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管理系统与方法

文档序号:6354859阅读:5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电管理系统与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关于一种用电管理的技术领域,可解决用电数据零散且不断成长而难以管 理的问题。
背景技术
目前专利技术几乎皆为针对单一电号或设备,透过硬件进行设备负载量测后,将 用电度数乘以固定的电费单价进行简单的电费换算,却未能考虑到现行电力公司除了用电 度数外,还依用电种类(包灯、表灯、低压、高压…etc)及计价方式不同(低压时间、低压非 时间、高压二段、高压三段…etc)而有不同的计费方式,另外还需考虑功率因子、契约容量、 尖离峰用电时间而有不同的电费明细。针对有许多电号的用电单位,无法有效快速掌握实 际用电状况并选择最有利的用电计价类别,极为不便。

发明内容
针对分支机构众多或有多笔用电电号的单位,例如电信业、银行业及政府公众部 门,透过介接电力公司数据或人工输入进本发明系统,系统即可提供异常侦测、最适电费计 价方式及最佳契约容量计算功能,快速掌握用电情况及评估是否需申请计价方式变更或契 约容量调整,在不改变使用者习惯的情况下,即可节省庞大的电费支出。本发明另一目的为配合实际需求产生各种统计分析报表,提供单位进行节能绩效 评核管理的功能,达到碳盘查及碳管理的目标。本系统是一种自行研发的电费管理系统与方法,建有关连式数据库,并与企业因 特网antranet)连接,提供使用者利用网页管理查询功能,可见本发明的实用性与技术 性。本系统主要包含了收据分析模块、电费计算模块、电费异常侦测模块及用电专家 诊断模块。收据分析模块,是提供将电子收据文件字段按照定义格式,将相关用电数据包含 用电度数、用电费用、功率因子及契约容量等数据剖析后,存入数据库系统提供电力数据查 询与管理的功能。电费计算模块,是透过根据电力公司公告的用电费率存入系统中,并依据各种计 价方式进行信息系统模块化设计。电费异常侦测模块,是透过系统内建立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记录的历史电费数据与 汇入的电费数据进行比对,若有异常情形则发出Email或简讯通知。用电专家诊断模块,是由依据使用者输入或量测的尖离峰用电比例,将历史用电 数据套入电费计算模块之中,计算该电号套用各种计价方式后所得的累积电费进行比较, 取累积电费最少者做为最佳计费方式。本发明所提供的电费管理系统与方法,在架构设计与管理实施上均属创新突破, 更具有下列的优点
1.本发明可透过汇入电子收据文件或人工补登的方式直接使用电力公司电费数 据来进行管理,与传统透过加装硬件进行负载量测管理更为实际。2.本发明透过汇入电子收据文件的方式可快速对多个电号进行管理及查询相关 统计报表,省去保存纸本收据空间及人工操作的时间,并完成解决用电数据零散且不断成 长而难以管理的问题,大幅增进管理效率及符合环保精神。3.本发明可根据实际电费计价方式并随时调整费率设定,透过信息系统大量运算 的能力,计算出最适合的用电计价方式及契约容量,大幅减少用电支出。4.本发明透过数据库系统储存大量数据,并在汇入每期电费数据时自动进行异常 侦测,若发现当期用电费用及度数与上期或去年同期异常增加,则会发送告警通知讯息,可 避免电力公司人员抄表错误或被窃电的情况发生。


