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48466阅读:42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保险理赔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



背景技术:

理赔慢/理赔难是传统保险行业的痛点。传统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去处理资料收集/票据的扫描录入/理赔规则的计算和审核等,其理赔时效速度慢,理赔过程复杂。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难以有足够的人力来处理高峰期的理赔需求,而如果配置人力过多,又导致理赔成本过高。所以第三方外包服务(Third Party Administrator,以下简称TPA)兴起。理赔领域的TPA供应商负责处理纸质材料的扫描录入、计算理赔规则并输出理赔的理算结果给保险公司。每次理赔时,保险公司把批量的纸质票据提供给TPA方,TPA方理算完成后,把纸质票据还给报销公司,同时把理赔理算结果提供给保险公司。由于涉及到纸质票据的交接,导致目前的TPA服务方很难提供全国性服务。此外,由于涉及到纸质票据的交接,保险公司倾向于每月/每季度一次性提供大量的纸质票据给TPA方,导致理赔时效缓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解决现有技术需要大量传送纸质文件给第三方服务外包公司,导致理赔时效缓慢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所述保险理赔系统包括通过网络连接的理赔理算端、云存储端和票据扫描端,其中:

所述票据扫描端,用于为理赔案件生成案件号,扫描纸质票据形成附有案件号的票据影像图片并上传到云存储端;

所述云存储端,用于存储票据扫描端上传的票据影像图片;

所述理赔理算端,用于从云存储端获取票据影像图片,识别其中的案件号和理赔内容,根据理赔规则计算理算结果。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现方式,所述票据扫描端包括主控模块和扫描模块,其中:

所述扫描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相连,用于扫描纸质票据形成票据影像图片;

所述主控模块通过网络连接云存储端,用于生成案件号,并将案件号附在票据影像图片上,然后上传到云存储端。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实现方式,所述票据扫描端包括主控模块、打印模块和扫描模块,所述主控模块通过网络连接云存储端,所述打印模块和扫描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相连,所述主控模块生成案件号,所述案件号用图形码的形式表示,所述打印模块打印所述图形码,所述图形码贴在需要理赔的纸质票据上,所述扫描模块扫描贴有图形码的纸质票据形成票据影像图片,所述主控模块将票据影像图片上传到云存储端。

进一步地,所述主控模块还用于与理赔理算端协商,获取向云存储上传的临时授权凭证,以及单向Hash加密的盐,以及可逆加密的密钥,并根据获取的信息,对影像图片的文件名基于单向hash加密,对影像图片的内容使用可逆加密后上传。

其中,所述影像图片的文件名包括案件号和序号。所述票据扫描端主控模块还把影像图片的文件名、案件内票据的数量、单向Hash加密的盐发送给理赔理算端。

进一步地,所述理赔理算端根据案件号、序号、单向Hash加密的盐算出每一个票据影像图片的下载地址,并下载影像图片。

进一步地,所述理赔理算端识别获取的影像图片对应的案件号,与接收的案件号进行比较,如果一致则进行理赔处理,否则要求票据扫描端重新上传。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通过把纸质票据扫描的步骤分散到保险公司的各当地分支机构,利用云存储平台同步扫描后的影像图片,使得保险公司和TPA服务方之间不需要交换纸质的票据文件,从而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TPA服务,同时提升了理赔工作的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保险理赔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一种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包括通过网络连接的理赔理算端、云存储端和票据扫描端。本实施例票据扫描端通常部署在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理赔理算端部署在TPA服务方的处理中心,云存储端则位于互联网上,三者通过互联网或私网连接,进行数据的交互。

本实施例票据扫描端,用于为当前理赔案件生成案件号,案件号用图形码的形式打印出来贴在需要理赔的纸质票据上,扫描贴有图形码的纸质票据形成票据影像图片并上传到云存储端。

票据扫描端包括主控模块、打印模块和扫描模块,所述主控模块通过网络连接云存储端,所述打印模块和扫描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相连。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主控模块采用一台计算机来实现,打印模块采用条码打印机,扫描模块采用一台扫描仪,整个票据扫描端部署在保险公司的各分支机构的营业窗口。该计算机通过网络连接云存储端,该打印机和扫描仪连接该计算机,该连接可以是网络连接或直接连接。该计算机还连接保险公司的案件号生成系统或直接安装有案件号生成系统,当有新的纸质票据需要理赔的时候,连接保险公司的计算机先为本次的理赔生成一个案件号,然后利用条码打印机打印出案件号,并把条码贴在纸质票据上。下一步利 用扫描仪把纸质票据扫描成影像图片,通过主控模块上传到云存储端。

现在也常用二维码来标识信息,因此本实施例的图形码可以是条形码,也可以是二维码。如果是二维码,则直接生成表示案件号的二维码,采用普通打印机即可打印,不需要专门的条码打印机。

