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单据的改进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76743阅读:34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电子单据的改进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子单据(electronic document)的改进。特别地,本发明提 供一种技术环境和系统,其中该系统的用户能够以与等效的书面单据相当的 方式与电子单据交互。
背景技术
计算机和计算机系统在日常生活中日益普遍,并且从通信交流到单据控 制被应用于各个不同方面。电子系统的使用己经经历了从基于书面的环境到 基于电子的环境的许多不同情况的变动,包括技术和商业领域。
但是,与电子单据的书面等价物相比,关于电子单据的法律等效性存在 一些技术问题,并且还存在与电子单据的可用性相关的问题。
一种传统的基于书面的环境是运输业,其使用基于书面的提单(Bill of lading),通过运输公司(C)处理从卖方(S)到买方(B)的货物运输。 典型地,该提单具有三种功能,艮口
1. 它描述运输,即,它识别托运人、接收人、承载地点/港口和交货地 点/港口,并且描述货物,例如货物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船长关于损坏的任何注 释;
2. 它概述运输合同的条款;
3. 当提单可转让时,它指定(constitute)货物的物权(title)。 可转让的提单一般由运输公司或发货人/卖方起草。然后,在运输公司或
他的代理机构发出原始帐单之前,这些参与者一般会互相发送草稿以进行审 査和批准。
提单是多用途的单据,其功能性使其成为运输业中最重要的运输单据之 一。然而,这种单据通常附有许多不同的贸易单据,所述贸易单据常常合并 相似的和频繁重复的信息。由于信息的这种重复,运输公司一般会从一张书 面单据向另一张拷贝信息,而这种信息的重新键入会导致多种单据内部的错误,其反过来会导致延期,这是因为处理冲突单据需要时间。
除上述问题之外,还有其它由于大量使用书面提单而引起的较大问题。 首先,船常常在原始提单到达目的地地点或港口之前完成它们的航程,这种
货物文件(documentation)到港的延期会将运输公司置于困难的处境。运输 公司要么被迫拒绝移交货物,从而产生贮藏费用,要么在没有提单的情况下 移交货物(结果会使他的保险单无效)。第二种做法会使运输公司面临来自 于真正的提单货主的合法要求,该货主可能稍后出现并要求货物。
第二,利用书面提单未记载的物质所有权的行业传统来证明对主要货物 的法律所有权充满着欺诈风险。空白提单常常相对容易被偷,从而让真正帐 单的内容被拷贝。
第三,现存的风险问题由于使用三份发出的帐单(其中三份原始帐单被 发出并签名)解决延期问题的行业尝试而加剧。第一份原始帐单发送到发货 人(出口商)。为了加速处理任何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第二 份直接发送到发货人银行。最后一份由船长保留,以与出现在卸货港口的账 单相比较。
上述关于基于书面提单的问题意味着人们已经做出了努力用电子系统 来代替这些书面单据。然而,电子提单易于被复制的潜在性减缓了这种系统 的利用,并且导致系统仅提供上述问题的部分解决方案。
试图处理一些上述问题的公知现有技术系统通常没有解决电子单据用 户的任何详细的功能需求。
特别地,任何电子单据系统都期望下述功能需求
(a) 电子单据的修改。对于商品贸易、贸易金融和运输行业的参与者 而言提单(B/L)的一个关键特征是在B/L发出之后修改该B/L的能力。这 种修改可以是,例如涉及船上货物(如果原始B/L出错)或卸货港口名称(如 果B/L的新货主决定将货物卸在与出现在B/L正面的港口不同的港口 )的描 述。更通俗地说,期望具有在单据经过用户之间时需要改变单据的环境下修 改电子单据的能力。
(b) 电子单据的转移("可转让性")/转换到书面形式。B/L最有价 值的功能是其"可转让性"。可转让的B/L能够通过背书(endorsement)和 交货被连续地转移给不同的参与者,这意味着在交货之前,其所有权使得货主(B/L的当前所有者)能够处理由B/L代表的货物。因此,通过在B/L背 面进行背书并将其交付给新货主,可以在途中出售可转让的B/L。在货主想 要将货物出售给电子单据处理系统的另一个用户时,电子地实现这种背书和 交货。然而,用户同样需要将货物出售给非系统用户的灵活性,并且任何不 给用户提供这种灵活性的系统注定会失败。因此,电子解决方案需要给用户 提供将电子帐单转换成将被例如商品贸易和贸易金融行业内的相关参与者 接受的书面账单的能力。
