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脑平台上展示服务提供者信用数据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99350阅读:97来源:国知局
在电脑平台上展示服务提供者信用数据的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实现的是一个在电脑平台上处理数据的程序。在这个程序中,服务器端将服务提供者的关系整合为树状结构,并通过客户端显示出来。用户可以在客户端上查看服务提供者的数据情况,并根据数据对服务提供者进行选择及进行结果反馈,反馈结果将反映给服务器端并影响整个树状结构中服务提供者的数据。
【专利说明】在电脑平台上展示服务提供者信用数据的系统
【技术领域】
[0001 ] 本发明实现的是基于电脑平台上处理数据的程序。
【背景技术】
[0002]传统的网络服务提供平台中,服务提供者通常是以个体为单位向客户提供服务以获取利益及信誉,从而提升自身在该网络平台中的可信度及盈利能力。
[0003]然而,这种以个体为单位的服务提供者的平台分布模式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新服务提供者的可靠性无法得到保证。这体现在客户无法甄别为数众多的新服务提供者的优劣,在服务购买过程中难免会受到某些低质量新服务提供者的误导。即使经验丰富的客户能够进行有效的判别,也会耗费额外的成本,而对于那些在新服务提供者处购买服务的客户而言,这便是一种难以规避的风险。
[0004]第二,新服务提供者进入门槛过高,局部垄断性过强。由于网络自身特性造成无法直接接触到实体商品或是实体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客户自然不会愿意承担由新服务提供者低初始信誉所产生的风险。于是,此类风险的存在必然会导致大量客户逐渐地遗弃新服务提供者,这就造成了即使信誉较高的服务提供者的价格较高且服务质量较一般,大多数买家也不会选择信誉较低者的格局。缺乏相应的机制保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公平竞争。当网络服务提供平台趋于成熟之时,服务提供者群体往往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格局,部分服务提供者群体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而很多其他服务提供者的生意则是无人问津,即使是潜在的高质量的服务提供者也很难突破这种竞争壁垒。如此一来,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的生态便会越来越不健康,可能会影响其发展。
[0005]第三,目前的服务提供者以个体为单位的分布模式主要适用于网络商品服务,而当服务涉及教育、法律等领域时,客户更倾向于寻求知名机构而非个体服务提供者来为自己提供服务。所以目前流行的服务提供者以个体为单位的分布模式只适用于网络商品服务领域,这可能会成为目前主流网络服务平台的发展瓶颈。
[0006]本发明正是为了解决目前主流的网络服务提供平台所面临的如上问题,涉及互联网平台建立机制【技术领域】,通过一个建立树状结构关系的程序系统来改善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生态。
[0007]该系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以从属关系为基础的服务分派——利益共享模式以保证新老服务提供者在利益驱使下进行长期的协作和监督,激励他们主动维护其所在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并通过允许服务提供群组的关系结构变动以不断平衡平台的生态结构。
[0008]一方面,该系统不仅有助于通过提高个体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联程度来加强平台的可靠性;另一方面,更进一步促进服务提供群组间的竞争性,从而解决了目前常见的网络服务提供平台普遍存在的服务提供者的垄断问题,有效地改善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的生态状况,使得服务资源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促进网络时代服务市场的深化与开发。
【发明内容】

[0009]在图1A中显示的是一个在屏幕上展示的客户端运行的程序的首页101。首页101采用瀑布流显示名片与随机分布的导航102,,用户可以在导航102中的搜索框104中输入关键词来进行服务群组的搜索,符合用户要求的群组将会在内容页面103中显示出来。程序同时提供了热门标签105,在热门标签105上会有随机不等的热门关键词词条,用户可以通过点击词条加入搜索框104的方式进行快捷操作。在搜索的同时,用户可以点击搜索条件106中的词条进行限定操作。
[0010]在图1B中显示的是在客户端运行的程序首页101的内容页面103的放大图。内容页面103显示的是在导航页面102操作之后响应的结果。内容页面103将满足客户搜索要求的结果以名片111的形式展现出来。每张名片111包含的内容有姓名112,标签113,信用度114以及所属的树115。用户可以通过点链接进入服务提供者的个人页面116。
[0011]在图1C中显示的是在客户端运行的程序的服务提供者的个人页面116。个人页面116显示的是在首页101上的内容页面103点击之后响应的结果。个人页面116将客户选择的服务提供者的详细资料在屏幕100上展现出来。服务提供者的详细资料中间必须包括有姓名117,照片118,联系方式119,地址120,信用度121,树状关系图124,标签125。在信用度121中包括的内容有资历证明122,以及投诉比例123。在标签125中包括的内容有个人专长126和价格区间127。在个人页面116的右边还具有加入对比按钮128,客户可以通过点击加入对比按钮128将服务提供者信息加入对比栏,并通过点击查看对比按钮129进入对比页面131查看不同服务提供者的对比。
