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联网”方法、联网可用物品、网络许可使用装置及用途与流程

文档序号:13283552阅读:272来源:国知局
“用联网”方法、联网可用物品、网络许可使用装置及用途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信息工程、互联网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工程、机电工程的技术领域,尤其是电子商务、互联网共享系统、联网可用物品、网络控制使用装置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互联网工程仅仅解决了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问题;现有的物联网工程仅仅解决了物与物之间的信息交流问题;此外,现有的物联网工程存在扩大化问题;即,不是所有的物品需要互联网化。准确地讲,仅仅只有可以使用的物品、可以利用的物品才需要互联网化;即简称为“电子用务”工程或者“用联网”工程。

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存在以下问题。仅仅开发了新物品网络销售方法、新物品网络租赁方法,没有把用过的旧物品网络销售方法、用过的旧物品网络租赁方法、新物品网络交换方法、用过的旧物品网络交换方法、新物品(0.1)网络借用方法、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借用方法、新物品(0.1)网络送出方法、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送出方法这些领域开发出来。这些领域的市场更大。

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存在以下问题。1、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必须依靠许多的“第三方支付系统”才能够运营,而不是采用用户(70)与厂家商家直接的电子商务交易。这造成众多的社会资源浪费,其原因是没有把用户(70)、厂家商家的独立信用系统建立起来。例如,直接采用用户(70)、厂家商家的唯一身份信用系统---身份证信用技术。2、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仅仅采用扫描二维码方式的识别认证用户(70)、厂家商家、物品的身份,没有直接采用其它身份认证方式、例如芯片、银行卡、身份证、护照。3、现有的共享车辆系统、网络许可使用装置(包括有电路开关、电子开关、锁具、共享自行车锁等等)只能够通过扫码这一种技术来实现远程开闭锁具,很不方便,也不安全。没有直接采用其它非常方便的身份认证方式、例如芯片、银行卡、身份证、护照。4、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没有扩展非盈利的、免费的电子交易业务。例如试用业务、志愿者业务。5、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没有把大部分闲置物品(包括有婴儿幼儿车辆、轮椅车辆、伞具、旅行箱包等等)开发成为共享物品,造成社会资源的大浪费。未来的时代是一个共享经济的时代。6、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网络许可使用装置没有设置供电、发电装置;尤其是在移动物品方面充分利用采用光伏发电供电装置、风力发电供电装置。

现有的人力车辆存在以下问题。1、现有的人力车辆没有全部实现共享使用(除了共享成人自行车之外),这造成众多的社会车辆资源浪费。2、现有的共享自行车系统没有扩展到非盈利的、免费的共享车辆业务。例如试用业务、志愿业务、互换使用车辆业务。3、现有的共享自行车系统没有扩展到把大部分闲置物品(包括有婴儿幼儿车辆、轮椅车辆等等)开发成为共享物品,造成社会车辆资源的大浪费。4、现有的共享车辆系统必须依靠众多的“第三方支付系统”才能够运营,而不是采用用户(70)与厂家商家直接的电子商务交易。5、现有的共享自行车的网络控制锁具仅仅采用一种二维码身份认证技术来实现远程开闭锁具,很不方便,也不安全。

本发明创造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上述现有缺点,提供一种“用联网”方法、联网可用物品、网络许可使用装置及用途。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采取如下措施来达到。



技术实现要素:

内容1。

一种“用联网”方法,其特征在于:“用联网”方法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方法,新物品(0.1)网络销售方法、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销售方法、新物品(0.1)网络租赁方法、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租赁方法、新物品(0.1)网络交换方法、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交换方法、新物品(0.1)网络借用方法、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借用方法、新物品(0.1)网络送出方法、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送出方法;

“用联网”方法包括有下述部分,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平台服务器部分(4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其中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包括有下述部分,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

其中,所述的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其中包括有商品、服务人员)是指由于可以使用的、可以利用的、可以共享的而需要互联网化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其中包括有商品、服务人员);即简称为“电子用务”的或者“用联网”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新物品(0.1)、用过的旧物品(1.2);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就是设置有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即在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上设置有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

其中,所述的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是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可以开启、电路连通的开关或锁具,它可以实现物体连接或者电路连通;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连接连通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部位;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闭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闭锁,使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可以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就不能够再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同理,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开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开锁,使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可以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就可以恢复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

其中,所述的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是用以和能够识别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身份或者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设置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

其中,所述的平台服务器部分(40)是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或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存储、登录、认证、发送、接收、管理需要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信息和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信息和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信息,以及控制、开锁、闭锁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其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通信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身份证件部分(50);

其中,所述的身份证件部分(50)是用以证明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身份或者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是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身份证明的物件和装置,铭牌、电子标签、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人体特征;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通信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连接连通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信息,能够识别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身份或者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身份证件部分(50)设置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

本发明所提出的技术方法,根据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分布情况制定优化策略,引导并帮助用户(70)通过采用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或者尤其是通过采用铭牌、电子标签、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指纹、虹膜、脸面等等非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方式;就可以实现查找、预订、寻找、购买或租赁或免费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以及归还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同时使厂家、商家、用户(70)、可用人员或生物(10)可以获得实时的使用数据、位置、财务等信息,既能合理且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资源,又能方便厂家、商家、用户(70)、可用人员或生物(10)的使用、体验和减少费用支出。这样就大大节约了全社会的物资、人力消耗、降低了全社会经济成本。

本发明所提出的技术方法,通过设置共享超级市场或无人商店等等共享无人实物商场,把网上线上的电子商务和网下线下的电子商务可以结合成为一体整体。使用户(70)体验到实物之后,才能够购买,减少了退货量。

此外,针对现有的、前后设置两轮的、2轮车(11.2)的、胎轮(11.8)的、仅成人使用的共享自行车系统方法,就可以扩展、扩大到人力车辆部分(11)全部范围,节约了大量社会车辆资源,尤其是既有旧有的人力车范围。例如,既有旧有的儿童自行车、婴儿幼儿使用的手推车、老人病人残疾人使用的轮椅车、人力旅游观光车、货运的平板车、行李车、轮式行李箱包等等,都可以作为社会公共共享车辆。

