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1432074阅读:145来源:国知局
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和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手机、平板电脑以及其他便携式设备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配置。现有的终端设备中显示屏显示内容的展示方式单一,无法跟随终端设备空间姿态的变化而变化,与使用者的互动性差,无法对使用者对终端设备的动作进行有效的反馈,导致使用体验死板,产品缺乏生命力,趣味性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现有的终端设备中显示屏显示内容的展示方式单一,无法跟随终端设备空间姿态的变化而变化,无法对使用者对终端设备的动作进行有效的反馈的缺陷,提供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和系统。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应用于具有传感器的终端装置,所述显示控制方法包括:

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

若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优选地,所述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包括:

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加速度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变化量大于或等于预设加速度变化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变化量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变化阈值;

或者它们的组合。

优选地,所述当前空间姿态为预设空间姿态包括: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

优选地,所述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包括:

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

所述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

根据终端装置的所述偏转角度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所述偏转方向的相反方向上的偏转角度进行控制。

优选地,所述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包括:

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或偏转角速度变化量;或者

接收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加速度或加速度变化量;或者

它们的组合。

优选地,所述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

根据预设颜色规则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颜色;或者

控制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预设空间范围内根据终端装置的移动方向来移动预设距离;或者

根据预设缩放规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缩放;或者

根据预设透明度或模糊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透明度或模糊度;或者

根据预设弯曲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弯曲度;或者

根据预设明暗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明暗度;

或者它们的组合。

提供一种显示控制系统,应用于具有传感器的终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控制系统包括:

检测单元,用于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

调节单元,用于在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时,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优选地,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包括:

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加速度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变化量大于或等于预设加速度变化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变化量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变化阈值;

或者它们的组合;

当前空间姿态为预设空间姿态包括: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

优选地,所述检测单元包括:

第一偏转检测模块,用于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

所述调节单元包括:

第一偏转调节模块,用于根据终端装置的所述偏转角度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所述偏转方向的相反方向上的偏转角度进行控制。

优选地,所述检测单元包括:

第二偏转检测模块,用于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或偏转角速度变化量;或者

加速度检测模块,用于接收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加速度或加速度变化量;或者

空间姿态检测模块,用于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或偏转角速度变化量,以及接收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加速度或加速度变化量;

所述调节单元包括:

颜色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颜色规则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颜色;或者

移动控制模块,用于控制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预设空间范围内根据终端装置的移动方向来移动预设距离;或者

缩放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缩放规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缩放;或者

透明度或者模糊度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透明度或模糊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透明度或模糊度;或者

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弯曲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弯曲度;或者

明暗度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明暗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明暗度;

或者它们的组合。

提供一种显示控制方法,应用于具有传感器的终端装置,所述显示控制方法包括:

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

若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全部或部分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实施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用户可以通过改变终端装置的空间姿态,与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互动,增加了趣味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方法的第一实施例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方法的第一实施例中显示控制效果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方法中显示内容的预定的初始空间姿态的效果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方法中显示内容的缩放效果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系统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1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方法,该实施例的显示控制方法可以应用于终端装置中,终端装置包括传感器。终端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移动终端、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mp3、mp4等。终端装置的操作系统可包括但不限于flyme操作系统、android操作系统、ios操作系统、symbian(塞班)操作系统、blackberry(黑莓)操作系统、windowsphone操作系统等等。如图1所示,该实施例的显示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1: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接收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可以通过终端装置的传感器来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例如,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传感器来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通过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加速度,通过压力传感器检测用户对终端装置的握持力度。当传感器检测到的信息符合预设条件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则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在本实施例中,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包括: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

s12: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

当用于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传感器与用于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的传感器相同时,用于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预设条件和用于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要求的预设条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例如,使用陀螺仪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和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则当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偏转角度阈值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且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符合预设条件。或者,使用陀螺仪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和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则当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偏转角度阈值且小于第二偏转角度阈值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但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不符合预设条件。

当用于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传感器与用于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的传感器相同时,用于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预设条件和用于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要求的预设条件不相同。例如,使用压力传感器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使用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当压力传感器检测到用户对终端装置的握持力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压力阈值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此时接收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若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偏转角度阈值时,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