[0012]图1D中显示的是对比页面131。对比页面131显示的是客户在个人页面116上点击查看对比按钮120后响应的结果。对比页面131将客户选择进行对比的服务提供者的个人资料132在屏幕101上显示出来。个人资料132中显示的对比项目包括个人姓名133,性别134,年龄135,照片136,信用度137,价格区间138,树根导师139,投诉记录数140,资质/资历证明141。客户可以再对比页面131上点击服务提供者个人照片返回该提供者个人页面116。
[0013]图1E中显示的是树状结构图页面142。树状结构图页面142显示的是客户在个人页面116上点击树状关系图124后响应的结果。树状结构图页面142将客户选择查看的服务提供者的树状关系图143在屏幕101上显示出来。树状关系图143中显示的内容包括与该服务提供者同一层次的所有服务提供者,用户可以通过拖曳的方式查看其它服务提供者,也可以通过点击“ + ”或“一”按钮144的方式查看上一级或下一级的服务提供者。同时,也可以使用鼠标滚轮向前滚动查看下一级服务提供者,鼠标滚轮向后滚动查看上一级服务提供者。页面包含树状结构的标签145。
[0014]在图2中显示的是程序分派服务的流程模型200,该模型按照服务提供群组中的树结构的层次进行分层。个体服务提供者小赵145处于第η-1层,其子结点位置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小李146、小孙147等人处于第η层,同样地,小李的子结点位置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小周148处于第η+1层。当一个客户201向小赵145提出需要服务的要求202时,小赵需要决定是由自己来提高服务还是讲服务分派给他的一个下属服务者(步骤203及205)。在该例中,他可以向客户201提供服务(步骤204)或者推荐他的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小李146来提供服务(步骤206)。小李146从其父结点的服务提供者小赵145处收到了该服务请求202。此时,小李同样可以根据其情况进行选择是否接受该服务分派(步骤207)。如果他接受该服务分派,则客户将会被通知小赵无法提供服务,但小赵推荐小李为顾客提供该服务。如果客户同意服务提供者的变更(步骤208),则小李向客户201提供服务(步骤209),否则需要服务的要求被撤销(步骤210);如果小李也无法提供服务时,则他同样可以将此服务要求202继续分派到下一层中的某个下属服务者(步骤211),由他的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来提供服务。然而,如果小李无法完成该服务请求(他和他所有的下属服务者都无法提供服务),则他将通知小赵无法接受该服务分派。小赵收到小李无法接受服务分派的通知后,转而推荐另一位直接下属服务提供者小孙147给顾客提供服务(步骤212)。小孙将遵循与小李相同的步骤处理该服务分派。该服务提供模型中的每一层都按照这种逻辑对需要服务的要求进行处理,直到小赵的其中一个直接下属服务提供者能够提供服务,或者顾客取消服务请求,或者当所有下属服务提供者都无法提供服务时小赵拒绝提供顾客的该服务要求(步骤213)。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小李完成了客户201向小赵提出的需要服务的要求202,则这等同于完成了客户向小李直接提出需要服务的请求并得到小李的服务。最后实际为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能够从顾客处收到信用值及费用。在一个具体实现中,服务群组的树根服务者或者顾客(在步骤202前)可以规定服务分派只能在几层之间发生(一层表示树根服务者或顾客不想小李继续将服务分派到他自己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如果小李无法提供服务)。该模型能够为原本无法获得客户青睐的新服务提供者获取提供服务的机会,从而提升可信度及获取收益。由于该服务提供者是通过某客户所信赖的服务提供者介绍给客户的,等同于受到了介绍人的担保,客户才有可能购买原本并不敢信任的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而通过分派服务给下一层,介绍人可以减轻自身的服务压力,同时又能分享到部分的收益,收益的具体分享方式将于下文讨论。
[0015]在图3中展示的是程序的信用度分享模型300,该模型同样按照服务提供群组中的树结构的层次进行分层。个体服务提供者小赵145处于第η-1层,其子结点位置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小李146处于第η层,同样地,小李的子结点位置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小周148处于第η+1层。当小李146通过提供服务从客户201处获得信用值P后(步骤301 ),他需要同时向上层及向下层分享他的信用所得。在向上分享信用值的过程中,如果小李具有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步骤302),则他需要将他的信用所得P分享一部分给上级服务提供者(步骤304)。在该例中,由于小赵145是小李146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所以他可以从小李的信用所得中分享α*Ρ的信用值,其中α是此例中的向上信用分享百分t匕,当然,分享信用值的确定可以由其他算法完成(图中未描述)。如果小李没有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则他可以全部保留信用所得P (步骤303)。在该例中,当小赵145从其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收到分享信用时(步骤304),他依旧需要考虑自己是否也具有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步骤302),如果小赵也具有父结点,则他同样需要进行信用分享(步骤304),在此例中,他需要分享数量为α2*Ρ的信用值给n-2层(图中未描述)。