内容2。

一种与内容1所述的“用联网”方法配套使用的联网可用物品,其联网可用物品就是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其特征在于:

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包括有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

其中,所述的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其中包括有商品)是指由于可以使用的、可以利用的、可以共享的而需要互联网化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即简称为“电子用务”的或者“用联网”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新物品(0.1)、用过的旧物品(1.2);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就是设置有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即在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上设置有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

其中,所述的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是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可以开启、电路连通的开关或锁具,它可以实现物体连接或者电路连通;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连接连通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部位;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闭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闭锁,使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可以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就不能够再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同理,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开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开锁,使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可以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就可以恢复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

其中,所述的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是用以和能够识别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身份或者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设置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

其中,所述的平台服务器部分(40)是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或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存储、登录、认证、发送、接收、管理需要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信息和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信息和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信息,以及控制、开锁、闭锁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其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通信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身份证件部分(50);

其中,所述的身份证件部分(50)是用以证明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身份或者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是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身份证明的物件和装置,铭牌、电子标签、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人体特征;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通信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连接连通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信息,能够识别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身份或者使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户(70)身份;身份证件部分(50)设置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

本发明所提出的联网可用物品,可以结合平台服务器部分(40)构成为一种共享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方法,即一种“用联网”方法;“用联网”方法既能合理且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资源,又能方便用户(70)的使用和体验。

内容3。

一种可以与内容1所述的“用联网”方法和\或内容2所述的联网可用物品其中配套使用的许可使用装置,其许可使用装置就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其特征在于:

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设置在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上;所述的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是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可以开启、电路连通的开关或锁具,它可以实现物体连接或者电路连通;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连接连通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可以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闭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闭锁,使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可以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就不能够再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同理,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开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开锁,使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可以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就可以恢复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的用途是使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实现社会共享使用(其中包括购买使用)、互联网使用(其中包括购买使用)。

内容4。

一种可以与内容1所述的“用联网”方法或内容2所述的联网可用物品其中使用的或内容3所述的许可使用装置的用途,其许可使用装置就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其特征在于:

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用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事物,“用联网”方法、联网可用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用途是:使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实现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功能作用,网络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共享使用;

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设置在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部位:其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交通工具物品(1)、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医疗或医药或康复物品(6)、文化或教育或广告或玩具物品(7)、信息或通讯或电子或电器(8)、能源物品(9)、可用人员或生物(10)。

例如,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用于实现人力车辆部分(11)的网络共享使用和\或互联网使用(其中包括购买使用);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设置在人力车辆部分(11)上;所述的人力车辆部分(11)是指车辆的动力是全部依靠人力、或者一部分依靠人力的车辆。

内容5。

根据内容1所述的一种“用联网”方法,其特征在于:

“用联网”方法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支付部分(13)、用联网网上商场(60)、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用户(70);

其中,支付部分(13)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接连通,中央银行(13.1)、信用银行(13.2)、商业金融机构(13.3)、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平台服务器部分(4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其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还可以设置在用户(70)部位;由于采用中央银行(13.1)、信用银行(13.2)唯一的货币支付系统和商业信用机构,减少了许多的其它第三方支付系统和信用机构;大大节约了社会金融资;

其中,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用联网场地(63)、用联网箱筐(64)、用联网货架货柜(65)、用联网货台(66)、用联网实物商场(67)、用联网售发货车(68);其用联网场地(63)相当于是一个采用电子围栏圈起来的存放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场地;

其中平台服务器部分(4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系统,云计算系统、大数据系统、区块链系统、智能控制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平台服务器部分(40)包括有主服务器(45)、无线网络(41)和/或有线网络(42);平台服务器部分(40)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分支服务器(46)、终端服务器(47)、终端电脑(48);

其中,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采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通讯技术,3g、4g、5g、6g、量子通讯技术;

其中身份证件部分(5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物件,铭牌、电子标签、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人体特征、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其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移动电脑)中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卡件,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芯片;其中,移动通信装置(55)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手机、移动电脑;其中,人体特征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指纹、虹膜、脸面;

“用联网”方法还包括有下述工作步骤:第1步-主册或登录、第2步-提供物品、第3步-寻找物品、第5步-许可使用、第6步-送货验货提货;

其中,第1步-注册或登录是: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或用户(70)采用身份证件部分(50)和/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与平台服务器部分(40)建立网络信息连接;

其中,第2步-提供物品是:注册之后的厂家、商家、用户(70)、可用人员或生物(10)把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或者其信息提供到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位置,用联网网上商场(60)、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用联网场地(63)、用联网箱筐(64)、用联网货架货柜(65)、用联网货台(66)、用联网实物商场(67)、用联网售发货车(68);其用联网场地(63)相当于是一个采用电子围栏圈起来的存放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场地;

其中,第3步-寻找物品是:根据用户(70)的当前位置,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为用户(70)提供当前位置附近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信息;并引导用户(70)找到当前位置附近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或者在用户(70)到达目的地附近时,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帮助用户(70)找到其预定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

其中,第5步-许可使用是:用户(70)根据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发出的同意指令来开锁或者开启或者开通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使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处于可拿走或可使用和/或可存放状态;同意指令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指令,售出、租出、换出、借出、送出。

其中,第6步-送货验货提货是:其用户(70)可以采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方式获得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由快递服务部分送货上门、到用联网实物地点部分自行验货、到用联网实物地点部分自行提货出货。

内容6。

根据内容1或内容5所述的一种共享人力车辆方法,其特征在于:

“用联网”方法还包括有下述工作步骤:第1.5步-整饰旧物品、第4步-预定物品、第7步-用前支付结算、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第9步-归还存放、第10步-积分换算、第11步-用后支付结算;