或者,使用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和/或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加速度。然后根据检测到的偏转角速度和/或加速度计算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例如,通过陀螺仪分别检测三维直角坐标系中x轴、y轴和z轴上的偏转角速度,通过现有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其余情况以此类推。

预设空间姿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

当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为上述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符合预设空间姿态。

s13:若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在本实施例中,当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偏转角度阈值,或者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符合为预设空间姿态时,则根据终端装置的偏转角度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的相反方向上的偏转角度进行控制。其中,可以对显示屏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在其他实施例中,终端装置包括多个显示屏,在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时,对多个显示屏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例如,如图2所示,终端装置以手机为例,手机包括设置在一侧的主屏和设置在背面一侧的副屏(图示为副屏),手机的初始空间姿态为:与地平面垂直,且主屏和副屏均与用户面部平行。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沿着顺时针方向偏转了角度a,满足预设条件,则控制主屏和/或副屏上的显示内容在逆时针方向上偏转角度a。如此,保证主屏和/或副屏上的显示内容仍然与用户面部平行。例如,用户正在观看副屏,用户将手机顺时针偏转角度a后,副屏的显示内容仍然朝向用户。

通过根据终端装置的偏转角度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的相反方向上的偏转角度进行控制,实现无论终端装置如何偏转,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总是保持预定的初始空间姿态。预定的初始空间姿态为便于用户观看显示内容的空间姿态,如图3所示。

在本发明的显示控制方法的第二实施例中,参见图1,该实施例的显示控制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1: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接收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s12: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

s13:若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区别在于,步骤s11中,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包括:接收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步骤s13中,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阈值。

或者,步骤s11中,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包括:接收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变化量。步骤s13中,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变化量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变化阈值。

或者,步骤s11中,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包括:接收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加速度。步骤s13中,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加速度阈值。

或者,步骤s11中,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包括:接收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变化量。步骤s13中,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包括: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加速度变化阈值。

或者,是上述情况的组合。

在本实施例中的步骤s13中,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根据预设颜色规则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颜色。预设颜色规则包括按照预设时间间隔,随机或者按照预设颜色顺序来改变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颜色。

或者,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控制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预设空间范围内根据终端装置的移动方向来移动预设距离。例如,显示内容会跟随终端装置的移动方向来移动。终端装置以手机为例,手机检测到用户晃动操作时,手机会根据其晃动方向判断界面元素(显示内容)的移动方向,根据预设路径进行小区间位移,使得界面元素在某个区间内根据用户晃动的方向位移。

或者,如图4所示,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根据预设缩放规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缩放。终端装置以手机为例,手机检测到用户的晃动操作时,界面元素会进行缩放。

或者,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根据预设透明度或模糊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透明度或模糊度。

或者,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根据预设弯曲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弯曲度。

或者,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根据预设明暗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明暗度。

或者,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包括上述情况的任意组合。

终端装置以手机为例,手机包括设置于手机正面的主屏和设置在手机背面的副屏。用户通过在副屏上进行预定操作,实现在副屏上切换和/或增加显示内容。切换和/或增加的显示内容包括文字信息、字符信息、静态图像信息和动态图像信息中的一种或者多种。

本发明的显示控制方法的第二实施例中,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通过上述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使得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对用户操作进行反馈,增加了趣味性。

图5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系统第一实施例的功能框图,显示控制系统应用于具有传感器以及多个显示屏的终端装置,如图5所示,显示控制系统500包括:

检测单元510,用于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接收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判断单元520,用于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

调节单元530,用于在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时,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可以通过终端装置的传感器来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例如,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者多种传感器来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通过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加速度,通过压力传感器检测用户对终端装置的握持力度。当传感器检测到的信息符合预设条件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则接收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当用于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传感器与用于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的传感器相同时,用于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预设条件和用于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要求的预设条件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例如,使用陀螺仪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和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则当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偏转角度阈值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且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符合预设条件。或者,使用陀螺仪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和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则当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第一偏转角度阈值且小于第二偏转角度阈值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但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不符合预设条件。