此向上分享信用值的过程将一直进行,直到某结点为服务提供组群的树结构的根结点,当然,该模型也可被设定为最多进行上限为几层的信用分享。同样地,在向下分享信用值的过程中,如果小李具有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步骤305),则他需要将他的信用所得P分享一部分给下属服务提供者(步骤307)。在该例中,由于小周148是小李146子结点处的下级服务提供者中的一个,所以他可以从小李的信用所得中分享(β*Ρ)Λ的信用值,其中β是此例中的向下信用分享百分比而i是小李的子结点处下级服务提供者的个数,当然,分享信用值的确定可以由其他算法完成(图中未描述)。如果小李没有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则他可以全部保留信用所得P (步骤306)。在该例中,当小周148从其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收到分享信用时(步骤307),他依旧需要考虑自己是否也具有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步骤305),如果小周也具有子结点,则他同样需要进行信用分享(步骤307),在此例中,他需要分享β (P*P)/(i*j)的信用值给第n+2层(图中未描述)的某个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i和j分别是小李146和小周148的各自子结点处下级服务提供者的个数。此向下分享信用值的过程将一直进行,直到所有从小李开始的叶结点上的下属服务者都已分享完毕,当然,该模型也可被设定为最多进行上限最多为几层的信用分享。在该模型300例子中,通过客户201给予信用值P(步骤301),小李146得到了 (Ι-α-β)Ρ的信用值,小赵145得到了 α*Ρ的信用值,小周148得到了(β*Ρ)Λ的信用值。该模型300中的各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所得可能会由于分派规则以及服务提供组群的树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值得注意的是,该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收益在此例中恒为P。此外,该信用度分派模型同样适用于服务提供群组的其他收益分派的情况(图中未描述)。当然,如果客户对某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他/她能够降低该服务提供者相应的信用值,而与该服务提供者有利益关联的其他服务提供者可能也会因此受到信用值降低的牵连,其关联算法可能与此模型中的算法类似,也可能用到其他的算法。在该模型中,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互相影响,于是服务提供者在选择建立彼此关系及进行服务分派时会更加慎重考虑。当客户不满意时的信用值惩罚加重时,服务提供群组内部的互相监督会变得更加严格。
[0016]在图4中展示的是程序中的服务关系管理模型(分离情况),该模型分为图4Α以及图4Β两个部分。图4Α展示的是由所有服务提供群组的树结构所构成的森林在某棵树分离前的状态。图4Α中包括一棵原树小赵树401 (树根处的服务提供者为小赵145)以及森林中的其他树402。在小赵树401中,处于树根位置是该服务提供组织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小赵145,小赵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包括小李146,而小李同样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包括小周148。整棵树结构的整体信用度P在该例中被设定为小赵树402中所有个体服务提供者的个体信用度的总和405,当然整体信用度也可以通过其他算法得到,前提是能够反应组群内个体信用度的整体情况。如图所示,小赵145与小李146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中断彼此关系申请403,这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图中未描述),比如小赵145对他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小李146的工作不满意或者由于两者合作关系到期,又比如小李146找到了更适合自己及自己下属服务提供者,如小周148,的上级服务提供者的候选合作人,或者小李想要脱离从属于其他服务提供者的关系而使自己及自己的下属服务提供者成为独立于森林中其他服务提供群组(其他树)的新群组(新树)。某棵树分离的产生还有可能是被动的,具体分为两种情况。情况I为,当某个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超过某一阈值(图中为描述)。情况2为,当某个服务提供者的向上贡献在一个系统规定的时限内低于系统定义的阈值。对于任意一种情况(404),该群组将被系统自动地进行结构分离,以防止该类服务的其他服务群组由于某个群组的服务垄断而过于萎缩,并且保护那些有潜力的新服务提供者及整个森林的生态健康。这种情况下,树结构的分离不是出于主动的申请,该群组内的服务提供者会被系统通知由于过高的整体信用值或某个服务提供者向上贡献不足,系统将在相应时限后按照特定算法(图中为描述)自动地分离该服务提供群组的树形关系结构。图4B展示的是由所有服务提供群组的树结构所构成的森林在某棵树分离后的状态。图4B中包括两颗新树,分别是新小赵树406 (树根处的服务提供者为小赵145),新小李树407 (树根处的服务提供者为小李146)以及森林中的其他树403。在新小赵树406中,处于树根位置是该服务提供组织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小赵145,小赵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已经不包括小李146。