(c)最后,当前(书面)惯例的一个共同特征是所谓的"交换"B/L。 商品市场中的商人大量地参与套利,他们从供应商那里以低价购买商品并将 该商品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买方的惯例,在贸易中他们对买方和卖方的需求 具有独特的了解。当商人想要保护发货人的身份以防止他的买主将他从可能 的将来贸易(涉及相同的买方/卖方组合)中去除时,就使用这种"交换"账 单。例如
商人(T)从供应商(S)那里购买货物;
*8将货物装载到运输公司(C)的船上,且C发出将S识别为发货人
的提单;
S背书账单给T;
T已经将货物卖给了他的买主(B)并且应当背书账单给B,以达到 转移货物的物权的目的。然而,如果T直接背书账单给B,则B将知道T的 供应商的身份,从而将来可能直接从S那里购买货物;
*因此,T要求C "交换"现有账单这意味着会发出新账单,在该新 账单中T代替S被命名为发货人。
然而,这种惯例充满困难和风险(当事实上发货人是S时,通过声明发 货人是T,而T受其通常不具有的"发货人"责任的支配,则C将被指控为 误导将来的货主,等等)。因此,发明人开发出了一种避免需要"转换"B/L 的系统。
在GB 2348026中描述了一种公知的电子单据系统,艮卩"Bolero"系统。 关于上面讨论的功能性的三个领域,应注意下述几点
(a)单据的修改。在Bolero系统中,电子提单("eB/L")的当前货 主能够向运输公司(运输货物并发出提单的船只所有者)发送消息,请求对eB/L进行修改。然而,在Bolero系统的功能之内, 一旦发送该指令,电子 帐单就会自动被系统挂起(suspend),听候来自运输公司的准许或否定该请 求的消息回执。运输公司回复消息没有时间限制,并且在运输公司回复之前, eB/L都保持挂起。请注意,运输公司具有准许或否定请求的选择(单方面)。 因此该系统具有三个重大的局限性
(0在运输公司决定是否准许或否定修改请求时,它防止请求修改的用 户处理eB/L。在书面体系中,货主可以请求修改,听候运输公司的决定,并 且保持原始书面B/L。因此,如果出现好的转让(出售)B/L的机会,他仍然 可以这样做,而不需要联系运输公司(所有他需要做的是通知运输公司他不 想再修改B/L,他甚至不需要提到他己经将其背书给其他人了)。只有当修 改请求在书面体系里被准许时,货主才会失去控制,因为他不得不将原始B/L 发送给运输公司来修改。根据Bolero,不仅请求本身引起控制丧失,而且是 无限期地这样,从而防止用户同时买卖非常贵重的商品。假设商人以快节奏 工作且商品价格突然预料不到地改变,这种控制的丧失被认为是很有问题 的。
(ii) 它不需要发货人的同意(最初拥有和装运货物的参与者)根据 B/L,发货人常常被认为对B/L负有责任,因此,任何对B/L的修改都会对 发货人直接产生影响。尽管如此,Bolero系统不需要发货人同意就对B/L进 行修改,从而使发货人面临重大的风险。
(iii) 如果准许修改,则会生成新的单据并且将示出B/L的之前货主/ 所有者的背书链应用到新的eB/L中将历史背书链应用到新的eB/L会使将 来的货主意识到实际上每一个之前的货主都以其修改的形式背书了单据,这 是不正确的(中间货主没有必要同意修改)。例如,如果修改请求改变了货 物的起源地或目的地,而新的起源地/目的地是防止与之前的货主其中之一进 行交易的国家(贸易禁运、制裁等)时,这将具有重大的后果。
(b)电子单据向书面单据的转换。在Bolero系统中,货主有权请求运 输公司将eB/L转成书面单据。然而,对于行业中的很多商人来说,产生的 书面B/L的特性很有问题。Bolero书面B/L在正面声明它创建为(originate) 电子单据,而不是重建背书链,打印出来的背书链附于书面B/L以显示历史 转移。这意味着,Bolero书面账单看起来完全不像传统书面B/L (其通常在
8背面具有显示背书链的原始签名),并且有相当大的风险使接收到这种Bolero 书面账单的人当场将其拒绝,因此,它不是好的支付方式(tender)(关于 书面B/L "看上去"应该是什么样,在国际上具有由银行和商人应用的开发 原则,如果它不满足这些标准,则有可能会因为不符合而被拒绝)。因此, 商人需要用于将eB/L转换成书面的可替代的方法,其将产生看起来像传统 书面B/L的书面B/L,从而商人能够在电子体系之外进行交易。
(c)"交换"账单。过去,无论Bolero系统还是其先驱都没有想要克 服由于"交换"账单而出现的问题。Bolero将"交换"分类成对账单进行的 修改,而需要"交换"账单的参与者不得不使用上述程序来请求修改eB/L。
