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金融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对于非商业银行的机构,如个体户、企业、事业单位等,存在着大量的金融机具(如点钞机)的使用,从技术上讲,是可以对经过这些金融机具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收集、存储和分析的,但目前,还没有平台对这部分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这样的处理,缺少这部分民用的现金冠字号码,人民银行进行全国性的现金冠字号码管理则是不完整的,也就无法对全国性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有效的管理。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包括:
用户端,包括:
数据接收单元,连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至少一个数据终端设备,用于收集所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现金冠字号码;
数据存储单元,与所述数据接收单元连接,用于存储所述数据接收单元接收到的所述现金冠字号码;
数据处理单元,与所述数据存储单元连接,用于对所述数据存储单元内的所述现金冠字号码进行处理;
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对所述现金冠字号码的处理包括对所述现金冠字号码进行筛选;
用户操作单元,与所述数据处理单元连接,以供用户对所述数据处理单元针对所述现金冠字号码的所述处理结果进行查询;
上报单元,与所述数据处理单元连接,用于将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对所述现金冠字号码的所述处理结果上报至一远程的上报服务器,并于所述上报服务器中存储所述处理结果;
监管子系统,与所述上报服务器连接,用于接收所述数据处理单元对所述现金冠字号码的所述处理结果,以对所述处理结果进行监管。
上述的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所述用户端还包括:
用户管理单元,存储有所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用户信息;
所述用户管理单元与所述数据存储单元连接,以将所述用户信息与所述现金冠字号码进行匹配。
上述的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所述用户管理单元还存储有与所述用户信息相对应的权限信息。
上述的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所述数据终端设备包括:
点钞机,验钞机以及点验钞一体机。
上述的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所述用户端还包括:
扩展单元,与所述数据存储单元连接,用于对所述数据存储单元内的所述现金冠字号码进行扩展以提供增值服务。
上述的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所述用户端还包括:
警报单元,与所述数据接收单元连接,于检测到所述数据接收单元接收到的同一批次的所述现金冠字号码中存在重复的所述现金冠字号码时发出警报。
有益效果: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所产生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理,进而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关于现金冠字号码的完善的金融信息管理系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一实施例中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说明。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提出了一种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可以包括:
用户端10,包括:
数据接收单元11,连接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至少一个数据终端设备20,用于收集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现金冠字号码;
数据存储单元12,与数据接收单元11连接,用于存储数据接收单元11接收到的现金冠字号码;
数据处理单元13,与数据存储单元12连接,用于对数据存储单元12内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处理;
数据处理单元13对现金冠字号码的处理包括对现金冠字号码进行筛选;
用户操作单元14,与数据处理单元13连接,以供用户对数据处理单元13针对现金冠字号码的处理结果进行查询;
上报单元15,与数据处理单元13连接,用于将数据处理单元13对现金冠字号码的处理结果上报至一远程的上报服务器,并于上报服务器40中存储处理结果;
监管子系统30,与上报服务器40连接,用于接收数据处理单元13对现金冠字号码的处理的结果,以对处理的结果进行监管。
具体地,用户端10可以是搭载在一个服务器(附图中未显示)上的;上报需要通过用户端的客户端,例如一“金网卫士客户端”将现金冠字号码的处理结果上报;数据终端设备20的数量可以是N个,N的数量在此不作限制,可以是很大的一个数字,例如几十万甚至是几百万,本发明的系统可以是以公共云数据库为基础的,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对现金冠字号码进行单级上报而不需要层级上报。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用户端10还可以包括:
用户管理单元17,存储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用户信息;
用户管理单元17与数据存储单元12连接,以将用户信息与现金冠字号码进行匹配。
具体地,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据终端设备20,比如某民营企业的财务部门的点钞机,能够获取从该民营企业流转的现金冠字号码,按照政策或业务要求,需要对现金冠字号码进行筛选和/或上报,例如上报该企业一年内的现金冠字号码。
具体地,数据处理单元13对数据接收单元11内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处理,例如仅需与现金冠字号码的某个金融服务项目有关的部分,则数据处理单元13可以按照这个金融服务项目对应的信息需求对现金冠字号码进行处理,比如对现金冠字号码进行筛选并将筛选出来的现金冠字号码上报,所形成的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10可以是一个大数据系统。
上述实施例中,优选地,如图2所示,用户管理单元17还存储有与用户信息相对应的权限信息。
具体地,用户信息比如可以是管理员权限,在管理员权限下用户可以例如对数据存储单元12中的所有现金冠字号码进行监管。当用户信息与用户权限不再匹配时,可以对用户管理单元17中的权限信息进行更改。
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往往需要对自身的信息进行商业保密,因此普通用户对应的用户权限只能够对应访问自身所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不能进入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但这只是在非银行金融机构使用同一民用金融信息管理系统10的情况下,不应视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数据终端设备21可以包括:
点钞机,验钞机以及点验钞一体机等其他金融机具。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用户端10还可以包括:
扩展单元18,与数据存储单元12连接,用于对数据存储单元12内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扩展以提供增值服务。
在一个较佳的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用户端10还可以包括:
警报单元19,与所述数据接收单元11连接,于检测到所述数据接收单元11接收到的同一批次的所述现金冠字号码中存在重复的所述现金冠字号码时发出警报。
其中同一批次的现金冠字号码可以是指单次点钞或验钞等流程的过程中的多个现金冠字号码,若发现重复则可以通过警报单元19进行报警;另外还可以在数据终端设备20的显示界面通过弹出窗口进行报警,但这只是一种优选的情况,其他多种查黑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出的一种金融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非银行金融机构所产生的现金冠字号码进行收集、存储和处理,进而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形成关于现金冠字号码的完善的金融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说明和附图,给出了具体实施方式的特定结构的典型实施例,基于本发明精神,还可作其他的转换。尽管上述发明提出了现有的较佳实施例,然而,这些内容并不作为局限。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阅读上述说明后,各种变化和修正无疑将显而易见。因此,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应看作是涵盖本发明的真实意图和范围的全部变化和修正。在权利要求书范围内任何和所有等价的范围与内容,都应认为仍属本发明的意图和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