在新小李树407中,处于树根位置是该服务提供组织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小李146,同样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包括小周148。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图4A中的原树402现已经分离成两棵新树406及407,原本的整体信用度P同样遭受到分割。在该例中,新小李树407结构的整体信用度P’被设定为新小李树407中所有个体服务提供者的个体信用度的总和408,而新小赵树406结构的整体信用度为图4A中的原树的整体信用度P减去被新小李树407带走的信用度P’,即P-P’(409)。当然,两颗新树的整体信用度也可以通过其他算法得到,前提是能够反应各自组群内个体信用度的整体情况。被分离出来的新树的根结点上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如果无法满足一定的条件以被承认,则该服务提供群组的最低服务质量及有效性很难被确保,从而失去客户的信任及提供服务的机会。
[0017]在图5中所展示的是程序中的服务关系管理模型(整合情况),该模型分为图5A以及图5B两个部分。图5A展示的是由所有服务提供群组的树结构所构成的森林在两棵树整合前的状态。图5A中包括两颗原树,分别是小赵树501 (树根处的服务提供者为小赵145),小李树502 (树根处的服务提供者为小李146)以及森林中的其他树503。在小赵树501中,处于树根位置是该服务提供组织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小赵145,小赵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下属服务提供者同样可以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在小李树502中,处于树根位置是该服务提供组织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小李146,同样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包括小周148。小赵树501结构的整体信用度P1在该例中被设定为小赵树501中所有个体服务提供者的个体信用度的总和505,同样地小李树502结构的整体信用度P2在该例中被设定为小李树502中所有个体服务提供者的个体信用度的总和506,当然两棵树各自的整体信用度也可以通过其他算法得到,前提是能够反应组群内个体信用度的整体情况。如图5A所示,小赵145与小李146双方可以在互相同意新的从属结构(在该例中新的从属结构为小李成为小赵新的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的前提下提出建立彼此关系的申请504,这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图中未描述),比如小赵145希望扩展自己群组的服务提供能力和范围,又比如小李146需要寻求一个有实力的上级服务提供者来为自己及自己下属服务提供者,如小周148,获取更多更好的服务机会,或者小李146想要让自己的服务提供群组503避免与小赵145的服务提供群组501进行直接正面竞争。图5B展示的是由所有服务提供群组的树结构所构成的森林在两棵树整合后的状态。图5B中包括一棵新小赵树507 (树根处的服务提供者为小赵145)以及森林中的其他树503。在新小赵树507中,处于树根位置是该服务提供组织的管理者或负责人小赵145,小赵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包括小李146,而小李同样拥有多个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其中包括小周148。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图5A中的两棵原树501及502现已经整合成一棵新树507,原本各自的整体信用度P1与P2同样被进行整合。在该例中,新小赵树507结构的整体信用度为图5A中的两棵原树501及502各自的整体信用度的总和,即PJP2 (508 )。当然,新小赵树的整体信用度也可以通过其他算法得到,前提是能够反应组群内个体信用度的整体情况。整合后的新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不能超过某一阈值,以保证该类服务的其他服务群组不会由于某个群组的服务垄断而过于萎缩,从而保护那些有潜力的新服务提供者及整个森林的生态健康。
[0018]在图6A中展示的是程序中服务提供者及服务需求者进行交流的系统600。系统分布与网络606上,其中包括一个第一客户端602, —个服务器端601以及一个数据库607。一个服务提供者或服务需求者通过与客户端602进行交互来完成他所需要的操作,这个客户端通过网络606连接至服务器端601。系统600同样可以包括一个第二客户端604及一个第三客户端605,它们同样通过网络606连接至服务器端601。在其他情况下,该系统可以容纳任意数量的客户端通过网络接入服务器集群。服务器端601拥有连接数据库607的通道,数据库用于存放服务提供者及服务需求者的资料,比如服务提供者的关系属性、信用度,服务需求者的购买记录、收藏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数据资料。网络606可以是一个公共网络,如因特网,数据通过公共传输连接进行交换。同样地,网络606也可以是一个私人网络,如局域网。或者是公网和私网的组合,比如说,两个或更多个局域网通过互联网进行组合。在一个私人网络中,某服务提供者可以接收该网络中的服务需求者,即客户,所提出的需要进行服务的购买要求。