终端,供客户向银行系统发出请求银行交易的指令和接收反馈信息;若干银行终端,用于向客户提供银行交易服务;一银行授权系统,其通过公共网络与各客户终端连接,用于获得客户终端发送的请求交易指令、给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将该授权号发送给该客户的客户终端;一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其通过专用网络与各银行终端连接,用于获得客户在银行终端上发送的交易指令与授权号,获取银行授权系统保存的客户交易指令并执行交易动作;银行业务处理系统与银行授权系统连接,构成银行系统,银行系统中保存了客户的账户信息。
在实施方案中所述客户终端包括移动电话、计算机、固定电话或个人数字助理等;所述银行终端可包括自动存款机、自动柜员机、销售终端或自助银行系统及设备等;所述银行授权系统和银行业务处理系统为计算机系统。
一种使用上述系统进行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步骤为①客户使用自己的客户终端通过公共网络向银行授权系统发送请求银行交易的指令;②银行授权系统接收客户指令,给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并经公共网络反馈到该客户的客户终端上;③客户在银行终端上输入包括授权号在内的交易信息;④银行业务处理系统依据经专用网络接收到的上述交易信息,完成交易动作。
其中所述步骤②中分配授权号的步骤包括银行授权系统接收客户终端指令、对客户终端处的用户进行鉴别并检查指令的合法性;若不能通过鉴别或检查,则拒绝本次交易,否则保存相关指令信息,并为客户的本次请求分配银行可识别的标识。
所述步骤②中银行授权系统向客户终端反馈时,采用客户终端支持的通信方式及信息格式,将银行系统分配的授权号信息反馈到客户终端上。
所述步骤④中银行业务处理系统收到客户的交易信息后,对银行终端处的客户进行鉴别,对输入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
所述步骤①中客户发送的指令可包括客户信息及交易指令信息。
所述客户账户为客户在银行已经或重新开立的普通账户和为申请使用客户终端而开立的直接以客户终端为载体的特殊账户。
所述客户账户信息是客户账户、客户姓名、电话号码或客户标识码等。
所述交易指包括取现、支付、转账在内的银行交易。
所述取现交易、支付交易、转账交易包括在交易中,通过设置金额限制的定额交易与限额交易,通过设置取款地点限制的定点交易、定区域交易与不定点交易,通过设置时限限制的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以及上述限制交叉组合的交易。
本发明很好地解决了以上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以下优点首先,给出了新的支付方法,解决客户在商户消费、购物等的支付问题;其次,全面解决了客户终端现金取款问题,同时给出了更灵活的转账方法;最后,在本发明的基础上,因为解决了客户终端现金类交易问题,银行可以实现客户直接开立以客户终端为载体的账户,摒弃银行卡与存折,从而实现一种全新的银行账户体系及其操作方法,继银行卡之后,实现新一代银行业务。
本发明的突出优点还在于实施简单。银行不需要大面积更新设备,不需要移动通讯公司更新系统,可以独立完成系统部署并迅速推广。客户不需要更换手机SIM卡,手机中不需要安装特定软件,不保存银行业务菜单。对已经实施基于STK卡的手机银行系统或基于无线上网的手机银行系统的银行,仍可以采用本方法对其手机银行系统进行改造。
下面结合附图
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客户终端(CT)是客户自己的设备,在银行完成有关系统开发后,客户可以使用这些设备向银行请求服务。例如,蜂窝式电话机(以下简称手机)、计算机、电话机、个人数字助理(PDA)等。
银行授权系统(BA)是银行的一套计算机系统,它通过公共网络与各客户终端连接,可以获得客户终端(CT)发送的指令(包括取现、支付和转账指令等)、完成指令可行性检查、确认指令是否可以执行、拒绝不合法的指令、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CN),并保存指令。
业务处理系统(BP)是银行的一套计算机系统,它通过银行专用网络与各银行终端连接,可以获得客户在银行终端(BT)发送的指令与授权号,通过和银行授权系统(BA)的连动,确认授权号是否正确。对正确的授权号,获取银行授权系统保存的对应指令并执行,最终完成包括账务处理、现金存取、打印凭证等在内的交易动作。其中业务处理系统完成账务处理,银行终端完成现金存取、打印凭证等处理。
银行授权系统(BA)和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是银行业务处理的两个逻辑系统,实际情况中两个系统可能在一起。银行授权系统(BA)和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构成银行系统,银行系统中保存了客户的账户信息。
上述客户终端可以是移动电话、计算机、固定电话或个人数字助理等;上述银行终端可以是自动存款机、自动柜员机、销售终端或自助银行系统及设备等;上述银行授权系统和银行业务处理系统为计算机系统。
本发明方法描述的交易过程由下面4步组成1.客户使用客户终端(CT)向银行授权系统(BA)发送指令;2.银行授权系统(BA)完成客户指令检查后,保存指令,对可以执行的指令分配授权号(CN),并反馈到客户终端(CT)上。
3.获得该授权号的客户,在银行终端(BT)上输入包括授权号在内的信息;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收到客户在银行终端(BT)上输入的信息后,确认授权号是否正确。对正确的授权,从银行授权系统(BA)中获取对应指令并执行,并最终完成交易动作(包括账务处理、现金存取、打印凭证等)。
本发明方法强调的是上述4个过程。不同的银行在实施上述每一步的时候,可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求确定指令的格式与内容,授权检查的方法,产生授权码的算法,校验授权码的方式和内容等,这些内容是银行在实施的时候需要考虑,不作为本发明的描述内容。
