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1154073阅读:616来源:国知局
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制造工艺

本发明涉及视频播放技术,尤其涉及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手机用户不再满足于简单的短信、彩信和语音通话等简单的功能。而随着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3G,3rd-Generation)、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4th-Generation)和无线保真(WIFI,Wireless Fidelity)的普及,用户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流畅地下载视频短片进行观看,以满足用户的休闲娱乐需求,视频应用的发展已经成一个必然的趋势。

在满足用户娱乐需求的同时,安卓(Android)用户对手机的安全性还有着强烈的需求,包括支付宝、京东和掌上生活等的理财、购物应用,手机绑定的各种账号,个人的短信、通信录等隐私都急需保护,常用的方式是采用锁屏技术。

为了同时满足用户对娱乐、安全以及便捷性的更高需求,改进的技术是使用视频锁功能,即在锁屏界面上播放对安全性要求不高的视频,同时无需对屏幕进行解锁,从而降低用户操作。由于是在锁屏界面播放视频,因而,当视频的长度较长时,即视频播放时长大于用户设置的亮屏时间时,系统会自动灭屏,从而使得用户不能流畅地观看视频,降低了视频播放效果。针对该问题,目前提出通过持有系统唤醒锁(Wake Lock)的方式来保持屏幕常亮,以便用户流畅地观看视频,但该方法,持有系统唤醒锁的应用需要申请新的权限,操作流程较为复杂,且不利于版本升级,使得该方法通用性不强。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能够简化播放操作流程,以解决现有的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中,通过持有系统唤醒锁的方式来保持屏幕常亮导致的播放操作流程复杂的问题。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包括:

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

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

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灭屏。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包括:

判断亮屏事件是否为接收到的信息流触发引起;

如果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不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如果不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包括:

将窗口的属性设置为FLAG_KEEP_SCREEN_ON。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实施方式中,在所述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之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查询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是否高于其他锁屏界面的展示优先级,若是,执行所述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的步骤。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三种中任一种实施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视频播放过程中,接收来自所述视频锁界面的指令,对播放的所述视频进行相应控制。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装置,包括:亮屏事件判断模块、窗口属性第一更新模块、加载模块以及窗口属性第二更新模块,其中,

亮屏事件判断模块,用于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窗口属性第一更新模块,用于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

加载模块,用于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

窗口属性第二更新模块,用于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灭屏。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亮屏事件判断模块包括:监测单元以及亮屏事件判断单元,其中,

监测单元,用于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通知亮屏事件判断单元;

亮屏事件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亮屏事件是否为接收到的信息流触发引起;如果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不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如果不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中,所述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包括:

将窗口的属性设置为FLAG_KEEP_SCREEN_ON。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三种实施方式中,所述窗口属性第一更新模块还用于在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后,查询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是否高于其他锁屏界面的展示优先级,若是,执行所述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的步骤。

结合第二方面、第二方面的第一种至第三种中任一种实施方式,在第二方面的第四种实施方式中,所述装置法还包括:

播放控制模块,用于在视频播放过程中,接收来自所述视频锁界面的指令,对播放的所述视频进行相应控制。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壳体、处理器、存储器、电路板和电源电路,其中,电路板安置在壳体围成的空间内部,处理器和存储器设置在电路板上;电源电路,用于为上述电子设备的各个电路或器件供电;存储器用于存储可执行程序代码;处理器通过读取存储器中存储的可执行程序代码来运行与可执行程序代码对应的程序,用于执行如下操作:

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

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

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灭屏。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用于存储应用程序,所述应用程序用于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

第五方面,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应用程序,用于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通过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灭屏,能够简化播放操作流程,以解决现有的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中,通过持有系统唤醒锁的方式来保持屏幕常亮导致的播放操作流程复杂的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一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二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三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电子设备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应当明确,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一

图1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一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步骤101,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在所述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注册用于监听亮屏事件的监听模块。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注册用于监听亮屏事件的监听模块包括:

开启后台服务(service)进程,利用所述后台服务进程注册用于监听亮屏事件的监听模块。

本实施例中,电子设备操作系统在发生亮/灭屏事件对应的亮/灭屏时,会发送相应的亮/灭屏广播消息,例如,在发生亮屏事件对应的亮屏时,会发送(广播)亮屏广播消息,发生灭屏事件对应的灭屏时,会发送灭屏广播消息。

本实施例中,注册的监听模块用于监听亮屏事件,当然,实际应用中,注册的监听模块还可以设置为监听灭屏事件、通话状态事件和闹钟解锁事件等事件,并在监听的事件发生时触发相应逻辑。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监听模块为广播接收器。通过将本实施例的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进行程序代码段编辑形成一应用程序安装包,安装应用程序安装包,得到一应用程序,将该应用程序注册广播接收器,就可以接收到发生亮屏事件时广播的亮屏广播消息,从而监听到亮屏广播消息。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包括:

