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分配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38089阅读:209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程序分配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程序分配系统,尤其涉及在接收机终端删除一已接收的程序的程序分配系统。
背景技术
在现存的程序分配服务中,在通信设备之间通过网络不仅可分配文本数据、图像数据、声音数据等,还可分配应用(程序)。随着程序的分配,这些服务可把新的功能添加到接收机终端,提供功能性增强。在这样的程序分配服务中,Java(R)广泛地用于实现独立于任何平台的程序执行环境。具体来说,把称为Applet的Java程序从Web服务器分配到Web客户机,并且在Web客户机的终端上激活所分配的Java程序。这样的Java程序分配服务也已用于诸如具有内置Web浏览器的蜂窝式便携无线电话之类的小尺寸的手持终端。
此外,已建议了用于自动程序分配的系统。在一个示例性系统中,自动地把程序分配(下载)到进入服务区的移动终端。
在这样的一种程序分配系统中,分配的程序总是存储于接收机终端的存储区中。因此,重复的程序分配减少了存储区的空余空间,从而当分配时,就不可能存储大于空余空间的程序。例如,尤其当接收机终端是蜂窝式便携电话机时,这是严重的问题。因此,要求一种资源限制接收机终端。
在上述自动程序分配系统中,还有另一问题。在该系统中,分配的程序自动地存储于接收机终端,而不使用户意识到这样的存储的事实。因此,用户没有意识到存储区的空闲空间正在减少,使得接收机终端不能存储用户真正希望的任何程序。为了避免上述的问题,应从存储区中删除被分配并存储于接收机终端的不希望的程序。
然而,对于用户来说,手动地一个一个地删除不想要的程序是繁重的。为了减轻这样的负担,除了上述的手动删除之外,还建议了一些技术。例如,存在把存储的程序的使用情况呈现给用户的第1示例性技术。该技术能支持用户删除不想要的程序。在第2示例性技术中,自动地删除那些在预定时间周期上没有使用的程序。在第3示例性技术中,在执行之后自动地以及迅速地删除程序。按照这些技术,自动地删除了程序,从而减轻了用户删除程序的负担。
然而,这些技术也具有某些缺点。在第1示例性技术中,删除程序的过程仍然必须由用户手动进行。因此,不能完全减轻用户的负担。
并且,在第2和第3示例性技术中,删除程序而不管这些程序的类型或性质。例如,对于诸如在接收机终端执行的已付费的程序来说,仅因为在预定时间周期上没有使用而删除,或在执行后删除,当然不是较佳的。因此,在常规自动程序删除技术中建议的是仅仅对所有程序运用某种删除方案,而不考虑这些程序的类型或性质,导致违背用户意愿的可能的删除。出于该原因,这些技术不能在接收机终端中的实现存储区的适当的重新分配。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按照程序的性质来实施删除分配的程序的过程的程序分配系统。
本发明具有下面的特征,来获得上述目的。
本发明的第1方面是针对一种程序分配系统,在其中通过网络把程序接收终端可执行的程序从程序发送设备分配到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所述程序发送设备包括发送部分,用于向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发送程序以及与用于删除所述程序的删除过程相关的删除过程信息,以及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包括用于存储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程序的程序存储部分;以及用于根据由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规定的删除过程,来删除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的删除部分。
在第1方面中,程序发送端能够根据要分配的程序而自由地改变删除过程信息。并且,程序接收端根据删除过程信息删除程序。因此,由程序发送设备适当地设置要施加到程序的删除过程,从而使程序接收端能够根据分配的程序的性质来执行删除处理。此外,随着适当地设置删除过程信息,就可能避免不想要的程序保持存储于程序接收终端之中的情况,从而允许对其中的存储区的有效使用。
根据基于第1方面的第2方面,所述删除过程信息包括指示删除程序的条件的删除条件,以及所述删除部分包括删除判定部分,用于判定相对于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是否满足了包括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之中的删除条件;以及删除执行部分,用于当所述删除判定部分判定满足了所述删除条件时执行对存储于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的删除。
在第2方面中,可在程序发送端设置包括于删除过程信息中的删除条件。随着为删除程序而设置删除条件,可容易地设置要施加到程序的删除过程。
根据基于第2方面的第3方面,所述发送部分向已进入预定区域的能够与所述程序发送设备无线通信的程序接收终端无线发送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以及包括于发送到所述程序接收终端的删除过程信息之中的删除条件是当所述程序接收终端位于所述预定区域之外时满足的条件。
在第3方面中,在仅分配限制到预定区域的程序的系统中,当程序接收终端离开预定区域时,删除程序。仅当程序接收终端位于预定区域内时,才需要程序,并且当程序接收终端离开预定区域时,则不需要程序。因此,用把删除条件设置为“离开预定区域”,可适当地设置删除过程。同样地,当不需要时,可删除程序,从而允许对程序接收终端的存储区的有效使用。
根据基于第3方面的第4方面,当所述程序接收终端离开所述预定区域时,强迫终止所述程序的执行,以及所述删除判定部分根据是否终止所述程序的执行,来判定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是否位于所述预定区域之外。