另一种公知系统是申请人的ESS-Databridge顶系统(WO2006/103428), 其包括分散结构,其中电子单据公证(EDN)起到可信赖的单据凭证 (authority)的作用。EDN的服务器和系统负责对物权单据和有关交易的有 效性和所有权进行公证。因此,该系统包括许多EDN网络,每一个所述EDN 网络都包括EDN及其注册用户。EDN网络中的所有参与者通过法律合同而 绑定,该法律合同使网络内的数字签名的电子交易与它们的书面体系等价物 等价。建立相互信任的两个或者多个EDN的网络可以生成扩展网络,在所 述扩展网络中,网络内的任何注册用户都能够与网络上的其他任何注册用户 进行交易,即使他们不是相同EDN的注册用户。上面提到的法律合同单据 通过确保可法律强制的网络链来促进该扩展网络,借此每个EDN用户按照 合约绑定到另一个可信赖EDN的相同规则中,如同他们处于其注册的EDN 之内。图1示出包括两个EDN网络(3、 5)的扩展网络l,每个EDN网络 包括3个注册用户(7/7,、 9/9,以及11/11,)和一中央EDN服务器(13/13,)。 法律合同单据确保服务器13和13,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15。
图2是系统1的两个注册用户(例如7和9')之间交互的总体视图,第 一用户7位于EDN网络3中,第二用户9,位于EDN网络5中。由此可见, 在被公证和转发给网络3中的EDN服务器13之前,来源于第二用户9'的消 息(communication) 17被首先发送到网络5中的EDN服务器13,。消息通 过服务器13被发送到用户7,从而可以采取适当行动。返回消息19遵守上 述步骤,但是顺序相反。
ESS-Databridge ,管理接入和交易安全,从而使得只有正式授权的参与者才能请求将电子提单例如修改或者转换成书面。所有这种对电子物权单据
执行的交易都是被相关的EDN公证,并且被登记的。 一旦在ESS-Databridge tm中生成消息,则该消息只能通过将消息请求发送到受单据委托的EDN来 修改。
尽管与现有技术的系统相比,ESS-Databridge ,提供了更加方便和灵活 的电子单据系统,但是发明人认为该系统可以进一步增强,以便进一步解决 上面讨论的功能性问题。
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才设计出本发明。

发明内容
根据第一方案,本发明提供一种在分布式电子单据系统中修改电子单据 的方法,所述电子单据与对所述单据具有控制权的当前货主(H)和第一参
与者相关,所述修改电子单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货主H提出修改请求,
所述修改请求详述需要对所述电子单据进行的修改;经由所述电子单据系统 从H向所述第一参与者发送所述修改请求,以求得批准;如果所述第一参与 者批准所述修改请求,则使用在所述修改请求中详述的修改来更新所述电子 单据;以及将更新的电子单据传输给当前货主H,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维 持H对所述电子单据的控制权,直到所述第一参与者批准所述修改请求为 止。
本发明的第一方案提供了一种修改电子单据的方法,以解决上面提到的 公知电子单据系统的问题。在本发明的该方案中,电子单据与两方参与者相 关,即,单据的当前货主(H)和在上面称为第一参与者的另一参与者。请 注意,该第一参与者可以是最初发出所述电子单据的参与者,或者也可以是 需要停止任何修改的参与者。
根据发明第一方案的方法,货主H准备将要发送到该第一参与者以获取 批准的修改请求。如果第一参与者批准在所述修改请求中详述的改变,则更 新所述电子单据,然后将其发回货主H。然而,请注意,在等待第一参与者 批准的过程中,维持货主H对所述电子单据的控制权。因此,该方法允许H 在第一参与者考虑所述修改请求的同时自主处理所述电子单据。
方便地,更新所述电子单据的步骤可以包括所述第一参与者发出更新的电子单据,其中所述更新的电子单据包含在所述修改请求中详述的修改。 方便地,作为更新处理的一部分,可以从当前货主H向第一参与者转移
控制权。请注意,通过延迟控制权的转移直到更新步骤,货主H—直保持处
理电子单据的权利。
方便地,更新的电子单据可以在传输步骤中通过电子单据系统被传输给
当前货主H。
优选地,当更新的电子单据返回到货主H时,控制权也从第一参与者返 回到货主H。
方便地,当更新的电子单据返回到货主H时,可将与电子单据之前的版 本相关的背书链附在更新的电子单据上。