客户端602可以是任何能够接入网络606连接至服务器端601的设备,比如说个人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客户端602中需要运行一个浏览器程序603以提供给用户(服务提供者及服务需求者)通过网络606与服务器端601进行交互的手段,从而完成用户的各种活动,比如管理服务提供群组的关系结构、购买服务提供者的服务,确认服务完成并支付信用等(图中未描述)。服务器端601可由电脑程序来实现,运行于一台或多台服务器上用于提供服务给客户端602。服务器端601包括一个网络前端608,一个网络控制器609,一个关系管理器610以及一个信用管理器611。网络前端608向用户提供定制的视图以完成各种交互操作。网络控制器609用于管理服务器端各组件的运行以及不同服务器(图中未描述)间的合作等工作。关系管理器610用于提供与服务提供群组的树形关系结构有关的服务,图6B中将详细描述。信用管理器611用于提供与服务者信用分享方面有关的服务,图6B中将详细描述。在某个实现中,将网络前端608、关系管理器610、信用管理器611置于一台服务器中;在另一个实现里,可能将网络前端608、关系管理器610、信用管理器611分别置于两台或多台服务器中。还有另外的可能,比如说将某类服务的服务提供群组相关的关系管理器610、信用管理器611置于一台服务器中,而另一类服务的服务提供群组相关的关系管理器610、信用管理器611则置于另一台服务器中。
[0019]在图6B中所展示的是程序中关系管理器610的具体实现以及程序中信用管理器611的具体实现。在关系管理器610的具体实现中,关系管理器610包括一个树结构状态获取器650,一个关系制定器651,一个数据库接口 652以及与其他服务器端组件的接口集653。其中,树结构状态获取器650包括一个树形结构模型654以及一个关系数据填充器655。关系数据填充器655可以通过数据库接口 652获取相关的树形结构关系数据(图中未描述),将这些数据转换至树形结构模型654。关系制定器651包括一个申请评估器656,一个树结构构造器657以及一个日志记录器658。申请评估器656用于接收并评估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变更的申请,一旦申请通过评估,则树结构构造器657将会对相关的树形结构关系进行分离和整合的工作,再由日志记录器658记录每一次关系的变化。数据库接口652用于对数据库进行数据读写操作。与其他服务器端组件的接口集653用于和同一服务器或其他服务器端的其他服务工作组件进行数据交换功能,以协同完成各自的工作。在信用管理器611的具体实现中,信用管理器611包括一个树形结构模型660,一个信用值计算器661,一个信用分享管理器662,一个数据库接口 663以及与其他服务器端组件的接口集664。信用分享管理器662中包括一个信用值分派器665以及一个规则设定工具667。当某服务提供者的可分派信用值666被信用分享管理器662接收后,信用管理器662会通过与其他服务器端组件的接口集664向同一服务器或其他服务器端的某个关系管理器610申请获取该服务提供者所在服务提供群组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图中未描述),并将该数据保存在树形结构模型660中。然后信用管理器662会读取规则设定工具667中被系统管理员(图中未描述)手动设定或系统自动调节所得的分派规则(图中未描述),通过与树形结构模型660中的数据进行比对,由信用值分派器665完成可分派信用值666对该关系结构660中所有可分派信用值的服务提供者的信用分享,再由信用值计算器661通过数据库接口 663进行读写(由数据库中读取旧信用度,计算得到新信用度,录入新信用度)以完成每个服务提供者的信用度的更新。需要注意的是,信用管理器611的结构并非单适用于管理服务提供群组内部的信用值分派,在其他实现中,这种结构的管理器也可以用来管理服务提供群组内部的其他收益分派问题,比如资金收益(图中未描述)。在另一个实现中,信用值计算器661能够根据树形结构模型660中的数据及通过数据库接口 663获取的各服务提供者的信用度来计算出整个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
[0020]在图7中展示的是程序中服务提供者之间服务分派及信用分享的方法700。该方法可使用图6A中的让服务提供者及服务需求者进行活动的系统600。客户通过与客户端602上的浏览器603进行交互指定希望为他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并将服务所需要的费用预支付至服务器端的第三方(步骤701),费用一般是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电子支付渠道汇入。服务提供者通过与另一客户端上的浏览器进行交互接收到该客户的服务购买要求(步骤702)。服务提供者与客户所看到的都是由网络前端608向用户提供定制的视图以及各种交互操作的用户接口。如果该服务提供者目前无法提供服务(步骤703),并且拥有若干个下属服务提供者(步骤704),则他将把该客户的服务购买要求分派到下一层的某个下属服务提供者(步骤705)。而下一层中的接收到服务分派的该下属服务提供者同样进行与他的上级相同的操作流程(步骤703、704及705);如果该下属服务提供者无法提供服务且所有他的下属服务提供者都无法提供服务,他(她)只能将该服务请求返还给父结点的上级(步骤707)。在收到一个下属服务提供者由于无法提供服务而返回的服务请求后,该上级服务提供者会试图寻找其他的下属来完成该服务(步骤704)。然而,当一个服务提供者是被顾客直接指定(步骤706)且他(她)与所有其下属都无法完成服务,则该服务请求失败并将被取消(步骤708)。如果目前能够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已经不是客户最先指定的服务提供者了(即服务是从他的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分派来的),则他在提供服务前需要通过客户的同意(步骤709),如果客户不同意服务提供者的变更,则服务请求将被撤销(步骤711),退还预支付的费用回客户的账户;如果客户能够接受服务提供者的变更,则该服务提供者向客户提供客户所要求的服务(步骤712),该服务可能是法律服务,教育服务,单纯的出售某商品或者其他的服务类型。