本方法通过将交易过程分解为上述四步后,不仅可以很好地解决用户使用自己的设备进行取现、转账与支付的问题,而且灵活地扩展了银行服务渠道的功能,通过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呼叫中心(Call Center)、银行卡及相关业务系统的改造,完成金融创新,提供诸如移动支付、移动取现、移动转账、呼叫取现、网上取现等服务。同时,银行应根据其业务具体实施情况,制定相关业务规则促进产品创新与银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业务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操作账户限制、金额限制、时间限制与交易地点限制。
操作账户限制指客户终端(CT)与银行账户的对应关系的确定,以防止客户任意使用账户在终端进行交易请求。
银行可以通过客户签约,证实客户账户和客户终端的真实性,将客户的客户终端号码如手机号码与账号绑定在一起,并在银行系统中登记这些信息。客户签约账户可以是客户已经在银行开立的存折、银行卡账户等普通账户,也可以是为使用客户终端而新开立的存折、银行卡等普通账户,还可以是为使用客户终端而开立的以特定终端为载体的特殊账户,如手机账户、个人数字助理账户、网上银行账户等账户。
客户和银行签约后,银行系统登记客户的终端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对应关系,这样,当客户通过其客户终端(CT)向银行发送指令时,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该交易的,根据客户的终端号码如手机号码,就知道可以驱动的账户。
金额限制是最常用的业务风险控制方法。银行可以通过设置单笔或周期累计交易限额的方法将意外的不可控业务风险限制在一个可承受的范围内。
时限限制是对授权号生存周期的限制,也是对恶意猜测授权号的一种限制。时限限制可以由银行规定,也可以在客户发出授权时候指定,若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执行该授权交易,则授权号会自动失效,这种限制的应用可以扩展出即期金融产品与远期金融产品。
交易地点限制是客户在请求授权的时候,可以指定只能在某特定地点进行交易,如客户利用手机短信办理现金取款,可以指定在银行的某台自动柜员机(ATM)上取现;客户利用手机短信办理限额支付,可以指定在某特定商户消费。这样可以提供给客户更多降低风险、保证安全的业务手段。
下面以手机、计算机浏览器、电话等客户终端为例介绍该方法以及其衍生的金融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客户申请使用手机、计算机浏览器操作其账户后,其账户原有的操作方式仍可继续使用,本方法对原有方法不具有强制的排他性。一.以手机为客户终端的实例银行完成的主要修改银行主要工作包括改进或开发相关银行授权系统(BA),并对有关的银行终端(BT)和银行业务系统(BP)进行适当的改造,增加新的交易品种。
对基于手机短信的手机银行来说,银行需要建立基于手机短信的授权系统(BA),负责接收和处理手机短信,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1.配合相关的客户信息,接收手机短信指令,完成指令解析与合法性检查,如手机号码是否签约、账户是否登记等。
2.负责计算授权号,授权号的计算等同于对指令进行签名处理,生成授权号的算法必须有足够强的防猜测能力,防止非法猜测。
3.保存合法的指令和授权号的关系,以备银行业务处理系统根据授权号执行相关指令。
银行还要改造银行终端(BT)的有关程序。如修改自动柜员机(ATM)系统有关程序,允许客户在不插入银行卡的情况下,完成诸如输入授权号等操作。操作方法以下介绍基于手机短信的银行交易操作方法,本操作方法同样适用于带STK卡的手机及基于STK卡的手机银行系统。个人数字助理的短信操作类似于手机短信操作。(一).基于手机短信的定额现金取款1.客户在手机(MP)上按银行给出的指令格式,编写指令请求支取指定金额的现金,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到银行。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利用短信发送到客户手机(MP)上。
3.客户在自动柜员机(ATM)上,输入授权号和其他辅助信息(例如客户号、手机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账号等)以备银行进行合法性检查。
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从自动柜员机(ATM)获得客户输入的信息后,对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授权号是否为该客户号或手机所请求,密码是否正确,身份证是否和操作账户中登记的号码一致、请求授权时的账号是否和输入的账号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完成账务处理,并控制自动柜员机(ATM)吐钞,视情况打印相关凭证。
定额现金取款适应于客户已明确知悉需要取款金额的情况。(二).基于手机短信的限额现金取款1.客户在手机(MP)上按银行给出的指令格式,编写指令请求支取指定限额的现金,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到银行。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利用短信发送到客户手机(MP)上。
3.客户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输入授权号、取款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限额)及其他辅助信息(例如客户号、手机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账号等)以备银行进行合法性检查。
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从自动柜员机(ATM)获得客户输入的信息后,对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授权号是否为该客户号或手机所请求,密码是否正确,身份证是否和操作账户中登记的号码一致、请求授权时的账号是否和输入的账号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完成账务处理,并控制自动柜员机(ATM)吐钞,视情况打印相关凭证。
限额现金取款适合客户不准确知道取款金额的情况。客户向银行发送限额现金取款请求,在自动柜员机(ATM)上客户支取其限额以内的任意数额的款项。