方便地,由货主H提出的修改请求还可以通知给请求修改的电子单据的 所有中间货主(如果有的话)。如果电子单据的中间货主被通知了修改请求, 那么,更新和批准步骤可以要求单据的第一参与者和所有中间货主批准对电 子单据要求的修改。方便地,该方法可以包括如果任何中间货主拒绝该修 改请求,则通知当前货主H。
如果电子单据的中间货主被通知,并且他们之中的一个或多个反对该修
改请求,那么该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向当前货主提供将修改请求仅维持
在第一参与者的选择权。
方便地,如果H撤消修改请求,那么该方法还可以包括通知第一参与者
修改请求已经被取消的步骤。
上述方法仅要求第一参与者批准修改请求。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
在更新电子单据之前,可以要求不只一个参与者批准修改请求。例如,电子
单据系统可以包括第二用户,并且本发明第一方案的发送步骤可以包括向所 述第一参与者和所述第二参与者发送所述修改请求以获取批准,且更新步骤
可以包括如果所述第一参与者和所述第二参与者都批准所述修改请求,则
更新所述电子单据。
根据第二方案,本发明提供一种将分布式电子单据系统中的电子单据转
换成等价的书面单据的方法,所述电子单据与当前货主(H)、发出所述电
子单据的第一参与者、以及所述电子单据的中间货主相关,所述方法包括如
下步骤当前货主H请求所述第一参与者将所述电子单据转换成等价的书面等价单据;所述第一参与者发出所述电子单据的书面版本;将所述书面单据 发送到所述电子单据的中间货主以进行签名;将由所述中间货主签名的书面 单据发送到所述当前货主H;将所述书面单据从所述当前货主H发送到所述 第一参与者以获取第一参与者的签名;将由第一参与者和所述中间货主签名 的书面单据返回到所述当前货主。
本发明第二方案的方法提供一种将电子单据转换成等价书面单据的方 法。与当前货主(H)相关的电子书面单据通过第一参与者发出,并且与至 少一个中间货主相关(例如,单据通过第一参与者发出、传递到中间货主并 且随后转移给当前货主)。
该方法包括应当前货主H的请求,第一参与者将所述电子单据转换成 书面单据。请注意,第一参与者并不在单据的书面拷贝上实体签名,而是将 其发送给中间货主来签名。 一旦中间货主在书面单据上签名,就将其发送给 当前货主来核对。如果每件事都状况良好,就将其返回到给单据签名的第-参与者,然后将其返回到当前货主。
本发明第二方案的方法提供一种用于生成与电子单据等价的书面单据 的机制。由于第一参与者最初没有在书面单据上签名,因此,即使将书面单 据错误地发送给第三参与者,也能够避免任何潜在的问题。
如果在所述第一参与者和所述当前货主之间有多个连续的中间货主,从 而具有在所述第一参与者处开始并在所述当前货主H处结束的背书链,那 么,方便地,第一发送步骤可以包括向所述链中的下一个中间货主发送所述 书面单据,第二发送步骤可以包括从最后一个中间货主向H发送所述书面单 据。优选地,在这种情况下,重复第一发送步骤,直到所述书面单据到达所 述电子单据的最后一个中间货主为止。
优选地,该方法还包括只要当前货主H请求所述第一参与者将所述电 子单据转换成书面单据,就在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内锁住所述电子单据。
优选地,该方法还包括只要所述第一参与者在所述书面单据上签名就通 知所述电子单据系统的步骤。
方便地,只要所述电子单据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参与者已经在所述书面 单据上签名的通知,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就可以将单据的电子版本标记为已经 被转换成书面。
12应意识到,本发明的系统方案的优选的和/或可选择的特征也可以单独或 适当组合的方式提供在本发明的方法方案中。
当本发明在记录介质/只读存储器/电载波信号中实现或者存储于计算机 存储器时,本发明还扩展到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括用于使计算机执
行本发明第一和第二方案的方法处理的程序指令。
在上面描述的与运输环境有关的提单实例的背景中,第一参与者可以是 货物的运输公司而第二参与者可以是发货人。运输公司通常发出提单并运输 货物,发货人代表货物的卖方。


现在将参考附图,仅通过实例来描述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其中
图1示出用于电子单据交换的公知结构;
图2示出图1的结构如何处理注册用户之间的通信;
