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及其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2470138阅读:18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及其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电子凭证开具管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及其系统。



背景技术:

电子凭据是指电子化的凭据,其可以如同实物凭据一样进行报销、记账等。电子凭据包括电子发票、电子车票、行政收费单据、银行单据、企事业单位资金往来收据等。电子凭据的保存方式可以是如PDF等版式文件,也可以是图片等。

目前,电子凭据开具业务分散在各个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用于提供电子凭据开具、生成、存储、流转等服务的服务平台,例如地税系统、银行等),无法由一个独立于电子凭据交易双方的系统对电子凭据开具过程进行统一的监管,从而无法充分保障电子凭据开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能够保证电子凭据开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及其系统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及其系统,能够统一监管各个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凭据,保证电子凭据开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包括:

接收任意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凭据时发送的业务核准请求,所述业务核准请求包括当前开具的电子凭据数据;

依据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对所述电子凭据数据进行业务核准,并返回核准结果至所述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

优选地,所述依据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对所述电子凭据数据进行业务核准之前还包括:

确定所述业务核准请求所属的业务类别;

依据所述业务类别,确定所述业务核准请求对应的核准标准。

优选地,所述电子凭据数据包括税务登记号、凭据类型、开具金额及开具时间;

所述依据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对所述电子凭据数据进行业务核准的过程具体为:

查询所述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的核准标准,所述核准标准包括开票资质类型、凭据开具统计数据以及金额规定;

依据所述开票资质类型判断所述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能否开具所述凭据类型的电子凭据;

若能够,依据所述凭据开具统计数据,判断所述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开具的电子凭据数量是否已达上限;若不能够,所述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

若未达上限,判断所述开具金额是否超出相应的金额规定值;若已达上限,所述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

若未超出,所述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调整存储的所述企业对应的所述凭据开具统计数据;若已超出,所述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

优选地,所述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之后还包括:

存储所述电子凭据数据。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系统,包括:

接收模块,用于通过统一核准接口接收任意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凭据时发送的业务核准请求,所述业务核准请求包括当前开具的电子凭据数据;

核准模块,用于依据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对所述电子凭据数据进行业务核准,并返回核准结果至所述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

业务数据库,用于存储所述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

所述统一核准接口。

优选地,还包括:

业务类别识别模块,用于确定所述业务核准请求所属的业务类别;依据所述业务类别,确定所述业务核准请求对应的核准标准。

优选地,所述电子凭据数据包括税务登记号、凭据类型、开具金额及开具时间;所述核准模块具体包括:

标准查询单元,用于查询所述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的核准标准,所述核准标准包括开票资质类型、凭据开具统计数据以及金额规定;

资质判断单元,用于依据所述开票资质类型判断所述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能否开具所述凭据类型的电子凭据;若能够,触发数量判断单元,若不能够,发送不合格信号至结果单元;

所述数量判断单元,用于依据所述凭据开具统计数据,判断所述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开具的电子凭据数量是否已达上限;若未达上限,触发金额判断单元,若已达上限,发送所述不合格信号至所述结果单元;

所述金额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开具金额是否超出相应的金额规定值;所述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若未超出,发送合格信号至所述结果单元,并控制调整所述业务数据库内存储的所述企业对应的所述凭据开具统计数据;若已超出,发送所述不合格信号至所述结果单元;

所述结果单元,用于接收所述合格信号后,返回所述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的响应至所述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接收所述不合格信号后,返回所述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的响应至所述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

优选地,还包括:

凭据数据库,用于存储通过核准后的电子凭据数据。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及其系统,在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凭据时,接收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核准请求,对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当前正在开具的电子凭据进行核准,判断其是否满足开具要求,并把核准结果返回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可见,本发明能够对分散在各地的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的监管,从而充分保障电子凭据开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现有技术和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的过程的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核心是提供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及其系统,能够统一监管各个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凭据,保证电子凭据开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参见图1所示,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的过程的流程图;该方法包括:

步骤s101:接收任意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凭据时发送的业务核准请求,业务核准请求包括当前开具的电子凭据数据;

例如,若当前开具的电子凭据为电子发票时,其电子凭据数据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税务登记号、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开票单位等。不同的电子凭据的电子凭据数据内容不同,这里的电子凭据数据需要包括核准所需的全部数据,但其具体内容本发明不做具体限定。

步骤s102:依据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对电子凭据数据进行业务核准,并返回核准结果至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

作为优选地,步骤s102之前还包括:

确定业务核准请求所属的业务类别;

依据业务类别,确定业务核准请求对应的核准标准。

例如,电子发票的核准请求属于税务类的业务,电子车票的核准请求属于交通类的业务等。

可以理解的是,由于电子凭据包括许多具体类型,每个类型对于不同的企业又具有不同的核准标准,故若不进行分类的话,每次接收业务核准请求后,需要从预先设置的全部核准标准中寻找对应的核准标准进行业务核准,工作量大,导致核准的速度慢;而将核准标准按照业务类别进行分类后,每接收一个业务核准请求后,只需要从本业务类别中寻找对应的核准标准即可,大大减少了查找工作量,提高了核准效率。

具体的,电子凭据数据包括税务登记号、凭据类型、开具金额及开具时间;

步骤s102中,依据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对电子凭据数据进行业务核准的过程具体为:

步骤s1021:查询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的核准标准,核准标准包括开票资质类型、凭据开具统计数据以及金额规定;

其中,每个税务登记号唯一对应一家企业,且每家企业的核准标准不同。

步骤s1022:依据开票资质类型判断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能否开具凭据类型的电子凭据;

