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表型智能表移动充值综合收费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52745阅读:406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智能表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实现用户自助购买水、电、气的多表型智能表移动充值综合收费系统。



背景技术:

当前使用的智能家用智能表(例如水表、电表和气表等),市场上不外乎IC卡表、近抄无线表和物联网表等类型,其充值收费基本上都必须由用户去收费大厅或交费网点办理,给用户造成很大不便;而水、电、气营运管理公司更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设立收费大厅或交费网点,浪费人力物力;而对边远城区、乡镇更是如此,收费网点覆盖范围不大,效益更低。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表型智能表移动充值综合收费系统,解决现有缴费方式的繁琐、成本高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多表型智能表移动充值综合收费系统,其包括移动充值收费平台和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所述移动充值收费平台包括平台本体以及搭载在所述平台本体上且可随平台本体移动的智能终端和远程充值收费装置,所述智能终端与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无线连接,所述智能终端与远程充值收费装置连接;所述智能终端向远程充值收费中心发送智能表账号信息并缴费,所述智能表账号信息中携带有表的类型信息;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接收智能表账号信息并判断智能表类型;当为基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智能表账号对应的账户余额;当智能表为IC卡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智能表账号对应的账户余额并向所述智能终端反馈携带有充值金额的充值信息,所述智能终端将充值信息发送给远程充值收费装置,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向智能IC卡充值;当智能表为无线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智能表账号对应的账户余额并向所述智能终端反馈携带有充值金额的充值信息,所述智能终端将充值信息发送给远程充值收费装置,远程充值收费装置通过无线方式向远程智能表控制器发送充值信息,实现充值;当智能表为物联网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智能表账号对应的账户余额并向智能表控制器以短信或者流量方式发送充值信息,实现充值。

利用本发明的多表型智能表移动充值综合收费系统,采用一个设备就能够实现多种智能表的充值缴费,节约成本;同时,本发明的平台本体能够移动,可以进入居民区或者偏远地区收费,不需要用户去固定的缴费大厅办理,提高了便捷性;另外,利用本发明不需要设置固定的收费大厅和专职收费服务人员,降低了人力物力消耗。

在本发明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包括USB端口、蓝牙、控制单元、IC卡读写器和电源,所述家用充值装置通过USB端口或蓝牙与移动终端相连,控制单元与IC卡读写器相连;所述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发送给IC卡读写器,所述IC卡读写器用于插入IC卡并向IC卡充值。

在本发明的另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包括USB端口、蓝牙、无线收发模块、控制单元和电源,所述家用充值装置通过USB端口或蓝牙与移动终端相连,控制单元与无线收发模块相连;所述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通过无线收发模块发送给智能表控制器,实现充值。

在本发明的再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所述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包括USB端口、蓝牙、无线收发模块、控制单元、IC卡读写器和电源,所述家用充值装置通过USB端口或蓝牙与移动终端相连,控制单元分别与无线收发模块和IC卡读写器相连;所述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发送给IC卡读写器,所述IC卡读写器用于插入IC卡并向IC卡充值;或者所述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通过无线收发模块发送给智能表控制器,实现充值。

本发明的远程充值收费装置能够实现对IC卡智能表和无线智能表的充值,一个设备对两种智能表实现充值,节约成本和空间。

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发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为本发明一种优选实施方式中多表型智能表移动充值综合收费系统的原理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规定和限定,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也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多表型智能表移动充值综合收费系统,如图1所示,其包括移动充值收费平台和远程充值收费中心。其中,移动充值收费平台包括平台本体以及搭载在平台本体上且可随平台本体移动的智能终端和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在具体使用时,可将平台本体移动到需要缴费的社区或者偏远地区,实现现场缴费,不需要用户至专门缴费大厅缴费,也方便了不会用网络自助缴费的用户,特别是年老用户的缴费。