图3是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如何对电子单据进行修改的流程图4是示出根据本发明另一实施例对电子单据进行修改的流程图5是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能将电子单据转换成书面形式的流程
图6是电子单据位置的识别符地址格式的表示;
图7是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电子单据的货主的身份是如何在所有权 链(ownership chain)中被货主随后掩饰的流程图8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电子单据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在如下描述和相关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用于表示相同的特征。 图3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用于在电子单据系统(EDS)内修改电子 单据(eDoc)的过程。
请注意,下面的实例虽然存在于提单背景和运输环境中,但是同样可以 应用到电子单据的当前货主(H)请求电子单据系统的其他用户批准对单据 进行任何修改的任何电子单据交换中。例如,为了修改单据,最初由两个不 同的用户合著(co-author)然后被分配给另一个用户(当前货主H)的电子单据可能要求H从两个合著者获得授权(authorisation)。
还请注意,尽管与图3有关的实例中讨论了两个其他用户(C和S),
但是H可能仅从一个其他用户或者潜在地大于两个的用户请求授权。
转向图3,在步骤30中,电子单据的当前货主(H)完成修改请求表单,
其中所述请求表单识别他想要修改的电子单据的各个方面,并且还识别他想
要从其获得同意的电子单据系统的其他用户、或者他想要通知的用户。请注
意,在本实例中,要求H获得运输公司(C)和发货人(S)的同意。还请
注意,电子单据最初是由运输公司C发出的,并且所述电子单据与由S提供
的且正在由C运输的货物有关。
在步骤32中,电子单据系统将修改请求从H转移给C和S。
然后,会有三个可能的结果(i) C和S都同意那个修改请求(步骤
34) ; (ii) C和S其中之一或者C和S都拒绝修改请求(步骤36) ; (iii)
H采取与电子单据有关的其他行动(步骤38)。
请注意,在等待C和S关于修改请求的回复过程中,H保持对电子单据
的控制权,并且能够例如将它背书给任何其他用户或者要求将它转换成书
面。如果H以此方式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那么就会自动取消修改请求。 返回到上面的结果l,在步骤34中,如果C和S都同意修改请求,那
么电子单据系统会自动地将电子单据的控制从H转移到运输公司C以进行修改。
然后,在步骤40中,C取消旧的电子单据并发出新的电子单据,所述 新的电子单据合并了由H请求的修改。
之后,在步骤42中,C将新的电子单据转回给H。请注意,对电子单据 的控制权也从C传给H。
现在转向结果2,如果C或S拒绝修改请求(在步骤36中),那么在 步骤44中,会通过电子单据系统向H发送通知消息。请注意,在这种情况 下,对单据的控制权将仍然由H保留,从而允许H在必要时处理电子单据。
现在转向结果3,如果H决定采取与电子单据有关的一些其他行动(步 骤38),那么系统将记下这种新行动并且在步骤46中将自动取消修改请求。 将向C和S发送通知消息,告知他们已经取消了修改请求。
在图3的可替代实施例中,当完成修改请求表单时,H就会行使选择权,以寻找除了 C和S的同意之外的电子单据的所有中间货主的同意。
这种选择权在图4中示出,请注意,如果H行使该选择权,那么电子单 据系统就会将修改请求发送给电子单据的所有中间货主,请求他们同意修 改。如果每个货主都同意修改,那么当C发出新的电子单据后,电子单据系 统就能够在新的电子单据上附加上背书链,所述背书链反映旧的(取消的) 版本的单据的背书链。
现在转向图4,在步骤50中,H完成修改请求表单,并且选择通知和/
或请求当前具有控制权的电子单据的所有中间货主的同意。
在步骤52中,电子单据系统将修改请求发送给C和S以及所有中间货主。
现在,会有四个可能的结果(i)所有的参与者都同意修改请求(步骤
54) ; (ii) C或S拒绝修改请求(步骤56) ; (iii) C和S同意修改请求 但是中间参与者拒绝请求(步骤58); (iv)H采取一些其他行动(步骤60)。
返回到结果l,在步骤54中,电子单据控制链中的所有参与者都同意由 H请求的修改,并且电子单据系统自动地将控制权转移到C。