其中,第1.5步-整饰旧物品是:对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之中的用过的旧物品(1.2)进行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处理工作,清洗、修理、整理、包装、标签、、定价、设置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然后,就可以进行第2步-提供物品程序了:

其中,第4步-预定物品是: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提供用户(70)输入的目的地附近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信息,并使用户(70)在所述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范围内预定该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

其中,第7步-用前支付结算是:根据用户(70)的发出的付款指令或者用户(70)在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中先前已经授权的付款指令,通过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从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中向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的支付部分(13)账户付款;

其中,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是: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采集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在使用时段、租赁时段、存放时段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者将所述状态信息先发送给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之后,然后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再把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平台服务器部分(40);

其中,第9步-归还存放是:在用户(70)使用、租赁、存放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完成之后;用户(70)向身份证件部分(50)和/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发出的归还和/或存放信息,然后使所述平台服务器部分(40)确认归还和/或存放状态,或者使所述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处于闭锁关闭停用状态;结束本次使用或租赁或存放事件;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归还存放回到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

其中,第10步-积分换算是:某用户(70)把自己物品或者服务作为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时,就可以获得其它用户(70)给予的收入;该收入是货币或者是相当于等值货币的积分;该收入的货币或积分可以作为某用户(70)在“用联网”方法中的消费支出,付给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此外,如果其它用户(70)先前也存储有该收入的货币或者是相当于等值货币的积分,结果就形成了某用户(70)与其它用户(70)之间的货币或者积分的互换、换算;这有利于私人闲置物品、服务的再利用,有效地节约了大量社会资源;

其中,第11步-用后支付结算是:如果需要时,根据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采集到的使用过程状态信息就确定了使用费用数量;再根据用户(70)的发出的付款指令或者用户(70)在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中先前已经授权的付款指令;通过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从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中向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或其它提供可用人员或生物(10)之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付款;结束本次使用或租赁或存放事件;

其商业金融机构(13.3)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系统,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

在它的第7步-用前支付结算和/或第9步-归还存放中,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还可以采用中央银行(13.1)和/或信用银行(13.2)的账户;其中,中央银行(13.1)和/或信用银行(13.2)是用户(70)或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唯一的货币支付系统的账户和/或商业信用机构的账户;信用银行(13.2)是用户(70)或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唯一使用的商业金融机构(13.3);在中国,中央银行(13.1)就是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银行(13.1)、信用银行(13.2)是用户(70)或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唯一的货币支付系统的账户和/或商业信用机构的账户;这样既减少了许多的其它第三方支付系统和信用机构,大大节约了社会金融资;又促进了、强化、维护了和保证了用户(70)或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的财务资产信用。

内容7。

根据内容1所述的一种共享人力车辆方法或内容2所述的共享人力车辆或内容3所述的许可使用装置或内容4所述的许可使用装置的用途,其特征在于:

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之间,还可以通过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连通信息;

其联网可用物品部分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系统,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防盗系统(18)、传感器装置(23);

助力系统(14)连接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其助力系统(14)提供一部分动力,辅助推进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

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接,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其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为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提供路径和方位;

发电系统(16)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机械连接,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储电系统(17);发电系统(16)还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电路连通,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其发电系统(16)可以为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储电系统(17)提供电力;

储电系统(17)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机械连接,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还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电路连通,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其储电系统(17)可以为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提供电力;

防盗系统(18)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机械连接,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防盗系统(18)还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电路连通,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可以根据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的信息来控制防盗装置(18)的解锁和/或上锁和/发出警报声,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平台服务器部分(40);其防盗系统(18)可以为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助力系统(14)、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提供防盗能力;

传感器装置(23)设置在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上;传感器装置(23)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网络或者电路连通,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平台服务器部分(40);

在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之中:

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交通工具物品(1)、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医疗或医药或康复物品(6)、文化或教育或广告或玩具物品(7)、信息或通讯或电子或电器(8)、能源物品(9)、可用人员或生物(10);

在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之中:

其中,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连接连通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部位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可移动、可运动、可转动、可活动、与电流连通、与信息连通、与不动物体连接;

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包括有锁具装置(21);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无线收发装置(22)、传感器装置(23)、输入装置(24);

其中,锁具装置(21)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机械连接和/或电路连通,无线收射装置(22)、传感器装置(23)、输入装置(24);其无线收射装置(22)与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连通信息;其传感器装置(23)和/或输入装置(24)与无线收射装置(22)通过无线网络(41)连通信息;由此,使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就可以直接和/或间接开闭锁具装置(21);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无线收射装置(22)、传感器装置(23)、输入装置(24);

在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之中:

其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识别辨识装置,文字辨识装置(31)、图形辨识装置(32)、立体形辨识装置(33)、磁条辨识装置(34)、芯片辨识装置(35)、身份证辨识装置(36)、人身辨识装置(37);

在身份证件部分(50)之中:

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是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身份证明的物件和装置,铭牌、电子标签、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人体特征、移动通信装置(55);其中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设置在用户(70)的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手指、手腕、上肢、胸部、耳部、肉体内部。

内容8。

根据内容7所述的一种共享人力车辆方法或共享人力车辆或许可使用装置或许可使用装置的用途,其特征在于:

在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之中:

其中,交通工具物品(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位、人力车辆部分(11)飞行器、船舶;其人力车辆部分(11)的人力装置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手力装置(11.1)、脚力装置(11.2);其手力装置(11.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手推力装置(11.3)、手转力装置(11.4)、手摇力装置(11.5);其脚力装置(11.2)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脚推力装置(11.6)、脚转力装置(11.7)、脚摇力装置(11.8);其人力车辆部分(11)包括有车体(11.9)、车轮(11.10);

其中,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集装箱、包装箱、包装袋;

其中,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伞具、手电筒、厨具、家具;

其中,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住房、市场、商场、超级市场、办公室、会场、会议室、厂房、展览厅;

其中,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售货柜、售货架、售货台、售货箱、售货筐;