其中,这里的凭据类型指的是每种电子凭据的具体类型,例如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等。

步骤s1023:若能够,依据凭据开具统计数据,判断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开具的电子凭据数量是否已达上限;若不能够,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

其中,这里的凭据开具统计数据包括该企业在各个时间段内开具的每种类型的电子凭据的总量。例如,12月份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电子发票的数量为200张。

可以理解的是,每个企业所能开具的电子凭据在一定时间段(例如一个月)内是有上限的,不能无限的开具,故需要首先判断一下该企业在当前时间段内(例如本月内)所开具的该种凭据类型的电子凭据的数量是否达到了上限,若是,则该企业不能再开具该种电子凭据。当然,这里的上限具体根据每家企业以及每种凭据类型而定,本发明对此不做限定。

步骤s1024:若未达上限,判断开具金额是否超出相应的金额规定值;若已达上限,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

可以理解的是,由于每张电子凭据的开具金额一般均有上限,不能无限的开具,故若该企业当前能够开具该种凭据类型的电子凭据,还需判断一下其申请开具的电子凭据的金额是否过大。当然,这里的金额规定值与企业以及凭据类型相关,本发明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步骤s1025:若未超出,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调整存储的企业对应的凭据开具统计数据;若已超出,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

其中,这里的调整存储的企业对应的凭据开具统计数据即是在存储的该企业的全部凭据开具统计数据以及当前一段时间段的统计数据(例如本月统计)上加1。

另外,以上仅为一种优选方案,实际应用中可仅核准以上三种条件中的任一种或任意几种的组合,并且实际应用中还可以对电子凭据的其他内容进行核准,核准顺序可根据重要程度进行设定,相应的,电子凭据数据里需要包括待核准的全部数据。

作为优选地,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之后还包括:

存储电子凭据数据。

可以理解的是,对通过核准能够开具的电子凭据的数据进行存储,能够方便后续查询使用。

在优选实施例中,该方法还包括:

当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后,通过预置的算法生成与该电子凭据数据唯一对应的核准码;

存储该核准码。

可以理解的是,该核准码可用于后续电子凭据的查验过程,以确保电子凭据的合法性,防止电子凭据的篡改和伪造。其中,核准码可以与电子凭据数据存储于同一个数据库中。

进一步可知,通过预置的算法生成与该电子凭据数据唯一对应的核准码的过程具体为:

通过MD5或SHA256算法对该电子凭据数据进行加密,生成核准码;

或者是,先对该电子凭据数据进行组合,例如将电子发票的号码、税务码、金额、开票时间等进行组合(例如求和等),之后由MD5或SHA256算法对求和后的数据进行加密,生成核准码。

当然,也可采用其他算法,本发明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方法,在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凭据时,接收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核准请求,对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当前正在开具的电子凭据进行核准,判断其是否满足开具要求,并把核准结果返回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可见,本发明能够对分散在各地的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的监管,从而充分保障电子凭据开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系统,包括:

接收模块21,用于通过统一核准接口24接收任意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1开具电子凭据时发送的业务核准请求,业务核准请求包括当前开具的电子凭据数据;

核准模块22,用于依据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对电子凭据数据进行业务核准,并返回核准结果至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1;

业务数据库23,用于存储预先设置的核准标准;

统一核准接口24。

作为优选地,该系统还包括:

业务类别识别模块,用于确定业务核准请求所属的业务类别;依据业务类别,确定业务核准请求对应的核准标准。

其中,电子凭据数据包括税务登记号、凭据类型、开具金额及开具时间;核准模块22具体包括:

标准查询单元,用于查询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的核准标准,核准标准包括开票资质类型、凭据开具统计数据以及金额规定;

资质判断单元,用于依据开票资质类型判断税务登记号对应的企业能否开具凭据类型的电子凭据;若能够,触发数量判断单元,若不能够,发送不合格信号至结果单元;

数量判断单元,用于依据凭据开具统计数据,判断企业在预设时间段内开具的电子凭据数量是否已达上限;若未达上限,触发金额判断单元,若已达上限,发送不合格信号至结果单元;

金额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开具金额是否超出相应的金额规定值;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若未超出,发送合格信号至结果单元,并控制调整业务数据库23内存储的企业对应的凭据开具统计数据;若已超出,发送不合格信号至结果单元;

结果单元,用于接收合格信号后,返回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的响应至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1;接收不合格信号后,返回电子凭据数据不通过核准的响应至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1。

作为优选地,该系统还包括:

凭据数据库,用于存储通过核准后的电子凭据数据。

在优选实施例中,该系统还包括:

核准码生成模块,用于接收核准模块22发送的通过核准的电子凭据数据;通过预置的算法生成与该电子凭据数据唯一对应的核准码;并将该核准码发送至核准码数据库;返回电子凭据通过核准的结果提示至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1;

核准码数据库,用于存储核准码。

即当系统包括核准码生成模块时,当核准模块22核准完成后,确定该电子凭据数据通过核准,则经该电子凭据数据发送至核准码生成模块,之后由核准码生成模块返回电子凭据通过核准的结果提示至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1;当核准模块22确定该电子凭据数据未通过核准时,由核准模块22直接返回电子凭据未通过核准的结果提示至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1。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凭据统一核准系统,在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凭据时,接收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发送的业务核准请求,对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当前正在开具的电子凭据进行核准,判断其是否满足开具要求,并把核准结果返回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可见,本发明能够对分散在各地的第三方电子凭据服务平台进行统一的监管,从而充分保障电子凭据开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系统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发明。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他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发明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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