在本实施方式中,智能表为任意的计费仪表,可以为但不限于电表、水表、气表或热力表。移动终端为手机或各种电脑。

在本实施方式中,智能终端与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无线连接,智能终端上安装有远程充值收费中心的APP登录程序,智能终端通过APP登陆远程充值收费中心的网络平台,智能终端向远程充值收费中心发送智能表账号信息并缴费,在账号中携带有表的类型信息,具体可以采用银行汇款、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等方式缴费。

远程充值收费中心包括处理模块和存储模块,存储模块内存储有智能表账户对应的账户余额和通信账号,当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收到缴费后,处理模块更新余额信息并向相应的通信账号发送短信。

智能终端与远程充值收费装置连接,在智能表账号中携带有表的类型信息,在本发明的一个更加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智能表账号中的某一位显示表的类型,例如分别用4个不同的数字表示不同的智能表的类型,例如1、2、3、4表示不同的智能表的类型。远程充值收费中心的处理模块接收智能表账号并利用类型判断模块判断智能表类型,在存储模块内预存有不同的标记位数据对应的表的类型,具体的判断方法可以是判断模块采用计数器读取类型标记位的数字,读出数据后处理模块查找相应标记位数字对应的表的类型信息,判断智能表的类型,处理模块根据智能表类型采用不同的充值方案对智能表进行充值,具体有如下4种不同的充值方案。

当为基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账户余额并向相应的通信账号发送短信,提醒缴费成功。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根据抄表时,基表的使用情况扣款。

当智能表为IC卡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账户余额并向智能终端反馈携带有充值金额的充值信息,智能终端将充值信息发送给远程充值收费装置,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向智能IC卡充值。

当智能表为无线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账户余额并向智能终端反馈携带有充值金额的充值信息,智能终端将充值信息发送给远程充值收费装置,远程充值收费装置通过无线方式向远程智能表控制器发送充值信息,实现充值。在本实施方式中,无线表用户充值时,远程充值收费装置与无线表的距离不能太远,具体由无线收发模块的作用范围决定,例如一公里之内。当无线表的控制器收到充值信号后,无线表控制器向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发送“收到充值”的信号。

当智能表为物联网表时,远程充值收费中心更新账户余额并向智能表控制器以短信或者流量方式发送充值信息,实现充值。在本实施方式中,远程充值收费中心以一定的频率间隔向物联网表控制器以短信或者流量方式发送充值信息,实现充值。并且远程充值收费中心向相应的通信账号发送短信,提醒缴费成功。

在本实施方式中,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包括USB端口、蓝牙、控制单元、IC卡读写器和电源,家用充值装置通过USB端口或蓝牙与移动终端相连,控制单元与IC卡读写器相连。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发送给IC卡读写器,IC卡读写器用于插入IC卡并向IC卡充值。当IC卡内充值后,采用现有常用的方式,将IC卡从IC卡读写器拔出,插入智能表,实现智能表的充值。

在本发明另外的实施方式中,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包括USB端口、蓝牙、无线收发模块、控制单元和电源,家用充值装置通过USB端口或蓝牙与移动终端相连,控制单元与无线收发模块相连。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通过无线收发模块发送给智能表控制器,实现充值。

在本发明另外的实施方式中,远程充值收费装置包括USB端口、蓝牙、无线收发模块、控制单元、IC卡读写器和电源,所述家用充值装置通过USB端口或蓝牙与移动终端相连,控制单元分别与无线收发模块和IC卡读写器相连。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发送给IC卡读写器,所述IC卡读写器用于插入IC卡并向IC卡充值。或者控制单元接收移动终端发送的充值信息并通过无线收发模块发送给智能表控制器,实现充值。一个设备可以实现两种智能表的充值。

在本实施方式中,智能表包括控制器、无线接收模块、存储模块和阀门,控制器和无线接收模块相连,无线接收模块接收无线发射模块发射的充值信息并发送给控制器。控制器还分别与存储模块和阀门连接,控制器接收充值信息并更新存储器内存储的余额信息,控制器根据余额信息控制阀门的通断。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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