其中,医疗或医药或康复物品(6)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药品、医疗器械、康复器械、健身器械;

其中,文化或教育或广告或玩具物品(7)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教具、乐器、广告牌、玩具;

其中,信息或通讯或电子或电器(8)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手机、电脑、摄像机、投影机;

其中,能源物品(9)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充电装置(9.1)、移动电源装置(9.2)、电伞装置(9.3);

其中,所述的可用人员或生物(10)是指向用户(70)提供服务的人员或动物或植物或微生物;可用人员或生物(1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员,人力服务人员(10.1)、脑力服务人员(10.2)、宠物(10.3)、导盲犬(10.4);

在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之中:

其锁具装置(2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机构,机械锁具机构(21.1)、电子锁具机构(21.2)、电气锁具机构(21.3)、机电锁具机构(21.4)、电子开关机构(21.5)、电路开关机构(21.6);机械锁具机构(21.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机构,密码锁具机构(21.1.1);

在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之中:

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无线通讯装置(38)、有线通讯装置(39)、接触是辨识装置(38.3)、非接触式辨识装置(38.4);

其中,图形辨识装置(32)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条码辨识装置(32.1)、二维码辨识装置(32.2)、三维码辨识装置(32.3);

其中,人体特征辨识系统(37)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指纹辨识系统(37.1)、虹膜辨识系统(37.2)、脸面辨识系统(37.3)、人身植入辨识系统(37.4);

在身份证件部分(50)之中:

其中,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身份证件部分(50),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移动通信装置(55)是可以设置在用户(70)的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手指、手腕、上肢、胸部、头部、耳部、肉体内部;

其中,人体特征可以是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指纹、虹膜、脸面;

其中,助力系统(14)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系统,内燃机助力系统(14.1)、电动机助力系统(14.2);

其中发电系统(16)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系统,光伏发电系统(16.1)、内燃机发电系统(16.2)。

内容9。

根据内容7或者内容8所述的一种共享人力车辆方法或共享人力车辆或许可使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身份证件部分(50)之中:

其中,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身份证件部分(50),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移动通信装置(55),是可以设置在用户(70)的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上的物品中,戒指、手环、手镯、上肢环、项链、项圈、头链、头圈、耳环;

在交通工具物品(1)之中:

例如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设置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力车辆部分(11),手推童车、手推轮椅、手转轮椅、手摇轮椅、脚力装置(11.2);构成了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脚推力4轮旅游观光车、脚转力4轮旅游观光车、脚摇力4轮旅游观光车、手推4轮平板货车、手推2轮平板货车、手推2轮平板货车(其胎轮(11.17)是设置在车体(11.9)左右两侧)、轮式行李箱包;该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用途是使这些种类的人力车辆部分(11)实现社会共享使用;

在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之中:

其中,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上衣、帽子、背包、箱包、伞具;能源物品(9)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移动电源、移动发电装置、充电装置、充电宝;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与能源物品(9)结合在一起,能源物品(9)设置在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上或者表面上;其一种共享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方法和一种共享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还包括有下述系统,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防盗系统(18);其中发电系统(16)包括有光伏发电系统(16.1);发电系统(16)包括有光伏发电系统(16.1)设置在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上或者表面上;由此,就构成了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产品,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上衣(发充电式上衣)、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帽子(发充电式上衣)、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背包(发充电式背包)、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箱包(发充电式箱包)、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伞具(发充电式伞具);

在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之中:

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是系列包装箱;另外,在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系列包装箱内部还可以设置或者存储有其它商品或者共享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这些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通过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系列包装箱连接或连通;

在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之中:

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另外,在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内部还设置或存储有其它商品或者共享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这些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通过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连接或连通;由此,就构成了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共享售货产品,共享售货柜、共享售货架、共享售货台、共享售货箱、共享售货筐;在共享售货柜内部还设置或存储着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应急物品以供用户(0)应急自行使用,手工工具、电动工具、共享充电宝、共享伞具、共享手电筒、共享急救药品、公用手机、公用电话等等。这种共享售货产品可以像共享单车一样,在销售产业、商业、共享服务业中使用;这种共享售货产品可以像共享单车一样,在销售产业、商业、共享服务业中使用;

在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之中:

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共享超级市场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另外,在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共享超级市场内部还设置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物品,商品、共享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共享售货柜、共享售货架、共享售货台、共享售货箱、共享售货筐;这些商品、共享物品通过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共享超级市场连接或连通;由此,这就构成了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共享超级市场或无人商店,共享便利店、共享应急商店、无人超级市场、无人便利店、无人应急商店;它们可以无人值守、也无人销售、无人结账,由用户(0)自行销售或者索取。例如,例如,在共享便利店、无人便利店内部设置或存储着各种物品、商品、应急物品以供用户(0)自行使用或者归还,如设置或存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手工工具、电动工具、食品、共享充电宝、共享伞具、共享手电筒、共享急救药品、公用手机、公用电话等等。这种共享超级市场、无人商店可以像共享单车一样,在销售产业、商业中使用;

在共享可用人员或生物(10)之中:

可用人员或生物(1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员,人力服务人员(10.1)、脑力服务人员(10.2);人力服务人员(10.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员,清洁员、理发师、按摩师、快递员、维修员、性工作者;脑力服务人员(10.2)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员,教师、医生、工程师、设计师;由此,就构成了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共享服务员,共享清洁员、共享理发师、共享按摩师、共享快递员、共享维修员、共享性工作者、共享教师、共享医生、共享工程师、共享设计师。

内容10。

根据内容4所述的一种许可使用装置的用途,其特征在于:

其中,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连接连通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部位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可移动、可运动、可转动、可活动、与电流连通、与信息连通、与不动物体连接;

其中,交通工具物品(1)包括有人力车辆部分(11);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设置在人力车辆部分(11)上;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用途是使人力车辆部分(11)实现社会共享使用和\或互联网使用(其中包括购买使用);所述的人力车辆部分(11)是指车辆的动力是全部依靠人力、或者一部分依靠人力的车辆;