在步骤62中,C取消旧的电子单据并发出新的电子单据,其中所述新 的电子单据包括所请求的修改。
然后,在步骤64中,电子单据系统在新的电子单据上附加上旧的背书 链,并且在步骤66中将新的电子单据转移到H。在步骤66中,对单据的控 制权也归还给H。
转向结果2,在步骤56中,修改请求被C和/或S其中之一或两者都拒 绝。在步骤68中,电子单据系统通知H所述请求己经被拒绝。由于没有对 单据进行改变,因此控制权仍然由H保留(步骤70)。
转向结果3,在步骤58中,C和S己经表明他们同意修改请求,但是中 间参与者之一拒绝了该请求。
在步骤72中,电子单据系统通知H所述拒绝。
在步骤74中,H具有选择权,B卩,仅以C和S的同意为基础继续,或 者取消该修改请求。
在步骤76中,H选择继续,并且控制权自动地转移给C。 在步骤78中,C取消旧的电子单据并发出新的电子单据,其中所述新的电子单据合并了由H请求的全部修改。
在步骤80中,电子单据系统将新的电子单据(以及控制权)转移给H。
请注意,在这种情况下,不会将全部的背书链都附加在单据上。
然而,如果在步骤74中H决定不再继续进行修改请求,那么在步骤82 中,电子单据或者对单据的控制权都没有改变(其由H保留),过程结束。
转向结果4,如果在步骤60中H决定采取与电子单据有关的可替代行 动,那么在步骤84中,电子单据系统自动地取消修改请求并且通知C和S。
请注意,上面讨论的关于图3和图4的修改请求过程将技术过程与适当 的法律框架相结合,从而其使得用户能够以相同的方式与电子单据交互,并 且与书面体系有相同的结果。
如上所述,公知的电子单据解决方法的另一个问题是他们处理电子单 据向书面等价单据转换的方式。
图5是根据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处理的流程图,其允许将电子单据有效地 转换成书面表单,以使用户能够有效地与电子单据系统之外的人交互。此外, 下面的实例虽然存在于提单背景和运输环境中,但是同样可以应用到电子单 据系统的用户需要与电子单据系统之外的人交互的任何电子单据交换中。
在步骤100中,电子单据(电子帐单)的当前货主H要求运输公司C (也 就是,电子单据的发出者)将单据转换成书面表单。
在步骤102中,电子单据系统锁住有问题的电子单据,以防止用户采取 与单据有关的任何行动。这种处理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电子单据被有效地 冻结了,并且将会生成"简要介绍(catchup)"单据的电子版本的书面单据 (书面帐单)。
在步骤104中,C经由电子单据系统内的打印功能发出电子单据的书面 版本。请注意,C不会在该单据的书面拷贝上实体签名,这是因为,如果C 在书面表单上签名然后将其发送给第三个参与者,那么中间参与者可能会错 误地背书单据并且将书面单据发送给错误的参与者(W)。 一旦C在帐单的 书面表单上签名,这就会生成有效合同,所述有效合同可以向C或者单据的 任何可能的其他货主准许权利并强加职责。因此,任何错误的转移都会使C 负有W的责任(基于单据的书面表单)和H的责任(基于单据的电子表单)。 因此这就是为什么这时C不在单据的书面表单上签名的原因。
16在步骤106中,C将书面单据交付给货物的发货人,然后该发货人在书 面单据上背书并将其发送到链中的下一个货主。
然后对链中每个后来的货主重复步骤106的处理,直到单据的书面表单 到达H为止。
在步骤108, H核对单据并将其发送到C以进行签名。
在步骤110中,C核对与(冻结的)电子单据上的背书相匹配的书面单 据上的背书。如果匹配,C就在单据的书面表单上签名并将其交付给到H。
在步骤112, C通知电子单据系统其已经在书面单据上签名了,然后通 过该系统给该电子单据解锁,其中该系统将电子单据标记为"转换成书面"。
上述处理为H提供了其电子单据的真正的复制品,并且又保护单据发出 者(运输公司C)免受与同时存在的两份帐单(电子和书面)相关的风险。
通过本发明的实施例,提高了电子单据的书面表单的安全性。 一旦以书 面形式发出,由于具有书面单据的参与者不能核对其相对于电子版本的内容 以保证没有进行改变的事实,因此加剧了诈骗的重大潜在性。因此本发明另 行提供了一种用于定位和恢复电子单据的系统,任何知道专门的统一资源标 识符(URI)的人都能够访问该系统。单据URI包含几个部分(参见图6): 电子单据方案前缀120、电子单据公证主机名称122、电子单据公证主机端 口 (可选)124、注册用户/机构代码126、机构分支(可选)128以及单据号 码130。
可以在所有书面单据上打印URI。具有这种书面单据的任何人将能够使 用URI来搜索运输公司的站点,以得到书面单据的电子拷贝,使他们能够相 对于电子帐单的条款核对在转换成书面时存在的他们的书面帐单的条款。这 为书面单据的接收者提供了另一层帮助,并且因此将鼓励电子单据的采纳和 接受。