除了上述定额限额取款之外,客户还可以在发送指令中包含取款地点信息,如指定某地点的某台自动柜员机(ATM)或某区域的自动柜员机(ATM)进行交易;指令中还可以包含取款时段信息,如指定某日1200-1300间取款。这些设定可以和定额取款、限额取款交叉运用,给客户提供更多的业务选择与安全保障。(三).基于手机短信的支付客户可以利用手机短信完成消费、购物等的款项支付。
1.客户消费、购物后,在手机(MP)上按银行给出的指令格式,编写指令请求支付其消费、购物金额,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到银行。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利用短信发送到客户手机上。
3.客户在消费场所的销售终端(POS)机上输入授权号及其他辅助信息(例如客户号、手机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账号等)以备银行进行合法性检查。
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从销售终端(POS)上获得客户输入的信息后,对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授权号是否为该客户号或手机所请求,密码是否正确,身份证是否和操作账户中登记的号码一致、请求授权时的账号是否和输入的账号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将授权的金额转到该销售终端(POS)的收款账户,完成账务处理,并控制销售终端(POS)打印相关凭证。
手机短信的支付适用于客户知道其消费、购物金额的情况。(四).基于手机短信的限额支付客户可以利用手机短信取得支付限额完成消费支付。
1.客户通过手机(MP)按银行给出的指令格式,编写指令请求限额支付,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到银行。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利用短信发送到客户手机上。
3.客户在消费场所的销售终端(POS)机上输入授权号、实际消费、购物的金额以及其他辅助信息(例如客户号、手机号码、密码、身份证号码、账号等)以备银行进行合法性检查。
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从销售终端(POS)上获得客户输入的信息后,对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授权号是否为该客户号或手机所请求,密码是否正确,身份证是否和操作账户中登记的号码一致、请求授权时的账号是否和输入的账号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将实际消费、购物的金额转到该销售终端(POS)的收款账户,完成账务处理,并控制销售终端(POS)打印相关凭证。
手机短信限额支付适用于客户不准确知道消费、购物金额的情况,客户可以支付在限额内的任意款项。
客户在向银行发送的指令中可以包含商户的信息,设定该支付指令只能在特定商户的销售终端(POS)上执行。(五).基于手机短信的转账基于手机的转账有多种形式,本方法描述的转账是需要付款人和收款人参与的权益转移式的转账。既可以是手机客户向手机客户转账,也可以是手机客户向其他客户的转账。
手机客户向手机客户的转账1.付款人通过手机(MP)按银行给出的指令格式,编写指令请求将指定金额的款项转出,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到银行。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并将处理结果利用短信反馈到付款人的手机上。
3.收款人获得授权号后,在手机上按银行给出的指令格式,编写包含授权号和其他辅助信息的(例如付款人手机号码、付款人姓名等)指令,请求转账款项转入,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到银行。
4.银行系统收到收款人的转入指令后,对指令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收款人、付款人的手机号码是否与登记的号码一致、付款人姓名是否与登记的姓名一致、授权号码是否和登记的号码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完成账务处理,将指定款项转到收款人账户上。
银行可视业务具体情况,在步骤2时向收款人发送短信,通知收款人收款;在步骤4时向付款人发送短信,将收款人已经收到款项的结果通知付款人。
手机客户向其他客户的转账1.付款人通过手机(MP)按银行给出的指令格式,编写指令请求将指定金额的款项转出,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到银行。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并将处理结果利用短信反馈到付款人的手机上。
3.收款人获得授权号后,在自动柜员机(ATM)上插入自己的银行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上输入授权号和其他辅助信息(例如付款人手机号码、付款人姓名、密码、身份证号码、账号等),请求转账款项转入。
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收到收款人输入的转入信息后,对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付款人的手机号码是否与登记的号码一致、收款人姓名是否与登记的姓名一致、密码是否正确、收款人账号是否和登记的一致、授权号码是否和登记的授权号码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完成账务处理,将指定款项转到收款人的银行卡账户上。二.基于计算机浏览器的实例基于计算机浏览器的账户操作和基于手机的账户操作类似,本发明只简单介绍本方法基于计算机浏览器的应用。基于手机无线上网的手机银行系统,其操作类似于基于计算机浏览器的操作。基于计算机浏览器(网上银行)进行现金取款1.客户登录到银行的网上银行系统中,请求取款。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并将授权号通过屏幕或信箱反馈给客户。
3.客户在自动柜员机(ATM)上,输入授权号和其他辅助信息(例如客户号、密码、身份证号码、账号等)以备银行进行合法性检查。