在第4方面中,根据是否终止程序来确定删除条件。因此,可能容易地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也就是程序接收终端是否离开预定区域。
根据基于第2方面的第5方面,所述删除过程信息还包括判决条件,用于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以及当满足包括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之中的判决条件时,所述删除判定部分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
在第5方面中,不但删除条件,而且用于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的条件都可由程序发送端设置。因此,例如,可以适当地定时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从而更适当地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5方面的第6方面,所述程序接收终端还包括程序执行部分,用于执行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之中的程序,以及所述判决条件包括与程序执行部分执行程序的定时有关的条件。
在第6方面中,可能使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的定时与执行程序的定时相符合。因此,可相对于程序的执行而删除程序,从而适当地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6方面的第7方面,所述判决条件包括所述程序由所述程序执行部分激活的条件。
在第7方面中,可在激活程序时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6方面的第8方面,所述判决条件包括终止所述程序执行部分对所述程序的执行的条件。
在第8方面中,可在终止程序时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2方面的第9方面,所述删除判定部分以预定的时间间隔判定是否满足所述删除条件。
在第9方面中,以预定的时间间隔判定是否删除了程序。这可防止这样的一个问题,即当使删除条件与程序的执行相关时,即使已满足了删除条件,直到执行了程序才删除程序。相反,在第9方面中,一旦满足了删除条件,总是以预定的时间间隔删除程序。因此,即使当还未执行程序,也可能有效地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2方面的第10方面,所述删除条件包括与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接收了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程序之后的时间的流逝有关的条件。
在第10方面中,当在分配后流逝了预定的时间时,程序接收端可自动地删除程序。随着关于包括删除条件的删除过程信息而发送程序,所述删除条件是当在分配后流逝预定时间时则删除程序,就可能适当地删除这样的一个程序,该程序具有仅在分配之后的预定时间期内可执行的性质。
根据基于第2方面的第11方面,所述删除条件包括与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对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程序已执行的次数有关的条件。
在第11方面中,在分配后的预定次数的执行之后,程序接收端能自动地删除程序。随着关于包括删除条件的删除过程信息而发送程序,所述删除条件是在分配后的预定次数的执行之后删除程序,就可能适当地删除这样的一个程序,该程序具有仅在分配后的预定次数内可执行的性质。
根据基于第2方面的第12方面,所述删除条件至少包括用户对删除程序的批准,以及所述删除判定部分在所述删除部分删除程序之前接收用户的批准,并根据所接收的用户的批准,确定是否满足所述删除条件。
在第12方面中,没有用户的批准就不删除程序。随着把用户的批准设置为删除条件,以促使用户删除程序,就可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即自动地删除对于用户来说是有价值的程序,如已付费的内容。自动删除该程序可能对用户造成损害。
根据基于第1方面的第13方面,所述删除过程信息是以删除程序的形式,用于使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删除过程,以及所述删除部分通过执行所述删除程序来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1方面的第14方面,所述删除过程信息指示出给予删除过程的过程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包括存储所述删除过程的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以及选择部分,用于根据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过程标识符,来选择存储于所述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中的删除过程,以及所述删除部分根据所述选择部分选择的删除过程,来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1方面的第15方面,所述删除部分包括用于存储预先设置的默认删除过程的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删除过程判定部分,用于判定由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指示的删除过程是否要由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以及当所述删除过程判定部分判定不要执行所述删除过程时,所述删除部分根据存储于所述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之中的默认删除过程来删除程序。