判断亮屏事件是否为接收到的信息流触发引起;

如果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不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如果不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本实施例中,如果是由用户触发引起的亮屏,为用户主动亮屏。例如,如果是用户设置锁屏、按下电源键则为主动亮屏,如果是信息流引起的亮屏,则为自动亮屏。

步骤102,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

本实施例中,由于Android操作系统中的界面都在窗口(Window)上展示,Android操作系统中的界面的Window属性被相应保存,因而,利用Android操作系统的Window管理机制,通过修改Window属性,可以动态变更Window属性,即通过设置各界面的Window属性,可以控制相应界面的展示方式,例如,展示优先级、展示时长等。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包括:

将窗口的属性设置为FLAG_KEEP_SCREEN_ON。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在所述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之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之前,该方法还包括:

查询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是否高于其他锁屏界面的展示优先级,若是,执行所述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的步骤。

本实施例中,若查询得到的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不高于其他锁屏界面的展示优先级,按照现有技术流程进行处理。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视频锁界面可以通过视频锁窗口或者视频锁活动(Activity)组件实现。其中,视频锁窗口可以是一悬浮窗。

本实施例中,视频锁界面通过视频锁活动组件实现。

本实施例中,如果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高于其他锁屏界面的展示优先级,例如,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高于系统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可以使得在亮屏后,视频锁Activity组件或悬浮窗覆盖在其他锁屏界面之上。这样,在亮屏时,首先展示锁屏的视频锁Activity组件或悬浮窗。

步骤103,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

本实施例中,在加载视频锁界面成功后,可以依据预先的设置播放相应的视频以便于用户观看。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该方法还包括:

在视频播放过程中,接收来自所述视频锁界面的指令,对播放的所述视频进行相应控制。

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依据视频锁界面中播放视频的播放窗口中包含的控件按钮,例如,前进键、后退键、快进键、快退键、暂停键、停止键、重新播放键等,当用户点击其中的一键时,执行相应的控制。即在视频锁界面播放视频的过程中,可以设置仅对视频包含的控件按钮进行响应。

步骤104,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灭屏。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也可以通过注册的监听模块监听视频播放完毕时操作系统广播的播放完毕广播消息来实现对视频播放完毕的监测。

本实施例中,在主动亮屏后,设置Window属性为常亮FLAG_KEEP_SCREEN_ON,使其保持常亮,当视频播放完后,撤销Window属性的常亮属性,使其灭屏。

本实施例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灭屏。这样,通过自动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的方式,无需用户主动申请权限来设置系统唤醒锁即可完整观看锁屏上的视频,有效简化了观看视频的操作流程,方法通用性强,有利于版本升级,从而能够有效提高用户的体验、安装率。

实施例二

图2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二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流程示意图,如图2所示,以用户亮屏后观看视频为例,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步骤201,设置系统界面的窗口属性为自动灭屏,灭屏时间为10秒;

步骤202,进入应用程序,选择时长超过10秒的视频,设置为锁屏视频;

步骤203,按下手机电源键,进入锁屏状态;

步骤204,按下手机电源键,进入亮屏状态;

步骤205,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后在视频锁界面播放视频。

本实施例中,可在亮屏状态下完整播放视频,屏幕始终保持亮屏,在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灭屏,有效解决了视频播放过程中灭屏的问题。

实施例三

图3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三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装置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本实施例的装置可以包括:亮屏事件判断模块、窗口属性第一更新模块、加载模块以及窗口属性第二更新模块,其中,

亮屏事件判断模块,用于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亮屏事件判断模块包括:监测单元以及亮屏事件判断单元(图中未示出),其中,

监测单元,用于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通知亮屏事件判断单元;

亮屏事件判断单元,用于判断亮屏事件是否为接收到的信息流触发引起;如果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不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如果不是,确定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

窗口属性第一更新模块,用于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所述更新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包括:

将窗口的属性设置为FLAG_KEEP_SCREEN_ON。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窗口属性第一更新模块还用于在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的类型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类型后,查询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是否高于其他锁屏界面的展示优先级,若是,执行所述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的步骤。

本实施例中,若查询得到的视频锁界面的展示优先级不高于其他锁屏界面的展示优先级,按照现有技术流程进行处理。

加载模块,用于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视频锁界面包括:视频锁窗口以及视频锁活动组件。其中,视频锁窗口可以是一悬浮窗。