其人力车辆部分(1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新制造的人力车、既有旧有的人力车;其人力车辆部分(11)或者新制造的人力车或者既有旧有的人力车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独轮车(11.11)、2轮车(11.12)、3轮车(11.13)、4轮车(11.14)、多轮车(11.15);其车轮(11.1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胎轮(11.17)、轨轮(11.18),胎轮(11.17)行驶在路面上,轨轮(11.18)行驶在轨道上;其多轮车(11.15)的车轮(11.10)包括有4个以上;其中,行驶设置有胎轮(11.17)的、新制造的人力车的2轮车(11.12),其车轮(11.10)是设置在车体(11.9)左右两侧。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创造具有如下突出优点:

本发明所提出的“用联网”方法,既能够解决了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问题(互联网功能),又能够解决了物与物之间的信息交流问题(物联网功能),更能够解决了人与物之间的信息交流问题(互联网功能+物联网功能);

此外,“用联网”方法解决了现有的物联网工程存在扩大化问题;即,不是所有的物品需要互联网化。仅仅只有可以使用的物品商品、可以利用的物品商品才需要互联网化;即简称为“电子用务”工程或者“用联网”工程。

本发明所提出的“用联网”方法,既能合理且高效地利用有限的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资源,又能方便用户(70)的使用和体验。由此,“用联网”方法就可以扩展、扩大到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全部范围,节约了大量社会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资源,尤其是既有旧有的物品范围。例如,共享自行车系统方法就可以扩展、扩大到人力车辆部分(11)的全部范围,节约了大量社会上人力车辆资源,尤其是既有旧有的人力车范围。

解决了现有的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存在以下问题。1、把用户(70)、厂家商家的独立信用系统建立起来。例如,直接采用用户(70)、厂家商家的唯一身份信用系统---身份证信用技术。由于不依靠许多的“第三方支付系统”才能够运营,减少了众多的社会资源浪费。2、在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中,可以直接采用其它身份认证方式、例如芯片、银行卡、身份证、护照。3、在共享车辆系统、网络许可使用装置(包括有电路开关、电子开关、锁具、共享自行车锁等等)中,可以直接采用其它非常方便的身份认证方式、例如芯片、银行卡、身份证、护照。既方便又安全。4、把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扩展非盈利的、免费的电子交易业务。例如试用业务、志愿者业务。5、在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中,可以把大部分闲置物品(包括有婴儿幼儿车辆、轮椅车辆、伞具、旅行箱包等等)开发成为共享物品,减少了社会资源的大浪费。6、在电子商务系统、共享车辆系统、网络许可使用装置设置了供电、发电装置;尤其是在移动物品方面充分利用采用光伏发电供电装置、风力发电供电装置。

附图说明

下述附图中:数字标记中的“\”表示“或”意思,例如(1)\(2),表示(1)或(2)。数字标记中的“--”表示“至”意思,例如(1)--(4),表示(1)至(4),即表示(1)和(2)和(3)和(4)。

图1、图2、图3、图4是4种设置有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平台服务器部分(4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用户(70)的“用联网”方法的原理示意简图。

图5是“用联网”方法之中的新物品(0.1)网络销售方法步骤示意简图。

图6是“用联网”方法之中的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租赁方法步骤示意简图。

图7是“用联网”方法之中的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交换方法示意简图。

图8是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4轮车(11.14)的、新制造的人力车的、用于婴幼儿的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的侧视简图。

图9是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手力装置(11.1)、4轮车(11.14)、用于老年人、残疾人、病人的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的侧视简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从图1-图4、图5、图8可知,是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手力装置(11.1)、新制造的人力车的,用于婴幼儿共享手推童车的一种“用联网”方法和一种共享手推童车和一种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

一种“用联网”方法就是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方法,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方法就是共享手推童车方法,其特征在于:

共享手推童车方法包括有下述几部分,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和\或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平台服务器部分(4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用户(70);联网可用物品部分就是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就是一种人力车辆部分(11);一种人力车辆部分(11)就是一台共享手推童车;

其中,一台共享手推童车包括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共享手推童车包括有新物品(0.1);在共享手推童车上设置有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的共享手推童车;

其中,所述的共享手推童车是指车辆的动力是全部依靠人力的车辆;共享手推童车包括有,新制造的人力车;其共享手推童车或者新制造的人力车包括有下述,手力装置(11.1)、4轮车(11.14);其共享手推童车或者新制造的人力车包括有车体(11.9)、车轮(11.10);其车轮(11.10)包括有胎轮(11.7),胎轮(11.7)可以行驶在路面上;

其中,所述的一种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是通过无线网络(41)、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可以开启的锁具装置(21);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连接连通共享手推童车的可以移动、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部位--胎轮(11.17);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闭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闭锁,使共享手推童车的胎轮(11.8)不能够再移动、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同理,当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发给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开锁信息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实现开锁,使共享手推童车的胎轮(11.8)就可以恢复移动、移动、运动、转动、活动、电流连通、信息连通了;

其中,所述的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是用以和能够识别共享手推童车的身份、使用共享手推童车的用户(70)身份;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设置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共享手推童车、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

其中,所述的平台服务器部分(40)是通过无线网络(41)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或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存储、登录、认证、发送、接收、管理需要使用共享手推童车的用户(70)身份信息和共享手推童车的信息和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信息,以及控制、开锁、闭锁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其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通信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身份证件部分(50);其无线网络(41)采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连通信息方式,图1方式、图2方式、图3方式、图4方式;

其中,所述的身份证件部分(50)是用以证明共享手推童车的身份或者使用共享手推童车的用户(70)身份;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是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身份证明的物件和装置,铭牌、电子标签、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通过无线网络(41)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通信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连接连通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信息,能够识别共享手推童车的身份或者使用共享手推童车的用户(70)身份:身份证件部分(50)设置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共享手推童车、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