在第15方面中,即使程序发送端已设置不适当的删除过程信息,程序接收端也能适当地执行删除处理。例如,即使不能执行从程序发送端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程序接收端也能适当地删除程序。
根据基于第1方面的第16方面,所述删除部分包括用于存储预先设置的默认删除过程的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删除过程判定部分,用于判定所发送的程序是否带有删除过程信息,以及当所述删除过程判定部分判定所发送的程序不带有删除过程信息时,所述删除部分根据存储于所述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之中的默认删除过程来删除程序。
在第16方面中,即使当程序不带有删除过程信息,程序接收端也能适当地删除程序。
本发明的第17方面是针对一种能够执行通过网络从程序发送设备分配的程序的程序接收终端,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包括接收部分,用于接收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所述删除过程信息与用于在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删除程序的删除过程有关;程序存储部分,用于存储由所述接收部分接收的程序;以及删除部分,用于根据由所述接收部分接收的删除过程信息规定的删除过程,来删除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
本发明的第18方面是针对一种用于通过网络从程序发送设备向程序接收终端发送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可执行的程序的程序发送设备,所述程序发送设备包括程序存储部分,用于存储要由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的程序;删除过程信息存储部分,用于存储与要由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的用于删除程序的删除过程有关的删除过程信息;以及发送部分,用于向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发送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以及存储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存储部分之中的删除过程信息。
本发明的第19方面是针对一种程序,连同由程序接收终端的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程序一起,从程序发送设备通过网络向程序接收终端发送程序,并致使程序接收终端的计算机执行包括删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的程序的过程。
结合附图,通过下面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这些和其它目的、特征、方面和优点将变得更清楚。


图1是说明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程序分配系统的配置的框图。
图2是示出本发明中的删除过程信息的示例性列表的说明。
图3是示出图2所示的带有添加的另一段删除过程信息的说明。
图4是示出示例性关系信息的说明。
图5是示出从图4中所示的关系信息扩展出的示例性第2字段的说明。
图6是示出本发明中的示例性接收机信息的说明。
图7是示出由根据本实施例的程序发送设备1实施的程序发送过程的流程图。
图8是示出由根据本实施例的程序接收终端3实施的程序接收过程的流程图。
图9是示出图8的步骤S22的细节的流程图。
图10是示出图8的步骤S24的细节的流程图。
图11是示出图10的步骤S42中的删除确认的示例性弹出显示的说明。
图12是示出图10的步骤S43的细节的流程图。
图13是描述根据本发明的程序分配系统的示例性修正的概要的说明。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是说明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的程序分配系统的配置的框图。在图1中,程序分配系统包括程序发送设备(服务器)1和程序接收终端3。程序发送设备1和程序接收终端3可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2彼此通信。一般地,程序发送设备1是用于提供程序分配服务的程序分配服务器,而程序接收终端3是使用所述服务的终端。例如,程序接收终端是由用户使用的个人计算机、蜂窝式便携电话机、PDA等。注意到,在图1中仅示例性示出了一个终端,但是可提供多个终端来构造程序分配系统。
在图1中,程序发送设备1通过网络2向程序接收终端3发送程序及其删除过程信息。这里,程序是由程序接收终端3执行的程序。从程序发送设备1把程序分配到程序接收终端3。删除过程信息与用于在程序接收终端3端处删除程序的删除过程有关。程序接收终端3根据删除过程信息删除所接收的来自程序发送设备1的程序。注意到,当提供多个终端时,可同时对一些或全部终端,或单独地对各终端实施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的传送。
如图1中所示,程序发送设备1由用于执行预定程序的计算机实现,包括发送处理部分11、发送端改变部分12以及发送端存储部分13。具体来说,发送处理部分11和发送端改变部分12由执行预定程序操作(参考图7)的程序发送设备1的CPU实现。并且,发送端存储部分13可以是结合于程序发送设备1中的存储媒体,或是可从程序发送设备1存取访问的外部存储媒体。程序发送处理部分11执行用于把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的发送处理。发送端存储部分13存储各种类型的信息,包括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将在下面进一步详细描述。发送端改变部分12改变存储于发送端存储部分13中的各种信息。分配程序的服务提供者使用包含于程序发送设备1之中的输入设备(未示出),向发送端改变部分13提供与各种信息的改变有关的指令。如此,可改变存储于发送端存储部分13中的各种信息。