当服务提供完成后,在步骤713中客户需要通过交互告知系统他对步骤712中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如果客户认为服务不满意,则该方法同样进入步骤714,服务器端系统将做出撤销服务或其他应对措施,如果提供的服务是某件商品,则可能会进行退货处理;如果提供的服务是一套服务流程,如课程、法律援助等,则服务器端的系统应按照相应服务类型的业务规范安排双方(服务提供者及客户)进入相应处理流程(不包括在本方法流程中)。如果顾客满意提供的服务,则服务提供者收到正的信用值,反之收到负的信用值。顾客要求服务所相应的挣得的信用值666将被图6B中的信用分享管理器662接管(步骤715)。信用分享管理器662将会调用树形结构模型660中已经获取的该服务提供者所在的服务提供群组的树形关系结构以及规则设定工具667中预先设定的分派规则(步骤716),然后启动信用值分派器665按照树形结构及分派规则把可分享信用值666分派至每一个树结构中的可分配服务者。在步骤717中,信用值分派器665将检查该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父结点上的上级服务提供者,如果没有,则保留所有挣得的信用值666 (步骤718);如果有,则根据规则共享相应的部分信用值(从可分派信用值666扣去)给上级服务提供者(步骤719),而上级服务提供者分享得到的信用值仍需继续向上进行步骤717中的检查及可能的再分派。同样地,在步骤720中信用值分派器665将检查该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如果没有,则保留所有挣得的信用值666 (步骤721);如果有,则根据规则共享相应的部分信用值(从可分派信用值666扣去)给每个下属服务提供者(步骤722),而每个下属服务提供者的分享得到的信用值仍需继续向下进行(步骤720)中的检查及可能的再分派。一旦可分派信用值666已经被共享完毕(向上或向下或双向),则信用值计算器661将会通过数据库接口 663进行读写(由数据库中读取旧信用度,计算得到新信用度,录入新信用度)以完成所有相关服务提供者的信用度的更新。值得注意的是,从步骤713开始方法不仅仅适用于信用值的分派,该方法700同样适用于服务提供群组内部其他收益的分派,比如在步骤701用户预支付的费用。另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直接从顾客处获得的信用值或费用收入需要同时向上层及下层进行收益分享,间接分享得到的信用值或其他收益只需进行同方向(继续向上层或下层)的收益分享,否则会造成收益分享的无限重复计算。
[0021]在图8中展示的是程序中服务提供者之间关系管理的方法800。该方法可使用图6A中的让服务提供者及服务需求者进行活动的系统600,也可以用到其他能够完成服务提供者之间关系管理的系统。在步骤801中,图6B中的申请评估器656接收到服务提供者提出的关系结构变更申请。这时,树结构状态获取器650将会通过关系数据填充器655从数据库中获取申请所涉及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并将相关数据保存于树形结构模型654中(步骤802)。然后,申请评估器656将会根据树形结构模型654中的数据以及相关的规则(图6B中未描述)做出对申请的评估(步骤803 ),进而判断该申请是否合法(步骤804)。如果申请不满足系统设定的要求,比如因为只有单方提出整合两棵关系树结构,关系变化过于频繁,整合后新树整体信用度过高或其他原因,则该申请被关系制定器651否决或挂起(步骤805);如果合法,比如双方都提出整合两棵关系树结构且新结构一致,或单方提出中断与某服务提供者的合作关系,则树结构构造器657将会完成申请的树形关系结构的重塑操作(分离某棵树或合并两棵树)并通过数据库接口 652完成相关数据更新(步骤806)。最后,通过日志记录器658记录本次关系结构变化(步骤807 ),日志数据同样通过数据库接口 652完成录入。需要注意的是,在步骤803中的具体实现中,申请评估器656如果收到单方提出整合两棵关系树结构,申请评估器会搜寻申请等待列表(图6B中未描述),如果没有相匹配(双方互相申请并对新结构一致同意)的单方申请,则关系制定器651会将该单方申请挂起(将该申请放入申请等待列表并赋予一个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后将其删除),一旦申请评估器656在有效期限内收到与该被挂起申请相匹配的单方申请,则此次申请有效,并在步骤804中被判定为合法,进入步骤806,该挂起申请从申请等待列表中被删除。
[0022]在图9中展示的是程序中平衡网络平台中服务提供群组生态分布的方法900。该方法可使用图6A中的让服务提供者及服务需求者进行活动的系统600,也可以用到其他能够完成平衡网络平台中服务提供群组生态分布的系统。该方法会定期检查森林中每棵树(每个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是否超过了垄断阈值,并进行平衡操作。图6B中树结构状态获取器650将会通过关系数据填充器655从数据库中获取某棵树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并将相关数据保存于树形结构模型654中。然后,图6B中信用管理器611会通过与其他服务器端组件的接口集664将已读取的树形结构模型654中的该树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获取至树形结构模型660中(步骤901)。信用值计算器661会利用树形结构模型660中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及通过数据库接口 663获取的各服务提供者的信用度来计算出整个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步骤902)。某类服务的服务提供群组森林通常会有一个人为设定的或者系统自动生成的垄断阈值(图6B未描述),如该服务类型的森林的整体信用值的某个百分比。步骤902中计算得到的整体信用度会被与该类服务提供群组森林的垄断阈值进行比较(步骤903)。如果整体信用度没有超过阈值,则该方法流程结束(步骤904);如果整体信用度超过了阈值,则该服务提供群组的所有服务提供者会被通知其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超过了阈值,在一个截止期限后其中的一支服务提供者群将被分离(步骤905)。截止期限到了时,系统将会使用方法800来完成分离工作(步骤906)。本方法900通过定期平衡网络平台中服务提供群组生态分布以防止某服务提供群组垄断某类服务的情况出现,有效地保护那些有潜力的新服务提供者及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的生态平衡。
