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北斗位置导航的地下管线数据内外业一体化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07586阅读:7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地理信息系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北斗位置导航的地下管线数据内外业一体化系统。



背景技术:

地下管线作为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极其重要的专题数据。然而,管线数据的采集与处理不仅工作量大,且操作复杂。传统的管线数据外业采集方式是采用手工调绘,通过在纸质地图上绘制并描述管线、管点的位置及属性信息,外业调绘完成后,将调绘成果输入电脑中,进行编辑、处理、检查与成图。这种调绘方式不仅耗时长,且数据生产流程不贯通,人工操作复杂,严重影响了地下管线数据的生产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基于北斗位置导航的地下管线数据采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内置北斗位置导航模块和安装有管线外业调绘平台的平板电脑,以及安装有内业处理系统的PC机,平板电脑和PC机之间通过无线网络或者有线网络进行信号传输;所述的北斗位置导航模块用于获取卫星信号,实时定位,并将位置信息传递至外业调绘平台。

所述的内业处理系统包括测量数据处理模块、数据检查模块以及数据成图模块。

所述的测量数据模块用于计算测量数据,以及对导入的控制点数据、观测数据、碎步数据,进行碎步计算并导出。

所述的数据检查模块,用于对管线的物探数据与测量数据进行检查以及修改。

所述的数据成图模块,用于测量数据与物探数据的合并功能,并进行测量点的展点、成图,最后形成完整的管线信息图。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将内置北斗位置导航的windows平板电脑、PC机和GIS的有机结合,建立了一个统一、高效的地下管线数据内外业一体化系统。该系统利用内置北斗位置导航的windows平板电脑和pc机将外业采集数据与内业处理进行高效衔接,改进了传统的调绘方式,可实现草图转数据库,并进行数据检查与成图,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简化了操作流程,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部分生产成本,确保了内业数据的准确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基于北斗位置导航的地下管线数据内外业一体化系统,由内置北斗位置导航模块和安装有管线外业调绘平台的平板电脑的地下管线数据采集系统,以及安装有内业处理系统的PC机组成。所述的内业处理系统包括测量数据处理模块、数据检查模块和数据成图模块,其中:

内置的北斗位置导航模块具有定位功能,支持实时定位,获取位置经纬度信息,并可保存位置与路径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至外业调绘平台。

安装有管线外业调绘平台的平板电脑,其主要作用是实现地下管线数据采集系统。其安装的外业调绘平台软件的功能如下:(1)支持矢量、栅格等多种数据类型图层的建立、保存、移除和导出等操作。(2)支持地图的缩放、全屏等视图效果,并可根据需要对地图进行要素选择和修改,添加书签与注记等效果。(3)具有属性表、开始编辑、保存编辑、矩形选择、添加要素、要素修改、移动要素、移动要素、节点工具、删除要素、撤销等操作。

基于PC机的测量数据处理模块的基本功能:支持控制点数据、观测数据、碎步数据等的录入,并进行碎步计算,可得到碎步结果并能导出结果。

基于PC机的数据检查模块的基本功能:支持外业采集数据、测量数据的合并、以及两类数据的管点字段赋值、字段检查以及管线的字段赋值、字段检查与重复管线的检查功能。

基于PC机的数据成图模块的基本功能:支持测量点数据以及管线数据的整饰与出图。

1)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下管线内外业一体化系统,有以下步骤:

2)收集管线调绘所需相关数据资料,并在内置北斗位置导航模块的平板电脑上部署地下管线数据采集系统;

3)将矢量数据加载到地下管线数据采集系统的外业调绘平台;调绘人员携带设有外业调绘平台的平板电脑进行实地核查调绘,并进行管线点和线的属性录入;同时,通过北斗位置导航模块,依据获取的位置信息进行地图要素的标注与绘制。

4)采用测量数据处理系统,对数据信息采集系统所获取的测量数据进行计算。通过将控制点数据(RTK或CASS格式的数据)转换为.MDB的数据格式,并导入观测数据和碎步数据,输入外业采用全站仪的常数,得到碎步计算结果。

5)利用数据检查系统,用于管线的物探数据与测量数据的检查及修改操作。对由地下管线数据信息采集模块获取的外业采集数据库与利用全站仪或者其他测量工具在野外对管线设施进行测量所获取的测量数据库的管点及管线数据进行赋值、字段检查、唯一性检查等。

6)采用数据成图系统,合并测量数据与物探数据,并进行测量点的展点和成图,最后形成管线信息图。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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