电子单据系统,例如ESS-DatabridgeTM系统,也可以掩饰(mask)背书 链,防止将来货主知道电子单据的之前货主的身份。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进一步改进了对这种掩饰的使用,从而可以将掩 饰扩展到发货人的身份,避免了对"交换"电子单据的需要。这一处理如图 7所示。其实质是,在货主(货主A)的请求之后,通过电子单据系统可以 加密电子单据,从而隐藏发货人的身份。被加密单据可以被安全地从发送者传输到接收者。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分布式电子单据系统的实例如图8所示。该图示出
电子单据系统服务器120和经由通信网络128 (例如因特网)与服务器120 通信的多个用户终端122、 124、 126。电子单据130存储于服务器120上。
如图8所示,终端122是电子单据的当前货主H的用户终端。终端124 将与单据130的参与者C、运输公司和原始发出凭证相关联。与电子单据相 关的货物发货人与终端126相关联。
请注意,术语"电子单据的当前货主"是指单据的法律所有者,而不必 是电子单据的实体位置。
应当理解,上述实施例仅仅通过实例给出,并且其目的不是用于限制本 发明,其范围在所附的权利要求书中限定。还应当理解,描述的实施例可以 单独使用或者组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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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
1.一种在分布式电子单据系统中修改电子单据的方法,所述电子单据与对所述单据具有控制权的当前货主(H)和第一参与者相关,所述修改电子单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货主H提出修改请求,所述修改请求详述需要对所述电子单据进行的修改;(b)经由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将所述修改请求从H发送到所述第一参与者以获批准;(c)如果所述第一参与者批准所述修改请求,则使用在所述修改请求中详述的修改来更新所述电子单据;以及(d)将更新的电子单据传输给当前货主H,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维持H对所述电子单据的控制权,直到所述第一参与者批准所述修改请求为止。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更新步骤包括所述第一参与者发 出包含所述修改请求中详述的修改的更新的电子单据。
3.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更新步骤包括将对所述电子单据的控制权从H转移到所述第一参与者。
4.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更新的电子单据在传输步 骤中通过所述电子单据系统被传输到所述当前货主H。
5. 如权利要求3或从属于权利要求3的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 传输步骤包括将对所述电子单据的控制权归还给H。
6.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传输步骤包括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在更新的电子单据上附加上与之前版本的电子单据相关的背书链。
7.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提出所述修改请求的步骤 还包括将所述修改请求通知给所述电子单据的所有中间货主。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更新步骤包括如果所述电子单据的第一参与者和所有中间货主都批准所述修改请求,则更新所述电子单据。
9. 如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如果任何中间货主拒绝所 述修改请求,则通知所述当前货主H。
10. 如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如果一 个或多个中间货主拒绝所述修改请求,则向所述当前货主提供仅由所述第一 参与者维持所述修改请求的选择权。
