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机体,所述机体包括中框;
设置于所述机体正面,且贴合于所述中框上的触控显示屏;
所述触控显示屏覆盖于所述机体的整个正面,或,所述触控显示屏覆盖于所述机体正面上除预定区域之外的其余区域,所述预定区域是设置在所述机体正面上的其它电子器件的露出区域;
与所述触控显示屏相连的触控集成电路,与所述触控集成电路相连的处理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其它电子器件包括前置摄像头、扬声器、麦克风、光线传感器、距离传感器和信号灯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露出区域是至少一个露出孔,所述露出孔与所述触控显示屏的边缘不相交。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每个露出孔与一个所述其它电子器件对应;
或,
存在至少一个露出孔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述其它电子器件对应。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露出区域是形成在所述触控显示屏的边缘上的缺口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缺口区域形成在所述触控显示屏的一条直形边缘上;
或,
所述缺口区域形成在与所述触控显示屏的两条直形边缘相邻的角边缘上。
7.根据权利要求1或4或6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触控显示屏中存在至少一个边缘所相邻的两个角为直角。
8.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移动终端中,所述方法包括:
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n个显示区,n≥2;
控制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每个显示区的显示状态,所述显示状态包括激活状态和熄屏状态;
控制处于所述激活状态的显示区中的显示内容。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n个显示区,包括:
将所述触控显示屏按照所述移动终端的系统预设方式划分为n个显示区。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n个显示区,包括:
获取用户的手持方式,所述手持方式包括左手手持方式或右手手持方式;
在所述手持方式是左手手持方式时,将所述触控显示屏按照左手划分方式划分为n个显示区;
在所述手持方式是右手手持方式时,将所述触控显示屏按照右手划分方式划分为n个显示区。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n个显示区,包括:
通过所述触控显示屏获取用户的手掌触摸区域;
根据所述手掌触摸区域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防误触区和n个显示区,所述防误触区是对接收到的手掌触控信号不予响应的区域,所述防误触区包括所述手掌触摸区域。
12.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每个显示区的显示状态,包括:
在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区中监测到第一设定操作时,将接收到所述第一设定操作的显示区设置为所述激活状态;
或,
在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区中监测到第二设定操作时,将全部显示区设置为所述激活状态。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处于所述激活状态的显示区中的显示内容,包括:
根据预设对应关系,确定与处于所述激活状态的显示区所对应的显示内容类型,所述预设对应关系是每个显示区与各自对应的显示内容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
将属于所述显示内容类型的显示内容设置为所述显示区中的显示内容。
14.根据权利要求8至11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每个显示区的显示状态,包括:
在监测到存在未处理信息时,根据所述未处理信息的显示内容类型和预设对应关系,将与所述未处理信息对应的显示区设置为所述激活状态,所述预设对应关系是每个显示区与各自对应的显示内容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
15.根据权利要求8或9或10或11或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对所述n个显示区中一个显示区的拖动信号;
根据所述拖动信号将所述显示区和其它显示区的位置进行调换。
16.根据权利要求8或9或10或11或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所述触控显示屏检测所述n个显示区中是否存在被遮挡的显示区;
若存在所述被遮挡的显示区,则改变所述被遮挡的显示区在所述触控显示 屏中的显示位置。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改变所述被遮挡的显示区在所述触控显示屏中的显示位置,包括:
在所述触控显示屏存在防误触区域且所述防误触区域中的手掌触摸区域已经消失时,将所述显示区改变至所述防误触区域;
或,
根据每个显示区的优先级,将所述显示区覆盖至优先级最低的显示区之上;
或,
根据每个显示区的优先级,将所述显示区与优先级最低的显示区的显示位置进行更换。
18.一种显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移动终端中,所述装置包括:
区域划分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n个显示区,n≥2;
状态控制模块,被配置为控制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每个显示区的显示状态,所述显示状态包括激活状态和熄屏状态;
内容控制模块,被配置为控制处于所述激活状态的显示区中的显示内容。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区域划分模块,被配置为将所述触控显示屏按照所述移动终端的系统预设方式划分为n个显示区。
20.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区域划分模块,被配置为获取用户的手持方式,所述手持方式包括左手手持方式或右手手持方式;在所述手持方式是左手手持方式时,将所述触控显示屏按照左手划分方式划分为n个显示区;在所述手持方式是右手手持方式时,将所述触控显示屏按照右手划分方式划分为n个显示区。
21.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区域划分模块,被配置为通过所述触控显示屏获取用户的手掌触摸区域;根据所述手掌触摸区域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防误触区和n个显示区,所述防误触区是对接收到的手掌触控信号不予响应的区域,所述防误触区包括所述手掌触摸区域。
22.根据权利要求18至21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状态控制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区中监测到第一设定操作时,将接收到所述第一设定操作的显示区设置为所述激活状态;
或,
所述状态控制模块,被配置为在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区中监测到第二设定操作时,将全部显示区设置为所述激活状态。
23.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内容控制模块,被配置为根据预设对应关系,确定与处于所述激活状态的显示区所对应的显示内容类型,所述预设对应关系是每个显示区与各自对应的显示内容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将属于所述显示内容类型的显示内容设置为所述显示区中的显示内容。
24.根据权利要求18至21任一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状态控制模块,被配置为在监测到存在未处理信息时,根据所述未处理信息的显示内容类型和预设对应关系,将与所述未处理信息对应的显示区设置为所述激活状态,所述预设对应关系是每个显示区与各自对应的显示内容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
25.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或20或21或2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拖动接收模块,被配置为接收对所述n个显示区中一个显示区的拖动信号;
位置调换模块,被配置为根据所述拖动信号将所述显示区和其它显示区的位置进行调换。
26.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或20或21或2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遮挡检测模块,被配置为通过所述触控显示屏检测所述n个显示区中是否存在被遮挡的显示区;
位置改变模块,被配置为在存在所述被遮挡的显示区时,改变所述被遮挡的显示区在所述触控显示屏中的显示位置。
27.根据权利要求2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改变模块,被配置为:
在所述触控显示屏存在防误触区域且所述防误触区域中的手掌触摸区域已经消失时,将所述显示区改变至所述防误触区域;
或,
根据每个显示区的优先级,将所述显示区覆盖至优先级最低的显示区之上;
或,
根据每个显示区的优先级,将所述显示区与优先级最低的显示区的显示位置进行更换。
28.一种显示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应用于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移动终端中,所述装置包括:
所述处理器;
用于存储所述处理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与所述处理器相连的所述触控集成电路,所述触控集成电路与所述触控显示屏相连;
其中,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
将所述触控显示屏划分为n个显示区,n≥2;
控制所述n个显示区中的每个显示区的显示状态,所述显示状态包括激活状态和熄屏状态;
控制处于所述激活状态的显示区中的显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