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从自动柜员机(ATM)获得客户输入的信息后,对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授权号是否为该客户号所请求,密码是否正确,身份证是否和操作账户中登记的号码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完成账务处理,并控制自动柜员机(ATM)吐钞,视情况打印相关凭证。三.基于电话银行或呼叫中心的实例客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拨打银行的电话银行或呼叫中心(Call Center)号码,完成银行交易。基于电话银行或呼叫中心(Call Center)进行现金取款
1.客户拨打银行的电话银行或呼叫中心(Call Center)号码,根据提示,输入信息请求取款。
2.银行授权系统(BA)收到指令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为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并使用语音提示给客户。
3.客户在自动柜员机(ATM)上,输入授权号和其他辅助信息(例如客户号、密码、身份证号码、账号等)以备银行进行合法性检查。
4.银行业务处理系统(BP)从自动柜员机(ATM)获得客户输入的信息后,对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例如,授权号是否为该客户号所请求,密码是否正确,身份证是否和操作账户中登记的号码一致等),检查通过后,执行授权号对应的交易,完成账务处理,并控制自动柜员机(ATM)吐钞,视情况打印相关凭证。
权利要求
1.一种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若干客户终端,供客户向银行系统发出请求银行交易的指令和接收反馈信息;若干银行终端,用于向客户提供银行交易服务;一银行授权系统,其通过公共网络与各客户终端连接,用于获得客户终端发送的请求交易指令、给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将该授权号发送给该客户的客户终端;一银行业务处理系统,其通过专用网络与各银行终端连接,用于获得客户在银行终端上发送的交易指令与授权号,获取银行授权系统保存的客户交易指令并执行交易动作;银行业务处理系统与银行授权系统连接,构成银行系统,银行系统中保存了客户的账户信息。
2.使用权利要求1所述系统进行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步骤为①客户使用自己的客户终端通过公共网络向银行授权系统发送请求银行交易的指令;②银行授权系统接收客户指令,给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并经公共网络反馈到该客户的客户终端上;③客户在银行终端上输入包括授权号在内的交易信息;④银行业务处理系统依据经专用网络接收到的上述交易信息,完成交易动作。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②中分配授权号的步骤包括银行授权系统接收客户终端指令、对客户终端处的用户进行鉴别并检查指令的合法性;若不能通过鉴别或检查,则拒绝本次交易,否则存储所述指令,为客户的本次请求分配银行可识别的标识。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②中银行授权系统向客户终端反馈时,采用客户终端支持的通信方式及信息格式,将银行系统分配的授权号信息反馈到客户终端上。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④中银行业务处理系统收到客户的交易信息后,对银行终端处的客户进行鉴别,对输入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检查。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①中客户发送的指令包括客户识别信息及交易指令信息。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识别信息是客户账户、电话号码或客户标识码等。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户账户为客户在银行已经或重新开立的普通账户和为申请使用客户终端而开立的直接以客户终端为载体的特殊账户。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指令指包括取现、支付、转账在内的银行交易。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取现、支付、转账交易包括在交易中,通过设置金额限制的定额交易与限额交易,通过设置取款地点限制的定点交易、定区域交易与不定点交易,通过设置时限限制的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以及上述限制交叉组合的交易。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描述了一种通用的,在客户不使用银行卡或存折的情况下,使用手机、浏览器或电话完成银行交易的方法,步骤为①客户使用自己的客户终端向银行授权系统发送请求银行交易的指令;②银行授权系统接收客户指令,给合法的指令分配授权号,并反馈到该客户的客户终端上;③客户在银行终端上输入包括授权号在内的交易信息;④银行业务处理系统接收上述交易信息,完成交易动作。本发明方法可以广泛地应用到银行的客户自助服务系统中,它实施简单,无需第三方配合开发,银行便可以独立完成部署。将本发明方法应用到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和呼叫中心(Call Center)系统中,可以实现移动支付、移动取现、移动转账、网上取现、电话取现等业务新品种。
文档编号G06Q30/00GK1444163SQ02158750
公开日2003年9月24日 申请日期2002年12月26日 优先权日2002年12月26日
发明者程敏夫, 周乐 申请人:程敏夫, 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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