程序接收终端3包括接收处理部分31、删除处理部分32、程序执行部分33、接收端存储部分34以及接收端改变部分35。接收处理部分31接收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的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接收处理部分31还使接收端存储部分34存储接收的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删除过程部分32根据由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4中的删除过程信息所指示的删除过程来删除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4中的程序。也就是,删除过程定义了用于从程序接收终端3的存储区中删除程序的删除处理。程序执行部分33执行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4中的程序。接收端存储部分34由结合于程序接收终端3之中的存储媒体实现,存储包括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的各种类型的信息,将在下面详细描述。接收端改变部分35遵循由用户通过包括于程序接收终端3中的输入部分(未示出)输入的指令,改变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5中的各种信息。如此,用户能够改变删除过程信息,以致获得希望的内容。接收处理部分31、删除处理部分32以及程序执行部分33由执行预定程序操作(参考图8至12)的程序接收终端3的CPU实现。
下面描述了存储于发送端存储部分13和接收端存储部分34中的各种类型的信息。发送端存储部分13包括程序存储区131、删除过程信息存储区132、关系信息存储区133以及接收机信息存储区134。接收端存储部分34包括程序存储区341、删除过程信息存储区342以及关系信息存储区343。程序存储区131和341是用于存储可由程序接收终端3执行的程序的区域。删除过程信息存储区132和342是用于存储指示删除过程的删除过程信息的区域。图2和图3中说明了示例性的删除过程信息。关系信息存储区133和343是用于存储关系信息的区域。关系信息是使程序与用于删除程序的删除过程信息相关联的信息。图4中说明了示例性的关系信息。接收机信息存储区134是用于存储接收机信息的区域。接收机信息是使程序与要把程序发往的终端相关联的程序。根据接收机信息,程序发送设备1确定要把哪个程序发送到哪个终端。图5中说明了示例性的接收机信息。
图2是示出本发明中的删除过程信息的示例性列表的说明。在图2中,每个删除过程信息包括删除条件、判决条件、标识符以及参数信息。删除条件定义删除程序的条件,诸如在接收程序之后的预定时间期的流逝,以及执行程序的预定次数。作为替代,删除条件可以是用户的批准。判决条件指示出例如确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的预定时间间隔,诸如“一天一次”。在另一例子中,判决条件指示出确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的预定定时,诸如“紧接着启动程序之后”或“紧接着终止程序之后”。当判决条件是“一天一次”时,程序接收终端3每天一次确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当删除条件是“紧接着启动程序之后”时,程序接收终端3紧接着启动程序之后就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同样地,本实施例的删除过程由删除条件和判决条件定义。标识符用于标识删除过程。因此,标识符具有与由删除条件和判决条件组成的一组条件一一对应的关系。参数信息指示出参数的数量和它们的类型(例如整型),要求在删除条件中设置这些参数。这些参数与删除条件有关。尤其是,这些参数是诸如指示出流逝的时间期的数字值(如果在删除条件中是这样定义的话),以及指示出执行次数的数字值(如果是这样定义的话)之类的值。
在图2中,带有标识符“a”的删除过程对应于这样的删除条件,其中当在程序接收终端3的下载之后流逝了预定时间期时,删除程序。在该情况下,应监控下载后的时间期的流逝,并因此设置对应的判决条件,使得有规律地作出判决。带有标识符“b”的删除过程适用于诸如在特定次数的执行之后不要求的那些程序之类的程序。在带有标识符“c”的删除过程中,没有用户的批准则在程序接收终端3处不自动地删除程序。从而,不会在用户不知觉的情况下删除程序,该删除过程适用于已付费的内容。假设在本实施例中,带有标识符“Z”的删除过程是默认删除过程。也就是,如下执行所述默认删除过程基于对来自用户的指令的接收,判定是否应删除程序;以及当用户发出批准删除的指令时,就删除程序。
注意到,在本实施例中,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的删除过程信息可以是下面两种类型中的任一种用于致使程序接收终端3执行删除过程的程序(下文中把这样的程序称为“删除程序”),以及仅仅是用于标识包含于删除过程中的删除过程信息的信息(下文中把这样的信息称为“ID信息”)。当删除过程信息是删除程序时,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的就是删除程序。删除程序连同由程序接收终端3执行的程序一起发送。并且,删除程序使程序接收终端3执行用于删除存储于接收终端3之中的程序的过程。也就是,由执行接收的来自程序发送设备1的删除程序的程序接收终端3来执行删除程序处理。较佳的是,删除程序不依赖于实施删除过程的程序接收终端3的结构,该删除程序诸如Java程序。并且,删除程序可分别包括用于确定判决条件的程序和用于确定删除条件的程序。
另一方面,当删除过程信息是ID信息时,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的就是ID信息。在此,程序接收终端3预先保持有用于删除处理的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通过参照由ID信息指定的删除过程信息,在执行删除处理程序时,删除程序。注意到,在本实施例中,参数值也与ID信息一起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这里,在另一实施例中,参数值可预先与判决条件一起存储于程序接收终端3端处,并且程序接收终端3仅接收ID信息。
