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

文档序号:6635541阅读:1159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属于二维码应用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电视购物方法,通过移动终端获取电视节目中商品广告中的商品购买链接的二维码信息,连接互联网的移动终端和商品对接的电商购买平台。通过移动应用扫描包含商品详细信息的购买链接的二维码,选择商品的规格和数量,轻松快捷的完成订单。本发明包括电视端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宣传商品时,显示包含有商品信息的购买链接的二维码;然后用户通过带有获取二维码应用软件的移动终端获取二维码;用户通过移动终端打开二维码对应的购物链接,对商品规格和数量进行选择;电商平台确认订单信息并处理,最终完成商品的送达。
【专利说明】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属于二维码应用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是大众很追捧的一种潮流,足不出户就可以选购到自己心仪的商品。但是电视购物仍然停留在人们收看电视节目后,拨打电话去咨询或订购或者是到网络上去搜索该商品信息,通过网络进行购买。这样的方式过程比较复杂,操作也非常的麻烦。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通过移动终端获取电视节目中商品广告中的商品购买链接的二维码信息,连接互联网的移动终端和商品对接的电商购买平台。通过移动应用扫描包含商品详细信息的购买链接的二维码,在电商平台打开商品详细信息页面,选择商品的规格和数量,轻松快捷的完成订单。这样的方式实现了电视购物与网络购物的一种很好的结合,也使用户可以与家人分享不出门就能大屏购物的乐趣。
[0004]本发明目的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实现:
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包括:
步骤1:电视端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宣传商品时,显示包含有商品信息的购买链接的二维码;
步骤2:用户通过带有获取二维码应用软件的移动终端获取步骤I中的二维码;
步骤3:用户通过连接互联网的移动终端打开二维码对应的购物链接,对商品规格和数量进行选择,并选择电商平台定制的支付方式和送货方式;
步骤4:电商平台确认订单信息并处理,最终完成商品的送达。
[0005]进一步的,所述步骤2中获取二维码应用软件是微信或者qq软件中获取二维码的应用软件。
[0006]进一步的,所述移动终端是手机或者PAD。
[0007]本发明的有益效果:通过上述方法,用户可以在收看电视广告或其他宣传方式时,能及时获取到商品的信息;同时使用当下普及的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成功将电视购物结合到互联网电商平台上,解决了电视购物只能依靠电话,且输入和支付困难的问题,也可以与家人一起分享大屏购物的乐趣。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发明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列非限制性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
[0010]实施例:参考图1所示,具体实施步骤包括:
步骤1:电视端在广告或其他方式宣传商品时,显示包含商品详细信息的购买链接的二维码,用户可以在收看电视时很容易的获取到该二维码,该二维码所链接的地址为该商品对接的电商平台陈列的详细信息地址。
[0011]步骤2:移动终端可以连接互联网。用户通过连接了互联网的移动终端上的应用对二维码进行扫描,然后包含商品详细信息的购买页面打开,该页面包括了商品的简介、具有的规格等详细信息,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对商品的规格和数量进行选择,并选择电商平台制定的支付方式和送货方式,完成订单的下单。这样既可以简单快捷的实现购买的初衷,也可以与家人一起分享大屏购物的乐趣。
[0012]I)扫描二维码应用,移动终端系统自带第三方下载安装的扫描二维码应用均可完成该项操作,操作简单方便快捷。
[0013]步骤3:电商平台,确认订单信息并处理,最终完成商品的送达。
[0014]通过上述方法,用户可以在收看电视广告或其他宣传方式时,能及时获取到商品的信息;同时使用当下普及的扫描二维码的方式成功将电视购物结合到互联网电商平台上,解决了电视购物只能依靠电话,且输入和支付困难的问题,也可以与家人一起分享大屏购物的乐趣。
[0015]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1:电视端在广告或者其他方式宣传商品时,显示包含有商品信息的购买链接的二维码; 步骤2:用户通过带有获取二维码应用软件的移动终端获取步骤I中的二维码; 步骤3:用户通过连接互联网的移动终端打开二维码对应的购物链接,对商品规格和数量进行选择,并选择电商平台定制的支付方式和送货方式; 步骤4:电商平台确认订单信息并处理,最终完成商品的送达。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获取二维码应用软件是微信或者qq软件中获取二维码的应用软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二维码的电视购物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是手机或者PAD。
【文档编号】G06Q30/06GK104519412SQ201410681701
【公开日】2015年4月15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25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25日
【发明者】徐奇 申请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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