【权利要求】
1.一个在电子设备上实现的对服务数据进行操作的程序, 其特征包括: a)在电脑上显示加入树状结构的服务提供者的信息; b)通过算法对服务提供者的特征进行整合; c)将服务提供者的信息以某种形式提供给客户; d)客户根据收到的信息在树状结构中选择服务提供者; e)服务完成后,根据客户反馈对服务提供者的信息进行修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电脑可以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便携式移动手持电脑或者是手机,但应当具有至少一个显示屏以及一个输入设备,这里的输入设备可以是键盘、鼠标或其他程序支持的输入设备中的一种。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服务,可以是法律服务,教育服务,单纯的出售某商品或者其他的可以通过数据进行量化操作的服务类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软件程序,应当分为服务器端和客户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服务器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将服务提供者的关系 按照服务提供的从属关系处理为树状结构; 将服务提供者所在的服务提供群组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传给客户端; 将服务从一个服务提供者分派至他/她的某个下属服务提供者; 按照服务提供者所在的服务提供群组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以及预先设定的分派规则分派他/她的可分派信用值至相关服务提供者; 接受某个客户端提供的服务反馈数据,批准或否决客户端对于树形关系重塑的申请;计算该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比较服务提供群组的整体信用度及该服务领域的垄断阈值,通知整体信用度超过垄断阈值的服务提供群组并设定一个截止期限,截止期限到期后,自动分离整体信用度超过垄断阈值的服务提供群组; 计算某个服务提供者在某一期限内向上贡献的信用值,比较向上贡献的信用值与不活跃阈值,如果某个服务提供者向上贡献的信用值在某一期限内小于不活跃阈值,则通知该服务提供者及其所有下属服务者并给与一个截止期限,截止期限到期后自动将该服务提供者一支的组群分离出原有树形结构。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客户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a)接受服务提供者对服务提供群组关系结构变更的申请并上传给服务器端; b)从服务器端读取服务提供者所在的服务提供群组的树形关系结构数据; c)从服务器端读取对申请进行的可行性评估结果; d)执行已批准的申请的相关树形关系结构的重塑或否决或挂起申请; e)从服务器端读取服务群组的整体信用度; f)从服务器端读取服务群组的变更; g)向服务器端上传服务的某次服务的完成情况; h)从服务器端读取某个服务提供者的服务闕值的变化情况以及截止期限通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服务提供者均应由程序显示出来,其特征在于,包括: a)所有的个体服务提供者通过多个树形结构进行层次分布和组合;b)每个树结点位置的个体服务提供者都可以拥有若干个附属子结点; C)每个树形结构的树根位置设定为该服务提供组群的主管理者及主负责人;d)服务提供者显示的方式应当采用名片式,客户可以通过点击的方式选择该服务提供者,也可以通过缩放的形式查看其上层或下层的服务提供者。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树状结构应当由程序处理,其特征在于,包括: a)子结点处的个体服务提供者与他们的父结点的个体服务提供者形成从属关系; b)父结点与子结点的个体服务提供者之间具有服务分派及利益分享的相互关系; c)树状结构的层数及每个结点其相应从属结点的具体数量可以被人为限定; d)树状结构的显示应当采取逐层深入的方式,在同一时间屏幕上仅仅显示同一级别的服务提供者,客户可以通过缩放继续查看上层或下层树状结构,也可以直接点击选择该级别中的某个服务提供者; e)树状结构显示的方式应当采用混合式,随着屏幕的大小和分辨率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在平台上应当以“瀑布流”的显示方式为主。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整合应在程序协助下完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a)个体服务提供者将会被推荐要求进入一个服务提供群组以确保自身的可信度; b)上级服务提供者可以查看新的下属服务提供者以确定其质量及可信度,然后允许其作为自己新的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 c)每个结点上的个体服务提供者都具有自己的个体特征以及个体信用度,个体特征以及个体信用度的来源为服务提供者的个人记录,该记录会作为根结点处的服务提供者是否满足条件的参考项; d)服务提供组群作为一个整体时相应地拥有其整体特征及整体的信用度,整体信用度是该组群中所有个体信用度的直接累加,整体特征是通过统计组群中的所有个体特征得到。