向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4的删除过程信息存储区342中的删除过程信息添加接收的来自程序发送设备1的新的删除过程信息。图3是示出图2所示的带有添加的另一个删除过程信息的说明。在图3中,添加了带有标识符“d”的删除过程。
图4是示出示例性关系信息的说明。关系信息使程序与对应的删除过程相关。在本实施例中,关系信息具有列表结构,它由具有3个字段的单元组成。第1字段(例如字段41)包含用于指定程序的信息,诸如指示程序的位置的地址信息、程序名称等等。第2字段(例如字段42)包含删除过程信息。在图4的例子中,根据需要把标识符和参数设置于第2字段中。在图4的例子中,包含于字段42中的删除过程信息包括标识符“a”和参数“10天”。因此,还参考图2,在由程序接收终端3接收了程序44 10天以后删除程序44。注意到第2字段可不包含任何值(如图4中所示的“空”)。这意味着包含于第1字段中的程序不具有对应的删除过程信息。第3字段(例如字段43)包含关于下一单元的参考信息。
为了表示删除过程信息,第2字段可包含多个删除过程和它们的特性。图5是示出从图4中所示的关系信息扩展出的关系信息的示例性第2字段的说明。该第2字段可包含删除过程和它们的特性。在此,特性指示出哪个删除过程具有用以使用的优先权。在图5中的例子中,分别设置了带有标识符“a”、“b”和“c”的3个删除过程。带有标识符“a”的删除过程具有优先权“1”;带有标识符“b”的删除过程具有优先权“0”;以及带有标识符“c”的删除过程具有优先权“1”。在此,优先权“1”的优先权高于优先权“0”。在此,程序接收终端3选择带有标识符“a”的删除过程或者带有标识符“c”的删除过程中的任一个,来进行删除处理。在本实施例中,如果两个删除过程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或无删除过程具有优先权,则由用户确定要使用的删除过程。在另一实施例中,可根据设置于程序接收终端3之中的预定准则来确定删除过程。
图6是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示例性接收机信息的说明。在图6中,终端类型和程序彼此相关联。例如,把程序A发送到所有类型的终端。把程序B和C发送到类型I的终端。在此,终端类型指示出例如终端模型、取决于终端的用户的组等等。
下面描述了根据本实施例的程序分配系统。图7是示出由根据本实施例的程序发送设备1执行的程序发送过程的流程图。首先,发送处理部分11确定要把程序发送到哪个终端(步骤S11)。在步骤S11的确定中,确定为接收程序的终端一般是向程序发送设备1发出发送程序的请求的终端,或是由管理程序发送设备1的程序分配器指定的终端。然而,这不意味着是限制的。在步骤S11中,发送处理部分11接收关于所确定的终端(程序接收终端)的信息。例如,该关于接收终端的信息包括网络标识信息和终端的类型。除了关于程序接收终端的信息之外,程序发送设备1可接收指示由程序接收终端请求的程序的信息。在本实施例中,终端类型是从程序接收终端3获得的(参考图6)。
根据步骤S11中获得的程序接收终端3的终端类型,发送处理部分11判定程序接收终端3是否是要接收程序的终端(下文中称为目标终端)(步骤S12)。通过使用存储于步骤S11中的接收机信息,来作出步骤S12中的判定。也就是,如果步骤S11中获得的终端类型包括于接收机信息中,则判定程序接收终端3是目标终端。另一方面,如果步骤S11中获得的终端类型不包括于接收机信息中,则发送处理部分11确定该程序接收终端3不是接收机终端,并终止程序发送过程。在该情况下,无程序被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
如果在步骤S12中判定程序接收终端3是目标终端,则发送处理部分11确定要把哪个程序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步骤S13)。通过使用存储于发送端存储部分34中的接收机信息,来作出该确定。例如,参考图6,如果步骤S11中获得的终端类型指示出类型II,则要发送的程序是程序D。
在步骤S13之后,发送处理部分11确定哪个删除过程信息对应于要发送的程序(步骤S14)。根据存储于发送端存储部分34中的关系信息,来作出该确定。最后,发送处理部分11向程序接收终端3发送在步骤S13中确定的程序和在步骤S14中确定的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15),并结束程序发送处理。注意到,在步骤S15中发送的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已存储于发送端存储部分34中。
图8是示出由根据本实施例的程序接收终端3执行的程序接收过程的流程图。首先,接收处理部分31接收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的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21)。注意到,在下文中,示例性地描述已接收带有标识符“a”的删除过程信息的情况。
在步骤S21之后,执行删除过程确定处理(步骤S22)。如上所述,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的程序可能具有多个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22中的删除过程确定处理确定哪个删除过程信息要用于删除处理,并在下文中详细描述。
图9是示出图8的步骤S22的细节的流程图。接收处理部分31判定在步骤S21中接收的删除过程信息是否是合适的(步骤S31)。例如,如果对应于程序的删除过程信息还未由程序发送设备端设置(仅已从程序发送设备发送了该程序),或者如果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不可由程序接收终端3使用,则判定该删除过程信息是不适合的。如果删除过程信息是以程序接收终端3不可操作的删除程序的形式,或者指定删除过程的标识符未存储于程序接收终端3,则删除过程信息是不可用的。
如果在步骤S31判定删除过程信息是不适合的,则判定把程序接收终端3中预定的默认删除过程信息用作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32)。然后,删除过程确定处理结束。另一方面,如果判定删除过程是适当的,则接收处理部分3判定是否已接收了多个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33)。