当用于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传感器与用于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的传感器相同时,用于判断是否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的预设条件和用于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要求的预设条件不相同。例如,使用压力传感器检测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使用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当压力传感器检测到用户对终端装置的握持力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压力阈值时,判断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此时接收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若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偏转角度阈值时,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

或者,使用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和/或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加速度。然后根据检测到的偏转角速度和/或加速度计算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例如,通过陀螺仪分别检测三维直角坐标系中x轴、y轴和z轴上的偏转角速度,通过现有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其余情况以此类推。

预设空间姿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中的任意一种: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竖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一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或者

终端装置的显示屏与地平面垂直,并且终端装置的显示屏方向为第二横屏方向的空间姿态。

当传感器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为上述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则符合预设空间姿态。

在本实施例中,检测单元510包括第一偏转检测模块,第一偏转检测模块用于通过陀螺仪检测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以及偏转角度。

调节单元530包括第一偏转调节模块,第一偏转调节模块用于在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发生变化且偏转角度大于或者等于偏转角度阈值,或者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符合为预设空间姿态时,根据终端装置的偏转角度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的相反方向上的偏转角度进行控制。

其中,可以对显示屏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在其他实施例中,终端装置包括多个显示屏,在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时,对多个显示屏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例如,如图2所示,终端装置以手机为例,手机包括设置在一侧的主屏和设置在背面一侧的副屏(图示为副屏),手机的初始空间姿态为:与地平面垂直,且主屏和副屏均与用户面部平行。陀螺仪检测到的终端装置沿着顺时针方向偏转了角度a,满足预设条件,则控制主屏和/或副屏上的显示内容在逆时针方向上偏转角度a。如此,保证主屏和/或副屏上的显示内容仍然与用户面部平行。例如,用户正在观看副屏,用户将手机顺时针偏转角度a后,副屏的显示内容仍然朝向用户。

通过根据终端装置的偏转角度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终端装置的偏转方向的相反方向上的偏转角度进行控制,实现无论终端装置如何偏转,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总是保持预定的初始空间姿态。预定的初始空间姿态为便于用户观看显示内容的空间姿态,如图3所示。

在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显示控制系统的第二实施例中,参见图5,显示控制系统500包括:

检测单元510,用于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接收传感器检测终端装置的当前空间姿态;

判断单元520,用于判断当前空间姿态是否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

调节单元530,用于在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或者为预设空间姿态时,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

本实施例与第一实施例的区别在于,在本实施例中,检测单元510包括:

第二偏转检测模块,用于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或偏转角速度变化量;或者

加速度检测模块,用于接收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加速度或加速度变化量;或者

空间姿态检测模块,用于接收陀螺仪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或偏转角速度变化量,以及接收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的所述终端装置的加速度或加速度变化量;

或者它们的组合。

相应的,当前空间姿态满足预设条件包括:

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大于或者等于预设加速度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加速度变化量大于或等于预设加速度变化阈值;或者

终端装置的偏转角速度变化量大于或者等于预设角速度变化阈值;

或者它们的组合。

调节单元530包括:

颜色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颜色规则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颜色;或者

移动控制模块,用于控制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在预设空间范围内根据终端装置的移动方向来移动预设距离;或者

缩放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缩放规则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缩放;或者

透明度或者模糊度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透明度或模糊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透明度或模糊度;或者

弯曲度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弯曲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弯曲度;或者

明暗度调节模块,用于根据预设明暗度调节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的明暗度;

或者它们的组合。

在本发明的显示控制系统的第二实施例中,在检测到作用于终端装置的用户操作时,通过上述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对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进行调节,使得终端装置的至少一个显示屏的显示内容对用户操作进行反馈,增加了趣味性。

本发明各实施例的方法中以及之间的步骤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顺序调整、合并和删减。本发明实施例的装置中的模块或单元或子单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并、划分和删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例的各种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步骤是可以通过程序来指令终端装置相关的硬件来完成,该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介质可以包括:闪存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随机存取器(randomaccessmemory,ram)、磁盘或光盘等。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的权利范围,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并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于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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