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之间,还可以通过无线网络(41)连通信息;

其共享手推童车还包括有下述系统,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防盗系统(18);

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接,共享手推童车、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其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为共享手推童车提供路径和方位;发电系统(16)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机械连接,共享手推童车;发电系统(16)还与下述部分电路连通,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其发电系统(16)可以为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储电系统(17)提供电力;储电系统(17)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机械连接,共享手推童车;储电系统(17)还与下述部分电路连通,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发电系统(16);其储电系统(17)可以为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自动导航和定位系统(15)提供电力;防盗系统(18)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机械连接,共享手推童车、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防盗系统(18)还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电路连通,共享手推童车、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根据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的信息来控制防盗装置(18)的解锁和/或上锁和/发出警报声,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平台服务器部分(40);其防盗系统(18)可以为共享手推童车、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提供防盗能力;

共享手推童车的人力装置包括有手力装置(11.1);其手力装置(11.1)包括有手推力装置(11.3)、手转力装置(11.4);

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包括有锁具装置(21);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无线收发装置(22)、传感器装置(23)、输入装置(24);

锁具装置(21)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机械连接和/或电路连通,无线收发装置(22)、传感器装置(23)、输入装置(24);其无线收发装置(22)与平台服务器部分(40)通过无线网络(41)连通信息;其传感器装置(23)和/或输入装置(24)与无线收发装置(22)通过无线网络(41)连通信息;由此,使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就可以直接和/或间接开闭锁具装置(21);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无线收发装置(22)、传感器装置(23)、输入装置(24);

其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识别辨识装置,图形辨识装置(32)、立体形辨识装置(33)、芯片辨识装置(35)、身份证辨识装置(36);

身份证件部分(50)可以是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身份证明的物件和装置,铭牌、电子标签、芯片、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

其锁具装置(2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机构,机械锁具机构(21.1)、电子锁具机构(21.2);机械锁具机构(21.1)包括有密码锁具机构(21.1.1);

其中,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无线通讯装置(38)、非接触式辨识装置(38.4);其中,图形辨识装置(32)包括有二维码辨识装置(32.2)或三维码辨识装置(32.3);其中发电系统(16)包括有光伏发电系统(16.1);

共享手推童车方法还包括有支付部分(13)、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用户(70);

其中,支付部分(13)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接连通,中央银行(13.1)、信用银行(13.2)、商业金融机构(13.3)、共享手推童车、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平台服务器部分(4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用户(70);

其中,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用联网场地(63)、用联网实物商场(67)、用联网售发货车(68);其用联网场地(63)相当于是一个采用电子围栏圈起来的存放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场地;

其中,平台服务器部分(4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系统,云计算系统、大数据系统、区块链系统、智能控制系统、智能管理系统;平台服务器部分(40)包括有主服务器(45)、无线网络(41)和/或有线网络(42);平台服务器部分(40)还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分支服务器(46)、终端服务器(47)、终端电脑(48);

其中,无线网络(41)或有线网络(42)采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通讯技术,3g、4g、5g、6g、量子通讯技术;

其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中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卡件,银行卡件、身份证件、护照、芯片;

共享手推童车方法还包括有下述工作步骤:第1步-注册或登录、第2步-提供物品、第3步-寻找物品、第4步-预定物品、第5步-许可使用、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第9步-归还存放、第10步-积分换算;

其中,第1步-注册或登录是:厂家或商家或用户(70)采用身份证件部分(50)和/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与平台服务器部分(40)建立网络信息连接;

其中,第2步-提供物品是:注册之后的厂家、商家、用户(70)把共享手推童车或者其信息提供到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位置,用联网网上商场(60)、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用联网网下实物地点部分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用联网场地(63)、用联网实物商场(67)、用联网售发货车(68);

其中,第3步-寻找物品是:根据用户(70)的当前位置,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为用户(70)提供当前位置附近的共享手推童车的信息;并引导用户(70)找到当前位置附近的共享手推童车;或者在用户(70)到达目的地附近时,共享手推童车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帮助用户(70)找到其预定的共享手推童车;

其中,第4步-预定物品是: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提供用户(70)输入的目的地附近的共享手推童车的信息,并使用户(70)在所述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范围内预定该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

其中,第5步-许可使用是:用户(70)根据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发出的同意指令来开锁或者开启或者开通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使共享手推童车处于可拿走或可使用和/或可存放状态;同意指令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指令:售出、租出、换出、借出、送出;

其中,第6步-送货验货提货是:其用户(70)可以采用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方式获得共享手推童车,由快递服务部分送货上门、到用联网实物地点部分自行验货、到用联网实物地点部分自行提货出货。

其中,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是: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采集共享手推童车的在使用时段、租赁时段、存放时段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者将所述状态信息先发送给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之后,然后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再把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平台服务器部分(40);

其中,第7步-用前支付结算是:根据用户(70)的发出的付款指令或者用户(70)在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中先前已经授权的付款指令,通过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从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中向共享手推童车的厂家或商家的支付部分(13)账户付款;

其中,第9步-归还存放是:在用户(70)使用、租赁、存放共享手推童车完成之后;用户(70)向身份证件部分(50)和/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发出的归还和/或存放信息,然后使所述平台服务器部分(40)确认归还和/或存放状态,或者使所述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处于闭锁关闭停用状态;结束本次使用或租赁或存放事件;共享手推童车归还存放回到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

其中,第10步-积分换算是:某用户(70)把自己物品或者服务作为共享手推童车时,就可以获得其它用户(70)给予的收入;该收入是货币或者是相当于等值货币的积分;该收入的货币或积分可以作为某用户(70)在“用联网”方法中的消费支出,付给厂家或商家或可用人员或生物(10);此外,如果其它用户(70)先前也存储有该收入的货币或者是相当于等值货币的积分,结果就形成了某用户(70)与其它用户(70)之间的货币或者积分的互换、换算;