如果在步骤S33中判定还未接收多个删除过程信息,也就是仅已接收单个删除过程信息,则判定把步骤S21中接收的删除过程信息用作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34)。然后,删除过程确定处理结束。另一方面,如果在步骤S33中判定已接收了多个删除过程信息,则接收处理部分31判定是否已把特性设置于多个删除过程信息中(步骤S35)。
如果在步骤S35中判定已设置了特性,则根据所述特性确定用于使用的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36)。然后,删除过程确定处理结束。如果判定还未设置特性,则由用户的选择确定用于使用的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37)。此时,用户通过包括于程序接收终端3中的输入部分(未示出)发出选择指令。然后程序部分31根据用户发出的选择指令来确定删除过程信息。作为替代,在步骤S37中,接收处理部分31可根据程序接收终端3中的预定准则来确定删除过程信息。随着上述的删除过程确定处理,就确定了用于使用于删除处理之中的删除过程信息。
重新参考图8,在步骤S22之后,接收处理部分31在接收端存储区34中存储步骤S21中接收的程序和步骤S22中确定的删除过程信息(步骤S23)。程序存储于程序存储区341中。删除过程信息存储于删除过程信息存储区342中。在上述例子中,把带有标识符“a”的删除过程信息(参见图3)存储为用于使用的删除过程信息。注意到,步骤S23中,接收处理部分31还按照存储于关系信息存储区343中的关系信息的关系,存储步骤S21中接收的程序和步骤S22中确定的删除过程。关系信息可采用任何结构,只要根据接收的程序可从中获得删除过程。例如,关系信息可与程序发送设备中的关系信息(参考图5)结构上相同。
在步骤S23之后,执行与程序删除有关的处理(步骤S24)。与程序删除有关的处理是用于判定是否要删除程序,如果要删除,则删除程序。现在将详细描述与程序删除有关的处理。
图10是示出图8中的步骤S24的细节的流程图。首先,删除处理部分32等待,直到满足了由存储于步骤S14的删除过程指示的判决条件为止(步骤S41)。在上述例子中,判决条件规定了一规则动作,即一天作出一次判决。因此,例如,如果每天早上1000作出判决,则删除处理部分32每天一直等待到早上1000。然后,当在步骤S41中满足判决条件时(当是早上1000时),过程进行到步骤S42,其中删除处理部分32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在上述例子中,删除条件是“在接收程序后的10天的流逝”。
如果删除过程信息不包括判决条件,则删除处理部分32可遵循预定默认删除过程信息的判决条件(例如图2中所示的带有标识符“Z”的删除过程信息)。作为替代,删除处理部分32可基于用户的指令而转到步骤S42。
如果删除条件是“用户的批准”,则在步骤S42中删除处理部分32等待用户的批准。图11是示出步骤S42中的删除确认的示例性弹出显示的说明。在步骤S42中,删除处理部分32致使程序接收终端3的显示器显示如图11所示的弹出窗,例如用于促使用户确认。作为响应,用户使用程序接收终端3的输入部分(未示出)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程序删除的指令。当接收了用户的批准时,删除处理部分32判定已满足删除条件。当接收了用户的不许可时,删除处理部分32判定还未满足删除条件。
如果在步骤S42判定还未满足删除条件,则删除处理部分32返回到步骤S41。也就是,删除处理部分32一直等待,直到满足删除条件为止。另一方面,如果在步骤S42判定已满足删除条件,则删除处理部分32执行删除处理(步骤S43)。删除处理要删除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4中的程序。现在详细描述删除处理。
图12是示出图10中的步骤S43的细节的流程图。首先,删除处理部分32判定包含步骤S42中确定的作为已被满足的删除条件的删除过程信息是否是以删除程序的格式(步骤S51)。如果判定删除过程信息是以删除程序的格式,则程序接收终端执行该删除程序,来删除存储于其中的程序(步骤S52)。然后,删除处理结束。如果判定删除过程信息不是以删除程序的格式,也就是如果删除过程信息仅仅是标识符(以及本实施例中的参数值),则删除处理部分32参考该标识符,以从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4的删除过程信息存储区中的删除过程中选择带有该标识符的删除过程(步骤S53)。然后,删除处理部分32根据所选择的删除过程来删除程序。在步骤S53之后,删除处理部分32结束删除处理。这样,删除了程序,并且已完成了程序接收终端3中的程序接收处理。
注意到,在上述描述中,删除程序仅是用于删除程序的程序。在另一实施例中,删除程序可以是用于执行步骤S24的删除处理的程序。也就是,随看删除程序的执行,可执行步骤S41至步骤S43中的处理以及步骤S51至S53中的处理。在该情况下,由于步骤S51中的判定总是“是”,在步骤S43的删除处理中可省略步骤S51。
同样地,根据本实施例,可用顺应程序的性质的删除过程来实现程序删除。此外,根据程序可在程序发送设备端处自由地改变删除条件,从而便于程序管理。更进一步,可在程序接收终端端处删除不能使用或不再使用的程序。这可消除占据大量存储器空间的程序。
下面描述了本实施例的示例性修正。图13是显示根据本发明的程序分配系统的示例性修正的概要的说明。在图13中,程序发送设备1和程序接收终端3彼此无线通信。因此,从程序发送设备1把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无线地发送到程序接收终端3。并且,区域6是诸如所谓的“热点”的区域(空间)。在区域6之内,程序接收终端3能接收来自程序发送设备1的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该程序分配系统中的示例性通信是使用蓝牙、无线LAN通信的短程通信,以及蜂窝式电话机(对应于程序接收终端3)与基站(对应于程序发送设备1)之间的通信。