11.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还包括如果H撤消所述修改 请求,则通知所述第一参与者所述修改请求已被取消。
12.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参与者是发出所 述电子单据的参与者。
13. 如前述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包括第 二用户;方法步骤(b)包括向所述第一参与者和第二参与者发送所述修 改请求以获批准;以及方法步骤(C)包括如果所述第一参与者和所述第二参与者都批准所述修改请求,则更新所述电子单据。
14. 一种将分布式电子单据系统中的电子单据转换成等价的书面单据的 方法,所述电子单据与当前货主(H)、发出所述电子单据的第一参与者以及所述电子单据的中间货主相关,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 当前货主H请求所述第一参与者将所述电子单据转换成等价的书 面等价单据;(b) 所述第一参与者发出所述电子单据的书面版本;(c) 向所述电子单据的中间货主发送所述书面单据以获得签名;(d) 向所述当前货主H发送由所述中间货主签名的书面单据;(e) 将所述书面单据从所述当前货主H发送到所述第一参与者,以获 得所述第一参与者的签名;(f) 将由所述第一参与者和所述中间货主签名的书面单据返回到所述当 前货主。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所述第一参与者与所述当前货 主之间有多个连续的中间货主,从而具有在所述第一参与者开始并且在所述 当前货主H结束的背书链,步骤(c)包括向所述链中的下一个中间货主 发送所述书面单据,且步骤(d)包括从最后一个中间货主向H发送所述 书面单据。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骤(c)被重复,直到所述书面 单据到达所述电子单据的最后一个中间货主为止。
17. 如权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还包括 一旦 所述当前货主H请求所述第一参与者将所述电子单据转换成书面单据,就在 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内锁住所述电子单据。
18. 如权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方法,还包括以下步骤 一旦所述第一参与者在所述书面单据上签名,就通知所述电子单据系统。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一旦所述电子单据系统接收到所述第一参与者已在所述书面单据上签名的通知,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就将所述 单据的电子版本标注为已经被转换成书面。
20. —种计算机程序,包括用于使计算机执行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 项所述的处理的程序指令。
全文摘要
一种在分布式电子单据系统中修改电子单据的方法,所述电子单据与对所述单据具有控制权的当前货主(H)和第一参与者相关,所述修改电子单据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货主H提出修改请求,所述修改请求详述需要对所述电子单据进行的修改;经由所述电子单据系统将所述修改请求从H发送到所述第一参与者以获批准;如果所述第一参与者批准所述修改请求,则使用在所述修改请求中详述的修改来更新所述电子单据;以及将更新的电子单据传输给当前货主H,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维持H对所述电子单据的控制权,直到所述第一参与者批准所述修改请求为止。
文档编号G06Q40/00GK101669132SQ200880010303
公开日2010年3月10日 申请日期2008年3月27日 优先权日2007年3月28日
发明者亚历山大·古兰德里斯 申请人:电子运输解决方案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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