窗口属性第二更新模块,用于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自动灭屏。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该装置还包括:

播放控制模块,用于在视频播放过程中,接收来自所述视频锁界面的指令,对播放的所述视频进行相应控制。

本实施例中,用户可以依据视频锁界面中播放视频的播放窗口中包含的控件按钮,例如,前进键、后退键、快进键、快退键、暂停键、停止键、重新播放键等,当用户点击其中的一键时,执行相应的控制。即在视频锁界面播放视频的过程中,可以设置仅对视频包含的控件按钮进行响应。

本实施例中,作为另一可选实施例,该装置还包括:

注册模块,用于注册用于监听亮屏事件的监听模块。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注册用于监听亮屏事件的监听模块包括:

开启后台服务进程,利用所述后台服务进程注册用于监听亮屏事件的监听模块。

本实施例中,作为一可选实施例,监听模块为广播接收器。

本实施例的装置,可以用于执行图1和图2所示方法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其实现原理和技术效果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相关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

尤其,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在流程图中表示或在此以其他方式描述的逻辑和/或步骤,例如,可以被认为是用于实现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的定序列表,可以具体实现在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中,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如基于计算机的系统、包括处理器的系统或其他可以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取指令并执行指令的系统)使用,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就本说明书而言,″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任何可以包含、存储、通信、传播或传输程序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或结合这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而使用的装置。计算机可读介质的更具体的示例(非穷尽性列表)包括以下:具有一个或多个布线的电连接部(电子装置),便携式计算机盘盒(磁装置),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辑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速存储器),光纤装置,以及便携式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另外,计算机可读介质甚至可以是可在其上打印所述程序的纸或其他合适的介质,因为可以例如通过对纸或其他介质进行光学扫描,接着进行编辑、解译或必要时以其他合适方式进行处理来以电子方式获得所述程序,然后将其存储在计算机存储器中。

应当理解,本发明的各部分可以用硬件、软件、固件或它们的组合来实现。

在上述实施方式中,多个步骤或方法可以用存储在存储器中且由合适的指令执行系统执行的软件或固件来实现。例如,如果用硬件来实现,和在另一实施方式中一样,可用本领域公知的下列技术中的任一项或他们的组合来实现:具有用于对数据信号实现逻辑功能的逻辑门电路的离散逻辑电路,具有合适的组合逻辑门电路的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门阵列(PGA),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包含前述任一实施例所述的装置。

图4为本发明电子设备一个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可以实现本发明图1-3所示实施例的流程,如图4所示,上述电子设备可以包括:壳体41、处理器42、存储器43、电路板44和电源电路45,其中,电路板44安置在壳体41围成的空间内部,处理器42和存储器43设置在电路板44上;电源电路45,用于为上述电子设备的各个电路或器件供电;存储器43用于存储可执行程序代码;处理器42通过读取存储器43中存储的可执行程序代码来运行与可执行程序代码对应的程序,用于执行如下操作:

在监测到锁屏界面发生亮屏事件后,判断监测到的亮屏事件是否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

如监测到的亮屏事件为预先设置的亮屏事件,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常亮;

加载视频锁界面以播放视频;

在监测到所述视频播放完毕后,更新视频锁界面的窗口属性为自动灭屏。

处理器42对上述步骤的具体执行过程以及处理器42通过运行可执行程序代码来进一步执行的步骤,可以参见本发明图1-3所示实施例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该电子设备以多种形式存在,包括但不限于:

(1)移动通信设备:这类设备的特点是具备移动通信功能,并且以提供话音、数据通信为主要目标。这类终端包括:智能手机(例如iPhone)、多媒体手机、功能性手机,以及低端手机等。

(2)超移动个人计算机设备:这类设备属于个人计算机的范畴,有计算和处理功能,一般也具备移动上网特性。这类终端包括:PDA、MID和UMPC设备等,例如iPad。

(3)便携式娱乐设备:这类设备可以显示和播放多媒体内容。该类设备包括:音频、视频播放器(例如iPod),掌上游戏机,电子书,以及智能玩具和便携式车载导航设备。

(4)服务器:提供计算服务的设备,服务器的构成包括处理器、硬盘、内存、系统总线等,服务器和通用的计算机架构类似,但是由于需要提供高可靠的服务,因此在处理能力、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可扩展性、可管理性等方面要求较高。

(5)其他具有数据交互功能的电子设备。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用于存储应用程序,所述应用程序用于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应用程序,用于执行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在锁屏界面上播放视频的方法。

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携带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程序可以存储于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包括方法实施例的步骤之一或其组合。

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是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模块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发明时可以把各单元/模块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

发明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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