在图13的系统中,程序发送设备1向已进入区域6的程序接收终端3发送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在此,要发送的程序是假定为在区域6之内执行的程序,诸如用于在博物馆中的引导用户的应用(程序),以及用于使某项商业设施中的用户能够看见其地图的应用(程序)。作为替代,当执行程序时,程序可使程序接收终端3能够与程序发送设备1通信。仍然作为替代,由于当程序接收终端3离开区域6而发生网络异常时,可强行终止程序。在该情况下,当程序接收终端3变得不能与程序发送设备1通信时,则判定网络异常发生。
并且,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包括这样的一种条件,即程序接收终端3不处于区域6之内。也就是,当程序接收终端3离开区域6时,删除当程序接收终端3进入区域6时发送的程序。如果该程序是当程序接收终端3离开区域6时终止执行的一个程序,则可根据是否终止程序来确定程序接收终端3是否位于区域6之外。并且,如果程序接收终端3具有检测其自身位置的功能,诸如GPS,则可根据其位置确定程序接收终端3是否位于区域6之外。在该情况下,程序接收终端3还可包括地图数据,从而根据所述地图数据和程序接收终端3的位置来作出上述判定。
如此,有效地删除假定为要在区域6之内执行的程序是可能的。也就是,在此假设仅在区域6之内执行程序。在程序接收终端3离开区域6之后存储这样的一个程序是对程序接收终端3的存储区的浪费。通过把删除条件设置为“程序接收终端3位于区域6之外”,可避免这样的浪费。
当所述程序是这样一个程序,即当程序接收终端3离开区域6时,强行终止该程序的执行时,从程序发送设备1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最好包括条件“在终止程序时确定是否要删除”。按此,当终止程序时,也就是当程序接收终端3离开区域6时,确定是否要删除程序。在此,由于删除条件是“程序接收终端3不处于区域6之内”,则删除程序。因此,紧接着程序接收终端3离开区域6之后,就删除程序。在该情况下,迅速地删除了不想要的程序,从而允许对程序接收终端3的存储区的非常有效的使用。
如上所述,根据本发明的程序分配系统在分配假定仅在指定区域内执行的程序的系统中是非常有效的。
虽然已详细地描述了本发明,但是所有上述说明全部是说明性的方面,而不是限制性的。理解到可设计许多其它的修正和变型,而不背离本发明的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程序分配系统,在其中通过网络把程序接收终端可执行的程序从程序发送设备分配到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发送设备包括发送部分,用于向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发送程序以及与用于删除所述程序的删除过程相关的删除过程信息,以及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包括用于存储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程序的程序存储部分;以及用于根据由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规定的删除过程,来删除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的删除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包括指示删除程序的条件的删除条件,以及所述删除部分包括删除判定部分,用于判定相对于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是否满足了包括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之中的删除条件;以及删除执行部分,用于当所述删除判定部分判定满足了所述删除条件时执行对存储于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的删除。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发送部分向已进入预定区域的能够与所述程序发送设备无线通信的程序接收终端无线发送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以及包括于发送到所述程序接收终端的删除过程信息之中的删除条件是当所述程序接收终端位于所述预定区域之外时满足的条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程序接收终端离开所述预定区域时,终止所述程序的执行,以及所述删除判定部分根据是否终止所述程序的执行,来判定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是否位于所述预定区域之外。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还包括判决条件,用于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以及当满足包括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之中的判决条件时,所述删除判定部分判定是否满足删除条件。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接收终端还包括程序执行部分,用于执行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之中的程序,以及所述判决条件包括与程序执行部分执行程序的定时有关的条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决条件包括所述程序由所述程序执行部分激活的条件。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判决条件包括终止所述程序执行部分对所述程序的执行的条件。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判定部分以预定的时间间隔判定是否满足所述删除条件。