容易理解的是,主控模块和扫描模块还可以采用智能手机来实现,内置APP应用程序,为理赔案件生成案件号,并扫描纸质票据生成票据影像图片,在影像图片上叠加生成的案件号。这时候不需要打印图形码,直接在影像图片上附上图形码即可。

本实施例云存储端位于互联网上,当然也可以是保险公司的私网内,理赔理算端与云存储端通过VPN连接。本实用新型中云存储端与理赔理算端通过网络连接,这里不再赘述。云存储端负责存储票据扫描端上传的票据影像图片。云存储端按照分层的文件夹来存储不同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上传的不同票据的影像图片,并以案件号作为文件夹的名称,以便于查找。

本实施例云存储端和理赔理算端由第三方外包服务商提供,理赔理算端从云存储端获取票据影像图片,识别其中的案件号和理赔内容,根据理赔规则计算理算结果,最后把案件号对应的理赔理算结果回传给保险公司。

本实施例云存储端通常为存储服务器,而理赔理算端通常是计算机集群,也可以是专门的设备,本实用新型不限于具体的设备组成形式。

以下通过投保人/投保单位的一次理赔经过,来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的工作过程。

(1)、投保人/投保单位和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合同,约定被保险人、投保金额和理赔的规则和限制条件,保险公司一次性把保单提供给第三方外包服务方(TPA);

(2)、当被保险人发生了可理赔的支出时,收集费用支出的发票和消费票据,并提交给保险公司;

(3)、保险公司收到纸质票据后,为该次理赔生成一个案件号,案件号是纯数字的条码或二维码,便于后续的扫描处理;

(4)、通过条码打印机打印出案件号条码,并把案件号条码贴在第一张 纸质票据的上部空白处;

(5)、通过扫描仪把纸质票据扫描后形成电子的票据影像图片;

(6)、票据扫描端的计算机联系理赔理算端,获取云存储上传的临时授权凭证;

(7)、票据扫描端和理赔理算端协商本次案件号的单向Hash加密的盐,以及可逆加密的密钥;

(8)、票据扫描端把票据影像图片上传到云存储,其中影像图片的文件名基于案件号+序号后单向hash加密,影像图片的内容使用可逆加密;

(9)、上传成功后,票据扫描端把影像图片的文件名、案件内票据的数量、单向Hash加密的盐等信息发送给理赔理算端;

(10)、理赔理算端根据案件号、序号、单向Hash加密的盐等信息算出每一个票据影像图片的下载地址,并下载影像图片;

(11)、理赔理算端通过解密还原影像图片的实际内容;

(12)、理赔理算端通过OCR识别获取影像的案件号,与接收的案件号进行比较,如果不一致,则说明纸质扫码文件和电子档案不匹配,需要回到第(3)步重新处理

(13)理赔理算端通过OCR识别和人工处理想结合的办法,识别影像中的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票据类型/消费明细等信息;

(14)理赔理算端根据投保单上的理赔规则计算出本案件的票据中可理赔的金额;

(15)理赔理算端根据保单的历次理赔的结果和保单的投保额度,结合本次案件的可理赔金额,计算出本次实际理赔的金额;

(16)理赔理算端把案件号、本次实际理赔金额按照保险公司要求的格式反馈给保险公司。

有上述过程可知,本实施例票据扫描端主控模块还用于与理赔理算端协商,获取向云存储上传的临时授权凭证,以及单向Hash加密的盐,以及可逆加密的密钥,并根据获取的信息,对影像图片的文件名基于单向hash加密,对影像图片的内容使用可逆加密后上传。上传成功后,票据扫描端把案件号、案件内票据的数量、单向Hash加密的盐等信息发送给理 赔理算端。从而理赔理算端根据案件号、序号、单向Hash加密的盐等信息算出每一个票据影像图片的下载地址,下载影像图片后进行处理。理赔理算端识别获取的影像图片对应的案件号,与接收的案件号进行比较,如果一致则进行理赔处理,否则要求票据扫描端重新上传。

本实施例基于第三方外包服务的保险理赔系统,首先通过在保险公司分支结构就近扫描纸质票据,使得纸质票据不需要运送到TPA方,即提升了工作效率,又提高了安全性。传统的纸质发票运输过程,费用高、流程慢,而且还可能存在原始票据丢失/票据被篡改的的可能性,而本方案完全避免了这些问题的发生。其次,通过云平台交换扫描后的影像,TPA方就不再需要和保险公司就近办公,可以在人力成本低的区域建立一个大型的全国性的理赔理算中心,服务于全国的各地保险机构,极大提升了TPA作业的规模效应。本系统结构简单,能有效简化理赔过程、完善理赔管理环节,可广泛推广应用。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在不背离本发明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发明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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