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手鼠标及鼠标垫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99669阅读:14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暖手鼠标及鼠标垫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计算机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涉及ー种鼠标及鼠标垫。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的暖手鼠标直接通过USB供电,USB电压仅为5V,且不适合输出大电流,这样,暖手鼠标内的发热元件能够获得的电功率较小,发热量少,暖手效果不明显。现有技术也有一些的暖手的鼠标垫则做成套子的形状,使用时将鼠标伸入鼠标垫内使用,但这样操作鼠标时会触碰鼠标垫的内壁,使用不方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暖手鼠标及鼠标垫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配套使用的,使用舒适,暖手效果佳的暖手鼠标及鼠标垫。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ー种暖手鼠标,包括有鼠标本体,鼠标本体的下部设有用以接收电能的接收线圈,鼠标本体至少在其上表面的内壁设有发热层,鼠标本体内还设有蓄电池和控制电路。作为优选:所述的鼠标本体侧面或者底部设有控制发热层发热与否的拨动开关。当不需要暖手的时候则关闭拨动开关使鼠标不发热。作为优选:所述的控制电路包括电源电路,接收线圈及蓄电池均与电源电路连接。作为优选:所述的控制电路包括有蓝牙模块,鼠标通过蓝牙与计算机通讯。这样,鼠标操作更加方便。本发明还提供了ー种鼠标垫,包括有垫体,所述的垫体上设有制热层和发射线圏,制热层和发射线圈与鼠标垫的控制器电连接。所述发射线圈在控制器控制下配合鼠标内的接收线圈为鼠标内的蓄电池充电。作为优选:所述的控制器连接在垫体的上方。作为优选:所述的控制器电连接有电源适配器。电源适配器输出12V或24V直流电,保证鼠标及鼠标垫暖手时能提供足够的热量。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由于鼠标和鼠标垫内分别设有发热层和制热层,且通过鼠标垫内的发射线圈对鼠标进行充电,这样,保证了鼠标的使用舒适,另外通过独立的电源适配器为鼠标垫供电,确保了发热层和制热层有足够大的输出功率,暖手效果好。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1、鼠标本体;11、接收线圈;12、发热层;2、垫体;21、制热层;22、发射线圈;3、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根据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ー种暧手鼠标,包括有鼠标本体I,鼠标本体I的下部设有用以接收电能的接收线圈11,鼠标本体I至少在其上表面的内壁设有发热层12,鼠标本体I内还设有蓄电池和控制电路。所述的鼠标本体I侧面或者底部设有控制发热层12发热与否的拨动开关。所述的控制电路包括电源电路,接收线圈11及蓄电池均与电源电路连接。所述的控制电路包括有蓝牙模块,鼠标通过蓝牙与计算机通讯。本实施例还提供了ー种鼠标垫,包括有垫体2,所述的垫体2上设有制热层21和发射线圈22,制热层21和发射线圈22与鼠标垫的控制器3电连接。所述的控制器3连接在垫体2的上方。所述的控制器3电连接有电源适配器。使用吋,电源适配器对鼠标垫供电,鼠标垫内的发射线圈22对鼠标进行充电,电能储存在蓄电池内,需要暖手时,调节拨动开关使发热层12工作,控制器3上可単独另设ー个控制制热层21工作的拨动开关。鼠标通过蓝牙与计算机通讯从而实现对计算机的操控,这样,保证了鼠标的使用舒适,同时也保证了良好的暖手效果。
权利要求
1.一种暖手鼠标,其特征在于:包括有鼠标本体,鼠标本体的下部设有用以接收电能的接收线圏,鼠标本体至少在其上表面的内壁设有发热层,鼠标本体内还设有蓄电池和控制电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暖手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鼠标本体侧面或者底部设有控制发热层发热与否的拨动开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暖手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电路包括电源电路,接收线圈及蓄电池均与电源电路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暖手鼠标,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电路包括有蓝牙模块,鼠标通过蓝牙与计算机通讯。
5.一种鼠标垫,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垫体,所述的垫体上设有制热层和发射线圈,制热层和发射线圈与鼠标垫的控制器电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鼠标垫,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连接在垫体的上方。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鼠标垫,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控制器电连接有电源适配器。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暖手鼠标及鼠标垫,暖手鼠标包括有鼠标本体,鼠标本体的下部设有用以接收电能的接收线圈,鼠标本体至少在其上表面的内壁设有发热层,鼠标本体内还设有蓄电池和控制电路。鼠标垫包括有垫体,所述的垫体上设有制热层和发射线圈,制热层和发射线圈与鼠标垫的控制器电连接。所述发射线圈在控制器控制下配合鼠标内的接收线圈为鼠标内的蓄电池充电。由于鼠标和鼠标垫内分别设有发热层和制热层,且通过鼠标垫内的发射线圈对鼠标进行充电,这样,保证了鼠标的使用舒适,另外通过独立的电源适配器为鼠标垫供电,确保了发热层和制热层有足够大的输出功率,暖手效果好。
文档编号G06F3/039GK103092372SQ20131005771
公开日2013年5月8日 申请日期2013年2月23日 优先权日2013年2月23日
发明者李月兵, 凌龙 申请人:李月兵, 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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