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及其方法

文档序号:6492622阅读:510来源:国知局
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及其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揭示了一种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及其方法,该系统包括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和价格评分模块,其中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包括点播次数计数器、点播人数计数器、点播权重计算单元。点播次数计数器和点播人数计数器分别记录特定影视剧的点播次数和点播人数,点播权重计算单元设定所述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和所述价格评分模块的权重,价格评分模块记录各个影视剧的价格,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将用户行为模块中的点播次数计数器、点播人数计数器、点播权重计算单元、价格评分模块乘以不同的权重,分别得到基于客观行为的评分和基于价值的评分。采用了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可以直观了解影视剧的热门程度,知道用户的综合点播情况,一定程度体现影视剧的价值。
【专利说明】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及其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视频评价系统及其方法,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现在很多视频网站上都会对播出的影视剧进行评分,进而建立各种收视排行榜。用户通过这个得分排行可以简单直观地了解影视剧的收视情况,从而可以有指导性地选择热门影视剧。
[0003]目前对影视剧的评分主要可以分成两类方式:一类是用户的评分,用户通过自己的观影感受对影视剧进行打分,这也是目前最普遍的评分模式;而另一类是播放机构自身的评分,主要利用用户的历史行为数据来评价影视剧的热门情况。

【发明内容】

[0004]本发明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及其方法,来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各种不足。
[0005]根据本发明,提供一种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包括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和价格评分模块,其中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包括点 播次数计数器、点播人数计数器、点播权重计算单元。点播次数计数器和点播人数计数器分别记录特定影视剧的点播次数和点播人数,点播权重计算单元设定所述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和所述价格评分模块的权重,价格评分模块记录各个影视剧的价格,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将用户行为模块中的点播次数计数器、点播人数计数器、点播权重计算单元、价格评分模块乘以不同的权重,分别得到基于客观行为的评分和基于价值的评分。
[0006]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基于客观行为的评分方式为影视剧得分=65% *点播次数得分+25% *点播人数得分+10% *点播权重得分+0% *价格得分。基于价值的评分为影视剧得分=40% *点播次数得分+15% *点播人数得分+5% *点播权重得分+40% *价格得分。
[0007]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点播次数计数器对其统计的计数值进行对数标准化转换,转换函数为y=ln X,其中X为转换前的计数值,y为转换后的计数值。
[0008]根据本发明的一实施例,点播人数计数器对其统计的计数值进行标准差标准化转换,转换函数为:
【权利要求】
1.一种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和价格评分模块; 所述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包括点播次数计数器、点播人数计数器、点播权重计算单元; 所述点播次数计数器和点播人数计数器分别记录特定影视剧的点播次数和点播人数; 所述点播权重计算单元设定所述用户行为评分模块和所述价格评分模块的权重; 所述价格评分模块记录各个影视剧的价格; 所述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将所述用户行为模块中的所述点播次数计数器、点播人数计数器、点播权重计算单元、价格评分模块乘以不同的权重,分别得到基于客观行为的评分和基于价值的评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于客观行为的评分方式为影视剧得分=65% *点播次数得分+25% *点播人数得分+10% *点播权重得分+0% *价格得分; 所述基于价值的评分为影视剧得分=40% *点播次数得分+15% *点播人数得分+5%*点播权重得分+40% *价格得分。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点播次数计数器对其统计的计数值进行对数标准化转换,转换函数为y=lnx,其中X为转换前的计数值,y为转换后的计数值。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点播人数计数器对其统计的计数值进行标准差标准化转换,转换函数为: Xf=-,σ= I^Z(X1-U)2
σ 其中X为转换前的计数值,x,为转换后的计数值,μ为所有计数值样本数据的均值,ο为所有计数值样本数据的标准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价格评分模块对其记录的价格数据进行线性转换,转换函数为J= Λ 1Τ>?η.*9+1 5其中max为价格数据样本中的最大值,min为价格数据样本中的最小 max - mm值,X为价格数据的具体取值,y为得分。
6.一种影视剧点播评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记录各个影视剧的价格; 对特定影视剧的点播次数进行计数; 对特定影视剧的点播人数进行计数; 预先设定影视剧的价格、点播次数、点播人数和点播权重的具体比例; 将所述用户行为模块中的所述点播次数、点播人数、点播权重、价格乘以不同的权重,分别得到基于客观行为的评分和基于价值的评分。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于客观行为的评分方式为影视剧得分=65% *点播次数得分+25% *点播人数得分+10% *点播权重得分+0% *价格得分; 所述基于价值的评分为影视剧得分=40% *点播次数得分+15% *点播人数得分+5%*点播权重得分+40% *价格得分。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点播次数的计数值进行对数标准化转换,转换函数为y=ln X,其中X为转换前的计数值,y为转换后的计数值。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点播人数的计数值进行标准差标准化转换,转换函数为: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影视剧点播评分方法,其特征在于: 对影视剧的价格数据进行线性转换,转换函数为
【文档编号】G06F17/30GK103870467SQ201210529726
【公开日】2014年6月18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11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11日
【发明者】黄亮, 王嶺, 陆伟 申请人: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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