10.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条件包括与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接收了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程序之后的时间的流逝有关的条件。
11.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条件包括与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对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程序已执行的次数有关的条件。
12.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条件至少包括用户对删除程序的批准,以及所述删除判定部分在所述删除部分删除程序之前接收用户的批准,并根据所接收的用户的批准,确定是否满足所述删除条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是以删除程序的形式,用于使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删除过程,以及所述删除部分通过执行所述删除程序来删除程序。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指示出给予删除过程的过程标识符,用于标识,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包括存储所述删除过程的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以及选择部分,用于根据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过程标识符,来选择存储于所述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中的删除过程,以及所述删除部分根据所述选择部分选择的删除过程,来删除程序。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部分包括用于存储预先设置的默认删除过程的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删除过程判定部分,用于判定由从所述发送部分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指示的删除过程是否要由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以及当所述删除过程判定部分判定不要执行所述删除过程时,所述删除部分根据存储于所述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之中的默认删除过程来删除程序。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分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删除部分包括用于存储预先设置的默认删除过程的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删除过程判定部分,用于判定所发送的程序是否带有删除过程信息,以及当所述删除过程判定部分判定所发送的程序不带有删除过程信息时,所述删除部分根据存储于所述默认删除过程存储部分之中的默认删除过程来删除程序。
17.一种能够执行通过网络从程序发送设备分配的程序的程序接收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包括接收部分,用于接收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所述删除过程信息与用于在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删除程序的删除过程有关;程序存储部分,用于存储由所述接收部分接收的程序;以及删除部分,用于根据由所述接收部分接收的删除过程信息规定的删除过程,来删除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
18.一种用于通过网络从程序发送设备向程序接收终端发送由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可执行的程序的程序发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发送设备包括程序存储部分,用于存储要由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的程序;删除过程信息存储部分,用于存储与要求所述程序接收终端执行的用于删除程序的删除过程有关的删除过程信息;以及发送部分,用于向所述程序接收终端发送存储于所述程序存储部分中的程序,以及存储于所述删除过程信息存储部分之中的删除过程信息。
19.一种程序,其特征在于连同由程序接收终端的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程序一起,从程序发送设备通过网络向程序接收终端发送该程序,并使程序接收终端的计算机执行包括删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的程序的过程。
全文摘要
提供了一种能够根据程序的性质而删除程序的程序分配系统。在该程序分配系统中,通过网络2从程序发送设备1向程序接收终端3发送程序。该程序发送设备1包括发送处理部分11。所述程序接收终端3包括接收端存储部分34和删除处理部分32。所述发送处理部分11向所述程序接收终端3发送程序和删除过程信息。所述删除过程信息与所述程序接收终端3执行的删除程序的过程有关。接收端存储部分34存储从所述发送处理部分11发送的程序。删除处理部分32根据由从所述发送处理部分11发送的删除过程信息规定的删除过程,来删除存储于接收端存储部分34之中的程序。
文档编号G06F9/06GK1432910SQ0310097
公开日2003年7月30日 申请日期2003年1月9日 优先权日2002年1月9日
发明者浅野貴史, 富永宣輝 申请人: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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