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客户的选择应当是自由的,其特征在于,包括: a)如果服务提供者能够提供服务,则向客户推荐服务提供者; b)如果服务提供者无法提供服务,则将他的子结点上的某个下属服务提供者推荐给客户以提供服务; c)程序只能推荐原服务提供者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 d)收到服务分派的服务提供者如果无法提供服务可以选择将该服务分派返回给程序,重新选择服务提供者; e)被客户直接指定的服务提供者,如果他(她)及其所有下属服务者都无法提供服务,则程序将通知客户服务请求无法完成。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客户选择之后,其特征在于,包括: a)如果收到单方提出整合两棵关系树结构的申请,服务器评估时会搜寻申请等待列表; b)如果没有相匹配(双方互相申请并对新结构一致同意)的单方申请,则会将该单方申请挂起(将该申请放入申请等待列表并赋予一个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后将其删除); c)一旦在有效期限内收到与该被挂起申请相匹配的单方申请,则此次申请有效,判定该申请为合法,执行已批准申请的相关树形关系结构的重塑; d)最后,将该挂起申请从申请等待列表中被删除。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修改应当与客户的反馈同时完成,其特征在于,包括: a)如果服务提供者完成了从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分派来的服务要求,则这等同于完成了客户向该服务提供者直接提出的服务要求; b)服务提供者将服务要求分派给他的子结点上的下属服务提供者来提供服务时,等同于为下属服务提供者提供担保; c)收到服务分派的服务提供者有权利将该分派返还给上级; d)只有当收到服务分派的服务提供者接受该服务要求时,客户才会被通知服务者发生变动; e)如果发生服务分派(服务提供者发生变化),客户在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前有权利取消该服务要求。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程序,其中的修改方法的特征在于,包括: a)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的个人记录将会在客户评价服务后进行修改,并根据个人记录对该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所得进行修改; b)服务提供者收到的信用所得可能为正(奖励)或为负(惩罚),取决于客户是否满意服务; c)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将会同时向上及向下分享他的信用所得; d)某服务提供者从其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收到分享信用时,依旧需要考虑自己是否也具有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如果也具有父结点,则他同样需要向上进行信用分享; e)信用值的分享,将会默认为可以实时查询,并于每月I号进行核实与结算,该结算周期可以在服务器端进行修改,核算日过后上一个周期的信用值分享情况将保存在服务器端,无法修改。
14.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修改方法,其中的信用值向上分享的特征在于,包括: a)如果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具有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则他需要将他的信用所得分享一部分给上级服务提供者; b)此向上分享信用值的过程将一直进行,直到某结点为服务提供组群的树结构的根结点; c)需要向上分享的信用值为收到的分享信用值乘以一个向上分享百分比,百分比可以通过程序修改; d)如果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没有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则他可以全部保留信用所得。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修改方法,其中的信用值向下分享的特征在于,包括: a)某服务提供者从其父结点处的上级服务提供者收到分享信用时,如果也具有子结点,则他同样需要向下进行信用分享; b)此向下分享信用值的过程将一直进行,直到某结点为服务提供组群的树结构的叶结点;c)需要向下分享的信用值为收到的分享信用值乘以一个向下分享百分比,百分比可以通过程序修改; d)需要向下分享的信用值均分 到每一个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 e)如果直接向客户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没有子结点处的下属服务提供者,则他可以全部保留信用所得。
【文档编号】G06F17/30GK103970742SQ201310028379
【公开日】2014年8月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25日
【发明者】蔡恒进, 樊小英, 耿嘉伟, 金海天, 吴云, 吴怡萍, 陈竹心, 徐恒 申请人:武汉元宝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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