由于一车可以多个用户(70)使用,共享使用新物品(0.1)的一台共享手推童车,减少了大量的手推童车资源、存放车辆空间资源。大大减少了社会成本。

实施例2。

从图1-图4、图6、图9可知,也是一种设置有是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手力装置(11.1)的“用联网”方法和一种共享手推轮椅和一种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

“用联网”方法就是人力车辆部分(11)方法就是共享旧手推轮椅方法,其特征在于:人力车辆部分(11)是用过的旧物品(1.2)---旧手推轮椅;把旧手推轮椅增加了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部分,就可以便成为共享旧手推轮椅了;

在身份证件部分(50)之中:用户(70)的身份证件部分(50)采用身份证件是作为唯一的身份证明的物件和装置;该身份证件可以设置在用户(70)的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手指、手腕、肉体内部;其中,人体特征辨识系统(37)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人身植入辨识系统(37.4);其中,身份证件是可以设置在用户(70)的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上的物品中,手指上的戒指、手腕上的手环或手镯、肉体内部上的芯片;

其中,支付部分(13)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接连通,中央银行(13.1)、信用银行(13.2)、共共享旧手推轮椅、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平台服务器部分(4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用户(70);其中,中央银行(13.1)和/或信用银行(13.2)是用户(70)或厂家或商家唯一的货币支付系统的账户和/或商业信用机构的账户;信用银行(13.2)是用户(70)或厂家或商家唯一使用的商业金融机构(13.3);在中国,中央银行(13.1)就是中国人民银行;

与实施例2的共享手推童车方法相比;其共享旧手推轮椅方法少包括有下述工作步骤,第7步-用前支付结算:其共享旧手推轮椅方法多包括有下述工作步骤:第1.5步-整饰旧物品、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第9步-归还存放、第11步-用后支付结算;

其中,第1.5步-整饰旧物品是:对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之中的用过的旧物品(1.2)---旧手推轮椅进行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处理工作,清洗、修理、整理、包装、标签、定价、设置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然后,就可以进行第2步-提供物品程序了:

其中,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是: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采集共享旧手推轮椅的在使用时段、租赁时段、存放时段的状态信息,并将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者将所述状态信息先发送给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之后,然后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再把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平台服务器部分(40);

其中,第9步-归还存放是:在用户(70)使用、租赁、存放共享旧手推轮椅完成之后;用户(70)向身份证件部分(50)和/或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发出的归还和/或存放信息,然后使所述平台服务器部分(40)确认归还和/或存放状态,或者使所述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处于闭锁关闭停用状态;结束本次使用或租赁或存放事件;共享旧手推轮椅归还存放回到用联网网下实物存放空间部分(61);

其中,第11步-用后支付结算是:如果需要时,根据第8步-采集状态信息采集到的使用过程状态信息就确定了使用费用数量;再根据用户(70)的发出的付款指令或者用户(70)在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中先前已经授权的付款指令;通过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平台服务器部分(40),从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中向共享旧手推轮椅的厂家或商家或其它提供共享旧手推轮椅之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付款;结束本次使用或租赁或存放事件;

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这是旧车利用,共享旧手推轮椅用于老年人、残疾人、病人,也可以当做游客的旅游观光用车(当游客疲劳时)。

参考图7,如果实施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交换方法,减少了第11步-用后支付结算步骤,其它内容同实施例2基本一致。采用用过的旧物品(1.2)网络交换方法来使用共享旧手推轮椅,用户(70)之间可以旧车免费利用,这种共享旧手推轮椅特别适合于用于老年人外出,也可以当做游客的旅游观光用车(当游客疲劳时)。

实施例3。

是一种可以与内容1所述的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方法和\或内容2所述的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之中使用的许可使用装置的用途,许可使用装置就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

其特征在于: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用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事物,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用联网”方法、联网共享人力车辆部分(11);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用途是:使人力车辆部分(11)实现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功能作用,网络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共享使用;使这些种类的人力车辆部分(11)实现社会共享使用;

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设置在人力车辆部分(11)上;人力车辆部分(11)的人力装置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手力装置(11.1)、脚力装置(11.2);其手力装置(11.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手推力装置(11.3)、手转力装置(11.4)、手摇力装置(11.5);其脚力装置(11.2)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脚推力装置(11.6)、脚转力装置(11.7)、脚摇力装置(11.8);

其人力车辆部分(1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新制造的人力车、既有旧有的人力车;其人力车辆部分(11)或者新制造的人力车或者既有旧有的人力车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独轮车(11.11)、2轮车(11.12)、3轮车(11.13)、4轮车(11.14)、多轮车(11.15);其车轮(11.1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胎轮(11.17)、轨轮(11.18),胎轮(11.17)行驶在路面上,轨轮(11.18)行驶在轨道上;其多轮车(11.15)的车轮(11.10)包括有4个以上;其中,行驶设置有胎轮(11.17)的、新制造的人力车的2轮车(11.12),其车轮(11.10)是设置在车体(11.9)左右两侧。

例如,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可以设置在手推童车、手推轮椅、手转轮椅、手摇轮椅、脚力装置(11.2)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装置,脚推力4轮旅游观光车、脚转力4轮旅游观光车、脚摇力4轮旅游观光车、手推4轮平板货车、手推2轮平板货车、手推2轮平板货车(其胎轮(11.17)是设置在车体(11.9)左右两侧)、轮式行李箱包;该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用途是使这些种类的人力车辆部分(11)实现社会共享使用;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实施例2。

实施例4。

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一种共享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简称为: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产品方法及其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产品。

一种共享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共享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其特征在于: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上衣、帽子、背包、箱包、伞具;能源物品(9)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移动电源、移动发电装置、充电装置、充电宝;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与能源物品(9)结合在一起,能源物品(9)设置在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上或者表面上;其一种共享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方法和一种共享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和能源物品(9)还包括有下述系统,发电系统(16)、储电系统(17)、防盗系统(18);其中发电系统(16)包括有光伏发电系统(16.1);发电系统(16)包括有光伏发电系统(16.1)设置在生活或居住或家具或旅游物品(3)上或表面上;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4。