图1为本发明电费管理系统与方法的系统架构图;图2为本发明收据分析流程图;图3为本发明电费管理系统与方法的异常侦测流程图;图4为本发明电费管理系统与方法的最佳契约诊断流程图;图5为本发明电费管理系统与方法的最佳计费方式诊断流程图;附图标记说明11电费管理系统主机;12收据分析模块;13电费计算模块;14电费异常侦测模块;15专家诊断模块;16包灯电费计算;17低压时间电费计算;18低压非时间电费计算;19高压二段式电费计算;20高压三段式电费计算;21功因调整费计算;22超约附加费计算;23与上期电费比较;M与去年同期电费比较;25缴费通知与收据比较;26最佳契约容量诊断;27最佳计价方式诊断。
具体实施例方式请参阅图1,为本发明电费管理的系统架构图,其中电费管理系统主机11内包含 系统应用程序及数据库,系统部分则分为收据分析模块12 负责将电子收据文件解析后存入系统主机数据库中;电费计算模块13 可依据电号计价方式及电力公司最新流动电费 及基本电费费率数据计算应缴电费、电费异常侦测模块14 可将当期用电数据与上期或去 年同期用电数据进行比对并判断是否异常;专家诊断模块15 依照系统研发的算法计算电 号最佳契约容量及评估最佳计价方式。其电费计算模块可计算的种类包含包灯电费计算 16、低压时间电费计算17、低压非时间电费计算18、高压二段式电费计算19、高压三段式电 费计算20、功因调整费计算21、超约附加费计算22等用电费用计算等模块。当汇入用电收 据数据时,则采用异常侦测模块14进行异常侦测,包括与上期电费比较23、与去年同期电 费比较对、缴费通知与收据比较25。而专家诊断模块15包括计算最佳契约容量诊断沈及 评估最佳计价方式诊断27。请参阅图2所示,为本发明的收据分析模块流程,当与电力公司申请电费集中缴 纳作业后,电力公司每月会将单位内所有电号通知单及收据数据寄送过来,透过系统的上 传接口会自动依据相对应的格式剖析后存入数据库中,并提供相关查询功能给使用者查 询,其步骤包含a.上传当期用电收据的资料。b.进行收据剖析动作(1)档案格式不正确,例如扩展名非.txt或.xls则显示上传失败。(2)档案格式正确则进行剖析的动作,依照电力公司所定义的格式进行将数据存 入系统数据库的动作,若剖析成功则显示成功,否则显示失败。请参阅图3所示,为本发明的用电异常侦测模块的侦测流程,当汇入电力公司缴 费通知单时,除了将数据剖析进入数据库外,亦会同时与上期及去年同期用电资料进行比 较,当差异过大则会显示异常告警并寄送Email给该电号管理者,其步骤包含c.汇入当期的用电电费金额、度数。d.进数据库系统查询该电号最近一期及去年同期的用电资料。e.根据使用者需求或系统设定,异常判断方式为(1)当当期用电度数大于X度,系统内有上期用电数据,且比上期用电度数资料成 长Y%,判断为异常。(2)当当期用电度数大于X度,系统内有去年同期用电数据,且比去年同期用电资 料成长Υ%,判断为异常。(3)当判断为异常时,进行简讯或Email通知相关负责人员。请参阅图4及图5所示,为本发明的专家诊断模块,可根据使用输入的用电电号或 单位,进行专家诊断功能,评估各电号最佳契约容量及最佳计费方式,其步骤包含a.根据输入或整批查询的电号,查询最近一年的用电契约数据,利用超约附加费 计算模块搭配最小平方误差法的演算逻辑,计算该电号的最佳契约容量,并将其计算逻辑 模块化,如图4所示。b.根据输入或整批查询的电号,判断为高压或低压,依据使用者输入或量测的尖 离峰用电比例,将历史用电数据套入电费计算模块之中,计算该电号套用各种计价方式后 所得的累积电费进行比较,取累积电费最少者做为最佳计费方式,并将各计价公式模块化, 如图5所示。上列详细说明系针对本发明的一可行实施的具体说明,惟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未脱离本发明技艺精神所为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本案的 专利范围中。
权利要求
1.一种用电管理系统,其特征是,包括有收据分析模块,用于将电子收据解析后存入数据库; 电费计算模块,用于依最新电价费率计算用用电费用; 电费异常侦测模块,用于侦测当期缴费通知是否正常;以及 用电专家诊断模块,用于建议最佳用电种类及契约容量。
2.一种用电管理方法,其特征是,包括有大量用电数据管理流程,其管理方法流程如下(1)用收据分析模块将电子收据汇入数据库储存;(2)用电费计算模块提供信息化方式进行统计分析;(3)用电费异常侦测模块提供信息化方式进行缴费通知或异常告警;以及(4)用用电专家诊断模块提供信息化接口进行查询及管理。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电管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收据分析模块包括(1)提供将电子收据文件字段按照定义格式,将相关用电数据包含用电度数、用电费 用、功率因子及契约容量数据剖析后,存入数据库系统;以及(2)提供用电数据查询、管理及统计分析的功能。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电管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电费计算模块包括(1)将电力公司公告的用电费率存入系统中;以及(2)依据各种计价方式进行信息系统模块化设计,包含根据用电种类、用电度数及契约 容量计算用电费用。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电管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电费异常侦测模块包括(1)透过系统内建立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记录的历史电费数据,包含上期与去年同期用 电费用与用电度数与汇入的电费数据进行比对;以及(2)若有异常情形则发出Email或简讯通知。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电管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用电专家诊断模块包括(1)依据使用者输入或量测的尖离峰用电比例,将历史用电数据套入电费计算模块之 中,计算该电号套用各种计价方式后所得的累积电费进行比较,取累积电费最少者做为最 佳计费方式;以及(2)提供接口供使用者输入电号或选取单位后,系统自动捞出该电号最近一年的尖峰 需量数据,进行最佳契约容量计算,并将评估结果与每月基本电费数据显示于页面上供使 用者参考。
全文摘要
用电管理系统与方法是一种应用于电费管理的信息化系统,针对企业可能拥有许多分支机构及电费数据,提供一种信息化及智能化的管理分析技术,达到增加管理效率及降低营运成本的目的。所述用电管理系统包括收据分析模块,用于将一电子收据解析后存入数据库;电费计算模块,用于依最新电价费率计算用用电费用;电费异常侦测模块,用于侦测当期缴费通知是否正常;以及用电专家诊断模块,用于建议最佳用电种类及契约容量。
文档编号G06Q50/00GK102073950SQ20111004439
公开日2011年5月25日 申请日期2011年2月23日 优先权日2011年2月23日
发明者吕光钦, 曾焕然, 蔡文贤, 黄在 申请人: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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