由此,就构成了许多种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产品。例如,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上衣(发充电式上衣)、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帽子(发充电式上衣)、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背包(发充电式背包)、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箱包(发充电式箱包)、共享移动电源及充电伞具(发充电式伞具)。

实施例5。

是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一种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简称为:共享系列包装箱方法及其共享系列包装箱。

一种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其特征在于: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是系列包装箱;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的开合部位、箱盖部位;另外,在系列包装箱内部还可以设置或者存储有其它商品或者共享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这些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通过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包装或物流或仓储物品(2)连接或连通;享系列包装箱相当于是一种用联网箱筐(64);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4、实施例5。这种共享系列包装箱或用联网箱筐(64)可以像共享单车一样,在物流产业、销售产业、商业、共享服务业中使用。

实施例6。

是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一种共享销售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的“用联网”方法方法及其一种共享销售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

一种共享销售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共享销售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其特征在于:共享销售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其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可以是移动的或是固定地点的;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的开合部位、门盖部位;另外,在共享销售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内部还设置或存储有其它商品或者共享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这些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通过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连接或连通;共享销售货柜或货架或货台或货箱或货筐(5)相当于是一种用联网货架货柜(65);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4、实施例5。

由此,就构成了许多种共享售货产品,它们可以摆放在公共场地,无人值守、也无人销售、无人结账,由用户(0)自行销售或者自行索取或者归还。例如,共享售货柜或用联网货架货柜(65)、共享售货架或用联网货架货柜(65)、共享售货台、共享售货箱、共享售货筐。例如,在共享售货柜或者用联网货架货柜(65)内部设置或存储着各种应急物品以供用户(0)应急自行使用,如手工工具、电动工具、共享充电宝、共享伞具、共享手电筒、共享急救药品、公用手机、公用电话等等。这种共享售货产品可以像共享单车一样,在销售产业、商业、共享服务业中使用。

实施例7。

是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一种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简称为:共享超级市场方法及其共享超级市场。

一种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其特征在于: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共享超级市场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的门部位、进出口部位;用户(70)采用带有银行卡件或身份证件或护照的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上的物品,例如手指上的戒指、手腕上的手环或手镯、上肢上的上肢环、胸部上的项链、头部上的项圈或头链或头圈、耳部上的耳环、肉体内部上的芯片就可以开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者采用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就可以开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从而就可以自由进出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另外,在共享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共享超级市场内部还设置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物品,商品、共享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共享售货柜、共享售货架、共享售货台、共享售货箱、共享售货筐;这些商品、共享物品通过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共享超级市场连接或连通;支付部分(13)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接连通,中央银行(13.1)、信用银行(13.2)、商业金融机构(13.3),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采用中央银行(13.1)和/或信用银行(13.2)的账户;共享销售建筑物或商场或办公室或会议室或住房(4)相当于是一种用联网实物商场(67);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3、实施例4、实施例6。

由此,这就构成了许多种共享超级市场或用联网实物商场(67)、无人商店,它们可以无人值守、也无人销售、无人结账,由用户(0)自行销售或者索取。例如,共享便利店、共享应急商店、无人超级市场、无人便利店、无人应急商店。例如,在共享便利店、无人便利店内部设置或存储着各种物品、商品、应急物品以供用户(0)自行使用或者归还,如手工工具、电动工具、食品、共享充电宝、共享伞具、共享手电筒、共享急救药品、公用手机、公用电话等等。这种共享超级市场或用联网实物商场(67)、无人商店可以像共享单车一样,在销售产业、商业中使用。

实施例8。

是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共享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用联网售发货车(68)。

一种共享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的“用联网”方法及其一种用联网售发货车(68),其特征在于:共享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和用联网售发货车(68),它们都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其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设置在用联网售发货车(68)的门部位、进出口部位;用户(70)采用带有银行卡件或身份证件或护照的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位上的物品,例如手指上的戒指、手腕上的手环或手镯、上肢上的上肢环、胸部上的项链、头部上的项圈或头链或头圈、耳部上的耳环、肉体内部上的芯片就可以开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或者采用移动通信装置(55)(手机)就可以开启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从而就可以自由进出用联网售发货车(68);另外,在共享用联网售发货车(68)内部还设置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物品,商品、共享物品---可用物或人员或活物(0)、共享售货柜、共享售货架、共享售货台、共享售货箱、共享售货筐;这些商品、共享物品通过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与共享用联网售发货车(68)连接或连通;支付部分(13)与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部分连接连通,中央银行(13.1)、信用银行(13.2)、商业金融机构(13.3),用户(70)的支付部分(13)账户采用中央银行(13.1)和/或信用银行(13.2)的账户;共享用联网售发货车(68)相当于是一种可以流动、移动的用联网实物商场(67);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3、实施例4、实施例6、实施例7。

实施例9。

从图1-图4、图7可知,是一种设置有许可使用装置部分(20)、身份辨识装置部分(30)和\或身份证件部分(50)、平台服务器部分(40)的,一种共享可用人员或生物(10)方法和一种共享可用人员或生物(10)。简称为:共享服务员方法及其共享服务员。

一种共享可用人员或生物(10)方法和一种共享可用人员或生物(10),其特征在于:可用人员或生物(10)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员,人力服务人员(10.1)、脑力服务人员(10.2);人力服务人员(10.1)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员,清洁员、理发师、按摩师、快递员、维修员、性工作者;脑力服务人员(10.2)包括有下述其中至少之一种人员,教师、医生、工程师、设计师。其余特征同实施例1、实施例2、实施例3。

由此,就构成了许多种共享服务员。例如,共享清洁员、共享理发师、共享按摩师、共享快递员、共享维修员、共享性工作者、共享教师、共享医生、共享工程师、共享设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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